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他们很多,得到回报也是应该的”
2015-02-05
南方周末记者 褚朝新 整理
“时间一长,我接受这些钱物竟毫无察觉,近乎麻木”
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检讨和原因剖析:是权力观的错误、价值观的扭曲、用人观的错位、交友观的蜕变、道德观的堕落、家庭观的异化、法纪观的缺失害了自己。
我一向器重、一手提拔的阮某是我被“双规”的直接原因。阮某是经济学博士,也有较深的理论功底和投资经营经验,脑袋活络,颇有才气。但对于他的“德”,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等方面的阴暗面,我却没有察觉或视而不见。
我的第一次受贿就是和阮某共同实施的,之后我便和他臭味相投、互相利用、沆瀣一气,共同办公司经营,共同受贿。
除此之外,阮某还利用我的威信和名义,利用我处事粗疏、工作不严谨、讲义气、爱面子等弱点和缺点,背着我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在企业改制、工程建设项目、国有资金投资等领域,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疯狂敛财,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
回想起来,是我在用人问题上只重才不重德的严重错位,给党的干部和用人导向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这是我的严重失职和失责。
在对自己犯错和犯罪事实进行交代和梳理时,发现我收受的绝大部分钱物都是私交甚深的几个民营企业老板送的。其中不少老板都是相识相知相交多年的“老朋友”。
在与他们的长期交往中,开始是思想感情或兴趣爱好的相近和认同,他们基本上也不找我办事或利用我手中的权力谋利益,反而更多地在我身上投入,请吃请喝,送钱送物,我也觉得关系这么好,不好意思拒绝。
时间一长,我接受这些钱物竟毫无察觉,近乎麻木。后来变得只要是他们送的,不管大钱小钱,也不管礼物贵重轻薄,我都接受。
所谓“吃别人的口软,拿别人的手软”。这时,这些老板要求我给他们办事或利用我手中的权力给他们谋取利益,我也就不讲原则,把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置于一边,满脑子想的就是要讲义气、够朋友,即使知道是违纪违法的事,也心甘情愿地去帮他们谋利。权力与利益的结合极易异化,我与他们之间就形成了互相帮忙、互有利益的“利益共同体”或“利益链”,其中有些民企老板与我还由朋友关系发展成为“共同犯罪”关系。
湖北某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罗某悔过书摘录
“‘协调换取钱物,‘服务进行寻租”
湖北某厅原副厅长张某悔过书摘录
与工程老板勾肩搭背,用“协调”换取钱物。由于工作关系,本人要经常接触一些开发商、地产商和建筑商。在跟他们交往的过程中,自己没有设置底线,没有时常提醒自己,没有弄清楚他们的真实目的,使自己常常落入他们的圈套和陷阱。在表面上看,这些商人有的是我酒桌上豪饮的朋友,有的是我办公室汇报项目的常客,而实际上,由于接触频繁,往来密切,我渐渐成为他们办事的工具,他们找到我,我都是有求必应,有难必解。
与工商企业往来密切,用“服务”进行寻租。任副厅长后,我继续利用职务之便,为企业申报项目说话,做顺水人情,收取他们的钱物。两年来,先后还有多家企业利用春节和出国培训的名义给我送人民币和美元,他们都希望在项目的申报过程中能够得到我更好的“服务”。
与工作下级接触频繁,用节日实现敛财。工作下级本应该是在工作中进行往来,而他们为了跟我搞好关系,总是在过年过节给我送钱送物,进行经济上的往来。由于我没有底线,没有坚持原则,过年过节成为自己敛财的大好时机。一些下级在过年过节之际,借汇报工作之名给我送钱送物,与我拉近距离,增进了解。
“基本没有系统学习党规党纪和国法”
基本上没有系统地学习党规党纪和国法,总认为自己平时工作忙,只要将自己工作业务范围内的国家政策、有关规定及其法律知识掌握了就可以,特别是每年的普法知识学习考试,现在想想的确参加不多,这样逐渐造成了法纪意识淡漠、法律知识贫乏,更谈不上严格遵守。
关于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要求,我作为当时国土资源局的主要领导,每次学习开会都会讲,要求干部职工学习遵守,可自己反而在思想上没有引起重视,没有按照党纪国法自觉地在思想上设一道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就这样,不学习、不遵守党纪国法,渐渐迷失了方向,混淆了是与非,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家里90岁的老公公,1940年参加革命,是抗日战争的功臣,得知我被“双规”,当场气晕过去。因为平时他总是教育我遵纪守法,要为老百姓办实事、谋利益,结果我的行为是他没有想到的,现在他是为我痛心又担心。我八十多岁的老母亲,现在想象得到,不仅天天流泪,心里也在滴血。
