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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的魚與耶穌的魚
——基於跨文化視角的比較

2015-02-07包兆會

诸子学刊 2015年2期
关键词:拯救

包兆會



莊子的魚與耶穌的魚
——基於跨文化視角的比較

包兆會

作為文化意象的莊子的魚與耶穌的魚各自在中西文化中發揮了很大的影響力。《莊子》中鯤鵬的故事、濠梁之遊,以及由此延伸的垂釣與隱逸的象徵——漁父形象,展示了中國文化中淵源流長又具有深遠影響的文人隱逸情結和漁緣漁情,以及對灑脱自適人生的追求。耶穌用“魚”來象徵救恩的普及,用兩次行神迹讓彼得等打到魚,讓跟隨者相信日用的飲食都有神的供應和保守,而五餅二魚的故事展示的是生命在互相饋贈或贈予中如何變得盈餘。莊子用魚來表達審美、德性的人生,耶穌則用魚表達人生的拯救、上帝的大能、眷顧與保守。莊子的魚與耶穌的魚在呈現生命共通體的生存質態方面最終走向了根本差異。

關鍵詞 莊子的魚 耶穌的魚 逍遥 拯救 生命的共通體

中圖分類號 B2

文化意象,在西方文化尤其基督教文化傳統中也是宗教意象。一個民族文化的創生與發展與這個民族的文化源頭很有關係,先秦文化是中國文化的源頭,希伯萊文化和希臘文化是西方文化的源頭。文化是一種表意實踐,各個民族通過自身所創立的文化意象和符號來表現本民族所處時代的一種生活心境、人生感悟。在中西文化的源頭當中,一個有趣的現象值得考察,那就是這兩大文化源頭,無論是先秦文化,還是希伯萊文化和希伯萊融合了希臘文化後所産生的基督教文化,都對文化意象“魚”表現了相當的關注,並且因着各自對魚的描寫、闡釋和賦予各種意義,這些與魚有關的文化詮釋深深影響了各自民族的生活方式。

在莊子之前,一些先秦諸子在他們的著作中也有涉及對魚的論述。老子説:“魚不可脱於淵。”孟子云: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韓非子》中有公儀休吃魚的故事。但在中國文化中這些故事和對魚的論述没有像莊子對魚的論述那樣對後世産生的影響大,就如菊花之於陶淵明,月亮之於李白,因着他們分别在創建文化意象菊花和月亮方面所作出的貢獻以及對後世文化産生的影響,它們某種程度上儼然成了他們個人和民族文化的標籤,並成為後人學習和模仿時不可逾越的高峰*當代詩人任洪淵在《我只想走進一個漢字——給生命和死亡反復書寫》詩中表達了對大師們創造的古典文化意象無法超越和擺脱的一種焦慮和壓力: 鯤/鵬/之後已經没有我的天空和飛翔/在孔子的泰山下/我很難再成為山/在李白的黄河蘇軾的長江旁/我很難再成為水/晉代的菊花一開/我的花朵/都將凋謝。見任洪淵《墨寫的黄河: 漢語文化詩學導論》,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291頁。。作為文化意象的蝴蝶、鯤鵬和魚也可以説是莊子個人文化的標籤,也成了他對本民族文化的貢獻。

在西方,作為文化意象的魚對西方文化産生重要影響的莫過於《聖經·舊約》中對大魚的描寫以及《聖經·新約》中有關耶穌對魚的論述。在《聖經·約伯記》四十一章所記載的鱷魚(leviathan)後來在西方文化中成了邪惡的象徵,《聖經》有幾處記載鱷魚作為一種有罪的邪惡的勢力被上帝滅絶,“到那日,耶和華必用他剛硬有力的大刀刑罰鱷魚,就是那快行的蛇;刑罰鱷魚,就是那曲行的蛇,並殺海中的大魚。”(賽二十七: 1)“神自古以來為我的王,在地上施行拯救。你曾用能力將海分開,將水中大魚的頭打破。你曾砸碎鱷魚的頭,把它給曠野的禽獸為食物。”(詩七十四: 12—14)另有一節相關經文記載在耶利米書十六章16節,作惡的人就像魚被打上來一樣,將因罪孽受到上帝懲罰。英國著名的政治家霍布斯把政府看成“利維坦”,在名著《利維坦》中提議在社會政治建構過程中要把“利維坦”關進籠子。

