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更应严以律己
2015-02-06王梓臣
●王梓臣
法官,更应严以律己
●王梓臣
“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这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三严三实”的要求和内容之一。司法一直被视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给予期待和厚望,当前法院又面临艰巨而繁重的司法改革任务。那么,人民法官应该更加严以律己,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和职业使命,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从精神境界看,严以律己有利于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严以律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精神修养论的基础之一,先秦儒、墨、道、法各派哲学都主张严以律己。《论语》立足于培养君子之人,提倡道德教化,严以律己的内容是很多的,比如孔子提出“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又提出“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请求他说的具体一些,孔子回答“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人民法官掌握审判权力,自然会面对各类诱惑。其应该自觉地对自己的欲望和行为加以必要的限制和控制。如何抵制诱惑,关键看一个人的人生观。如果一个人民法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没有私欲,那么,就会是无欲则刚的状态,若再能娴熟运用法律,必会树立良好的榜样,执法效果自然事半功倍。孔子说“智者不惑”,就是指,真正有智慧的君子,不会被迷惑,对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都十分清楚。如果在欲望面前,迷失了自己,放松了自我的精神改造,追求感官物质享受,游离于监督之外,渐行渐远,最终将无可挽回地走上犯罪道路。智慧不是知识,也不是聪明,是天分中本应具有的灵明。法官算是知识群体,但是失却了智慧的腐败分子,无论多么具有知识,多么聪明,都是枉然的。要想在种种诱惑面前拥有一份“定力”,也并非太难,关键看管好自己的良心,节制贪欲。在世俗生活中,如果心能“定”的下来,想明白你想要的、你能要的,很多事情其实很简单。
从工作层面看,严以律己有利于树立正确的事业观。《易经》中说:“举而措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也就是说,用自己的一点点力量,为天下人民谋福利的,才是事业!“一个人如果只为自己、为家庭而活着,那个意义是有限的。只有为国家为社会为民族为集体的利益,奋不顾身地工作着,毫不保留地贡献出自己的聪明才智,这样的人生才是有意义的人生,才是光荣的人生,闪光的人生。”严以律己是社会转型时期一种推动人民法官人格塑造的“正能量”。既是一种高尚的人生态度,也是一种严谨的道德实践,更是一种以良好人品为核心的事业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司法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坚定不移地向实践要真知,真正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用细致和耐心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使命。事业的辉煌、个人的成功来自辛勤的付出,权力的取得同样如此,也需要辛勤的汗水和不懈的奋斗,而不是想当然的天上掉馅饼,更不是钱权交易。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中国社会已经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但是,古老的传统却仍然在影响着我们的行为。在经过一次又一次的社会变革和革命的洗礼之后,我们终于意识到,口号不等于实践;事业实际上是由许许多多细微的甚至是琐碎的平凡小事构成的。滚滚黄河不拒细流,无数支江细流汇聚成母亲河。因为责任高于热爱,无论喜不喜欢都要把工作做好,把大事小情处理好。人民法官的工作,力求一步步让当事人相信法官、让人民群众信任法院、让全社会信仰法治。
从自我管理看,严以律己有利于个人生活平安幸福。中国古代学人有一个好传统,那就是重视个人的道德修养,并将一生的操守与读书求学的实践相结合,在不断增长学问的同时,不断完善自己的人格。谈到为人,孔子说“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使命,可谓士也”。就是用礼来约束自己、行事不忘廉耻。也就是为人为学,浑然若一,不可分割。人民法官必须熟知体制内的知识,其中主要是法律知识。在分工越来越明确、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的趋势下,能够具备或民商法、或刑事法、或行政法某一方面比较系统的理论修养,已实属不易。人民法官特别是年轻的法官,大多经历了读书求学、考试选拔、上岗培训等千辛万苦,才走到工作岗位上,从个人角度就更加应该珍惜拥有的这份工作带来的幸福感、成就感和归属感。人有欲望是正常的,不正常的是缺乏对欲望的正确认识,在错误认识的影响下,放纵欲望,导致最会失去个人平安幸福的生活。孟子主张“身贵而愈恭,家富而愈俭”,并告诫人们“祸生于欲得,福生于自禁”。常怀着严以律己之心的法官,在对事实和法律的认定和解读中,以公正无私的精神行事,作出不受干扰的判决,不因畏权势而弃正义,也不因徇私情而枉法度。权力在手的人一旦放纵欲望,就丧失了作为一个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守护者的仁心,公权成为满足私欲的重要工具,最终东窗事发、锒铛入狱。结果是,不但没有提高个人生活的幸福指数,反而降低了幸福指数,甚至会连常人拥有的平凡生活都失去。
从组织纪律看,严以律己有利于领导干部清正廉洁。人生要懂得严以律己,要懂得知足常乐,凡事不要过度追求。人民法官作为手握公权力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是要谋财有道、用权有度、生活有方,稳得住心神,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努力做到不沉沦于金钱,不沉溺于权力,不沉迷于美色,在为官处世中做到严以律己。《论语》记载,季康子担忧盗窃,问孔子怎么办。孔子回答说:“假如你自己不贪图财利,即使奖励偷窃,也没有人偷盗。”这里阐释的其实是为政者正人先正己的道理。他希望当政者节制贪婪,以自己的德行感染百姓。不贪婪,也并不是不讲经济,孔子也十分注重用物质来刺激鼓励学生,“学也,禄在其中矣”,只是十分注重得利要合理合法,“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在金钱、权力、美色面前,人民法官要严以律己守操,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排非分之念,常修为官之德。加强个人道德修养,强化自我约束,还要形成全社会反腐保廉教育的合力,筑牢干部队伍反腐保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历数史上身陷囹圄的法官,都是因为放纵了自己的欲望,阻断了他们前进的道路,最终葬送了他们的事业前程。这就告诫我们,法官不应在物质享受和感官刺激上有过多的追求,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当前司法改革的角度讲,要给予能够严以律己的人民法官以身份、制度、经济上的保障,那么,当外部权力非法干预法官办案时,法官的职业保障机制让其无须担心因秉公办案而遭受不公正待遇,从而能够保持独立、公正的地位,并依法处理每一个案件。
(作者单位: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校:范岱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