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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招安误抚与金圣叹腰斩《水浒传》

2015-02-03姜荣刚

西部学刊 2015年1期
关键词:招安金圣叹水浒传

摘要:明末农民起义招安问题异常突出,不光义军首领常模仿《水浒传》的英雄招安,明廷前后当政者亦因种种原因主张招安,双方就招安展开的博弈构成了明末农民起义的一大特色。明朝覆亡,经过反思,士大夫普遍认为招安误抚乃其一大原因之一,而这又与《水浒传》的传播影响存在直接关系。金圣叹恰在此时腰斩评改《水浒传》,显然是此种时代思潮有以致之,其目的在于配合当局从思想上驱除人们心中的“盗心”,以防患于未然。那种认为金圣叹有借腰斩评改《水浒传》表达同情与鼓励农民起义的观点,是不符合实际的。

关键词:农民起义;招安;《水浒传》;金圣叹;诲盗

金圣叹评改《水浒传》是《水浒传》传播史与批评史的一大转折,因此历来受到研究者的高度关注。而其腰斩的历史动机,自然也就成了学界研讨的焦点问题。但是长期以来,由于现实政治与意识形态的介入,使得这一问题显得异常复杂,最终结论不仅分歧很大,甚至针锋相对,从而形成了今天同情与反对农民起义这两种观点谁也说服不了谁且各说各话的研究态势。

众所周知,金圣叹之前,关于《水浒传》主题的主流观点是“忠义”,①而其主要依据便是《水浒传》的招安部分,李卓吾《<忠义水浒传>叙》称赞宋江为“忠义之烈”,即是因为他“身居水浒之中,心在朝廷之上,一意招安,专图报国”。[1]4金圣叹砍掉《水浒传》的招安部分,其主题便由“忠义”变成了“诲盗”。此观点甫出即风行开来,成为此后《水浒传》主题批评的主流观点。这说明金圣叹腰斩《水浒传》及其“诲盗”观的提出,绝非一时性情之作或偶然发挥,背后当有着更为深刻的社会文化思潮变化为之支撑,否则其观点的普遍接受便成一突兀而不可理解之事。当然,对于这一点以往的研究者不是没有注意到,只是论述过于宽泛,以致难以说服对方。笔者以为,问题的焦点既然是招安,那么理清是什么原因促使金圣叹对招安予以大加挞伐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因此,本文试图通过明末招安的历史及其舆论的全面梳理,对此问题作一新的诠释,以求教于海内方家。

明朝以前,招安可以说历代皆有,尤其是两宋,庄季裕《鸡肋编》称:“建炎后俚语,有见当时之事者。如‘仕途捷径无过贼,上将奇谋只是招。又云‘欲得官,杀人放火受招安。”[2]67足见当时朝廷招安之频繁。不过,两宋虽然招安次数频繁,但其时社会矛盾仍以民族矛盾为主,因此无论是就招安的规模还是影响来讲,均不能与此后的明朝相提并论。

明自正德时起,奸佞当道,社会矛盾激化,农民起义此起彼伏。其中尤以刘六、刘七等人举事影响为最大,“侵薄两畿,蹂躏数省”,时人称“国家二百年盗贼猖乱,未有甚于此寇者……虽汉黄巾何加焉”。[3]154而始初负责镇压的马中锡,便采取的是招抚策略,后刘六等人窥知朝廷无招安诚意,致使此次招安不果而终,主张招安的马中锡、张伟皆以失策玩寇论罪下狱。嗣后江西南赣群雄又起,“守臣始息苟且,以招安糜之,遂使益无所忌,远近效尤,蜂屯蚁聚,不可扑灭”。[3]150接掌讨伐之责的陈金亦“多所招抚,未大示惩艾,诸凶安享富羡,不逞之徒,恒借为口实”,[3]163后不旋踵又叛归山险。有鉴于此,王守仁上疏直接指出:“盗贼之日滋,由于招抚之太滥”,他认为“盗贼之性虽皆凶顽,固亦未尝不畏诛讨。夫惟为之而诛讨不及,又从而招抚之,然后肆无所忌。盖招抚之议,但可偶行于无辜胁从之民,而不可常行于长恶怙终之寇;可一施于回心向化之徒,而不可屡施于随招随叛之党”。[4]308因此王守仁一改此前主抚之策,“专意征剿,不事姑息”,[3]167最终使叛乱得以平定。

正德时期,《水浒传》尚未刊行于世,其时爆发的众多农民起义未见有直接模仿《水浒传》的痕迹。嘉靖后,《水浒传》刊刻面世,经众多士大夫的褒扬,一时风靡海内。李贽等人鉴于“小德役大德,小贤役大贤”的社会现实,提出《水浒传》是“发愤著书”的观点,宣扬“忠义”“不在朝廷,不在君侧,不在于干城腹心,而“在水浒”。[1]4此种观点虽意在影射朝廷不明,批评奸佞当道,却也无意中为此后的民众叛乱提供了某种口实。

