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诗歌民刊文化身份考论
2015-02-02傅元峰
傅元峰
“民刊”,在广义上与“民”的内涵相对应:在“官与民”、“民间与精英”、“边缘与中心”的对应关系上,可分别为非官方、非精英、非中心的刊物。在“合法与非法”的范畴中,还可能指“非法刊物”。在狭义上,“民刊”是指在中国大陆的“民办报刊”,是它们的简称。这是与文化制度密切相关的特殊称谓。在某些特殊语境下,“民刊”也被称为“同人刊物”、“私营刊物”、“地下刊物”、“非法出版物”或“非官方刊物”、“非正式出版物”。“民刊”因“文革”后党派内政治清算的需要而蔓延在北京以西单“民主墙”为标志的文化区域和政治区域,并对以后的民刊萌生奠定了基础,成为中国大陆文学接受中的特殊现象。因中国大陆特殊的文学制度,形成了相应的特殊文化生态格局。学界一直默认官办文学报刊为“正规”的、唯一的文学研究目标,虽近年有学者注目“民间性”的文学存在,但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滋生的大量“民刊”、尤其是“诗歌民刊”尚未真正走入文学史家的研究视野,也未进入图书馆编目,仅有少数研究者论及,仅有少数民间收藏者珍藏。此种偏差形成了对1949年后中国大陆文学历史和性质的误认与遮蔽,甚至形成了对中国现代文学传统的悖离,诸多文学存在亟待辨识和重新确认。
文学“民刊”早在民国时代就已经出现并成为主要的文学传播载体,但“民刊”成为文学现象,则是在1949年、特别是1978年以后。20世纪初,在中国现代报刊制度兴起以后,民间团体或个人主办的刊物比较普遍,现代文学报刊,多有同人性质。在文学报刊中,民间刊物占多数,而官办文学刊物比较少见。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特别是“文联”和“作协”成立后,因文化政策管控的原因,文学刊物逐渐失去了“同人性质”,成为国家政府部门的分支。中国大陆特殊的文学制度导致文学的“民间载体”变更了文化身份,并导致官方和民间两种文学传播平台所占比例发生了反转,文学中的“官刊”逐渐成为主流,“民刊”则渐渐被收编或取缔。文学刊物以“官刊”为主,成为中国大陆文学生态环境的重要特征。
20世纪中国大陆文学环境从民国文学制度向共和国文学制度的转换,就文学报刊而言,体现为从“民刊”为主流向“官刊”为主流的转变。文学“民刊”在“文革”后期涌起第一波浪潮,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被取缔,又在80年代后期滋生,并在震荡中历尽坎坷,断断续续,延续至今。这条民刊的发展轨迹,先是凭借了“文革”“拨乱反正”的特殊政治契机,再是凭借20世纪90年代的市场经济体制和文化产业化的潮流,从始至终与中国大陆的文学制度紧密关联。
一、现代报刊的民间性
作为一种有规律的定期出版物,中国报章一直暗含“官”与“民”的对举。报章并非始自西学东渐,“官报”古已有之,但现代报刊的兴起,应更多是在“民”的意义上有了新的发展:现代报刊的兴起,即是民刊的兴起。日本学者平井隆太郎曾为卓南生书序言: “一般认为,中国的报纸起源于唐代的‘邸报,它和罗马时代的《罗马公报》一样,流传于民间。《邸报》又称《杂报》 《朝报》 《塘报》等,其传统风格被后来清朝的《京报》所继承。”a平井特意强调了邸报“流传于民间”的特性,表达了他对报刊性质的理解。宋赵升撰《朝野类要》中的“报”之“边报”、“朝报”、“小报”分类,皆为“官报”,其对“朝报”、“小报”的阐述多为报刊史研究者引述:“日出事宜也,每日门下后省编订,请给事判报,方行下都进奏院报行天下。其有所谓内探、省探、衙探之类,皆衷私小报,率有漏泄之禁,故隐而号之曰新闻。”b由此可见,就源头而言,“朝报”、“小报”实皆为官报,但有上下级之分,处于下层衙役之手的“小报”中,应存有更多的“民间性”。民办民观的“小报”是现代报刊业的精髓所在,所谓“新闻”,包含一种自由平等传播资讯的民间精神。清末民初新文学的兴起,得益于彼时现代意义上报刊的逐渐繁盛,而“小报”和各大报纸“副刊”孕育了文学定期出版物——文学杂志,并围绕文学报刊编读,形成了新文学新的生态环境。如平井所言,“世界上最早的第一份近代化中文报刊,是一八一五年由伦敦布道会在马来半岛的马六甲创刊的中文月刊《察世俗每月统计传》。至于中国境内的近代化中文报刊,则以一八三三年在广州创刊的《东西洋考每月统计传》为最早”c,而据戈公振考证,国人自办的民办报刊1873年出现,为“同治十二年在汉口出版之《昭文新报》为最早”d,中国第一份文学报刊则始自1872年申报馆刊行《瀛寰琐纪》月刊,随英国人创办的《申报》赠阅。经历了短短三十多年的时间,至民初报刊林立,文学期刊也已有数十家之多。再过三十年至1933年,这一年刊行刊物有300多种,其中上海有200多种,而彼时发行书籍仅几十种,被称为“杂志年”。没有现代报刊、特别是“民刊”的兴盛,新文学的兴起是难以想象的。
