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拐卖儿童犯罪的几点思考
2015-02-07郭雅雯宋立莹
郭雅雯 宋立莹
河北省沧州市委党校,河北 沧州061000
最近微信朋友圈里刮起了一阵“杀死人贩子”的风,许多人为“人贩子一律判死刑”投票点赞。且不说这到底是不是一次成功的商业炒作,单就此次事件而言,淋漓尽致的体现了人们对于人贩子,换成法律术语就是“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深恶痛绝,许多人还用了“凌迟”、“满门抄斩”、“诛九族”等极刑来泄愤。不得不说这一方面说明我国目前拐卖妇女儿童的现象十分猖獗,另一方面说明人们面对此类犯罪的憎恨和无奈。这一次国民大讨论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一系列问题,这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所引发的迟来的关注急需要一个答案和解决措施,但是每一个问题又都不是一时间就能解决的。
第一,为什么此类犯罪如此之多?拐卖儿童的犯罪成本低侦破难而且几乎没有偶发性。拐卖儿童几乎不需要任何犯罪成本,只是犯罪分子将儿童哄骗或者直接拖走,这种不计成本的犯罪方式导致犯罪分子乐于尝试此种犯罪而且一旦得逞难以收手。另外,此类犯罪隐蔽性强难以侦破,只看这些年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破案率就可以看出,这也是导致此类犯罪如此猖獗的原因之一。同时这种犯罪都是蓄谋已久计划周全,不像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之类的犯罪许多都是临时起意的,所以此类犯罪不具有偶发性,重复犯罪率高,也就出现了一人拐卖过几十个儿童的现象。
第二,一律判死刑真的能够遏制拐卖儿童的犯罪吗?对于该问题司法部门已经出面解释过,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最高刑是死刑,一旦犯罪分子构成判处死刑的标准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也就是说,我们国家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目前相比较其他犯罪量刑不算轻,在慎用死刑的大背景下依然保持着“应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的态度,只是这样的量刑相比较犯罪后果所造成的家破人亡而言仍然难以平民愤。另外,想想如今孩子在每个家庭中的重要性就不难理解人们对于此量刑的不满了。
但是解决的方法就只能是一律判死刑了吗?恐怕对于每一个理智的人而言都会认为这不是彻底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真的刑法将此类犯罪改成一律判处死刑就能遏制住此类犯罪,我想任何人都会支持,不管是法学专家还是国家司法部门,因为这是最经济和直接的方式,但是我们都明白这是不可能的。我们说乱世用重典,当今的社会状况还没有到重典治国的地步,而我们讲求的是依法治国,所以一味的追求重刑的威慑作用应该不是好的解决办法。法学泰斗贝卡利亚说过:法律的震慑力,源于承担犯罪后果的必然性,而非承担犯罪后果的严重性。也就是说遏制犯罪的途径在于有罪必罚,当然前提在于国家侦查机关查处犯罪的能力和效率,而非是依赖重刑重罚。所以,相比对此类犯罪一律判处死刑,更重要的是公安机关要提高对此犯罪的侦查能力,提高破案率,帮助被拐卖的儿童找回自己的亲生父母。这才是当务之急,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才是遏制犯罪的有力途径。试想如果此类犯罪一旦出现必被公安机关抓获,那么还会有那么多的犯罪分子尝试此类犯罪吗。所以不能将遏制犯罪的任务全部推给无声的法律,而更应该督促具有能动性的侦查部门。
第三,收买者加重刑罚可以起到减少犯罪的作用吗?倡议中提出拐卖者一律判死刑,收买者一律判无期。普遍观点认为,没有买卖就没有拐卖,要杜绝贩卖儿童的犯罪,不能只严惩拐卖者,对于收买者和卖掉自己孩子的亲生父母也要予以严惩。相比较拐卖者我国对于收买者的处罚还是比较轻的,而且增加了减轻从轻处罚的情节,收买者无所惧也是造成拐卖不断的原因。在日本,对于拐卖儿童和收买儿童的量刑相当,这恐怕也是日本此类案件发案率低的原因。所以,适当的提高收买者的刑罚是可行的。而对于卖掉自己孩子的亲生父母如果同样严惩的话,则带来了亲生父母被判服刑,孩子将至于何地的后续问题。犯罪一定要接受刑罚,但是孩子的抚养问题也必须妥善解决。
第四,政府的责任何在?人们之所以对于这条微信不停地转发点赞一方面是出于对于犯罪的愤恨,另一方面则是内心恐惧的表现,害怕自己某一天遭遇此类不行,尤其是已为父母的人,他们担忧自己孩子的安全甚于担心自己,而这条微信恰恰勾起了他们内心最深的恐惧,从而得到了他们积极的响应。这也从另一个侧面看出我们的公民生活当中有着挥之不去的恐惧,换句话讲,百姓生活的并不安稳,社会并不安稳,而没有安稳何谈安乐呢?出现这样的社会现象不得不说政府有一定的责任,要为此买单。
首先政府应该要做就是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提高侦查部门侦破犯罪的能力和效率,提高破案率,找回人们对于政府的自信。另外政府应该发动人民积极参与打击此类犯罪的活动,使得全民皆兵,让犯罪分子无处躲藏。同时还要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减少收买儿童的行为,真正做到没有收买就没有拐卖。另外,既然存在这么多的收买现象就说明目前许多家庭有着收养孩子的需求,所以政府应当完善收养法律规定,完善我国的收养程序,设置合理的收养途径,方便公民合法收养儿童。
[1]王葆蔚.被拐卖儿童获救后的收养问题研究[J].中国青年研究,2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