明代农民起义至崇祯朝达到高潮,《明史》称其时“群盗满山,四方鼎沸”,“盗贼之祸,历代恒有,至明末李自成、张献忠极矣”。[5]7948这些举事的义军首领,不少直接受到了《水浒传》招安思想的影响。张献忠始初起义,明确表示图的就是“异日招安”,[6]275《纪事略》称他败走谷城,“时有襄阳督师部院吕大器,差襄阳司李(失名)持檄招安,献忠就抚。是时贼仅满千,皆人人自危。在忠之意,实欲求当事者疏请于朝,博一偏将,可以戮力王室,效宋江《水浒》故事耳”。[7]34曾亲历桐城守卫战的王雯燿,记安湖道杨卓然的一次招抚时亦说:

杨卓然……己卯八月,再三筹画,投袂起,曰:“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乃从十余骑深入贼营,说其归命。五营贼首相与握手,谈心饮酒,乐甚。贼曰:“我辈皆有为国为民之心致治作(定)乱之才,因朝廷抡选不及,(抡选者乃熊文灿、郑二阳诸人,此辈焉能不为贼),又值饥荒,是以至此。若果处置得宜,安知宋江、方腊不即赵宋之忠臣义士乎?[8]335

这些人中确实有亦步亦趋效仿宋江招安者,如曾据梁山泊为乱的李青山,明末李清《三垣笔记》称“周延儒北上”,“二贼以门生名刺来谒”,自云“非敢为乱,以护漕耳”,延儒言“如漕粟无梗无失”,当言之朝授其官,“以卫漕船”。“及岁终,青山塞安山闸,凿河十里,通梁山,驱漕舟,并系漕卒去,焚掠近临清,意在胁招”。张漕督国维与内臣刘元斌诱之降,执送京师献俘皇帝后弃市。青山等曰:“许我做官,乃缚我耶?”诟骂当事负约。[9]180清宋起凤《稗说》对此有更为详细的记载,该书称周延儒为李青山拥劫上山,虽慨然许诺代奏招安诚意,但回京即向皇帝密奏:“察青山志在踞山左,以窥伺南北尔。夫济东地连三辅,门庭之盗不除,则腹心受患。今关陇楚豫,何尝不就抚也,数抚数叛,寇得挟其术尝我,所谓养痈待溃,徒自贻戚无益。莫若密谕东抚,令就近大帅召之归,阴散其众,就军中执魁桀送阙下,不烦糜士卒饷糗,而肘腋之害潜消,策之善者无逾此。”李青山等人临刑前伏阙恸哭,称“臣等率众来归,欲为国报效,不意为奸相诱执,今天下用兵,陛下再示招抚信哉”。对此,时人颇有为之鸣冤甚至惋惜者,说:“青山辈诚勇,使当日羁縻一官收为用,未必不贤于刘、左,而终以疑见杀,卒使贼中执为口实”。[10]190这与《水浒传》宋江邀劫宿太尉以上达招安之意,可谓如出一辙,所不同的是,宿太尉最终促成了宋江等人的招安,而李青山却为周延儒所卖。

正是对朝廷招安诚意的疑虑,加之从《水浒传》悲剧结局中吸取的教训,明末义军虽表面声言效仿宋江之招安与忠义,实际仅将其作为斗争的策略罢了,像李青山那样死心塌地且毫无条件地接受招安毕竟少见。而当时明廷“委政者非庸即佞,剿抚两端,茫无成算”,[5]7948这就使得明末招安问题比此前任何一个时代都显得更为突出,当然影响也更大。

崇祯三年(1630)义军初起时,负责剿抚的陕西三边总督杨鹤即主抚,“各遣材官持牌四出招贼,贼魁黄虎、小红狼、一丈青、龙江水、掠地虎、郝小泉等,俱给牌免死,安置延绥、河西。然贼降叛不常,其众仅不焚杀,而淫掠如故,罹毒益甚,百姓吞声。有司承抚臣意,莫敢告,而寇患成矣”。[11]125在一次接受神一魁等人的求抚时,“鹤设御座于城楼,贼跪拜呼万岁。鹤宣圣谕,令设誓,或归伍,或归农。贼佯应之,则立赦其罪。群盗自是视总督如儿戏矣”。[5]6728这种招安其结果可想而知,杨鹤最终也因所抚义军的再度叛变,以主抚误国罪下狱论死。实际上此次招安来自上意,杨鹤只不过是这一策略的执行者罢了。崇祯四年(1631),朱由检在询问山西按察使杜乔林流寇事时,便已表示“寇亦我赤子,宜抚之”。[12]5554因此,在该年批给杨鹤的招降奏章中,即明确指示他“相机招安、允协朕意”。[13]13此次招安失利,使崇祯帝有所悔悟,负责核奏此案的吴甡,事后说:“先剿而后抚,歼厥渠魁,胁从罔治,古帝王讨贼定案。今渠魁借招安为名,给札予官,反杀胁从,戮良民,以克功级,天下之祸有决裂不忍言者。前此塘报多蒙蔽,上始知言抚者误,谕督抚镇道等官如按臣言,歼渠散党,毋再蹈覆辙”。[14]695