因报刊在文化血统上的民间流布性质,“报禁”也古已有之。南宋兵部侍郎周麟之曾书《论禁小报》一文,倡“国体尊而民听一”的“一言堂”e,可视作早期的“报禁”。按《大清律例》,“凡妄布邪言,书写张贴,煽惑人心,为首者,斩立决;为从者,皆斩监侯。”f但就文学作品的独立出版来说,只要不是“淫词小说”,皆被允许。1906年,清颁布商部巡警部学部会同鉴定的《大清印刷物件专律》 (光绪三十二年)在大纲第一、九条中规定了报刊申报制度:“净是特设一印刷注册总局,隶商部、巡警部、学部。所有关涉一切印刷及新闻记载等,均须在该局注册”、“凡印刷人印刷各种印刷物件,即按件备两份,呈送印刷所在之巡警衙门。该巡警衙门即以一份存巡警衙门,一份申送京师印刷注册总局”。后又在同年颁布《报章应守规则》和《大清报律》,规定报刊发行人、编辑人、印刷人的条件为“一、年满二十岁及以上之本国人;二、无精神病者;三、未经处监禁及以上刑者”,在宣统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颁布的《钦定报律》中,则改为“凡本国人民年满二十岁以上,无下列情事者,得充报纸发行人、编辑人、印刷人:一、精神病者;二、褫夺公权或现在停止公权者。”g在立法管束的同时,政府也创办“官报”,进行平衡和压制。1909年5月23日至25日,于右任在自办《民呼日报》连续发表《向官报乞哀书》 《再向官报乞哀书》 《三向官报乞哀书》 (前两篇署名大风,第三篇未署名):“官报仁兄大人阁下:久不晤,异甚。你对我挑衅,我万万不敢回付你。你的资本多,你的势力大,我独立无援,只得让你罢。我向你笑,我对社会上哭呢!此请升安。大风顿首、顿首。”h民国初年,则有《爱国》 《京话》等报被禁消息。不同时期报章出版相关立法均可见出“官”约“民”的文化制约法则:大总统袁世凯申令、国务卿陆征祥于民国三年(1914年)12月4日公布《出版法》,后颁《报纸条例》;1930年12月16日国民政府公布《出版法》,1937年7月8日国民政府修正公布《出版法》,1938年7月21日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86次常务会议通过《修正抗战期间图书杂志审查标准》,1941年1月24日汪伪国民政府修正公布的《出版法》,1932年(“大同元年”)10月24日公布的伪满洲国《出版法》,都规约了报刊申报检查制度。至20世纪50年代,现代报刊进入一个最严厉的一体化报刊生态环境,以1952年11月20日《亦报》 (主编唐大郎,创刊于1949年7月)并入《新民晚报》、上海小报落下帷幕为标志,中国大陆进入一个漫长的没有“民刊”的时期。
按现代传媒报章杂志的文化身份来看,它们理应由民间办刊作为主体。亦即,报刊在主体上应是“民刊”。无论从文化变革还是文体转型的角度看,新文学都极大受益于现代报刊的兴起。报刊传媒,这一新兴于西方资本主义思潮的文学新载体,对19世纪末的中国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就现代报刊民主与自由的精神实质看来,它们首先不是代表了文化传播的技术革命,而是一种思想革新。报刊的民主精髓和民办思路在传到中国时并没有变调,保持了它们应有的现代性身份。新诗、小说等新文学文体在上世纪初的勃兴受益于现代出版业的兴盛,受益于政治开明派移植自西方的现代出版制度,这与新文学秉承“五四”精神的“德先生”、“赛先生”呼声相应和,也不悖于“鸳鸯蝴蝶派”的文学商业化脉络。早在17世纪中叶,诗人弥尔顿就写下了著名的《论出版自由》。在1644年,英国资产阶级在取得与斯图亚特王朝斗争的初步胜利以后,一部分人发生了妥协,颁行出版法案控制思想自由。弥尔顿在国会痛斥这种做法。在演讲词中,弥尔顿警告道:“我们必须万分小心,看看自己对于公正人物富于生命力的事物是不是进行了什么迫害;看看自己是怎样把人们保存在书籍中的生命糟蹋了。我们看到,有时像这样就会犯下杀人罪,甚至杀死的还是一个殉道士;如果牵涉到整个出版界的话,就会形成一场大屠杀。在这种屠杀中,杀死的还不止是尘凡的生命,而是伤及了精英或第五种要素——理智本身的生命。”i18世纪的中国得益于这种思想的传播,在一百年中,约有数百种外国人办的报刊面世,其中有中文,也有外文,相对中国人自己办的报刊而言,占了绝大多数。中国人师法西方和邻国日本办报刊,也有一部分是中国人在海外办的华文报刊,如梁启超主办于日本横滨的《清议报》 《新民丛报》等。