《聖經·新約》中有關耶穌對魚的論述因着是上帝之道的宣告,幾千年已成為信徒宗教生活和宗教文化的組成部分,因此耶穌有關魚的論述所帶出來的宗教信仰和文化記憶不容忽視,就如莊子對魚的闡述在中國文化中所帶出來的文化記憶和生活方式在後世不容忽視一樣。

一、 莊子的魚

莊子與魚的故事分佈在《莊子》内、外、雜篇中。根據莊子與魚的故事所帶出來的不同人生旨趣和精神追求,大體上莊子與魚的故事可分成以下幾類:

追求人生的逍遥,這一類的代表故事是鯤鵬的故事。“北冥有魚,其名為鯤。鯤之大,不知其幾千里也。化而為鳥,其名為鵬。鵬之背,不知其幾千里也。怒而飛,其翼若垂天之雲。是鳥也,海運則將徙於南冥。南冥者,天池也。”(《逍遥遊》)大魚在大海中遨遊,本來够自由,但海的疆界畢竟有限,大魚希望有更廣闊的空間讓自己自由飛翔,於是大魚轉化成鳥,因為天空比海洋更廣闊,轉化成鳥的大魚,“背若泰山,翼若垂天之雲,摶扶摇羊角而上者九萬里,絶雲氣,負青天,然後圖南”。法國作家雨果曾説過,世界上最廣闊的是大海,比大海更廣闊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廣闊是人的心靈。莊子在這個故事中所要表達的就是人類心靈的自由和逍遥,人心靈的自由和逍遥需要有一個前提,那就是心靈空間足够的大,只有心靈空間足够得大,人精神上才會有“逍遥遊”,所以莊子在這個故事中無論是表達“鯤之大”和“鵬之背”的幾千里,還是鵬“翼若垂天之雲,摶扶摇羊角而上者九萬里”,都是通過突出體積和空間的大來彰顯人精神的闊大和自由。

追求人生的自適與快樂。這一類的代表故事是濠梁之遊的故事。在濠梁之遊的故事中,莊子所要表達的是人的自適和快樂。“莊子與惠子遊於濠梁之上。莊子曰:‘儵魚出遊從容,是魚之樂也。’惠子曰:‘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莊子曰:‘請循其本。子曰,“女安知魚之樂”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問我。吾知之濠梁之上也。’”莊子與惠子在濠梁之上遊玩,莊子看到了水裏“儵魚出遊從容”,體會了魚在水中的自適和快樂,而他的好朋友語言哲學家惠子卻體會不到這一點,糾纏於莊子不是魚,他怎麽知道魚的快樂,莊子的回答是在雙方對話過程中惠子聽懂了莊子感知到魚的快樂的分享,莊子告訴惠子他感知到魚的快樂是在濠梁這個地方發生的。

無論是濠梁之遊,還是鯤化為鵬的故事,莊子借助魚的故事所要表達的是追求個體生命的自由自在自適,濠梁之遊故事側重自適快樂,鯤化為鵬的故事側重自由逍遥。

一個人生命的自由自在自適的態度自然表現在一個人的生活方式中。莊子也通過與魚有關的故事來展現一個人得道之後的生活方式的悠然自在與淡定。《莊子·秋水》記載“莊子釣於濮水”,楚國國王派兩位大夫前去請他做官。但“莊子持竿不顧”,拒絶了他們的請求,選擇自由自在的“曳尾於塗中”的清貧生活。《淮南子·齊俗訓》曾記載莊子垂釣於孟諸,惠子從車百乘經過此地。因莊子厭惡惠子招摇過市和炫耀自己的財富,“棄其餘魚”,即把自己釣的魚,倒回河塘裏。