明末农民起义自杨鹤主抚而始盛,然而继之“专办流贼”的陈奇瑜,似乎并未从中吸取教训。初剿成功,陈奇瑜即以为“湖广贼尽,鼓行而西,谓贼不足平也”。官军四集,义军十分惧怕,遂“悉遁入兴安之车厢峡,诸渠魁李自成、张献忠等咸在焉。峡四山巉立,中亘四十里,易入难出。贼误入其中,山上居民下石击,或投以炬火,山口累石塞,路绝,无所得食,困甚。又大雨二旬,弓矢尽脱,马乏刍,死者过半。当是时,官军蹙之,可尽歼”。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歼敌机会,然奇瑜无大计,又本主抚,[15]2495在左右将帅的怂恿下,遽许李自成、张献忠的伪请降,“先后籍三万六千余人,悉劳遣归农。每百人以安抚官一护之,檄所过州县具糗粮传送,诸将无邀挠抚事。诸贼未大创,降非实也。既出栈道,遂不受约束,尽杀安抚官五十余人,攻掠诸州县,关中大震”。[5]6732若从此后义军发展的情况来讲,此次李自成与张献忠的侥幸逃脱,恐怕是最令明廷士大夫扼腕痛惜的。

清初史家査继佐称:“贼始于杨,亦烈于杨。前则恇怯图苟安养寇是也,后则增饷敛怨,因而长乱。养寇在一方,长乱满中原矣……鹤与嗣昌生不凡,是奇误也。夫既误,虽奇亦庸。庸而误,误小;以奇而误于庸,误大”。[15]2494杨鹤与杨嗣昌父子前后主掌明末剿抚大局,竟皆主抚,一养寇患成,一令大局崩坏不可收拾,确实是“以奇而误于庸,误大”。杨嗣昌本建“四正六隅(十面张网)”之策,征剿之初,颇见功效,京军屡捷,义军颇惧。然援引倚任熊文灿,文灿实无才,居官福建、两广时,以招降海寇叙功升迁,曾因招抚刘香损官折将,崇祯责其“贼渠受抚,自当听其输诚,安得登舟降体?督臣节制何在?”[15]2496受聘杨嗣昌后,熊文灿仍效故技,以招抚为主,杨嗣昌心虽非之,既已任之,亦不得不在崇祯帝前曲为之解。“文灿下令,杀贼者偿死。贼不肯从,则赍金帛酒牢犒之,名曰‘求贼”。张献忠等人穷蹙之下,纷纷请降,文灿遂上言:“臣兵威震慴,降者接踵。十三家之贼,惟革、左及马光玉三部尚稽天诛,可岁月平也”。[5]6736但张献忠等人并非真降,不过借此请饷、请官、请地、请关防而已,文灿悉与之。杨嗣昌当初建议崇祯皇帝加饷,“本藉以剿贼,文灿悉以资抚”。[5]6511“献忠列军状曰请备遣。既而三檄其兵不应,朝野知献忠必叛也。其后,汝才降,不肯释甲。及进忠、万庆等并降,文灿以为得策,谓天下且无贼也。五月,献忠遂反于谷城,劫汝才于房县,于是九营俱反。初,均州五营惧见讨,自疑,相与歃血拒献忠,无何亦叛去。”[5]6737熊文灿虽在崇祯的震怒之下,坐大辟弃市,但明朝因此败局已定,无可挽回。

以上所述仅是明末产生重要影响的招安事件,若总体考察,大大小小的招安事件可以说不胜枚举。当然,招安次数多并不能说明问题,重要的是明末的招安不仅贯穿始终,且具左右整个战局的力量。更有甚者,明廷当政者虽前后皆主招安,但事先并无周密计划,亦不详察真伪,具体实施更是形同儿戏,不但未能借此实现自己的战略目的,很多情况下反为义军所利用,成为其发展壮大的有利条件。因此可以说在整个中国农民战争史上,明末的招安误抚堪称绝无仅有。

那么,对于明末的招安误抚,时人又是如何评价的?这些评价又形成了怎样的时代思潮?

明末一些较具影响的招安误抚事件,事后皆有科、道或任事者所上的弹劾奏章,对主抚之弊多所揭示与抨击。如崇祯四年七月,吏科给事中曹履泰奏抚贼欺饰之弊,称:“偷旦夕处堂之安,无制伏安插之策,则彼方为虎狼,我奉之反为骄子,祇有借抚以张贼之焰,以盖贼之名,官兵亦束手而不敢动,将草泽之雄窥见庙堂举动,如此天下事尚忍言哉!”[12]5567陈奇瑜合围李自成、张献忠于车厢峡,机会千载难逢,“政可一鼓而灭,乃以招安而败,遂至不可复收”。[12]5805吴伟业因而总结道:“吏议不能尽贼,曰抚之。夫贼抚则吾民也,不抚则吾寇也,奈何其忽。今宣布诏书,予以不死,贼且降且杀人,未肯解甲。向者临县信之而城破,真宁信之而印失。武陟夹剿,信之而南逸于河;栈道合围,信之而溃决千里。置河西则抄暴不止,编行伍则寇掠如故。其帖然不终叛者,仅一二支耳。然则今日之计,从可知已。贼阻山,我师夺山者胜。贼忌水,我师扼水者胜。贼恣掠,我以饥困之。贼用众,我以寡击之。贼以乞抚愚我,我计间之”。[12]5751

