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大学章程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2015-02-06钟莉

法制博览 2015年30期
关键词:大学章程法律问题分析研究

大学章程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钟莉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衡阳421008

摘要:大学依据国家法律相关规定制定符合学校发展的正确章程,从而完成依法治校的改革策略,符合国家法治要求制定的相关大学章程,属于社会法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有效将国家的法律和相关法规进行延伸。当前我国的高等教育依法治校改革发展,反映了我国社会的法治发展,高等教育作为社会组织的一部分,在设立大学章程的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相关规定。

关键词:大学章程;法律问题;分析研究

中图分类号:D922.16

作者简介:钟莉(1981-),女,湖南衡阳人,法律硕士,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讲师。

随着国家教育机构对大学章程的重视程度不断深入,关于大学章程的文章也越来越多,大学章程颁布相关规定也在逐步完善,笔者对大学章程中的热点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现阶段公布的大学章程中存在的缺点,有效的避免大学章程被忽略,并对比分析大学章程法律问题,从而有效提高大学章程建设的质量,推进依法治校的改革进程。

一、大学章程建设中热点问题研究

(一)大部分中国大学还存在无大学章程的办学模式

我国高等教育的法制建设有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在法制体系方面需要更好的完善,对于如何依法行政需要进一步的分析研究。我国在2010年提出了“六修五立”的教育立法计划,目前相关法律的修订与立法工作正在进行中。因此,在大学章程的制定上,教育部与大学的立场有一定的区别。作为教育部则是希望全国各大院校制定大学章程,真正实现依法治校。而作为大学的领导者对于制定大学章程工作存在滞后的现象,很多高等院校而然存在无大学章程的办学模式,虽然绝大部分院校没有制定大学章程,但是有43项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在约束大学的办学行为,虽然大学没有大学章程,却不会妨碍学校按章办学。

(二)现阶段公布的大学章程存在的缺点

第一,大学的法人地位欠缺制度性的保障机制;第二,大学虽然属于独立法人但是没有适合的章程让法人获得应有的财产权;第三,大学章程的法律位阶太低,法律依据的制定方式很多,但是《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属于最直接的上位规章,但是从法律方便保证不了大学的独立自主权。

(三)从大学章程的建设过程了解未来趋势

我们首先要即使解决学校内部“基本法”,做到有法可依,大学将直到2020年逐步完成大学章程的建立和修订,同时在大学内部一系列的治理与改革中,逐步改变办学特点,形成符合院校发展的制度变革。未来的改革,既要坚持30多年来的教育体制改革成果,又要通过简政放权使得省级政府获得更大的统筹权,学校获得更大的自治权,同时还要维护公办大学与民办非营利大学的公共性质。

二、避免大学章程被忽略的方法

(一)通过正式文件的颁布,有效推动现有的规章制度与大学章程进行有机的结合形成现代的大学制度体系。作为学校的党委和行政部门需要联合出台相关大学章程文件,并正式通知全校各个机构在有限的时间内对所有章程进行系统审核与评估,做到及时修订和制定。

(二)真正做到按照成文制度建设大学章程,让全校所有教师员工和学生尊重大学章程。按照大学章程制定的精神,维护大学章程中的基本程序和基本准则。作为院校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该有效克制频繁发布“红头文件”;校务委员会对校长行政决策的制衡需要进一步完善;党委书记在常委会上要做到不一手遮天;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策评议需要逐步走向常态化;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的决策结果需要完全公开;大学的数据开放策略要在政府前面。

(三)积极严谨的对大学章程建设的新要求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正确处理好大学章程建设与大学综合改革之间的关系,实现大学章程建设与综合改革方案设计之间紧密配合以及有效互动。在大学章程逐步在运行的过程中,我们要在学校实施综合改革,在综合改革取得一定的成效之后,逐步完成大学章程的修订和完善。