在现代报业兴起时,私人办报很多,中国创办的报刊并不缺乏“民间性”,按照梁启超的说法,它们几乎都是“一人之报”,是货真价实的“民间刊物”:“有一人之报,有一党之报,有一国之报,有世界之报。以一人或一公司之利益为目的者,一人之报也;以一党之利益为目的者,一党之报也;以国民之利益为目的者,一国之报也;以全世界人类之利益为目的者,世界之报也。”j这是梁启超在《〈清议报〉一百册祝辞并论报馆之责任及本馆之经历》中的结语,虽然《清议报》第二日即因报馆的一场大火而停办,但梁启超“一党之报”、“一国之报”的愿望很快就变成了现实,甚至以专制姿态倒逼新闻出版自由,成为笼罩着自由精神的一个梦魇。陈平原曾分析出从清末到民初,出版机构有一个“民间化”的过程,并将杂志分为“商业报刊”、“机关刊物”、“同人杂志”三类k,与陈平原对晚清报刊三分法的杂糅一样,梁氏“一人之报”、“一党之报”和“一国之报”从刊物功用上分类,在实际情形中也有混淆。但整体看来,报刊的民间性质一直维护着一个多元自由的出版生态空间。清末民初报刊的多元性可从1872年随《申报》每月附送一册的《瀛寰琐记》看出,这本被评价为“开吟风弄月之趣”l的中国第一份文学期刊,在刊序文中还是把编者描述成“慨然有远志”、“参济世安民之务”、“冀成巨观”的野心家——它们往往既有商业目的、也不失同人风范,既是“一人之报”、也是“一国之报”。
民国报刊的民间性与多元性,为新文化与新文学的蓬勃发展奠定了生态基础,即是那些具有“一党之报”性质的报刊,在民国时期和其它一些“民间刊物”生存下来,并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国家化,但却并非是梁氏所说“一国之报”,在“文革”等特殊历史时期,它们甚至带有“一人之报”的意味。当作为执政党的“一党之报”成为唯一合法刊物的时期,民间话语存在的价值会被凸显出来。20世纪70年代末的民主墙风潮中的刊物因此会寻求合法化和政治认同,“民刊”的命名也由此逐渐形成特殊称谓。
二、1949年后新诗报刊的转型与“民刊”的消失
当代诗歌民刊不是孤立的文学现象,不是空穴来风。它根植在1949年后的文学报刊逐渐“官”化的历史:文学制度对诸多刊物“同人性”的约束、转化和遏制,导致国立文学刊物逐渐成为唯一的文学报刊形式。没有这种历史铺垫,现代文学期刊的“民刊”本质就不会改变,民刊就不可能在中国大陆成为一种文学现象和文学问题。
1949年到1956年近8年的时间里,中共完成了对报刊出版业的国家管控,并建立了一套国家意识形态为主的文学制度。此间,同人刊物与机关刊物的此消彼长,决定了共和国最初阶段的文学接受环境。1949年12月出版总署和文化用纸管理委员会成立,1950年,出版总署做出《关于统一全国新华书店的决定》,逐渐统一出版发行机构。1954年,随着中共中宣部颁布《限制私商非法出版图书的通报》和《关于整顿和改造私营出版业的报告》等文件公布,私营报刊和出版社数量锐减。在1950年底,全国211家出版社中,公营27家,私营184家,至1955年底,全国出版社只有96家,私营出版社减到19家。至1956年,改造完成,全国出版社101家,全部为公营。m1951年全国文联研究室对建国两年的文艺刊物统计数据显示,“据不完全统计,能够定期出刊的有百余种(包括画报、歌曲、电影等刊物在内)。这些刊物,除去很少几种,绝大多数都是在1949年以后创刊的。一般都是由各级文联、文协或其他文艺团体编辑出版,由私人经营的为数极少。”n
新诗在中国现代文化中承担的文化角色和诗学角色比较特殊,无论在新文化运动时期,还是在“文革”后的文学复苏期,诗歌运动和风潮都充当了“先锋”的角色,引领过时代思想和美学的风潮。这也决定了诗歌民刊在特立独行、力倡个性意识和思想自由的民刊办刊行为中,作为文学的主力军存在。在新诗发生期,新诗的刊发载体大多具有同人性质。从1917年2月《新青年》二卷六号发表胡适的《白话诗八首》,到1920年1月出版第一本新诗集《新诗集》、3月出版第一本个人诗集《尝试集》,再到1922年1月1日,叶圣陶、刘延陵、朱自清、俞平伯等人创办新诗第一份诗刊《诗》 (1923年5月终刊,共出7册,后1925年朱自清、俞平伯等人组织“我们”社并编辑《我们》两期,分别为《七月》 《六月》,可视作《诗》的延续)。以此为标志,新诗完成了它作为一种新文体的生发期。