但是,这些纠弹与议论未能改变其时诸臣治流寇者“大意在抚”的基本策略,崇祯十一年(1638)黄道周明确指出,“凡抚贼之法,须令斩捕自赎,得渠魁者予一裨将,得酋者予以队长。使行间自效,或先其一部使探诸部,要令所在因而肢解之,还收其众,统以元戎,使就屯牧以实塞下,不宜泛泛以牧为名,以留为实。倘复无策,令择散地,一入郧阳山中,终为中原腹心之疾也”。[12]5800此话不幸言中。继之上疏的张肯堂,料定新命辅臣必借主抚以文过饰非,因此他干脆向崇祯帝奏言:“从古戡乱之法,初起则解散,势成则剪除,未有专任抚者。今辅臣膺新命而出,贼必仍用故技,佯摇尾乞怜。而失事诸臣,冀掩从前败局,必多方荧惑,仍进抚议。请特申一令,专务剿除。有进招抚说者,立置重典”。[5]7066结果崇祯以偏激斥之。

杨嗣昌、熊文灿主抚失败后,明廷山河日下,很快覆亡。在此种情势下,人们对明末招安误抚的反思,已不仅仅停留在经验总结的层面上,更多的是透露出无可奈何的悲叹与痛惜。如谈迁说:“抚盗易,散盗难。彼凶悖之资,力诎受成,当散遣徒党,收拔骁锐,使大众分籍,不可复合。今熊文灿割土以授之,左良玉力言其不可,勿之听也。视狼为鼠,视枭为雏,徼幸旦夕,宁待谷城猖獗而始信其反噬乎。甚哉!文灿之愚也。前督两粤,受绐于刘香,陷两道将,犹不知戒。绐于献忠,彼文灿亡论。而推毂文灿于覆辙之后,抑独何心哉!良可叹也”。[12]5840

既然招安被公认为明朝覆亡的一大祸根,那么它再也不可能像以往人们评价《水浒传》那样,成为“忠义”的代名词了,面对它往往引起的是人们的亡国之痛,以及必须牢牢记住的血的教训。王夫之的《读通鉴论》是这方面的典型,他对招抚纳降几乎到了深恶痛绝的地步,每读一处辄借题发挥。如汉顺帝朝张纲招降张婴,“言弭盗者侈为美谈”。王夫之则言:“杨鹤、陈奇瑜、熊文灿遥慕其风,而祸及宗社。呜呼!孰知纲之为此,为梁冀驱之死地,迫于弗获已,而姑以谢一时之责者乎!纲卒未岁,而婴复据郡以反,滕抚斩之而后绝,纲何尝能弭东南之盗哉!且婴降而马勉、华孟相继以蜂起,滕抚追剿净尽,而江湖始宁,则抚盗之为盗囮审矣。”如此翻案尚觉意犹未尽,他又接着分析了抚盗的弊害:“胥吾民也,小不忍于守令之不若,称兵以抗君父,又从而抚之,胜则自帝王而唯其意,败则卑词荐贿而且冒爵赏之加,一胜一败,皆有余地以自居,而不失其尊富,桀猾者何所忌而不盗也?南宋之谚曰:‘欲得官,杀人放火受招安。且逆计他日之官爵而冒以逞,劝之盗而孰能弗盗邪?”但是,“失业之民,随桀猾所诱胁,尽俘杀之也,诚有所不忍”,当然也不可能,因此只能“歼其渠魁,而籍其党与,以为边关之戍卒,则矜全其死命,已不伤吾仁矣”。如果见仅即此,那么王夫之较之明末的剿抚大臣也未见高明多少。不过,他已看出“失业之民,一染指于潢池,而乡党不齿,田庐不保,欲使之负耒而为戢顺之民,亦终不可得,是宁以抚求其永绥哉?”也就说“已乱者非可旦夕使顺也”,毫无疑问这洞见了明末误抚的关键所在,所以他告诫“弭盗者慎勿轻言抚哉!”[16]204整个《读通鉴论》,不惟不轻言抚,简直就是对招安这一历史现象的全面批判,由此可见明末招安误抚对其时士大夫的刺激与影响之深。

