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收养,该赡养谁?
2015-05-15
现代家长 2015年5期
问:我出生后,亲生父母将我遗弃,后来,我的养父母在民政部门收养了我,将我养大成人。如今我已大学毕业,工作稳定,收入颇丰。我要报答养父母的养育之恩,给他们养老送终。没想到,这时我的亲生父母找到我,要求我尽赡养义务。请问,我对亲生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刘志敏(河南滑县)
律师意见:你的养父母通过民政部门将你收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你和养父母之间的收养关系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你和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规定。所以,你的生父母与你之间的权利义务,因为你被别人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你在对养父母尽孝心的同时,可以不赡养你的亲生父母。你可以不赡养生父母,并非因为你的生父母对你未尽到抚养义务,而是因为你和你的养父母之间的收养关系已建立了新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当然,法律不禁止你自愿对生父母尽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