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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黑格尔对待自然界的合理态度

2015-02-07曹孟勤

伦理学研究 2015年4期
关键词:普遍性自然界黑格尔

王 萌 曹孟勤

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哲学研究的一个关键问题是为人们确立一种对待自然界的合理态度,以指导和规范人们合乎道德地进行加工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依据社会心理学的观点,态度是行为的决定因素,人们对自然界持有什么样的道德态度,往往会产生与之相应的实践行为,对待自然界态度的合理性能够担保对自然界实践行为的合理性。从哲学历史的向度上看,古典哲学集大成者黑格尔最早开启了对待自然界之合理态度的研究,他旗帜鲜明地批判了在自然界面前胡作非为和无所作为的两种基本态度,要求人们对自然界树立一种道德合理的态度,既要有所作为,又要避免胡作非为。其中最为人称道的是,正当西方启蒙运动高歌猛进,竭力鼓噪征服自然、占有自然和人为自然立法之时,他则先见之明且辩证地意识到,做自然界之主人的态度将导致人类的不幸和悲哀,其后果必然是人合乎逻辑地沦落为自然界的奴隶,以征服自然的方式赢得自由的结果必然是人的不自由。黑格尔确信,只有克服人与自然的对立而达成人与自然的统一和和谐,才是人类赢得在自然界面前解放的必由之路。黑格尔的这一生态大智慧,值得我们认真挖掘与借鉴。

一、单纯理论态度与单纯实践态度

自工业社会以来,人类以怎样的态度对待自然界的问题成了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焦点。黑格尔指认,在对自然界的考察中,理论态度和实践态度是历史上最具有代表性的两种态度。所谓对待自然界的理论态度,是指将人限制在自然界以外,把自然界看作是独立的、处于人之外的客体,人要站在自然界之外静观它、描述它、认识它,并尽可能客观地、丝毫不触动它地、原原本本地从理论上再现自然界本身的各种关系。黑格尔所说的理论态度主要是指16世纪到18世纪在哲学中形成的形而上学和机械论的考察自然界的方式,亦即机械论的自然哲学观。所谓对待自然界的实践态度,是指从人自身的利益出发,通过生产和技术行为,达到利用自然界,满足人自己欲望的结果。实践态度主要是指18世纪功利主义哲学观考察自然的方式。理论态度主要是认识自然界的普遍性,其真理性是主观表象要符合客观对象,回答自然界本身是什么的问题,其是从客体到主体,从自然到人的过程。实践态度则强调意志对自然界的利用和改造,其真理性是客观对象要符合人的意志表象,解决自然界应当是什么的问题,其是从主体到客体,从人到自然的过程。黑格尔之前,理论态度与实践态度是相互对立和互相反对的,它们都各自强调自身是真理的化身,对方是肤浅的谬误,从而形成了对待自然界的单纯理论态度和单纯实践态度。在黑格尔看来,割裂理论态度和实践态度的统一性,对自然界采取单纯理论态度或单纯实践态度,都属于有限的态度且具有片面性,是对待自然界的不合理的态度。