三、大学章程法律问题分析研究

(一)大学章程与现代大学制度之间的研究

大学章程的建设过程中要逐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因此,中国的大学章程建设,不可能脱离实践基础而制定的全新内容,其大学章程主要内容需要结合我国大学的办学中的经验和教训,经过协商的方式制定科学、合理、规范、系统的大学章程。大学利益的相关主体存在多元性,所以大学章程的制定过程中是各方利益相互竞争而形成的。大学章程作为大学内部制度,应该遵循学校运行的基本原则、满足大学依法办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院校的自主管理以及自我约束,从而将大学章程与现代大学制度有机的融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

(二)大学章程与大学的民主和法治之间的研究

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是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下形成的,与社会的法治之间相互联系。司法审判作为救济权利的权力,在法律适用中我们在维护学生权利的同时还要维护学校和教师的权利,正是由于司法审查直接介入高校的管理,使大学中管理者的主观意愿不能自主,因此大学根本不能独立于法治社会以外。

通过法治的要求我们可以看出,大学章程的内容的建立要符合国家法治原则,而且大学章程的制定过程必须体现民主。如果大学章程不经过民主这个过程,那么大学章程很难符合法治的根本要求,更不能体现民主与法治的精

神,很难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因此,在大学章程的建设中,我们首先要明确民主原则的重要性,这样才能体现大学现实的立法能力和立法水平以及大学治理水平。

(三)大学章程与大学的办学自主权之间的研究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逐步加深,高等教育改革已经步入了另一个阶段。我国大学的改革已经步入到了独立自主的办学,大学的自主权和自主管理权在逐步提升。我国的各级教育领导部门逐步向高等学校下放一定的权力,大学作为独立的民事法人主体,已经具备了民事法人的权利,对学校人、财、物可以完全的支配,中国的很多公办大学能够独立地向银行进行贷款,学校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置换和扩大校园的土地使用面积,对于教育人才的引入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全世界的聘用人才。

大学自治或大学的自主权,其表现为一种对外的学校权利或对内的机构权力。最近这些年,我国的大学行政部门受到社会各界的非议,在大学中行政权力存在强势地位以及相应的行政化思维以及行政化行为方式,这样直接影响了大学的民主与法治,使大学的教学环境受到影响。大学行政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目前的大学中根本没有适合的民主参与平台,行政权力过分的唯我独尊。因此,通过大学章程的建设来完善大学的治理工作,有效改变行政管理模式,制定出对行政性管理权力平衡、制约和监督的有效机制,这样才能保证大学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大学章程与大学的公共性之间的研究

在全新的公共管理理论的影响之下,大学的公共管理实践中,权力的交易现象大量存在。我国的大学处于改革与发展的阶段中,由于教育资源有限和竞争力逐年增加,很多大学为了学校的发展不断的争取资源,从市场竞争中以权谋私的现象频发。因此,我们高等院校要明确公共服务理念和责任意识,应该自觉承担起社会文明发展、民主法治、社会公正,这样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大学要做到不乱收费、乱招生等,将这些缺乏公共性的行为拒之门外。

一所大学的改革与进步不能脱离公共性,所以说大学章程的建立不能忽视公共性这一原则。大学的公共性主要是通过大学功能的公共性、大学的治理结构的公共性、大学观念的公共性、大学与社会沟通方式的公共性、大学实践的公共性等具体情况体现出来。大学要坚持的公共性,履行社会公共职能以及承担社会责任。对此,在大学章程的建立初期我们应在全校的进行民主协商从而达成共识,这是大学实现文化自觉的相当重要的一个实践过程,我们应该通过大学章程的建设,明确学校的自身应该履行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强化高等学校公共性的自我约束理念,高等学校必须履行公共职能和承担社会责任的自觉意识。

[参考文献]

[1]苏堃.试论我国大学章程的制定和完善[J].法制与社会,2011(03).

[2]秦惠民.有关大学章程认识的若干问题[J].教育研究,2013(02).

猜你喜欢

大学章程法律问题分析研究
关于我国大学章程建设的探析
探析气候变化对中国农业气象灾害与病虫害方面的影响
大直径区熔硅单晶的研究与制备技术探究
高职院校大学生顶岗实习存在法律问题的成因分析
新时期高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分析研究
俄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