对马克思主义的概念及其科学性的思考
2015-02-09何云松
何云松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哲学系,北京 102488)
对马克思主义的概念及其科学性的思考
何云松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哲学系,北京 102488)
把握马克思主义的概念,既要弄清它与它的下位概念的关系,也要弄清它与马克思主义原著、马克思主义史、马克思主义原理三个概念的关系。通过实践和理论上的考察,马克思主义虽有一定科学性,但科学性还不够。
马克思主义;科学性;公有制;私有制
一、关于马克思主义的概念
有时会听到或看到这样的话“马克思主义认为”或“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那么,马克思主义到底有哪些观点?这些观点到底来源于哪里?它们是不是马克思主义的?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名不正言不顺,只有厘清马克思主义的概念,才能正确使用它。
自然科学的概念具有普遍性;对一个自然科学概念,学术界对它的理解是一致的或容易达成一致。而社会科学尤其是意识形态领域的社会科学的概念,大多数不具有自然科学概念那样的普遍性;不同时期不同群体对一个社会科学的概念的理解是不一样的,甚至同一时期同一群体对它的理解也不能达成一致。马克思主义这个概念,马克思在世时就出现了,但它的涵义在不同时期不同群体中是不一样的。限定在一定时期一定群体中,马克思主义的概念还是有大致一致和相对稳定的涵义的。
理解马克思主义的概念,首先要界定它的涵义。当下中国大陆主流学术界对马克思主义的涵义是如何表述的呢?据我所知,马克思主义的涵义迄今并没有规范的一致的表述,但有大致一致的表述,这种表述见于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中央文献、教科书和辞典。归纳一下,马克思主义的概念大致包含以下内容:马克思主义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而由其后各个时代、各个民族的马克思主义者不断丰富和发展的观点和学说的体系;是无产阶级争取自身解放和整个人类解放的科学理论;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的无产阶级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不可分割的三个主要组成部分。根据马克思主义概念的这个界定,就不难理解,随便翻开一本当今的《马克思主义史》,马克思的学说(包括与恩格斯合作部分,下同)仅占一小部分内容,其余分别为恩格斯、列宁、毛泽东、邓小平等人的学说;“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也都属于马克思主义。可见,马克思主义是一个用来概括一种意识形态派别的概念,其内容是以马克思的学说为宗旨的一系列学说、主义、思想、理论和观点的总和。
理解马克思主义的概念,其次要了解它与它的下位概念的关系。马克思主义的下位概念较多,依据对马克思主义的不同理解角度,对其下位概念有不同划分法。根据上述对马克思主义概念的界定,它的下位概念通常有这些:马克思学说(包括与恩格斯合作部分,下同)、恩格斯学说(包括与马克思合作部分,下同)、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其中,后五个概念已广泛使用,而马克思学说和恩格斯学说两个概念的提法,曾被认为是割裂马克思主义。其实,区别并不意味着割裂,被区别的概念之间还保持着联系。上下位概念是一种包含和被包含的属种关系。因此,当表述一个列宁主义的观点时,可以说“列宁主义认为”,而不可以说“马克思主义认为”,就如不可以把“樱桃是甜的”说成“水果是甜的”一样。反之,说“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就意味着马克思主义的所有下位概念都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就如说“水果是可以吃的”意味着樱桃等一切水果都是可以吃的。马克思主义的所有下位概念在形式逻辑上平列的,但在内容上不是平列,其中最重要的是马克思学说概念。马克思学说与马克思主义,在恩格斯时代基本上是同一个涵义[1]10,现在则是有区别的两个概念。但是,由于马克思学说是马克思主义的祖宗,在不作严格要求时,两者仍可视为同一涵义。为避免歧义,两者应区别使用为好,即马克思学说指马克思本人的学说,马克思主义指一个以马克思学说为宗旨的意识形态派别的所有学说、主义、思想、理论和观点的总和。
理解马克思主义的概念,再次要廓清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原著、马克思主义史、马克思主义原理三个概念的关系。人们如何了解和学习马克思主义?最可靠的办法是阅读马克思主义原著,其次是阅读马克思主义史,但是这两种办法都比较费劲。实际上,大多数人了解马克思主义,或者说国家普及马克思主义教育,是通过马克思主义教科书,即马克思主义原理。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原著、马克思主义史、马克思主义原理三个概念,从形式上看是属种关系,即前者包括后三者三种表现形式,从内容上看是同一关系,即后三者的内容都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原著、马克思主义史、马克思主义原理三个概念,从形式上看是并列关系,从内容上看是同一关系。马克思主义原著以著作原貌的形式表现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是一个概括马克思主义原著内容的概念。马克思主义史以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形式浓缩地再现马克思主义原著和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原理以概括、简明和系统的形式阐述马克思主义原著和马克思主义。有的人学了马克思主义原理,就说“马克思主义认为”,这是欠妥的,恰当说法是“马克思主义原理认为”。因为,马克思主义原理固然在内容上与马克思主义同一,但在形式上是对马克思主义原著的概括、简明、系统的阐述,这样的阐述是转述,这就难免在具体内容上与原著有不一致或不当之处。而且,“系统的阐述”的“系统”也因不同的马克思主义原理教科书而不同,而马克思本人并没有构造一个马克思主义系统。因此,十分有必要将马克思主义原理与马克思主义区别开来,混淆两者会导致对马克思主义乃至马克思学说的误解。
