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国模范刑法典》的汉译看法律英语翻译
2015-02-07吴伶俐
从《美国模范刑法典》的汉译看法律英语翻译*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2012HGXJ0107)。
吴伶俐
合肥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安徽合肥230009
摘要:在当代中国的法学研究中,探讨中外法律在建制及具体化条文表述中所存在的差异将会为我国法学研究及实践提供相对充分的工作动力;而实施恰如其份的翻译是切实实现中外法学文本对比研究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本文将以《美国模范刑法典》的汉译切入点,对英语法律文本的翻译进行探讨。
关键词:《美国模范刑法典》;法律文化;法律术语
中图分类号:H315.9
作者简介:吴伶俐,女,汉族,北京师范大学硕士,合肥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法律英语、西方法律文化。
英美法系中的代表性法律文本的汉译给中国法学研究的深化推演提供了较为充分的客观可能。根据对近年来我国法学研究所展开的相对充分且客观性的实践考量,可以比较清晰地认识到英语国家现行法律文本的汉译质量对当代中国法学研究已造成一定的客观性影响。鉴于此,本文以《美国模范刑法典》的汉译为切入点,对英语法律文本的翻译进行了探讨。
一、从《美国模范刑法典》分析法律文化对法律术语的影响
中美现行的法律体系客观上存在文化共核及差异,而这些实际存在的差异亦现实地表现在法律术语中。在此,笔者将结合《美国模范刑法典》对相关问题展开剖析。
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是建立在大陆法系的基础上,而且在实施法条建制的客观过程中,现行的法律文本受到了苏联刑法理论内容的较大的客观性影响;而美国刑法的来源是英国普通法,隶属于普通法系。从立法环节到司法环节,中美刑法文本都存在着极其明显的差异。
在犯罪行为的认定上,美国现行刑法注重对犯罪行为实施定性判定,对犯罪行为认定过程具有比较明显的宽泛性特征,有很多在中国不予追讨的行为都被归位与犯罪行为的追究范畴中。《美国模范刑法典》第1.04条将犯罪行为划分为felonies、misdemeanors、petty misdemeanors及violations四个基本类别。而中国刑法在实施犯罪行为的界定工作的过程中则相对地更加关注犯罪行为的客观性结果特征,所以我国刑法中才会有大量的以“后果特别严重”及“数额特别巨大”等词句为代表的法条表述内容。因此,在中国的刑法体系中,也就不存在与上述《美国模范刑法典》中四种犯罪类别完全对应或相对对应的法律术语。
又如,中国刑法受几千年封建刑法及前苏联社会主义刑法的影响,强调义务及维护社会秩序的功能。因此,中国刑法采取的是同时具备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及犯罪主观方面的耦合式犯罪构成,并突出犯罪的本质特征是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美国刑法则更突出强调权利、平等及刑法保障人权的功能。因此,美国的犯罪构成为双层次结构:其一,犯罪的实体要件,这包括《美国模范刑法典》第2.01条所规定的“voluntary act”,2.02条中规定的“culpability”,2.03条中规定的“casual relationship between conduct and result”;其二,责任充足条件,即各种合法辩护的排除。《美国模范刑法典》中关于此的规定包括第3条“justification”与第4条的“responsibility”中的相关规定等。由此可见,二者间既存在文化共核,但同时二者之间又存在着文化差异,而这无疑造成了法律术语的不对应。
二、关于法律术语翻译的实践策略
中美法律既存在法律文化共核,又存在巨大的法律文化差异,而这种差异又在其各自法律语言上打上了深深的烙印。法律文化共核使准确有效的翻译成为可能,而差异又为准确有效的翻译设置了重重障碍。因此,在面对不同类法律术语时,应具体分析,采取相应不同的翻译策略。
第一,对于基本对等性法律术语,由于我们在实施翻译的客观过程中可以比较充分地在国内的刑法术语体系中找到具有对应性特征的术语,所以在处理这类法律术语的过程中,可以直接在探析两国文化的前提下,在译入语中找出源语的功能对等词。
第二,对于部分对等性法律术语,在实施翻译实践的过程中,要先根据对等部分在国内的法律体系中找到相应的对象性术语,然后对不对等的法理表述部分进行理解以及客观引入,在对原有的法律术语实施适当程度的修改。
第三,对于不对等性法律术语,由于无法在现行的国内刑法的法律术语体系中找到对应性的术语表述,所以需要在忠实源语法律文化的前提下,通过灵活地采用释义、译借及创造新词等方法以确切表述出源语法律术语的真实含义。
[参考文献]
[1]程炀.<美国法律概论>第七章<刑法>翻译报告[D].西南政法大学,2014-03-01.
[2]王华伟.论国际刑法中的共犯刑事责任[J].刑事法评论,2013-12-31.
[3]马库斯·德克·达博,杨萌.积极的一般预防与法益理论——个美国人眼里的德国刑法学的两个重要成就[J].刑事法评论,2007-12-15.
[4]美国法学会编,刘仁文等译.美国模范刑法典及其评注[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11:204-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