对于单纯理论态度,黑格尔分析批判地指出:第一,它让“我们退出自然事物,让它们如实存在,并使我们以它们为转移”[1](P9)。黑格尔认为,这样一种考察自然的方式仅仅是从感性认识出发的,然而事实是,对于自然界的考察不仅是感性的,还有思维的,因为从事感性认识活动的人是一种有精神、能够思维的生物。“如果我们说在理论态度中我们是听任事物自由,那么这也只是部分地适用于外在官能,因为这些官能本身一部分是理论的,一部分也是实践的。”[1](P9)如果对自然界的考察仅仅局限于感性认识,即仅仅局限于视、听、嗅等,那么黑格尔对此嘲笑道,“这样一来,动物也就会是物理学家了”。在黑格尔看来,对自然界的考察更重要的是把握自然界的活生生的本质和精神,从茫然无绪的感性活动中涌现出概念的普遍性来,哲学的真正意趣所在,是我们使事物成为普遍的东西,指明这种普遍性何以会作为一个内在必然性的整体,从概念中产生出来,并为我们所特有。第二,单纯的理论态度虽然从感性认识中也能够把握自然的普遍性,即“事物为我们获得普遍性的规定,或者说,我们把它们改变成某种普遍的东西”,但由于这种普遍性脱离了特殊性,属于纯主观形式的东西,而不是作为自然本身的内在本质的整体性理念,因而它是一种抽象的普遍性,而不是一种具体的普遍性。这样的一种思维活动愈多,事物的自然性、个别性和直接性消失得也愈多,生机勃勃的自然就变成了一具僵尸。“由于思想的侵入,就使无限多样的自然丰宝贫乏了,自然界的青春生命夭折了,它的色彩变幻消失了。生命自然界中呼啸作响的东西,因思想沉静而缄默起来,它在千般万种动人奇迹中形成的丰满热烈的生命萎缩成为枯燥无味的形式和没有形态的普遍性,这种普遍性可与北方的阴雾相比。”[1](P10)黑格尔总是强调,普遍性的生命寓于在特殊性之中,脱离了特殊性,普遍性的花朵就会枯萎,因此,片面理论态度的抽象普遍性忽略了自然事物的具体性和个别性,因而与活生生的有机自然界难以兼容。第三,单纯的理论态度自身不能自圆其说,而是充斥着内在矛盾,走向了与它所企求情况完全相反的方面。我们的目的本来是要认识现存的自然,而不是某些并不存在的、虚无缥缈的东西。我们不是如实地了解自然,不是如实地感知自然,反而使它成为“某种全然不同的东西”。我们把自然当作某种普遍的东西来考察,然而事实上自然却是具体的、个别的。这样一来,我们就陷入了一个认识上的悖论:我们的本意是认识自然、理解自然,使自然成为我们的东西,而不是异己的存在,结果是自然却远离我们而去,成为人的异己存在。理论态度最终导致了人与自然界的分离,主体与客体的对立,一个在此岸,另一个在彼岸。于是理论态度就陷入一种困境:主体如何过渡到客体?思想如何消除此岸与彼岸的鸿沟?黑格尔指出,“据说自然事物是与我们僵硬对立的,是我们无法透彻认识的,理论意识的这一难题或片面假定直接为实践态度所驳斥”[1](P12)。黑格尔强调,对自然界的真正考察,是掌握自然、理解自然,使之成为我们的东西,而不是成为异己的和彼岸的东西。

黑格尔对于单纯的实践态度同样持否定的看法,认为实践态度完全是由利己欲望决定的,人们所企求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自身利益而利用自然、砍伐自然、消磨自然,其最终结果是毁灭自然。由此实践态度就产生了以下的局限性:第一,以实践态度对待自然,自然就作为一种直接的、外在于人的东西而存在,人们在认识自然时仅仅同自然的个别事物有关,或者说同这些事物的个别方面有关。不管自然展示和发出什么力量来反对人,实践态度相信,人都精通对付它的手段,人的理性的狡计使他能够利用其他自然事物以抵御自然力量,以便在这些事物背后维护和保护自己,人类的智慧和实践能力足以征服自然。黑格尔认为实践态度根本把握不了自然界的有机运行的规律,“人用这种方式并不能征服自然本身,征服自然中的普遍东西,也不能使这种东西服从自己的目的”[1](P7)。第二,实践态度的出发点是人本身而非自然存在,人类在何种程度上采取实践的态度,又是以怎样的方式采取实践的态度,完全取决于人类自身需要,根本不顾及自然事物本身的存在和死活。“这里的终极东西是我们的目的,而不是自然事物本身,我们把这些事物变成手段,其使命不取决于他们本身,而取决于我们。”[1](P7)第三,实践态度完全将自然界视为满足人需要的工具,认为自然界本身存在是微不足道的,主体通过实际行动完全能够将自然事物消耗掉,使他物与我同一,其追求的最终结果是通过牺牲自然事物的存在来维护我与我自己的统一。实践态度“产生的结果就是我们的满足感,我们的自我感觉”[1](P7)。黑格尔对实践态度的批判是深刻的,而且是先见之明的,他切中了实践态度的要害是对自然的毁灭。然而令人感到十分遗憾的是,黑格尔的这一先见之明并没有引起世人的足够重视,直到当今生态危机发生,自然界报复了我们,我们才发现黑格尔对世人的警告是多么具有现实意义。

