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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机关反贪队伍建设现状与发展研究

2015-02-07吴雪君

法制博览 2015年31期
关键词:反贪队伍建设专业

吴雪君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天津 300380



检察院机关反贪队伍建设现状与发展研究

吴雪君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天津300380

摘要:当今的反腐败任务日益繁重,反腐斗争日趋激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难度也越来越大。检察院反贪部门是反腐的前沿和基础,面对复杂艰巨的反贪工作,反贪队伍建设是根本保证,锻造一支素质过硬的专业化反贪队伍,对反腐事业的向前推进意义重大。本文就当前基层人民检察院反贪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思考,认真梳理,浅谈几点自己对反贪队伍建设的建议。

关键词:基层检察院;反贪;队伍建设;专业

反贪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反腐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反贪队伍建设是检察院院反贪局全面建设的基石,其好坏直接影响到国家反腐败工作大局,所以,通过加强反贪队伍建设带动检察事业发展,成为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笔者结合基层的反贪队伍建设实际情况,现就目前基层检察院反贪部门队伍当前的问题及今后发展进行简要探析,提出些许思考意见。

一、基层检察院反贪队伍的基本现状

据不完全资料统计,各基层检察院反贪局干警的结构虽然不尽相同,但相差不是很大,基本状况趋于一致,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为例,该院反贪局现有干警18名,占全检察院总人数的约15%,全部为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其中有研究生学历的3名。

以从事反贪工作时间来看,从事反贪工作3年以下的干警10名,从事反贪工作4至9年的干警4名,从事反贪工作10年以上的干警4名,分别占反贪干警总人数的55.56%、22.23%和22.23%。

从职务结构来看,该反贪局有两名副局长、两名科长,具有检察员及助理检察员资格的人员有11人,占反贪干警总数的61.11%,书记员有7人,占反贪干警总数的38.89%。

从年龄结构来看,35岁以下的干警有11名,占反贪干警总数的61.11%,35岁至45岁的干警有5名,占反贪干警总数的27.78%,46岁至55岁的干警有2名,占反贪干警总数的11.11%。

在人员变动方面,近三年来,通过公务员招录,平均每年调入两至三名新干警,期间共有6名干警调出,多为骨干力量,1名干警是调入区纪委工作,5名干警调至院内其他科室工作,其中2人是领导职务。

反贪干警人员变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检察工作全局性的需要,因有的干警有一定擅长领域或者工作业绩突出,个人发展需要,受院内重视而调入其他科室,或是中坚力量,或是领导职务,为了弥补反贪工作力量,再从新招录的大学生中选入有激情的年轻干警充实反贪队伍;二是反贪工作的特殊性需要,其特殊性决定从事反贪工作的干警需要经常加班,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才能适应艰苦的反贪工作环境;三是对反贪工作认识性不到位,许多干警认为反贪工作涉及罪名范围相对公诉、侦监部门而言相对比较狭窄,不能够全面锻炼青年人,且存在反贪案件侦查工作难办理、得罪人的认识,也是流失人员的原因之一。

二、当前基层检察院反贪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从工作实际来看,基层检察院反贪队伍建设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反贪队伍体系构建不合理,年龄断档问题突出

构建合理的反贪队伍体系,需要形成科学的年龄层次,即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梯形人才结构体系,才能使人才资源配置更加科学,进而有利于反贪工作顺利开展。基层检察院反贪局往往存在干警年龄层次不合理的现象,办案经验丰富的老干警数量少,经验缺乏的年轻干警人数过多。同任何稳定的组织结构类似,反贪局干警年龄结构也需要呈橄榄形,即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中年干警占多数,年龄偏大和过于年轻的干警数量较少。年轻干警虽然学历高,理论知识丰富,知识面广,但严重缺乏实际工作经验和独当一面的能力,这种年龄层次断档的现象直接影响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

(二)反贪队伍专业化程度低,与办案要求不相适应,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一是反贪队伍要求高度专业化的人员,培养一名合格的反贪干警时间周期很长,一名刚刚进入反贪队伍的大学毕业生成长为一名具备独立办案能力的干警往往需要七八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而且反贪侦查工作也需要具备多种法学以外的专业知识,往往需要侦查人员掌握侦查学、计算机科学、金融学和会计学等多方面技能。但是,检察机关在招录公务员时往往将专业背景局限为法学,造成反贪队伍知识结构过于单一,这种人才瓶颈往往导致在侦查工作中困难重重,不能适应办案新形势的要求。