从创办过程看,《诗》月刊很像今天很多民刊的办刊方式:编辑者是一个同人群体,编辑者和发行者除第五期署名文学研究会外,其它皆为“中国新诗社”——当代诗歌民刊也绝大多数缘起于民间文学社团。《诗》的实际编辑前五期以刘延陵为主,最后两期为叶圣陶独自编辑。1921年秋天萌生办刊想法的时候,刘延陵、叶圣陶、朱自清都是上海中国公学的国文教师,既是同乡,又是同事和同好,志趣投合,三人常去黄浦江边散步。在交游中的一个下午“谈到当时缺少专载它们的定期刊,并且主张由我们来试办一个了”。o在刊物未出版之前,叶圣陶就用诗的体式在《学灯》发布出版预告:“我们拟造这个名为《诗》的小乐园做他的歌舞养育之场,疼他爱他的人们快尽你们的力来捐些糖食花果呀!”p这则预告在《时事新报》副刊连登三天,后又刊登了预告二。经由与上海中华书局左舜生商谈,《诗》确定了发行出版机构。在一卷四号,主办同人才确认了主编群体的“文学研究会会员”身份,宣布为文学研究会定期刊物之一。客观而言,《诗》是第一份新诗诗刊,最关键的是,它也应是第一份诗歌“民刊”。
1949年后诗歌刊物与其他各类报刊一样,经历了由“民”办向“官”办的转变。《诗》月刊后有大量的诗歌刊物涌现,至1949年约有数十种专门诗刊问世,q它们大多具有同人性质,民办色彩浓厚。1949年之后的诗歌报刊,大多为官方主办,多以艺术形态来担负时代的政治任务为宗旨。1950年1月,《大众诗歌》和《人民诗歌》分别在北京和上海创刊,历经一年左右,各出2卷6期后停刊。这两种诗刊的编辑者,“大众诗歌编委会”和“上海诗歌工作者联谊会”,皆非民间同人群体,诗刊也担负着意识形态传播的功用。在《大众诗歌》发刊词中明确鼓动诗人“写一首被群众喜爱的诗歌,或者说是大众诗歌”r,《人民诗歌》的主编组织“上海诗歌工作者联谊会”的前身是1949年7月组建于上海的“上海诗歌工作者协会”,后因国家成立统一建制的“文联”与“文协”,又由“诗协”更名为“诗联”(“上海诗歌工作者联谊会”),成员主要有劳辛、柳倩、吴越、沙金、吴视、张白山、任钧、屠岸、紫墟、陈伯吹、牧野等,多为有左翼背景的诗人。除编辑《人民诗歌》外,编辑部还编辑了“人民诗丛”和“人民诗歌丛刊”。
在国家经历了由领袖亲自发动的数次文化批判运动、包括对私立出版和民办刊物等“民间性”文学存在进行清理之后,一个控制性的文学制度趋于成型。“双百”方针确立以后的短暂时期内,文学期刊曾出现过一个短暂的繁荣期,《星星》 (1957-1960,1979至今)、《诗刊》(1957-1964,1976至今)相继创刊,虽然这两种刊物都曾经历过停刊,二者是官办诗刊中存在最久、影响最大的诗刊。官方主办的诗歌刊物还有数十种s,大多刊物都有国家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刊号,编辑人员多为作协、文联等文化团体和文化部门的专职人员。
在新诗报刊史上,存在过两个同为《诗刊》的刊物,前为民刊,后为官刊。1931年徐志摩等人创办的《诗刊》 (季刊),与1957年臧克家等人创办的《诗刊》 (月刊),两份诗刊相隔20多年,并不是很长的周期,但两刊的编辑体制的变化是巨大的,反映出两个时代诗歌生态环境的裂变。前一个《诗刊》只编辑了4期,因徐志摩意外身亡而在编辑了一个纪念专号之后终结;后一个《诗刊》,则成为共和国新诗的重要载体。1931《诗刊》的创办,与此前的新诗副刊《晨报副刊·诗镌》的创办方式颇为相似,有部分《诗镌》的编辑后来也参加了《诗刊》的编辑。《诗刊》是一个同人诗歌刊物,以徐志摩、余上沅、饶孟侃、胡适、叶公超为主的“新月俱乐部”和“闻一多家庭诗会”的成员为主,创立基于诗的志趣和爱好,可称得上是一个诗歌“民刊”;而1957年的《诗刊》则有党派意志、领袖意志和国家意志,是在“作协”成为一个国家机关、一个部门和行政实体之后诞生的,当时的行政称谓是“国营编辑机构”。臧克家曾回忆这本杂志的酝酿过程:“作协”负责同志了解了情况,认为创办个《诗刊》,是适时的,需要的。有一天,党组负责人刘白羽老友来到我的住处,谈了《诗刊》的创办,并将主编、副主编以及编委的人选大体确定了下来。我想,党组事先一定讨论过,他才来找我商定的。事情成功之快,手续之简单,出我意外,喜从中来。t从这段描述可以见出,创刊意愿发于同人,实际执行则尽为行政批示。尽管诗人志趣与共同爱好使他们有共同的办刊意图,第一届八个编委——田间、艾青、吕剑、沙鸥、袁水拍、徐迟、臧克家,在确定编委成员时,考虑了党员身份问题:“八个编委是由臧(克家,引者注,下同)、徐(迟)、吕(剑)考虑、约定的,经作协同意,八个编委……到了1956年6月,藏克家方才提出,这里工作的编委一个党员也没有,7月,这才将沙鸥调来……”u诗人的诗歌意识和写作氛围已经发生了改变。在创刊初期,“作协”与“党组”与国家领袖毛泽东本人,都干预了这个刊物的编辑和发行。这是1949年后诗歌刊物(包括其它文学刊物)生存的必然和唯一方式。诗刊官办的机关刊物性质导致当下众多诗刊发稿质量极不稳定,良莠不齐,几乎每期刊物都有承载国家意识形态宣传功能的诗作。官刊塑成了大量的“伪诗人”、“伪诗歌”。