漁釣甚至過帶有隱居性質的漁父的生活在《莊子·漁父》得到了集中表現。《漁父》篇塑造了隱逸、淡泊、遵循時命、順應自然的漁夫形象,連儒家創始人孔子對漁父也心折誠服,禮拜有加:“道之所在聖人尊之。今漁父之於道,可謂有矣,吾敢不敬乎!”《漁父》篇將“漁父”與自然之道合為一體,從而賦予了“漁父”優遊自在、恬淡自適的文化内涵,更使“漁父”定格為隱逸的象徵,與同時期屈原《楚辭·漁父》中的“漁父”一道開啓了歷代文學史上綿延不絶的“垂釣”與“漁父”意象。這裏略舉晉、唐、宋、元、明、清幾例來説明魚釣與漁隱在詩、詞、曲中的表現: 漢代張衡的《歸田賦》就以“追漁父以同嬉”來表達返歸自然的人生取向。晉人陸機《幽人賦》曰:“世有幽人,漁釣乎玄渚,彈雲冕以辭世,披宵褐而延佇。是以物外莫得窺其奥,舉世不足揚其波,勁秋不能凋其葉,芳春不能發其華,超沈冥以絶緒,豈世網之能加。”阮籍《詠懷詩》曰:“天地煙煴,元精代序,清陽曜靈……適彼沅湘,托介漁父,優哉遊哉,爰居爰處。”唐人李白的“人生在世不稱意,明朝散髮弄扁舟”(《宣州謝朓樓餞别校書叔雲》),柳宗元的“孤舟蓑笠翁,獨釣寒江雪”(《江雪》)宋代朱敦儒寫了六首漁父詞來歌詠其晚年寓居嘉禾漁隱的閒適生活。元代白賁《鸚鵡曲·漁父》云:“依家鸚鵡洲邊住,是個不識字漁父。浪花中一葉扁舟,睡煞江南煙雨。”馬致遠的《清江引·野興二首》其中一首提到:“樵夫覺來山月低,釣叟來尋覓。你把柴斧拋,我把魚船棄。尋取個穩便處閑坐地。”晚明隱士施紹莘在《秋水庵花影集》中自序起筆即言及江邊之魚:“峰泖浪仙行吟山谷,盤礴煙水……一日,刺杖水涯,撥苔花,數遊魚,藻開萍破,見耳目口鼻,浮浮然在水面焉。因自念言,此是我耶、抑是影耶?影肖我耶、我肖影耶?”清王士禎《題秋江獨釣圖》:“一蓑一笠一扁舟,一丈絲綸一寸鈎;一曲高歌一樽酒,一人獨釣一江秋。”

在中國古代,無論是居廟堂之高,還是處江湖之遠,文人和士大夫往往與隱逸結下不解之緣。對身處逆境、懷才不遇的積極入世的文人和士大夫來説,擺脱世俗的喧囂和官場的爾詐我虞,進入悠閒恬淡、與世無争的垂釣生活是他們的渴望,孔子失意時曾云“浮桴於海”,蘇東坡落魄時曾説“小舟從此逝,江海過餘生”;而那些受道家思想影響自願選擇避世或不屑與世俗為伍或真正感受漁隱之樂的文人墨客,確實喜歡上了這種自適、自在、自得其樂的生活。晚唐張志和號稱“煙波釣叟”,他寫漁隱的生活:“西塞山前白鷺飛,桃花流水鱖魚肥。青箬笠,緑蓑衣,斜風細雨不須歸。”(《漁歌子》)這首詩讓人真正感受到人與自然美好和諧的關係,在他的詩歌世界中,漁人既在勞作,又在居美境、觀美景、品美趣。難怪歷代有那麽多的作家在書寫魚與漁。