毫无疑问,明末招安误抚的反思及其舆论倾向也直接影响到了《水浒传》的主题批评。崇祯十五年(1642),左懋第上《谨题为再陈息盗要着事》,直接说义军的反叛“始于《水浒传》一书”,“以宋江等为梁山啸聚之徒,其中以破城劫狱为能事,以杀人放火为豪举,日日破城劫狱,杀人放火,而日日讲招安,以为玩弄将吏之口实。不但邪说乱世,以作贼为无伤,而如何聚众竖旗,如何破城劫狱,如何杀人放火,如何讲招安,明明开载,且预为逆贼策算矣”。因此,他认为《水浒传》是一部“贼书”,“李青山等向据梁山而讲招安,同日而破东平、张秋二处,犹一一仿行之。青山虽灭,而郓城、钜、寿、范诸处,梁山一带,恐尚有伏莽未尽解散者。《水浒传》一书,贻害人心,岂不可恨哉!”[17]701既然现实中招安已成为叛军“玩弄将吏之口实”,那么招安的“忠义”之说自然是再不能提倡的了。由明入清的史家査继佐直接将明朝的灭亡与《水浒传》挂钩,称自《水浒传》出“贻祸者三而未已”,“一则万历末年,徐鸿儒以郓城人创白莲教,巢于梁家楼,直欲亲见梁山泊故事……一则崇祯中流贼初起,□为指名,亦辄如传中各立诨号,如托天王、一丈青等□勇出相,作梁山泊好汉,其为数十倍于天罡、地煞不止”。“前七年为《水浒》第一演义”,明朝因而“元气全澌”,“后十七年为《水浒》第二演义,而国命随尽”。作为一名史家,此种论断虽不免愤激,但绝非道听途说故为夸饰之词的文人所可比拟,他毕竟是在阅读大量史料的基础上作出的判断,其严肃性无可置疑。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他称“至吴中金生圣叹批评此传,为《第六才子书》,于文无害,而□别案无故见杀,耐庵、贯中之笔良可畏也”。[15]2703何以称金批《水浒》“于文无害”呢?查氏虽未明言,但金圣叹批评《水浒传》的最大特点,便是改“忠义”之说为 “诲盗”,并腰斩招安部分,“于文无害”只能是就此两点立言,可见查氏与左懋第的态度与观点一般无二。

很显然,经过明末招安误抚的历史反思,招安已是一个十分敏感且颇犯忌讳的名词,②它已不再像以前那样,与“忠义”对等,为士大夫所揄扬,而被认为是叛乱者“玩弄将吏之口实”,乃名“忠义”而实盗贼。更重要的是,人们已将其与《水浒传》联系在一起,认为明末招安误抚的结果乃《水浒传》影响所致。毫无疑问,在此种时代思潮促动下,《水浒传》的批评必然会发生根本改变。

明晰了明末招安误抚的历史事实及其舆论与时代思潮,那么金圣叹腰斩《水浒传》的真实动机也就不难辨别了。

首先来看金圣叹关于招安的看法,《第五才子书施耐庵水浒传》第五十七回有一大段关于招安的批语,现摘录如下,以便分析:

原村学先生之心,则岂非以宋江每得名将,必亲为之释缚擎盏,流泪纵横,痛陈忠君报国之志,极诉寝食招安之诚,言言刳胸臆,声声沥热血哉?乃吾所以断宋江之为强盗,而万万必无忠义之心者,亦正在于此。何也?夫招安,则强盗之变计也。其初父兄失教,喜学拳勇;其既恃其拳勇,不事生产;其既生产乏绝,不免困剧;其既困剧不甘,试为劫夺;其既劫夺既便,遂成啸聚;其既啸聚渐夥,必受讨捕;其既至于必受讨捕,而强盗因而自思:进有自赎之荣,退有免死之乐,则诚莫如招安之策为至便也……乃吾不知宋江何心,必欲悉擒而致之于山泊。悉擒而致之,而或不可致,则必曲为之说曰:其暂避此,以需招安……故知一心报国,日望招安之言,皆宋江所以诱人入水泊。谚云“饵芳可钓,言美可招”也。宋江以是言诱人入水泊,而人无不信之而甘心入于水泊。《传》曰:“久假而不归。”恶知其非有也?彼村学先生不知乌之黑白,犹鳃鳃以“忠义”目之,惟恐不得其当,斯其心何心也![18]1035

金圣叹称“招安”为“强盗之变计”,并对他们利用“招安”的心理作了细致入微的分析,联系前文所引士大夫对明末招安误抚的历史总结与批评,金圣叹的观点与他们可以说如出一辙。这绝不可能是一时心血来潮,或坐在书斋中想象的结果,必与同时的士大夫一样,直接来源于明末招安误抚的历史经验。

金圣叹在该书中对招安的敏感与忌讳,同样能让我们感受到那个时代的气息。他不仅伪托古本,反复强调招安部分乃罗贯中后续,非施耐庵本意,甚至对《宋史》“侯蒙欲赦宋江使讨方腊”一语亦不放过,予以大肆发挥,称此“一语而八失”,其中第六、七失称“《传》言:‘四郊多垒,大夫之辱。今更无人出手犯难,为君解忧,而徒欲诏书为弭乱之具,有负养士百年之恩……有罪者可赦,无罪者生心,从此无治天下之术”。说完此“八失”,金圣叹尚不解气,更怒诘:“如侯蒙其人者,亦幸而遂死耳,脱真得知东平,恶知其不败公事,为后世僇笑者哉!何罗贯中不达,犹祖其说,而有《续水浒传》之恶札也?”[18]26这种对招抚纳降近于神经质似的敏感,与王夫之的《读通鉴论》可以相提并论。