我国的马克思主义原理教科书中的内容和观点,大都没有具体标明它们的来源或出处。有的人学了马克思主义原理,就以为马克思主义原理等于马克思主义,甚至等于马克思学说。其实,有的马克思主义原理的观点并不出自马克思,也不出自其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而是出自马克思之前的学者,其观点逻辑上被认为马克思主义应当继承或蕴含;有的观点则来自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之外的马克思主义学者,例如教科书的撰写者。此外,通常的马克思主义原理教科书还缺乏一个绪论或章节,来专门论述马克思主义的概念、马克思主义简史、马克思主义体系的构建逻辑。马克思主义原理既然是用来普及马克思主义的,学了马克思主义原理当然就粗略地学了马克思主义,但这与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或掌握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还有距离。为缩短这个距离,一方面教科书编写要弥补上述两个缺陷;另一方面,读者还需查阅马克思主义原著和马克思主义史。
二、关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
科学,是反映自然、社会、思维等的客观规律的分科的知识体系。较之于自然科学的科学性,社会科学的科学性更具有条件性和局限性,作为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也不例外。马克思自己并没有说他的学说是科学,但马克思学说的继承者说马克思主义是科学,至少是无产阶级的科学的世界观。那么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到底如何?科学性的考察犹如真理的考察,主要从实践和理论两个角度着手。
(一)从实践上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
以1848年《共产党宣言》的发表为标志,马克思主义诞生已经167年了。马克思主义虽然诞生这么久了,但是,现在认可或接受它的人有多少?以它作为行动指南的社会主义国家有多少?两者都只占世界的少数。如果马克思主义是科学,为什么一百多年来认可或接受它的人只是少数?难道多数人在马克思主义这样一个科学的理论面前一百多年来仍不能明辨是非?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说:“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2]11如果按照马克思这句话来推理,面对马克思主义迄今为止被人掌握的实际状况,马克思主义现在还不彻底,掌握群众还不够,理论说服力还不足。但是,作为当今社会主义国家的主要代表的中国,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方面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尽管也面临诸多问题和巨大挑战。这些实践证明,在一定程度上,马克思主义具有科学性。
(二)从理论上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
马克思学说是马克思主义的祖宗;在所有马克思主义的下位概念中,有且只有马克思学说有资格代表马克思主义。因此,限于篇幅和水平,这里仅以马克思学说为代表来从理论上考察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马克思学说最著名的著作是《资本论》;恩格斯概括马克思学说的两大发现是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列宁概括马克思学说的内容为三大组成部分: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马克思学说和此前及同时代其它学说特征上不同之处在于它的“科学性与革命性相统一”,即不只重理论而且更重实践,为革命而理论,以理论而革命。它的理论基础是实践唯物主义,它的论证是《资本论》,它的目的是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解放。但马克思学说的主旨可以归结到一点:消灭私有制,实现共产主义[3]45。马克思自称他的学说为共产主义;标志马克思主义诞生的著作名为《共产党宣言》。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私有制是社会万恶之源,共产主义是人类解放的天堂,所以要消灭资本主义,消灭私有制。