莊子的魚的故事中比較有名的還有轍中之魚、相忘之魚。

轍中之魚表達的是貧窮狀態下人生的困頓。“莊周家貧,故往貸粟於監河侯。監河侯曰:‘諾。我將得邑金,將貸子三百金,可乎?’莊周忿然作色曰:‘周昨來,有中道而呼者。周顧視車轍中,有鮒魚焉。周問之曰:“鮒魚來!子何為者邪?”對曰:“我,東海之波臣也。君豈有斗升之水而活我哉?”周曰:“諾。我且南遊吴越之王,激西江之水而迎子,可乎?”鮒魚忿然作色曰:“吾失我常與,我無所處。吾得斗升之水然活耳,君乃言此,曾不如早索我於枯魚之肆!”’”(《外物》)莊子家貧,向當地監河侯借米,但對方卻采用拖延戰術,説等一段時間會給他三百金。莊子就給對方講了一個轍中之魚的故事,昨天他來這裏的途中聽到有呼唤他的,後來發現是轍中之魚,對方期望莊子能給它斗升之水讓其存活,但莊子卻説,等他遊歷吴越之地,然後再引西江之水來營救鮒魚,鮒魚的回答是它只要得到斗升的水就可活命,熬不過這漫長的等待,若莊子執意這樣做,明早就到乾魚市場去找它吧。

莊子通過轍中之魚的故事也在告訴監河侯,遠水解不了近渴,若要經過漫長的等待才能獲得接濟,有可能他早已病死和餓死。很有意思的是,後世在傳承和解讀莊子的魚的故事中,重點宣揚了莊子的漁隱、魚之樂、鯤鵬之逍遥,但忽略了一個人為追求逍遥自在,在避世過程中因着謀生艱辛而帶來的人生困頓和生活清苦。後世文人對莊子的魚的故事性帶有傾向性的選擇和解讀同樣表現在他們自身對漁父形象的塑造和解讀上,實際上他們對漁父自適、自在、自得其樂的隱逸生活的過分讚美是以忽略漁父謀生的艱辛為前提的。

《莊子·大宗師》提到了“泉涸,魚相與處於陸,相呴以濕,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强調湖泊乾涸,原先在水中嬉戲的魚被擱淺在陸地上。它們快要乾死,只好相互之間吹出濕氣和吐出唾沫來濕潤對方,它們表現出友愛和親情!可是在它們看來,與其在乾涸的陸地上如此表現友愛親情,還不如它們在江湖裏彼此相忘。莊子這個故事所表達的内容符合他所提倡的“大仁不仁”(《莊子·齊物論》),即“大仁”展現出來的是不帶“仁”的,就像“大恩不言謝”,莊子用這個故事表達了他所追求的“忘”的生活境界,認為在“忘”中雙方的關係才達致最深度的和諧關係,若没有“忘”掉對方,這表明雙方的關係還没有達至最佳,就如外篇《達生》篇所説的:“忘足,履之適也;忘要,帶之適也;忘是非,心之適也。”鞋子穿在脚上忘記了鞋子,説明鞋子正合適脚,鞋子與脚處於深度和諧關係,所以彼此忘記了對方,若脚老是惦記着鞋子,説明鞋子不合脚。遺憾的是,這個故事中的成語“相濡以沫”反而比魚之相忘所包含的哲學含義更被後人關注,莊子相忘之魚故事的要義在後世傳承過程中受到了忽略和削弱,這個故事在文化傳播過程中,其焦點和意義也發生了偏離,人們更願意突出“相濡以沫”,即使提到“相忘於江湖”也不是從雙方處於最深度和諧關係去解讀,而是理解為互不認識、不記得對方。

二、 耶穌的魚

《聖經·新約》記載了若干耶穌與魚的故事。在這之前,《聖經·舊約》已記載了有關魚的一些故事。《創世紀》提到魚是上帝創造的,魚也要來讚美上帝。神在第五日造出大魚和水中的動物(創一: 21),萬物都要讚美耶和華,包括魚和一切深洋的生物(詩一百四十八: 7—12)。鱷魚大有能力(伯四十一: 18—21)。上帝以巨魚質問約伯,暗示神的大能,萬有都是上帝創造的。上帝的大能也表現在上帝安排一條大魚吞了先知約拿,當約拿悔改後,神又吩咐大魚將他吐在旱地上(拿一: 17,二: 10)。

在新約中,提到耶穌與魚的故事中,通過魚主要指涉以下幾個層面:

用“魚”象徵救恩的普及。耶穌在呼召了曾出身漁夫的彼得和安德烈後,對他們説:“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太四: 19)耶穌通過他們熟悉的捕魚的經驗告訴他們,他們今後的工作是廣傳福音,利用福音的網把更多的人帶到基督裏面,讓上帝的救恩臨到更多的人。在教會歷史中,一個加利利海的普通漁夫彼得後來竟成為初期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和天主教首任教皇。彼得前後人生的改變和職業身份的轉换正回應了耶穌對他的呼召,“把船開到水深之處”,魚在深處可以得到,在淺水中卻得不到,同樣,要得到人的靈魂,幫助人皈依上帝,必須走到人群和人心的深處。

用兩次行神迹讓彼得等打到魚讓信徒相信一切都有神的供應和保守,日用的飲食會加給跟隨耶穌的人。耶穌讓彼得滿滿地打到一船魚第一次記載在《路加福音》5章3—11節:“有一隻船是西門的,耶穌就上去,請他把船撐開,稍微離岸,就坐下,從船上教訓衆人。講完了,對西門説:‘把船開到水深之處,下網打魚。’西門説:‘夫子,我們整夜勞力,並没有打着什麽。但依從你的話,我就下網。’他們下了網,就圈住許多魚,網險些裂開,便招呼那只船上的同伴來幫助。他們就來把魚裝滿了兩隻船,甚至船要沉下去。西門彼得看見,就俯伏在耶穌膝前,説:‘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他和一切同在的人都驚訝這一網所打的魚。他的夥伴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約翰,也是這樣。耶穌對西門説:‘不要怕!從今以後,你要得人了。’他們把兩隻船攏了岸,就撇下所有的,跟從了耶穌。”在這個故事中,有經驗的漁夫彼得等整夜在革尼撒勒湖打不到魚,反而,木匠出身的耶穌一吩咐在什麽地方打魚,那些漁夫就下網圈住了許多魚,甚至魚裝滿兩隻船後船都要沉下去。這個故事的叙事構成了某種反諷和張力,突出了信心超越人的經驗: 憑經驗打不到魚,憑信心則打到了魚,回應了《聖經》所説的:“那没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二十: 19)造物主會供應信徒的一切,跟隨耶穌的人不是憑經驗而是憑信靠來生活。該叙事最後的結局是彼得的認罪,認為自己是小信的人,而彼得的夥伴從這一捕魚行為中獲得了信心,不專依靠經驗和眼睛所看見的,敢於“撇下所有”,“跟從了耶穌”。

耶穌第二次讓彼得打到魚記載在《約翰福音》二十一章1—8節:“這些事以後,耶穌在提比哩亞海邊又向門徒顯現。他怎樣顯現記在下面: 有西門彼得和稱為低土馬的多馬,並加利利的迦拿人拿但業,還有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又有兩個門徒,都在一處。西門彼得對他們説:‘我打魚去。’他們説:‘我們也和你同去。’他們就出去,上了船,那一夜並没有打着甚麽。天將亮的時候,耶穌站在岸上,門徒卻不知道是耶穌。耶穌就對他們説:‘小子!你們有吃的没有?’他們回答説:‘没有!’耶穌説:‘你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就必得着。’他們便撒下網去,竟拉不上來了,因為魚甚多。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對彼得説:‘是主!’那時西門彼得赤着身子,一聽見是主,就束上一件外衣,跳在海裏。其餘的門徒離岸不遠約有二百肘(注: 古代以肘為尺,一肘約有今時尺半),就在小船上把那網魚拉過來。”這個故事的叙事技巧以及叙事世界所展現的宗教觀念與前則相似,同樣是有經驗的七個漁夫在提比哩亞海打不到魚,而耶穌吩咐他們把網撒在船右邊後他們就得着了滿滿的一網魚。信心再次戰勝了經驗,造物主成為跟隨者日常供應的保障,耶穌的行為堅固了他的跟隨者,彼得從此心無旁騖地為主獻身,牧養主所交付給他的羊。