当然批评招安只是手段,其目的是要破除“忠义水浒”之说,金圣叹说得很清楚:“由今日之‘忠义水浒言之,则直与宋江之赚入夥、吴用之说撞筹无以异也。无恶不归朝廷,无美不归绿林,已为盗者读之而自豪,未为盗者读之而为盗也”。这无异于“将为戒者而反将为劝”,“豺狼虎豹而有祥麟威凤之目,杀人夺货而有伯夷颜渊之誉,劓刖之余而有上流清节之荣,揭竿斩木而有忠顺不失之称,既已名实抵牾,是非乖错,至于如此之极,然则几乎其不胥天下后世之人,而惟宋江等一百八人,以为高山景行,其心向往者哉!”[18]18总之,“盛夸招安”,必然导致“务令罪归朝廷而功归强盗”,“裒然以‘忠义二字而冠其端”,更是“好犯上作乱”而至其极,招安一节显然不可不删。但是仅砍掉《水浒传》招安部分,“聚一百八人于水泊,而其书以终,不可以训矣”,[18]1235因此金圣叹幻出卢俊义一梦,意谓彼一百八人“即得逃于及身之诛僇,而必不得逃于身后之放逐”,此“所以诛前人既死之心者,所以防后人未然之心也”。[18]18金圣叹的用心真可谓良苦之至。这一“诛心”之法比左懋第的单纯禁毁高明多了,因为金圣叹清楚,禁是根本禁不了的——这也为后来的事实所证明。与其采取根本做不到的禁毁之法,还不如批改一个“于文无害”的《水浒传》,脱然授之于民。③

除此之外,金圣叹还将“歼厥渠魁、胁从罔治”这样的剿贼经验贯穿进了《水浒传》的批评之中。《读第五才子书法》说得很明白:“《水浒传》独恶宋江,亦是‘歼厥渠魁之意,其余便饶恕了”。[18]28钱穆曾就此说:“只此一段,便足为圣叹并不真了解耐庵《水浒传》作意之铁证。《水浒传》作者于忠义堂诸豪客,只有惋惜,并无憎恶,处处流露,哪里有歼厥渠魁其余便饶恕了之意”。[19]156如果不联系明末招安误抚的历史经验,金圣叹的这一独特发明不仅极其突兀,而且着实令人难以索解。为使人们对“宋江深恶痛绝,使人见之,真有犬彘不食之恨”,金圣叹不惜深文周纳之至。如第五十回回首批语云:“笑宋江传中,越说得真切,越哭得悲痛,越显其忤逆不肖;越要尊朝廷,守父教,矜名节,爱身体,越见其以做强盗为性命也”。第五十七回,针对村学先生读《水浒传》“见宋江口中有许多好语,便遽然以‘忠义两字过许老贼”,认为“此实万万不然之事”,为此竟列出长篇的“十大不可”说,诚不嫌小题而大作也。除发挥施耐庵此种“微言大义”外,有时为证明宋江过恶,甚至不惜改动原文,以迁就自己的观点。如第五十九回,晁盖曾头市中箭而亡,宋江在众兄弟苦劝之下,权任梁山泊之主,说“待日后报仇雪恨已了,拿住史文恭的,不拘何人,须当此位”。李逵在侧边叫道:“哥哥休说做梁山泊主,便做个大宋皇帝你也肯!”金圣叹因此批道:“每每宋江一番权诈后,便紧接李大哥一番直遂以形击之……有眼如电,有舌如刀,逵之所以如虎也;包藏祸心,外施仁义,江之所以如鬼也”。而《水浒传》李逵的原话却是:“哥哥休说做梁山泊主,便做了大宋皇帝却不好!”[20]金圣叹所改虽仅三字,但意思却已大变,李逵的本意由原来的劝进变成了揭诈。

虽然金圣叹对《水浒传》招安及“独罪宋江”的独创观点作了如上的阐释与处理,但仍与书中所显示出来的信息存在不少龉龃之处,为此他不得不曲为之解。尤其是第三十一回,武松无路可走决意落草,向宋江表达了日后招安的愿望,对此宋江深表赞同。这恰反映了梁山好汉最终接受招安,是大家的共同愿望,招安是顺理成章的情节。而金圣叹却批道:“江等之终皆不免于窜聚水泊者,有迫之必入水泊者也。若江等生平一片之心,则固皎然如冰在玉壶,千世万世,莫不共见。故作者特于武松落草处顺手表暴一通,凡以深明彼江等一百八人,皆有大不得已之心,而不必其后文之必应之也。乃后之手闲面厚之徒,无端便因此等文字,遽续一部,唐突才子。人之无良,于斯极矣!”武松为金圣叹最为称许之人,所言自不必怀疑,却贬宋江“深表自家爱惜武松之至,不愿其遂去落草;而自家之一片冰心,遂可借此得以自白。此皆宋江生平权诈过人处,而后人反因此等续出后数十回,真可笑也”。这种强作解人,或者说强原文以就我的批评方式,更加暴露出金圣叹的真实用心,也就说他阐发的并非如其所言为施耐庵创作《水浒传》之本意,而是自己的观点。联系前文论述,当不难发现这些观点与明末反思招安误抚的时代思潮是完全一致的。