(三)忽视反贪干警身心健康,反贪队伍人才流失严重

由于反贪局特殊的工作性质,很多检察院人员不愿意在反贪局工作。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取证范围广、难度大,并且需要从事大量查找分析工作,反贪干警在工作中往往面临较大压力,加班加点、熬夜通宵十分常见,甚至节假日也不能正常休息,同时,反贪第一线工作接触大量社会阴暗面,对反贪干警的心理健康造成严重威胁。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计结果显示,大多数因公殉职的检察干警都从事反贪工作,且战斗在反贪一线。同时,在高风险、高压力和高负荷下,反贪干警在职务职级晋升和待遇提高方面都不容乐观,导致基层反贪人才流失严重,业务能手匮乏,后继力量不足,严重影响了我国反腐败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反贪干警钻研业务主观能动性不强,办案手段单一

当前我国法律更新速度较快,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一些反贪干警因不注重自身素质提高而难以适应当前工作,一些基层院反贪干警还是采用传统的办案模式,侦查手段单一,缺乏钻研业务的主观性和自觉性,不善于在实战中总结提高,满足于领导直接分配工作任务,查什么、怎么查都是被动应对,长此以往形成一种依赖性心理,一件案件办完后,却没有积累一点经验,队伍整体技能水平提高很慢,办案效率低,办案质量大打折扣,有的大案办成了小案,窝串案办成了个案,难以真正做到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

(五)反贪队伍开展培训少,针对性不强,培训效果还有待提高

教育培训是提升反贪队伍素质的重要方式,虽然近年来都有组织基层检察院反贪的教育培训工作,但由于反贪一线干警办案任务重,长期奔波在外,难以真正落实培训,有走过场的现象存在,同时,教育培训安排的内容针对性不强,无论对侦查骨干还是刚入职的新兵都是基本相同的培训内容,没有按照需求进行培训,与基层反贪业务的实际结合也不够,一些反贪骨干感到培训内容没有深度而“吃不饱”,另外一些新兵却因实践经验不足而“吃不了”,导致了基层反贪干警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和热情度不高,培训流于形式,效果不理想。

三、加强基层检察院反贪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当前,基层检察院的反贪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和艰巨,在办案中也会遇到困难和挑战,这是无法回避的现实。直面挑战,正面面对,在挑战中前进,是唯一的选择。反贪队伍建设问题是基层检察院反贪队伍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充分发挥反贪队伍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创新机制,完善措施,把挑战变成机遇,努力实现反贪队伍建设的优化配置,提升办案能力。

(一)优化反贪队伍结构,提升办案能力

针对当前基层检察院反贪局干警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的现状,应当新老干警建立顺畅衔接的人才机制,在整体上做到新老搭配,以老带新,以新促老。老干警具有经验丰富的优势,新干警则专业知识扎实,应当做到扬长避短,相互帮助,共同提高,从而提升反弹队伍整体素质和办案能力,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针对当前反贪干警知识结构和专业背景不合理的现状,应针对反贪局的特殊需要,改变检察院招录工作人员时过于严格的专业要求,不能将侦查、会计、计算机科学、心理学等专业的人才拒之门外。同时,应当对未通过司法考试但办案成绩突出的非法学人员人员设立专门的评价和奖励方法,努力把专业人才刘凡反弹队伍,并吸引更多的精英人才。

(二)重视反贪干警的身心健康,适当提高基层反贪队伍的职业待遇

一是进行定期健康体检,享受更加灵活的轮休假制度。由于反贪干警办案任务重,长期奔波在外,生活不规律,有必要开展定期健康检查,同时反贪干警加班加点,昼夜颠倒,忙碌时可能一个月也未必能有休假,但反贪干警也要进行适当的放松,应为反贪干警建立一套灵活的轮休制度,以上措施旨在保证办案节奏的同时,反贪干警能够及时掌握自身健康状况,合理调节自身生活节奏。二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高反贪队伍工资待遇水平。由于反贪工作的特殊性,反贪人员工作压力大,身体和心理都长期处于疲劳状态,甚至人身权利常常受到而威胁。因此有必要在工作生活生对反贪人员予以倾斜照顾。另在,在反贪局内部应当建立一套可行有效的奖励体制,对于有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特殊奖励,在考核和尽职晋级方面也有必要适当增加反贪人员的名额,使其平时工作中付出的努力和做出的牺牲得以回报,从而调动反贪干警的积极性,创造出一个人人睁着去反贪的生动局面。