二、理论态度与实践态度的统一

通过对单纯的理论态度和实践态度的批判分析不难看出,在考察自然的方式中理论态度和实践态度实际是相互联系和相互渗透的。研究自然界是什么的理论态度最终要过渡到利用自然界的实践态度,利用自然界的实践态度要依托理论态度的指导才能良序进行。理论态度包含着主体对客体的作用,实践态度中包含着客体对主体的作用,二者形成一种相互作用的依存关系。由此可见,在考察自然和利用自然的问题上,理论态度和实践态度是缺一不可的,割裂二者的关系必然造成对自然界的偏见和谬误,因此必须将它们统一起来,才能确立一种对待自然界的合理态度。这就是黑格尔研究自然哲学的主要目的之一。具体来讲,要想取消人与自然界的对立和不一致,可以从理论态度出发,即主体被动地接纳客体于自身之内,使主体与自然界保持一致;也可以从实践态度出发,使自然界单纯适应和满足人的意志,让作为客体的自然界与主体保持一致。在黑格尔看来,主体与自然界保持一致,或者自然界与主体保持一致,都是片面的和有限的,只有二者的统一,相互保持一致,才是合理的,真实有效的。

理论态度与实践态度相结合,就能够化解理论态度的抽象普遍性,确保理论态度拥有具体且丰富的内容。当然,理论态度与实践态度相结合而得到自然事物的个别规定性,是通过分析方法上升到综合方法实现的。主体在理论态度中首先进行的是分析活动,“这种活动就在于分解给予的具体东西,把其中的各个有差别的东西孤立起来,赋予它们以抽象普遍性的形式”[2](P412)。即理论态度通过抽象作用,对自然界的感性具体事物进行分析活动,从中提取出普遍性的东西来。这个过程,即从感性的具体东西上升到思维的普遍东西的过程,是理论活动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但是黑格尔反对这种分析活动就此止步,这样做的后果是把认识活动推入了自相矛盾的深渊。因为这样的分析活动把事物分解得支离破碎、面目全非,原本认识活动的目的是要认识事物,然而事实却是我们把事物分解成了连我们都不认识的碎片,原本要认识的事物却不知所踪。例如化学家将花撕碎并加以分析,说花是由颜色、柠檬酸、芳香油、碳和氢所组成,但这些抽象的物质已不再是花了。黑格尔认为,认识活动不能仅仅按照分析方法进行,还必须同时按照综合方法进行。“综合方法的运动恰好与分析方法的运动相反。如果说分析方法的运动是从个别东西出发,进展到普遍东西,那么,在综合方法的运动中普遍东西(定义)则构成经过特殊化(分类)而进展到个别东西(定理)的出发点。”[2](P413)也就是说,理论态度是由特殊到普遍的分析活动,再由普遍到具体的综合活动的双向的过程。通过分析活动我们把事物分为几个部分加以认识,再通过综合活动将这些“碎片”整合为一个具体整体,将事物还原为原本的样子,这时的理论态度才是完整的理论认识活动。理论态度与实践态度相结合所揭示出来的个别事物,就不是作为孤立原子的个别事物,而是在有机整体中并与有机整体密切联系的具体性的个别事物。它既体现了普遍性,又彰显着特殊性,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就像黑格尔所说,任何事物莫不有一个长住的内在本性和一个外在的定在。更为重要的是,理论态度与实践态度相结合还意味着,理论要应用于实践,解决实践问题,即对自然界的认识要能够应用于对世界的改造。