金圣叹腰斩《水浒传》的真实动机还可从时人的评价中得到进一步说明。除前文所提査继佐外,王望如对金圣叹评改《水浒传》的阐发尤为彰明较著。他深许金圣叹反正“忠义水浒”之说,称“金圣叹所评,始以‘天下太平四字,终以‘天下太平四字,始以石碣放妖,终以石碣收妖,发明作者大象之所在。招举李逵,独罪宋江,责其私放晁盖,责其谋夺晁盖。其旨远,其词文,而余最服其终之以恶梦,俾盗贼不寒而慄。天下乱臣贼子从此有痛苦流涕之心,从此有畏罪不敢为非之事,遇尧舜同勉于为君子,遇桀纣亦不终为小人。仁人之言,其利溥哉!”[21]35所谓“梁山诸贼朝廷不能诛而鬼神诛之,神鬼不能诛而自心诛之”,[21]1274对金圣叹的“诛心”之法可谓深有会心,但他仍认为“作者示戒之苦心,犹未阐扬殆尽”,因此他的批评即是在金圣叹的基础上,将“诲盗”说发挥到了极致。在反思批判《水浒传》的明末清初,如果不是极端偏执地坚持禁毁,唯一明智的做法便是将其评改为“于文无害”的读本。金圣叹的评改本正是应了此一时代之急需,所以才会得到仇视农民起义的士大夫,如査继佐、王望如等人的认可与欣赏。事实上,此后继承金圣叹做法的也代不乏人,最典型的莫过道光时期俞万春的《荡寇志》,更为巧合的是俞万春竟也是在民众叛乱的刺激下写成的。④

经过上面的论述,金圣叹对待农民起义的态度及其批评《水浒传》的立场已十分清楚,但这里对一直以来学界存在的金圣叹同情农民起义的观点,不能不有所辨析。

如果就渊源而言,此种观点实际由来已久。即在金圣叹那个时代,他评改出版《水浒传》,一些不明就里且思想偏执的士大夫便指责他有意倡乱。如归庄,曾为此写《诛邪鬼》一文,称:“苏州有金圣叹者,其人贪戾放僻,不知有礼义廉耻;又粗有文笔,足以济其邪恶。尝批评《水浒传》,名之曰第五才子书,镂版精好,盛行于世。余见之曰:‘是倡乱之书也。……其后吴县诸生与任知县相恶,巡抚中丞得知县贿,尽弃之市,金圣叹与焉。余哀诸生而未尝不快金之死”。[22]499可谓丑诋痛恨之至。

金圣叹评改《水浒传》,期望借此“诛心”之法以弭盗于未然,想法毕竟过于天真,因为民众的接受不会只被作者牵着鼻子走,而是根据自己的现实体验有所选择的。此后民众叛乱行为仍不时发生,且不乏以梁山好汉为标榜者,这笔账自然又被算到了金圣叹的名下。乾隆十九年(1754),福建道监察御史胡定就因治下盗贼频仍,奏禁《水浒》,并指责“恶薄轻狂曾经正法之金圣叹,妄加赞美……市井无赖见之,辄慕好汉之名,启效尤之志”。[23]44当然,招致这种批评也与金圣叹的批语对梁山好汉有同情之处存在直接关系,以至让人们觉得他尊尚者仍为盗贼,“与史迁《游侠列传》之意相同”。[24]83

不过,这一点同情心虽为封建卫道者所张大,但并不能掩盖金圣叹反对农民起义的基本立场。直到清末西方民主与革命思想传入中土以后,此种立场才逐渐为学界所认同,尤其是经过胡适、鲁迅的阐发,一时几无异议。胡适说:“圣叹生在流贼遍天下的时代,眼见张献忠、李自成一班强盗流毒全国,故他觉得强盗是不能提倡的,是应该‘口诛笔伐的……圣叹又亲见明末的流贼伪降官兵,后复叛去,遂不可收拾。所以他对于《宋史》侯蒙请赦宋江使讨方腊的事,大不满意,故极力驳他,说他‘一语有八失。所以他又极力表章那没有招安以后事的七十回本。其实这都是时代的影响”。[25]43鲁迅也说金圣叹“截去《水浒》的后小半,梦想有一个‘嵇叔夜来杀尽宋江们”,是“因为痛恨流寇的缘故”。[26]542这些虽仅泛泛而论,但已十分接近事实。