那么,从理论上探讨,到底私有制科学(正确、合理)还是公有制科学呢?制,是制度,是普遍化;要讨论的是制里面的内容,即私有和公有(均指财富的占有、下同)。私有和公有的有者是人。私有论者认为,每个个人都富了,由个人组成的集体也就富了,顶多就一个纳税问题;公有论者认为,集体富了,组成集体的个人也就富了,顶多就一个分配问题。私有与公有的关系,实质是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在哲学上,也就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但是,作为人的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与作为物的部分与整体关系是不同的。作为整体的机器由作为部分的机件组成,机件完全可以替换;作为整体的集体由作为部分的个人组成,但个人不可以随便替换,也不能完全替换。先有个人还是先有集体?两者没有先后,是辩证共在关系;集体由个人组成,个人来自集体。孤立的个人是不存在的,必须要有家庭(婚配),集体、社会,个人才会存在。但是,个人是作为社会主体的最小单位存在;每个个人都是不一样的,个人的状况、感觉、需求和能动性是他人和集体都不能替代的,而集体是可以重组和替代的;正是在这点上,个人高于集体。在个人与集体冲突时,有时牺牲个人保护集体,其实质是以一个个人的牺牲来保护更多的个人,还是个人高于集体。照此,私有高于公有,私有制高于公有制,私有制的科学性高于公有制的科学性。
原始社会实行公有制,由于没有剩余产品,想私有也无法实现,只好公有,这是自然的不得不公有。即便如此,并不意味着在原始社会公有高于私有,而是公有等于私有,或者说私有等于公有。因为私有仍是天然存在的,只是隐藏着存在罢了,其存在根据首先是个人与集体关系辩证法,其次是由于个人的存在是不能替代的,而且每个个人的禀赋、能力、需要等都存在差异。
正因为私有制高于公有制,所以一有机会(剩余产品出现),公有制就让位于私有制。原始社会后期出现私有制,奴隶社会至资本主义社会,都以私有制为主。私有高于公有,并不是说没有公有或不需要公有,只是说私有的意义分量更重。根据个人与集体关系辩证法,私有与公有是共生并存的,只是在具体实践上有时会有偏重。事实上,无论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公有制。
私有制高于公有制,是不是实行私有制比实行公有制更有利于发展社会经济?从历史事实来看,回答是肯定的。那么,同是私有制,为什么社会经济发展,封建社会强于奴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远强于封建社会?原因之一是后者比前者私有化程度更高,后者比前者商品经济更发达。在奴隶社会,奴隶没有私有财产;在封建社会,部分农奴没有私有财产;在资本主义社会,则人人有私有财产,所谓无产阶级,不过是其私有财产的量远不及资产阶级的而已,是个财产所有上的相对概念。商品经济,较之于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是私有制的天然盟友。市场经济则把私有制发挥到空前,所以资本主义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巨大财富。
私有制高于公有制,市场经济把私有制发挥到空前,那么公有制是不是萎缩了甚至退出历史舞台呢?不,恰恰相反,公有制也得到发展,其理论根据还是个人与集体关系辩证法。个人与集体、私有与公有是共生并存的,只不过私有牵了个头,起了动力牵引作用,走在公有前面。事实上,当下的资本主义国家,由于国家宏观调控和管理的需要,公有经济也比较庞大。
我国改革开放至今取得举世瞩目社会经济发展成就,主要原因是经济运行方式逐步由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公有经济成分逐步下降,私有经济成分逐步上升,这也一定程度客观上证明私有制高于公有制。
综上所述,根据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辩证法,没有私有制不行,没有公有制也不行,私有制和公有制都需要。一般地,私有制主要在民间和微观层面发挥作用,而公有制主要在国家和宏观层面发挥作用。只不过在经济发展的动力上,私有制高于公有制,因为私有制的主体基点是个人,而个人的状况、感觉、需求和能动性是他人和集体都不能替代的。
马克思学说主张公有制,显然有其科学性;但马克思学说主张消灭私有制,这就不科学了。公有制和私有制不是非此即彼的形式逻辑关系,而是分别用于社会不同领域和不同层面的共存的辩证关系,但从辩证关系双方的意义的重要性来说,私有制高于公有制。由于马克思学说可以代表马克思主义,因此,这里对马克思学说的科学性的考察的结论,适合于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的考察。结论是:无论从实践上还是理论上考察,马克思主义虽有一定科学性,但科学性还不够。
[1]冯契.哲学大词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责任编辑 高锐]
Thinking on the Concept and the Scientificality of M arxism
HE Yun-song
(Department of Philosophy,Graduate School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Beijing 102488)
To grasp the conceptofMarxism,it is necessary tomake clear its relations not only between its lower concepts and itbutalso among the Marxistoriginalworks,the history ofMarxism,the principlesofMarxism and it.After examining Marxism from practical and theoretical angles,the paperholds thatMarxism has scientificality to a certain extent not to the full.
Marxism;scientificality;public ownership;private ownership
A81
:A
:1004-9975(2015)05-0010-03
2015-06-24
何云松(1970—),男,江西新余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哲学系2014级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