用五餅二魚喂飽五千人男子(另有不知數量的婦女和孩子)讓人相信在上帝那裏没有難成的事。耶穌行神迹使五千人吃飽的故事在四福音書中都有記載,現選取《約翰福音》六章: 8—15節:“有一個門徒,就是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德烈,對耶穌説:‘在這裏有一個孩童,帶着五個大麥餅、兩條魚,只是分給這許多人,還算什麽呢?’耶穌説:‘你們叫衆人坐下。’原來那地方的草多,衆人就坐下,數目約有五千。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就分給那坐着的人,分魚也是這樣,都隨着他們所要的。他們吃飽了,耶穌對門徒説:‘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免得有糟蹋的。’他們便將那五個大麥餅的零碎,就是衆人吃了剩下的,收拾起來,裝滿了十二個籃子。衆人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迹,就説:‘這真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耶穌既知道衆人要來强逼他作王,就獨自又退到山上去了。”這則故事告訴我們,神的兒子主耶穌不但是一位能使少變為多的主,更要緊的是他體恤我們的缺乏和需要,願意供應我們的不足。學者夏可君受法國現象學家讓—吕克·南茜的影響,從生命共通體的角度即從倫理哲學角度解讀這則故事,給出了新意。夏可君認為,生命在互相饋贈或贈予中變得盈餘:“五餅二魚”在傳遞過程中之所以滿足了五千人的饑渴,一方面是接受“五餅二魚”者自己先被祝福,他分得和享用了魚與餅,同時在分有的同時又給出了剩餘,他把手中剩下的魚與餅傳遞給了下一位,下一位又重複這樣的動作,把剩餘的再傳遞給下下一位。生命的共同體就在這樣互相饋贈或贈予中變得豐盈,盈餘的東西一直盈餘下去,“在‘分——給’之中——分——享——那是生命的給出,不是減少,而是增多,那就是——愛——愛的真諦在於愈給愈多”*夏可君《幻像與生命: 〈莊子〉的變異書寫》,學林出版社2007年版,第41頁。。夏君説得對,愛的真諦在於傳遞,它是愈給愈多,當自身因着給出看起來貧窮,但實際上得着的更多,不僅因着自身的貧窮使他人富足,而且在給予過程中自身得到了各樣的饋贈,自身在分出—給出的同時也是在接受——享有,這就是《聖經》中所説的“施比受更為有福”(徒20: 35)的原因。

三、 兩者比較

莊子的魚在中國文化中産生如此大的影響,個中緣由有二: 一方面是附着在莊子的魚周圍集合了相近的意象群: 水、漁、舟、垂釣者、漁父,在符號系統中,一個符號的破譯,構成了下一個符號及其破譯,並如此這般無止境地向前滾動。於是,闡釋者對文本的解讀便得以步步深入、層層推進,這樣,作為文化意象的魚的含義得到越來越深刻的揭示,那些圍繞魚周圍的水、漁、舟、垂釣、漁父的符號經過一個又一個的闡釋和破譯,釋放出自身的意義,它們共同創立了在中國文化中淵源流長又具有深遠影響的文人隱逸情結和漁緣漁情,以及追求灑脱自適的人生;另一方面在文化傳承過程中後人對莊子的魚不斷的詮釋和再創造,使集結在魚文化意象周圍的意義較莊子原初個人獨創性的運用具更大的包容性和更豐厚的内藴。

耶穌的魚在西方基督宗教文化中也産生很大影響: 一方面耶穌的話語是上帝之道,二千多年來不斷在教會被傳揚、宣講和認信;另一方面《聖經》中耶穌喜歡用與魚有關的故事來傳達他的旨意,在他傳道的三年生涯中,他大半時間都圍繞北方加利利海進行,他的聽衆中不乏很多漁民,他呼召的十二個門徒中就有七個是漁夫*“有西門彼得和稱為低土馬的多馬,並加利利的迦拿人拿但業,還有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又有兩個門徒,都在一處。西門彼得對他們説:‘我打魚去。’他們説:‘我們也和你同去。’他們就出去,上了船,那一夜並没有打着甚麽。”(約二十一: 2—3),他用魚與漁的故事來傳揚他的旨意,這些故事非常接近聽者的日常生活經驗,所以更易被歷代信徒所理解和傳誦。莊子的魚與耶穌的魚影響所及,後世的繪畫、詩歌、音樂在它們各自文化中對它們都有抒寫。中國古代詩詞中的鯤鵬、漁父、垂釣意象綿綿不絶,詩歌中出現鯤鵬意象的如李白的《上李邕》、杜甫的《泊岳陽城下》、李清照的《漁家傲》等,寫“垂釣”比較有名的詩歌如柳宗元的《江雪》、張志和的《漁歌子》、王維《青溪》、景云《溪叟》、白居易《垂釣》、劉長卿《江中晚釣寄荆南一二識》、陸游《長相思》等,“漁父”形象在繪畫和音樂中也廣為傳播,荆浩、許道甯、吴鎮、黄慎、戴進等都繪有《漁父圖》,古琴曲中有《漁樵問答》《欸乃》《漁歌》《醉漁唱晚》《漁歌調》等。