但是,正如胡适所说,金圣叹“赏识《水浒传》的文学,但他误解了《水浒传》的用意。他不知道七十回本删去招安以后事正是格外反抗政府,他看错了”。[25]43这也确实容易引起相反的联想。张国光先生正是在此点启发下,提出了其金批《水浒》的“保护色”观点,他说:“金圣叹是同情和歌颂农民革命的”,“他在书前的反动序文,附在书末的恶梦和他在书中表达的独恶宋江之类的批文”,都是“处在儒教束缚、特务横行、言论禁锢非常严厉的明末的金圣叹‘不得已而为之的,是他批改的七十回本《水浒》这部真正宣扬武装反抗反动王朝到底的小说的‘保护色”。[27]224这种以今律古且充满主观想象色彩的观点,本不足辩,但其提出此种观点的逻辑起点仍为金批《水浒》对梁山好汉的那一点同情心,有必要再加辨析。如其说:“试问历史上曾经有过一面由衷地欢呼起义农民奋起诛锄贪官污吏,笔酣墨畅地歌唱他们大败官军,攻城略地的巨大胜利,却在另一面又极端仇恨被迫起来反抗的义军,而咬牙切齿地非斩尽杀绝他们不可的‘一身而二任焉”的,不可理解的精神分裂症者吗?”[27]219首先需要说明的是,这些描述有明显夸大其词之嫌,细阅金圣叹的批语,不难发现他虽认为“乱自上作”,梁山好汉的反抗有一定合理性,但把握还是相当有分寸的。如第四十三回,戴宗道有言:“一者朝廷闭塞,二乃奸臣不明”。金圣叹因而批道:“朝廷用‘闭塞字,妙,言非朝廷不爱人材,只是奸臣闭塞之也;奸臣用‘不明字,更妙,言奸臣闭塞朝廷,亦非有大过恶,只由不明故也。‘不明二字,何等轻细,却断得奸臣尽情,断得奸臣心服,真是绝妙之笔。俗本乃误作‘朝廷不明,奸臣闭塞,复成何语耶?只二字转换,其优劣相去如此”。毫无疑问,这是为了减轻“乱自上作”的程度。联系金圣叹所处的时代,他借《水浒传》批评当政者的无道,既符合事实,也是一个正常知识人的理性反应。如第五十一回针对殷直阁的为非作歹,金圣叹说:“天下者朝廷之天下也,百姓者朝廷之赤子也。今也纵不可限之虎狼,张不可限之馋吻,夺不可限之几肉,填不可限之溪壑,而欲民之不畔、国之不亡,胡可得也!”如果不发出此种愤激的话,才让人觉得不合情理。翻阅《明史》,类似的话在当时大臣的奏疏里比比皆是。但是同情并不等于赞同,他在第一回回首批语里说得很清楚:“彼一百八人也者,固王道之所必诛也”。同样,他虽然欣赏梁山好汉的某些优秀品质,但整体仍持否定态度,如第十回回首批语称:“旋风者,恶风也……‘旋音去声,言其能旋恶物聚于一处故也……名柴进曰‘旋风者,恶之之辞也。然而又系之以‘小,何也?夫柴进之于水泊,其犹青萍之末矣,积而至于李逵亦入水泊,而上下尚有定位,日月尚有光明乎耶?故甚恶之,而加之以‘黑焉。夫视‘黑,则柴进为‘小矣,此‘小旋风之所以名也”。第十四回又有批语云:“前文林冲称‘豹子头,盖言恶兽之首也。林冲先上山泊,而称为‘豹子头,则知一百八人者,皆恶兽也”。如果整体把握,而不是就某一点故为发挥的话,金圣叹不惟不是精神分裂,反而是一个理性的知识人的正常反应。前文所论述的査继佐、王望如、王夫之皆无不如此,尤其是王望如,他的批语中亦有同样的表现,岂能皆视为精神分裂?张先生的这种非此即彼的逻辑,无疑是泾渭分明的阶级划分时代的产物。

一般来讲,文艺批评尤其是具有价值判断色彩的主题批评,往往带有鲜明的时代特点。作为后世的研究者,若非对批评者及其所处时代有精深了解,所论难称允当,更不用说仅就某一点作微言大义式的发挥了。正如金圣叹称《水浒传》作者对宋江“深有微辞”,钱穆从而揭示出《水浒传》作者对元末农民起义是同情的,但对朱元璋利用农民起义夺取政权则“深有微辞”,只有元末明初的知识分子才会有此种心情。王平先生对此质疑道:“为什么明代的许多评论者没有看出这一点,只有金圣叹才有这种眼光和识别能力呢?”[28]128显然,这只是钱穆个人发挥出的观点,这种超时代的观点绝非金圣叹所能及。我想这句话也适合送给今天仍持此种观点的人。

注释:

①参王丽娟《<水浒传>的早期接受》(《海南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王

平《<水浒传>明清诠释之比较》(《济宁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第5期)。

②王学泰《话说招安(上)》(《社会科学论坛2003年第11期》)中说,检索

二十四史,“招安”一词“以宋代用得最多,元代还偶尔用之,明清两代基本不(指

官方语言中,民间却大量运用,这是通俗文艺作品影响的结果)”。《明史》为

清初人所撰,不用“招安”一词,或可看出当时人对此词的敏感与忌讳。

③他在授此书给其子读时,即说:“如此书,吾即欲禁汝不见,亦岂可得?”(见《金

圣叹全集》第3册,陆林辑校整理,凤凰出版社,2008年,第22页)足见金圣叹的

高明之处。

④详参拙作《明清时期民众运动与小说关系之互动——兼论晚清以降“新小说”

运动的传统动力》,《学术月刊》2012年9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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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姜荣刚(1976-),河南商城人,博士,许昌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文学及近代文学转型等。

(责任编辑:杨立民)

项目基金:本文为中国博士后基金第55批面上资助(2014M551667)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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