(三)大力开展针对性强的基层反贪业务培训,建立学习交流机制,强化反贪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

一是鼓励反贪干警参加司法考试、注册会计考试及在职研究生考试等,注意改善干警的知识结构。要求反贪干警不仅仅具备法律专业知识,而且还要学习金融会计、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知识,努力成为复合型反贪人才。二是对反贪战线上的新老兵按不同内容分批培训。对新进入反贪工作岗位的大学生应采取不少于半年的入职培训,因为学生少有机会接触侦查实践工作,培训内容应结合岗位特点,以实务训练为主,使新兵初步掌握好查询、讯(询)问等基本侦查工作的方法;而对于反贪业务骨干应提高其培训内容的深度,邀请各方面有较高理论专业水平的人士进行专题讲座,拓宽干警知识领域,逐步实现培训的专业化。三是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突出练兵的实用性,立足办案实践,坚持边办案边提高。隔一段时间就开展一次疑难复杂案件研讨会,评选优秀办案能手,讲述优秀办案心得,剖析不足,互教互学,力争培养出一批审讯、技术、查账等方面的精英,从而建立起一支综合能力强的反贪队伍。四是完善学习交流机制,适应形势发展。与办案小组人员之间的交流,与检察院内其他科室人员的交流,适当选派优秀反贪干警到外地学习交流,特别是向办案数量多、质量好的兄弟单位交流学习,重点学习先进的经验,并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进行沟通,将好的破案方法和技巧带回来,寻找新的办案突破点。

(四)加强反贪队伍的科技化、信息化建设,提升侦查工作水平

当今是一个科技化、信息化日新月异的时代,一些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也逐渐高科技化,甚至采用了一些例如毁灭电子证据的手段进行反侦查活动,如果不借助技术侦查手段,用传统的办案方式已经无法侦破,单一的采用审讯模式突破案件已经不能适应反腐败的需要。随着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在实践操作中,利用高科技手段,如GPRS定位、秘密录音录像、监听、电子测谎仪等先进设备突破案件势在必行,技术侦查措施在侦查活动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充分利用技术侦查措施成为案件突破重要方式。面对新科技、新技术,需要聘请专门技术人员为反贪干警上课,使反贪干警能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反贪办案水平,逐步实现办案工作网上运行,学习和掌握审讯监控系统、远程监控指挥系统的应用,获取电子证据的方法等,依靠信息技术提升侦查破案能力,解决办案手段单一、人力不足的问题。

(五)建立基层反贪队伍的长效监督考评机制,进一步规范反贪人才使用

一是建立起机关、家庭、社会防范网络,加强队伍管理。除了要突出反贪办案一线这个重点,还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延伸到八小时之外,以制度管理为根本,以延伸教育为保障,以家庭和社会监督为防线,以健康文娱活动为载体,加强对反贪干警的社交圈、娱乐圈和生活圈的关注。二是坚持把反贪干警的政治学习、教育培训、业务工作、作风纪律等情况与个人绩效考核挂钩,作为个人年终考核的重点来抓,且与评选先进、提拔、奖励等联系起来,做到奖罚分明,要通过组织关怀的方式,使反贪队伍中的干警们敬业爱岗、甘于奉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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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广跃,刘建敏.专业化反贪队伍建设的思考[J].中国检察官,2010(7).

[3]陈其斯.浅谈解放思想与提高反贪队伍整体办案能力[J].法制与社会,2010.12.

[4]冯景合.基层检察队伍建设中的问题与解决措施[J].人民检察,2014.12.

作者简介:吴雪君(1989-),女,汉族,吉林人,大学文化,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助理检察员,研究方向:刑法学、侦查学。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31-01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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