三、梦断“同人”:对《起点》、“探求者”的个案分析
如果不仅仅局限于诗歌刊物,将民刊探询的视野放宽,就能够看到,发生在50年代初和50年代末的两次国家文学管控,彻底遏制了文学界残存的“同人”刊物的生命力。这是诗歌民刊成为现象和问题的历史背景和文化前提,其中有些具体事件值得发掘和深思。
司马文森主编的《文艺生活》的复刊与终刊,与1950年以后刊物的“去同人化”政治干预有密切关系。1949后能创刊或继续生存的文艺期刊,大多由“左翼”人士创办,但即使如此,新的文学制度也对这部分办刊同人进行了教化和收编。《小说》月刊(茅盾主编,1952年终刊)、《文艺生活》 (司马文森主编,1950年终刊)等刊物在“去同人化”的处境中都无法继续生存。司马文森的《文艺生活》作为“左翼”文艺杂志,在不同环境中延续近十年,但在1950年终于停刊。虽然在“复刊词”中,司马文森宣称“我们这个杂志并非同人杂志,而是属于全体读者的”v,但在最后的第59期上,司马文森发表了《“文生”半年》,谈到对这份刊物的办刊方向是“新华南文艺”,w但这个地域文学的个性化追求体现了“左翼”刊物本已相当弱化的“同人”性格,但它没有实现。司马文森后曾在广州主编新的机关刊物《作品》月刊,完成了自己在新的历史时期的角色转换,也丢掉了他的“华南文学”梦想。
1951年,北京文艺界召开“整风学习动员大会”,丁玲发言谈到了“同人刊物”对新角色的认领:“这种办刊物的办法,已经过时了,我们应该明白我们已经处于另外一个崭新的时代了。我们已经是主人,国家和人民需要我们的刊物能担当思想领导的任务,能带领群众参加一切生活中的思想斗争,并且能引导和组织作家们一同完成这个任务……”x丁玲对文学接受载体和文学格局的认知,能间接反映那个时代的文学传播环境。胡风等人创办的老同人杂志《希望》和新同人杂志《起点》都受到制度收编和管制的命运,不能继续在共和国继续生存下去。
在1949-1956年间存在的为数极少的“私营文艺刊物”中,人们经常提到《起点》和《蚂蚁小集》。《起点》在《蚂蚁小集》终刊后创办,在上海办理了“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书报杂志通讯社临时登记证”得以“合法化”,主编梅志、化铁等,1950年1月20日在上海创刊,同年3月1日停刊,共出两期,后成为“胡风反革命集团”的“罪证”。《蚂蚁小集》则属于在1949年前就已经存在的“七月派”同人刊物,在“解放前”出了六辑,印于南京、上海两地,编辑有欧阳庄、吴人雄、化铁、梅志等人,1949年7月又出一辑“解放号”《中国,你笑吧》后终刊,终刊原因与当时丛书繁琐严格的出版申报制度有关。尽管无论是刊物文学风格和政治立场等方面看,《蚂蚁小集》第七辑和《起点》两期都在努力呼应当时新的形势,配合政治意识形态方面的最新潮流,但它的同人刊物的办刊方式却继承了“七月派”的同人刊物模式。梅志起草的《起点》的“发刊词”受到了“围剿”,不断的干预导致第三期《起点》无书店敢承印而被迫终刊。
无论是《起点》还是后来的“探求者”,都不太符合“保持非官方化的民间生存形态”、“维护同人刊物思想的严肃性和艺术的纯粹性”这些“现代同人刊物的标记性特征”,更不能说具有“同人刊物表达自由思想的诉求和由此形成的反专制主义文化品格”y。从最后的《蚂蚁小集》和《起点》的内容看来,它们无疑是体制的一部分。它们的生存机制和办刊机制则残留了同人刊物的影子。共和国对名存实亡的“左翼”同人刊物的管制,表明一个新生的政体正推行严苛的文学报刊审查制度并最终在办刊形式上消灭同人刊物。
1953年之前的刊物“同人”特征大多带有“国统区”“左翼”半同人刊物的惯性,1957后文艺刊物的同人化潮流,则受到了“双百方针”的怂恿和鼓动:“1957年,《人民文学》、《文艺报》、《新观察》、《文艺学习》、《热风》、《新苗》、《芒种》、《江淮文学》、《长江文艺》、《东海》、《蜜蜂》、《红岩》、《草地》等刊物,都出现了‘同人化问题”z,舒芜曾在1957年“反右”之前在《文艺报》上撰文描述他对于“同人刊物”的想象:“这种刊物当然是同人性的,倘有条件,不妨同时兴办小规模的同人出版合作社。起初可以只出一个刊物,以后慢慢扩大,也出书。可以同人集资,也可以申请国家贷款,定期偿还。这种同人性的出版合作社的好处,与同人性刊物略同。”@7这个愿望终究没有实现,但周扬在这一年召开的第一届出版编辑会议上的发言,给了很多渴望文学自由的人办刊的动力。
胎死腹中的《探求者》,如果能够办出来,应该是中国大陆文学体制成型后的第一份“民间刊物”。陆文夫、高晓声、叶至诚、方之等人在1957年6月初发起组织《探求者》文学月刊社,筹划编辑《探求者》月刊。1957年,刚创刊不到一年的南京《雨花》杂志刊发了“探求者”文学月刊章程和启事@8,同年《文艺报》转载《启事》部分,并发表了樊宇的《他们“探求”些甚么——驳“探求者”启事》进行批驳,可窥见其文学理想和对文学自由的渴求。两文基本反映了发生在一个特殊历史时期的“同人刊物”理念与“机关刊物”思维的对抗,从中能体会到当时文学创作与传播的生态格局。