描繪耶穌與魚故事的西方經典畫作有杜喬(Duccio)的《耶穌出現在提比哩亞海邊》,拉菲爾、雅各·巴塞洛(Jacopo Bassano)、韋茨(Konrad Witz)等《捕魚神迹》。

莊子用魚來表達審美、德性的人生。魚在莊子那裏,是生命鮮活的象徵,也是一個人追求自由和逍遥生活的體現。無論是濠梁之遊,還是鯤化為鵬的故事,都是這方面的體現,由魚旁及的漁釣以及漁父的生活成了後世個人潔身自好甚至帶有孤傲的象徵,也是個人退出喧囂濁世、過隱居生活的體現。耶穌則用魚表達了人生的拯救、上帝的大能、眷顧與保守。從這一點上説,劉小楓概括中西方文化一謂拯救,一謂逍遥,大體是正確的*詳見劉小楓《拯救與逍遥》,三聯書店2001年版。。

兩者對魚的描寫也有交叉,比如描寫捕魚、釣魚、魚之網羅,因為中西人民雖然文化不同,地域不同,但畢竟有共同的生活經驗。《聖經》中用網羅中的魚代表不自由:“原來人也不知道自己的定期;魚被惡網圈住,鳥被網羅捉住,禍患忽然臨到的時候,世人陷在其中,也是如此。”(傳九: 12)《莊子》中也有描寫魚之網羅的,“鈎餌、罔罟、罾笱之知多,則魚亂於水矣。”(《莊子·胠篋》)意思是説,鈎餌、魚網、竹簍的智巧多,水裏的魚就要被擾亂了。《外物》篇提到“筌者所以在魚,得魚而忘筌”,筌是捕魚用的竹器,魚被這種竹器捕到,顯明了它的不自由。

它們都没有對魚兒形象、情態、習性作很好的觀察和描寫。中國古詩寫魚方面寫得更多的是垂釣與漁隱,偶有對魚的正面描寫:“細雨魚兒出”(杜甫《水檻遣心》),“眼似珍珠鱗似金,時時動浪出還沉”(章孝標《鯉魚》),但也是一筆帶過。西方文學也同樣如此。雙方在書寫魚的過程中都過快地升華至或哲理或宗教層面。