实践态度与理论态度相结合,就能够克服实践态度的个别性,使改造自然界的活动受到普遍性规律的指导,因为没有理论性的指导,任何实践活动都会陷入一种盲目。按照黑格尔的观点,实践态度是意志活动,理论态度属于认识活动,“当理智仅仅致力于如实地把握世界时,意志则与此相反,旨在使世界成为它应该是的那样”[2](P420)。也就是说,理智表明“世界是如此”的问题,意志则表明了“世界应如此”的问题。在实践活动中,改造世界的意志虽然对于理念创造的客体及对客体的征服保持高度的确信,但是意志作为主观的东西,是与客体相对立的,所以,意志的实现过程表现为主观独立于客观之外却无限接近客观的一种动态的过程,也就是“世界是如此”的理论状态独立于“世界应如此”的实践状态却无限接近“世界应如此”的实践状态的动态过程。因此,“世界是如此”和“世界应如此”应该是统一的,而不是对立的。作为意志的实践态度总是力求客观世界与主观意志相一致,以此来克服客观世界对主体的异己性。实践态度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意识到真理不能仅仅是纯粹主观的意图,而且是世界本身的真实存在,只有按照世界本身的真理性进行实践活动,才能达成“世界应如此”的状态。对世界真理性的追求则是理论态度,由此实践态度就必然地与理论态度结合在一起。进而言之,实践态度追求的是在自然界中实现自己的目的,使自然界与意志保持一致,然而,实践态度要达成目的,就必须首先认识和把握自然界的内在目的,即对自然界进行内在目的论的考察。“意志知道,目的是属于它自己的,而理智复确认这世界为现实的概念。”[2](P420)在黑格尔的哲学观念中,“概念”是现实事物存在的本质与真理,理智确认世界为现实的概念,即为理智把握现实世界的内在本真性。由于现实自然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机整体,因此自然界的本真性实为它的内在目的或本性。黑格尔认为,这样一种考察自然界的方式才是最高的考察方式。当主体目的借助理智发现客体目的并与客体目的相统一时,才能真正实现实践态度所追求的目的。主体目的违背客体目的,并试图将主体目的强加给客体时,诚如恩格斯所言,必然遭到自然界的报复。当今生态危机的发生,就是人类改造自然界时违背了自然界的内在目的而酿造出来的苦果。

理论态度与实践态度的统一,黑格尔称为“概念认识活动”。概念就其本性来说,一般是内在的,即内在于自然本身的。在概念认识活动中,“理论态度和实践态度的片面性就得到了扬弃,同时两种规定也得到了满足”[1](P17)。也就是说,在概念认识活动中理论态度的抽象普遍性得到了扬弃,而成为包含特殊性的具体普遍性,同时又满足了其认识现实自然界的要求,达成概念与其对象的一致性;实践态度则扬弃了此岸与彼岸、主体与客体的对立,达成一种人自由也让物自由的普遍结果,同时又满足了它改造自然界的目的,克服了自然界与自身的异己性。用黑格尔的话来说:“概念认识活动是中项,在这一中项里普遍性并不总是我之内的一种此岸,与对象的个别性相对立,而是相反,当这种此岸否定地对待事物并同化事物时,也就于其中找到了个别性,让事物听其自然,自由地在其自身规定自己。因此概念认识活动是理论态度与实践态度的统一:个别性的否定作为否定东西的否定,是肯定的普遍性,这种普遍性使各种规定能持续存在,因此真正的个别性同时也是在其自身内的普遍性”[1](P18)。理论态度与实践态度的统一,是黑格尔逻辑学中理论理念和实践理念之统一在自然哲学中的应用。在黑格尔的逻辑学中,理论理念和实践理念的统一“乃是绝对和全部真理”,他称为“绝对理念”。绝对理念是绝对真理和绝对无限,它克服了一切对立和差异,即主体性和主观性消融了它的对立面,将客体和客观性内化为自身之中,同时主体运用思维把握了世界本质,主体又融于或对象化于客体之中。正是绝对理念将所有方面包含于自身之内,不再有任何对立面与之对立,所以它就成为全部真实,成为全部真理。绝对理念外化为自然界,就演化为理论态度和实践态度的统一。从这一意义上讲,理论态度和实践态度的统一就意味着自然哲学的全部真实,意味着人类对待自然界态度的全部真理。