《启事》中使用的话语是当时的主流话语,但是在其中表达了自己的文学个性的压抑和对规范的反抗。特别是反思了机关文学刊物编辑的问题:“编辑部缺乏独立的见解,显示不出探讨人生的精神;特别在艺术问题上,没有明确的目标,看不出它们的艺术倾向。这种拼盘杂凑的杂志内容虽然美其名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却反映了编辑部战斗力量的薄弱,以及艺术思想的混乱。这是用行政方式来办杂志的必然结果。”他们强调“志同道合”在办刊时的必要性,呼唤“同人杂志”这个旧的期刊生存模式继续存在的必要:“用行政方式办杂志的缺点在于它是官办的,尽管声明并非机关刊物,但是却摆脱不了机关刊物的性质。现在的文艺刊物是中央有几个,各省有一个,各自为政。……这些杂志编辑部的组成人员是用行政命令从各方面调来的,编辑之间的观点往往各不相同。即使有艺术观点完全一致的编辑部,却又因为面面照顾,必须登载那些和本身观点相抵触的作品。所以杂志就谈不上独特的见解和艺术倾向,树立不起在自己的风格来。”除此之外,《启事》还讨论了机关刊物编辑控制作者的习气:“一篇稿件在几个编样部旅行之后,听了各种各样的意见,修改了,发表了,而作品原有的特色也往往不见了。”在他们看来,同人刊物“有自己的主张,自己的艺术倾向”、“在杂志上鲜明地表现出我们自己的艺术风貌”,他们在严苛的文学制度管控下,甚至也不吝展示自己的文学梦想:“期望以自己的艺术倾向公之于众,吸引同志,逐步形成文学的流派。”“探求者”同人准备经费自筹,“刊物之经费来源在开办时请求补贴、贷款、同人投资、社会捐助”,自给自足;在编辑事务中实施轮值制度,也和旧期刊运作模式相类似。这种办刊思路,大大挑战了当时出版经营公私改制完成以后的文学制度,同人们竟也幻想“事在人为,胜利必定”。“探求者”文学月刊社章程以更细致的条文规定了同人的编辑规范,明确标明“本月刊系同人合办之文学刊物”,但也同时特别申明“本刊系同人性质之刊物,并非宗派性质之小集团”,“系一花独放、一家独鸣之刊物”,“不合本刊宗旨之作品概不发表”。“探求者”随后遭到了文化围剿,康生、姚文元等发起对“探求者”的政治攻击,并迅速被提升为国家行为:《新华日报》发表了相关社论并被《人民日报》全文转载。这场大批判使陈椿年、高晓声、梅汝恺、曾华等被划为“右派”,陆文夫、方之、叶至诚等人也因此受到批判。
《探求者》办刊意图配合了国家法令和政策的语境,但又宣明了自己的个性和文学意图。“探求者”杂志构想和它可能的形态,与梅志主编的《起点》和《蚂蚁小集》接近,它们是短暂生存于共和国新的文学制度建设未完成的时期,作为特殊时期的同人刊物,它们的命运与“探求者”有所呼应。胡风式的不幸,也同样降临在陆文夫、高晓声等人身上。
在50年代中国大陆两次“同人刊物”的萌生和毁灭,显示出国家文学制度从建设到最后竣工的过程。实际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在“解放区”的报刊控制就已经开始了。文艺风潮的走向往往与文艺报刊有密切关系。1942年延安文艺整风前后,延安文艺生态的变化也显示在刊物上,1942年曾发生文艺期刊的终刊潮流:4月1日,《解放日报》“文艺”副刊停刊;4月23日,延安轰动一时的墙报“轻骑队”在《解放日报》作公开自我批评后停刊;5月5日,《诗刊》停刊;8月15日,《谷雨》停刊;9月1日,《文艺月报》停刊;9月15日,《草叶》停刊。报刊的整肃在《讲话》发表前后进行,可视作1949年后文艺期刊命运的预演。这和“解放后”“军管会”对北平、上海两座文化重镇的报刊管制是一脉相承的。194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以“军管会”名义公布《北平市报纸、杂志、通讯社登记暂行办法》,如下列2-4款,较为严苛:“申请登记的报纸、杂志和通讯社,经本会许可登记后,由本会发给临时登记证。尚未创刊或营业的报纸、杂志和通讯社,须于取得临时登记证后,始得创刊或营业。未获本会允许登记的报纸、杂志和通讯社,不得在本市出版或营业。已出版或已营业之报纸、杂志和通讯社,获得本会允许登记后,得在本市继续出版或营业,未获本会允许登记者,不得继续出版或营业。”@9同样,在1949年5月上海解放以后,多数小报也被军管会迅速取缔,文艺报刊杂志停办。这个自现代报业兴盛以来曾经拥有一千多种小报的城市,在经历淞沪战事以后,报业开始衰败,经由“孤岛”时期的短暂恢复以后,又进入沦陷期的荒芜,至“解放”前夕,依然未见繁荣。接下来是一个较长的“同人刊物”或“民间刊物”的转化期。《亦报》 《大报》 《新民报》等成为这一转化期的过渡性报刊。在民国期间保持相对独立性的报纸副刊,也逐渐被调整和管控,失去了个性。1952年8月16日政务院颁布《管理书刊出版业印刷业发行业暂行条例》,在第4-6条规定了报刊报批制度较军官时期略显松弛,但依然十分严厉。