莊子寫了轍中之魚表達人處在貧窮下的困頓,但在後世文人筆下,有魚之快樂逍遥,有漁隱之閒雅情趣,卻少了分莊子筆下魚兒斷水後的謀生之苦*後世多數文人寫漁父的生活如元代胡紹開在《沈醉東風》中描寫的那樣:“漁得魚心滿意足,樵得樵眼笑眉舒。一個罷了釣竿,一個收了斤斧,林泉下偶然相遇。是兩個不識字漁樵士大夫,他兩個笑加加的談今論古。”只有少數文人關注到了漁父生活的艱辛,如清代孫承宗的《漁家》:“呵凍提篙手未蘇,滿船涼月雪模糊;畫家不識漁家苦,好作寒江釣雪圖。”。西方文化歷代對大魚有大量描寫*詳見周峰《“漁”行為與海明威》,華東師範大學2011年博士論文,未刊稿。,中國文化幾乎不曾涉及,即使在《莊子》書中,有兩次描寫過大魚,一是《逍遥遊》篇開頭的鯤,二是《莊子·外物》中任公子所釣的大魚*“任公子為大鈎巨緇,五十犗以為餌,蹲於會稽,投竿東海,旦旦而釣,期年不得魚。已而大魚食之,牽巨鈎,錎没而下,騖揚而奮鬐,白波若山,海水震盪,聲侔鬼神,憚赫千里。任公子得若魚,離而臘之,自製河以東,蒼梧已北,莫不厭若魚者。已而後世輇才諷説之徒,皆驚而相告也。夫揭竿累,趣灌瀆,守鯢鮒,其於得大魚難矣!飾小説以幹縣令,其於大達亦遠矣,是以未嘗聞任氏之風俗,其不可與經於世亦遠矣。”(《莊子·外物》),但莊子及其門人兩次寫大魚都是通過突出“大”來表明得道者境界之高和精神之廣闊,與西方文化由《聖經》開創的用大魚(尤其用鱷魚(leviathan))來表現有罪的邪惡的力量和需要被征服的對象*如《貝奥武甫》《海華沙之歌》《白鯨》《老人與海》等都是描寫人類與大魚如何搏鬥的典範之作。形成鮮明的對比,大魚是生活在深淵裏的,這説明中國文化缺少“深淵意識”,在展現大魚意象時呈現的僅是光明向上的一面。

因着審美與宗教的不同路向,莊子的魚與耶穌的魚在呈現生命(文化)共通體的生存質態方面最終走向了根本差異。在五餅二魚*見太十四: 13—21;可六: 35—44;路九: 10—17;約六: 1—14。的故事中,耶穌給出了魚(餘)的法則,多給(剩餘)反而自身被更多的祝福(盈餘)。那麽,莊子所給出的魚(餘)呢,它是我們文化中的生命共通體的法則嗎?在莊子的魚的故事中我們似乎看到,我們文化共通體的生命法則是“樂”(“孔顔樂處”—魚之樂)、是“忘”帶來的適(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那麽在“樂”和“適”中,尤其由“孔顔樂處”向莊子魚之樂的傳遞過程中,我們是否遺忘了孔顔之“樂”背後的保證者即那位置有位格和情感的“天道”,是它給予了孔子勇往直前、不畏艱難的精神!遺憾的是,莊子的魚(餘)之適削弱了孔子的這種超越性力量,在適中我們慢慢走向自適其適,開始走向主觀性的真,而不是具有真理性、位格性、有情有義的“真”。莊子的“真”是一種事實的狀態,也是一種主觀的感覺,這種主觀的感覺因反世俗的各種物執和内心的情累而顯得真誠和寶貴,同時又因與“天地合一”、宇宙同流而境界顯得闊大,但也因缺乏一種使命感和超越性力量提升而變得自得其樂,甚至無所謂而遊戲人生。在耶穌給出的魚(餘)的法則中,我們看到耶穌為這個生命的共通體負責,耶穌是餘的給出者,那些餘民僅是分享者,而不是供應者,剩餘到盈餘的變異跳躍之所以完成是因為相互傳遞和分享的是愛,是耶穌祝福過的愛,而不是自己的愛;因着自己面向耶穌,全仰賴耶穌負責供應生命的“五餅二魚”,由能力、關係、感覺等支撐起來的我在這當中死去,我成了虚己者,一個空空的器皿,歷史和文化當中的“餘民”,也因着這一“剩餘”祝福了許多人,正如“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十二: 24)。這就是剩餘到盈餘的跳躍法則。在我們的文化中,由誰為我們的生命共通體負責?僅僅是每個人自適自樂自得活着?怎樣讓個體生命的剩餘走向盈餘?這些都是由莊子的魚所開啓的文化所要面對的,也是所要應對的。可惜,由莊子的魚所開啓的文化因强調個人自適和隱逸性質,無法對群體性的生命共通體有更多的言説,這需要學界在這方面作進一步的檢討。

[作者簡介] 包兆會(1972— ),男,浙江臨海人。文學博士,現為南京大學文學院副教授、文藝學碩士生導師,主要從事莊學、古典美學和跨文化比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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