三、对待自然界合理态度的现实指向

对待自然界的合理态度属于主观价值倾向,这种价值取向要落实到实处,成为改造自然界实践活动的行动指南,就表现为“精神的无限自由也允许自然界有自由”,即“我们使事物成为普遍的东西,或成为我们特有的,然而它们作为自然事物还被认为是自由地自为存在的”[1](P11)。黑格尔在批判单纯实践态度时表明,单纯实践态度是用一种外在目的论的方式考察自然,他要求扬弃这种方式而采用内在目的论的方式考察自然。内在目的论的方式也就是“概念的考察方式”,即从自然界本身考察自然界,揭示自然界存在本身的内在本质。概念就其本性来说一般是内在的,是内在于自然界本身的,因此“目的概念,作为内在于自然事物的概念,是这些事物的单纯规定性”[1](P8)。例如植物的种子,就其现实可能性来讲,包含着长成大树的潜能,因此长成大树就是植物种子自身的合目的性的活动,也是植物种子本身的内在规定性。黑格尔认为,以内在目的论的方式考察自然,在于让事物听其自然,自由地在其自身中规定自己。“真正的目的论考察在于把自然看做在其特有的生命活动内是自由的,这种考察是最高的。”[1](P8)黑格尔在这里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概念:自然界的自由,即生命本身按照自己的存在意志和目的存在,任其自然,即是实现了其自身的自由。黑格尔认为,一粒植物的种子依据自身的存在目的和意志长成大树,就呈现出一种自在的自由。

近现代以来的启蒙思想总是强调,自由仅仅是属于人的,自然存在物由于受到自然必然性的束缚而无任何自由可言,而且人在自然面前的自由和解放就在于人对自然的征服,用理性之光照亮自然的黑暗。然而黑格尔却对此提出了批评性观点,“不管自然展示和发出什么力量——严寒、猛兽、洪水、大火——来反对人,人也精通对付它们的手段,而且人是从自然界取得这些手段,运用这些手段对付自然本身的;人的理性的狡计使他能用其他自然事物抵御自然力量,让这些事物去承受那些力量的磋磨,在这些事物背后维护和保存自己。但人用这种方式并不能征服自然本身,征服自然中的普遍东西,也不能使这种东西服从自己的目的”[1](P7)。当今生态危机的发生彻底宣告了征服自然之自由的破产,证明了黑格尔关于自然本身是不可征服的观点的合理性。征服自然之自由的本质是人自由却让自然不自由,人活着却让自然死亡。现代性自由的这一主张并没有使人的自由得以无限扩张,反而却导致了人自身自由的丧失和人面临死亡的困境。因为人让自然不自由,自然也会让人不自由;人将自然置于死地,自然也会将人送上不归之路;人对自然的任何善恶作用都会最终复归和指向人自身。因此,人要想在自然面前真正赢得自由,就必须与自然和谐相处,让非人类生命自由存在,让自然有自由。用黑格尔的话说,精神的自由不是存在于反对自然之中,而是存在于与自然本身的和谐统一之中,“唯有精神同自然和现实性的这种调和才是精神的真正解放”[1](P618)。由此可以确认,黑格尔关于人在自然面前的自由思想,超越前人的地方,就在于它不是征服自然的自由,而是与自然和谐的生态自由。