四、“民刊”的再生及其文化身份的再认
如前所述,1949年至1957年,是中国大陆新的文学制度建立的一段时间:通过对出版发行机制的控制,对文学环境进行不断的清洗与整肃,即关闭了民国嘈杂的个性化的喧哗,又对内部相同政见者进行规训,确保合唱的声音是整齐的、可控的。经过八年左右的调整和过渡,共和国“同人刊物”或机关刊物中的“同人”元素,在1957年“反右”以后被彻底清洗。文学刊物去同人化,在写作和阅读领域形成了独特的文学效应:一方面,文艺期刊中个体的和个性化的声音越来越微弱,个性化和多元化等审美诉求也在寻找另外的实现渠道,“地下写作”(又称潜在写作)成为共和国文学在特定时期内的残存景观,文学史所能勘探和发掘的文学矿藏,最珍贵的部分,都与机关刊物无关;另一方面, 和写作的禁忌一样,阅读的禁忌也同样成为重要的文学现象。从20世纪50年代末出现的“黄皮书”,使阅读域外现代文学经典著作成为一种特权阶层的权利,一种私密的、“非法”的文学接受行为。“去同人化”的文学期刊史和“黄皮书”的私密阅读史,写满了意识形态方面的禁忌,也使“地下写作”和“地下阅读”在后来的文学史认证中承担了格外特殊的历史使命。
国家机关刊物的“一枝独秀”,导致了1949年后长时间多元文学审美意识的贫乏。在长时间的文化压制中,文学传播也在发生畸变:60年代的地下阅读沙龙和秘密社团、“大字报”、“广场诗歌”、“手抄本”、“民间刊物”、“非法出版物”等,都可以视作“同人”社团及刊物的某种替代形式。“文革”时期,出版机构瘫痪,绝大多数期刊被迫停刊,全国期刊只剩约20种刊物。
“文革”前的地下阅读及诗歌沙龙为诗歌民刊的再度兴起创造了条件。20世纪50年代末至70年代末的文学阅读中,属于私密阅读(主要以家庭阅读的形式存在)的部分,为当代文学的审美精神留取了火种。作为洪子诚所称担当了类似“文学家与文学官员、文学政策制定者和施行者双重角色”#0的“高干高知”家庭,有特殊的文学阅读资源,尤其是对当时作为内参的“黄皮书”的阅读。这种家庭阅读特权熏陶了一些生于40年代、在当时已经具有阅读能力的青少年——按照当下的世俗称谓,他们可以被称为“官二代”或“知二代”。当下文学史界关于20世纪50、60年代的文学存在的发掘,除了对公共性文学空间进行潜在文学话语的分析之外,大多集中在口述史、书信、札记、传记、各类民间出版物等相对私密的文学载体。如对郭世英《X》诗社的信息整理与研究依据,大多依存于有限的回忆录#1,这些文学史的特殊传播和记录形式,一方面使当下大多文学史忽略了这些珍贵的文学存在,另一方面,也使许多事件和行为被放大和过度解读。
20世纪50年代的体制建构已经在文化机制和意识形态两方面为“文革”做了某些准备,包括消灭任何形态的异端话语,规约“歌颂”的方式和类型。伴随“反右”运动以后“同人刊物”的渐次消亡,一个“一体化”的文学生产体系也渐趋完善,共和国文学的“荒原”气象初露端倪。报刊和出版物直接对应的文学生态层面既包括“文学生产”,也包括含“文学教育”在内的文学阅读接受过程。“民间阅读”与“民间写作”的私密文学沙龙,在50、60年代就已经出现,而只有到了“文革”后期短暂的政治变革过渡期,“民刊”才正式出现。在《今天》等诗歌刊物上发表的作品,既是对60年代私密阅读的文学效应的展示,也是对“地下写作”,尤其是“青年地下写作”成果的呈现。从1978年底到1980年初,在北京“天安门诗歌”和“民主墙”的催化下涌现的青年“民间刊物”,虽然存在时间十分短暂,大部分刊物文学性薄弱,存在的文化身份和办刊意图也十分可疑,但它们成为一种暗示或示范,开启了中国大陆诗歌民刊大量涌现的特殊文学现象。