湖北某市原副市长郑某悔过书摘录
“不收礼金,工作不好开展,关键时刻会丢选票”
一方面我对亲人的照顾是出于一种回报。我自幼由二哥带大,直到成家。我读初中时,吃住在我大姐家里,生活全由她照顾。后来我手中有了权力,便想着应该回报一下他们,结果以权谋私,犯了错误。
另一方面,对个人也有一种回报的心理。某公司是我担任洪湖市长期间引进的,企业从无到有,发展成为一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我付出了极大的心血。后来,公司总经理逢年过节给我送钱,我都收了,心里主要还是觉得自己支持他们很多,得到一点儿回报也是应该的,结果触犯了党的纪律。
过去我在收受干部的礼金时,曾错误地认为,现在收受礼金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也是人之常情,同时还是融洽关系、联络感情、改善工作环境的一种手段。如果自己不收,干部有可能认为自己对他不信任,搞得不好,平时自己的工作不好开展,关键时候还可能丢选票。正是受这种从众心理的影响,自己收了一大批干部的礼金。
湖北某市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幸某悔过书摘录
“朋友主动找组织交代了”
回想我所犯错误的过程,经历了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即由小错误逐渐积累变成了大问题,以致最后被“双规”。
比如,过去我把吃请和收受礼品不作为问题,认为现在生活条件改善了,物资也丰富了,经济也宽裕了,吃点喝点、收点礼品没什么了不起,发展到后来直接接受购物卡、红包礼金等,尽管每次收受的数额都不大,超过万元的不多,但是小数额日积月累,数量就大了,金额越积累越多。小错误变成了大问题,错误性质发生了质的变化,最终使我走上“双规”路,教训十分深刻。
回想我同一些人的不正当经济往来过程,大都是在“幕后”进行的。别人给我送钱送物的地点多数是在我办公室,没有第三方在场,送的对象大多数也是所谓的朋友,或者是平时自己认为信得过的人,以为这样就不会知道。再说,过去收了一些人的礼金组织上不是也不知道吗。凭借这样的侥幸心理收了一次又一次。
然而,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纸是包不住火的,任何事情的发生过程哪怕再隐蔽,总会有蛛丝马迹。所以一旦“东窗事发”即使你不说,别人会说。别人不说,旁人也会说,总会有第三方、第四方知情,他人都会说。比如,我家装修房子请朋友帮忙这件事,知道的人并不多,但是,我的问题暴露并被“双规”后,这位朋友害怕组织上找他麻烦,他主动找组织交代了。
所以,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想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湖北某省级单位原副主任鲁某悔过书摘录
担任分管城建的副市长之后,我接触的都是一些大款,看到他们挥金如土,享用名车豪宅,我没有保持平静的心态,而是极其羡慕,开始崇尚金钱,贪图享乐,将威严的党纪国法和共产党员应遵守的纪律、法律底线抛之脑后。
因此,在开发商送钱送物时,我不仅没有断然拒绝,反而心安理得,欣然接受。拥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可以使人抗拒诱惑、抵御风险。反之则会毁掉自我,这是我应该吸取的深刻教训。
检讨自己这些年来的错误,都与“贪欲”这两个字有关。思想深处有了“贪欲”,就会产生对钱物的占有冲动,会不计后果付诸实施。欲望越高,冲动越大,两者相互作用,危害大于水火。我首次与一些开发商、工作对象不正当交往时,还有一丝愧疚。但第二次就麻木甚至心安理得了,这就是贪欲在作祟。现在检讨之时才想起这些道理,为什么做这些事情时却没能想起呢?关键还是在灵魂深处没有牢记教导,这种自欺欺人的行为既害人又害己。
同样是改革开放大环境下,为什么别人能够坚守住、管住自己,而我没有呢?其中还有一个侥幸心理在作怪,认为大家都在这么做,以为自己做得比别人更巧妙,不会被发现。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面对省纪委的调查,这些雕虫小技只是自欺欺人而已。
“面对省纪委调查,这些雕虫小技只是自欺欺人”
湖北某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某悔过书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