为什么黑格尔会主张自然本身有自由呢?这是因为黑格尔将自然的自由看作是精神自由的现实表现。黑格尔所谓的“精神”是一种绝对,它作为整个世界生成的本原本身是无条件的存在,其本质为自由,精神的世界就是自由的世界。“‘物质’的‘实体’是重力或者地心吸力,所以‘精神’的实体或者‘本质’就是‘自由’。我们说‘精神’除有其他属性以外,也富有‘自由’,这话是任何人都欣然同意的。但是哲学的教训却说‘精神’的一切属性都从‘自由’而得成立,又说一切都是为着要取得‘自由’的手段,又说一切都是在追求‘自由’和产生‘自由’。‘自由’是‘精神’的唯一真理,乃是思辨的哲学的一种结论。”[3](P17)黑格尔的精神自由最初显现在逻辑学中,即以理念显现在抽象思辨当中,显现在思想的思想当中,因为逻辑学就是以纯粹理念的方式对思维本身进行认识,把握思维本身活动规律和内在规定性。然而,精神在逻辑学中的自由是一种抽象的自由,纯粹的自我同一性,它要变为现实的自由,就必须外化自身到自然界,在与自然界的对立中实现同一,克服自然界的异己性而实现自由。“只有当没有外在于我的他物和不是我自己本身的对方时,我才能说是自由。”[2](P83)我们知道,黑格尔的《哲学全书》包括三个部分: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其中逻辑学是本体论,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是应用逻辑,属于实践哲学范畴。逻辑学中的精神自由必须经过自然哲学的历练,而最终走向精神哲学才算得以完成。根据这一哲学要求,黑格尔在逻辑学的结尾说道,绝对理念“自己决定让它的特殊性环节,或它最初的规定和它的异在的环节,直接性的理念,作为它的反映,自由地外化为自然”[2](P428)。绝对理念是精神在逻辑学发展的最高阶段,它外化自身到自然界,使自然界成为理念的他在。绝对理念是一种纯粹的思维主观性,它外化自身而走向客观性的自然界,建构起主观与客观的对立。精神起初是把自然界视为自己的对立面和异己存在,认为自身在自然界中没有自由。随后,精神才完全认识到,自然界原来不过是自己的复本,是自己的骨中骨、肉中肉。当精神真正意识到自然界本身只不过是个理念或概念时,它就克服了与自然界的异己性和外在性而达成了与自然界的同一,从而实现了在自然界面前的现实自由。从这一意义上讲,黑格尔的自然哲学就是研究自然的解放和精神在自然界中的自由问题。“精神在自然内发现它自己的本质,即自然中的概念,发现它在自然中的复本,这是自然哲学的任务和目的。因此研究自然就是精神在自然内的解放,因为就精神自身不是与他物相关,而是与它自身相关来说,它是在自然内生成的。这也同样是自然的解放。自然自在地就是理性,但是只有通过精神,理性才会作为理性,经过自然而达到实存。”[1](P18-19)

精神的本真性是自由,而自然则是精神的外化和直接实存,精神有自由,自然也必然有自由;唯有自然有自由,才能证成精神自由具有现实性,自然的自由是精神自由的真实写照。这样,黑格尔就通过精神与自然的统一性而认定自然也应当有自由,自然的深刻本性就是自由。否定了自然的自由,也就否定了精神的自由,精神的自由就寓于在自然之自由当中,要“在自然界中看到精神的一种自由反映”。黑格尔由此认定,人有自由,自然同样也有自由,自然的自由是精神自由的现实表现形态。黑格尔关于“精神的无限自由也允许自然界有自由”的思想,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它对我们建构当今的生态哲学和生态伦理学具有指导意义。长期以来,我们不承认自然本身有自由,即不让自然物按照自己的生存目的自由存在,结果导致了生态危机的发生。因此我们必须反思与批判现代性的自由观,用与自然和谐的生态自由超越征服自然的自由,做到人自由,也让万物竞自由。

[1](德)黑格尔.自然哲学[M].梁治学、薛华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2](德)黑格尔.小逻辑[M].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3](德)黑格尔.历史哲学[M].王造时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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