客观看来,以《今天》为代表的“民主墙”时期的民刊,在文化身份上是各种杂合体。它们既是60、70年代地下文学积累的成果,又是“文革”青年运动的延续。“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政治氛围,是《今天》得以诞生的政治基础,“皮书”的地下阅读形成的残缺的精神主体,又是《今天》的精髓所在。就《今天》开启的狭义上的当代诗歌民刊办刊潮流而言,“民刊”的出现,在政治上杂合了国家意识形态在特殊历史语境中对“青年阶层”的政治需要。除了上述文化语境之外,20世纪70年代末期“民刊”的出现还杂合了以下多重因素:长期私密阅读和写作的青年沙龙所形成的有限度政治醒觉;“文革”后,代表新政的话语阵营对“四五”运动和“民主墙”的短暂默许甚至支持;“文革”时期群众话语被策动的特定机制,如“大字报”、“大鸣大放”和“红卫兵”派系斗争等——凡此种种,缺一不可。客观评价,“文革”后萌生的“民刊”是一个文化混合体,并非纯粹的独立“青年文化”或“青年亚文化”载体。“民主墙”效应下产生的中国民刊,带有浓烈的政治气息。很多民刊保留了独立思想的品质,并依据宪法诉求民权,具有反抗精神。但同时,这些刊物也带有“文革”时期青年运动的阴影:很难彻底分清这些刊物的国家意志和个体意志,它们是一对混合体。它们的思想价值在于,民刊创办者们都在宪法的范畴内探求了民办刊物的可能性。1981年2月,国家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处理非法刊物和非法组织有关问题的指示》,彻底终结了“民主墙”时代的民刊的生存。
但民刊在1978-1981年间的短暂存活,它短暂的“合法化”与最后的因“非法”而被取缔的命运,使“民刊”成为一种文学传播的集体无意识,为80年代民刊的兴起奠定了基础。在“民主墙”民刊的预演之后,经历了80年代校园诗刊的发酵,民刊逐渐在一个文化管控的暧昧地带生长,又得益于市场经济的物质支持和文学边缘化境遇的掩护,民刊逐渐成为一个庞大的民间文学存在。根据现有数据调查的不完全统计,自1978年至今,诗歌民刊创刊约数千种,参与者逾万人。据论者所翻阅数百种诗刊民刊。对1978-2004年的民刊创刊情况进行了抽样统计:
上图表明,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尤其是1985年达到了民刊创办的高峰期。进入到90年代,则比较平缓,保持了一个较为稳定的态势。重要的诗歌民刊收藏家有世中人、阿翔、刘福春、姜红伟等,在国外也有研究者与爱好者收藏研究,如荷兰的根据收藏家柯雷、日本九州的秋吉久纪夫等。
极左时期严苛的出版法规和控制力强劲的报刊编辑发行制度,将一个在文化上自大又自卑的文化心态演绎到极致。这个特殊的文学接受管控时期很好实现了一个新生政体的文学管控目的,使之切断了文学与“民国文学”和外国文学的整体联系,实现了文学在国家意识形态方面的工具化和对文学营养的片面截取。在长达数十年的时间里,这个文学机制使文学中被合法化的那一部分与“多元”、“个性”和“批判意识”、“问题意识”绝缘,文学能够推广和不断复制肤浅的国家现实主义和国家浪漫主义,审美与题材、主题和作家的立场捆绑在一起。在文化空间上,“民间”变得更加狭窄,更具不确定性。当然,文学表达的自由天性和人类审美诉求的多样性,也促使共和国文学的边缘和隐秘存在不断反拨这个文学体系:“地下阅读”与“地下写作”、“广场诗歌运动”、“民主墙”和“民间刊物”、“校园诗潮”、“民间诗刊”在80年代的再度兴起、90年代机关文学刊物的转型和再度“同人化”、网络文学的别开生面和出版代理以及海外出版发行……凡此种种,都在国家文学制度严密管控中搜寻政策的缝隙,为共和国文学汇聚起一丝丝多元化的审美光亮。它们正在强烈地提示中国当代文学研究者:诗歌民刊不是文学精神的边缘,而应居于研究视野和文学现代性审视的中心;它们不应是一群无家可归者,而应该登堂入室,成为当代文学尊贵的主体。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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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卓南生:《中国近代报业发展史:1815-1874》,台北正中书局1998年4月版,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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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北京市档案馆:《北平的和平接管》,北京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407—409页。
#0洪子诚:《文学与历史叙述》,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0月版,第15页。
#1如廖亦武编《沉沦的圣殿,中国20世纪70年代地下诗歌遗照》,新疆青少年出版社1999年版,周国平的《岁月与性情》,长江文艺出版社2004年版,杨健的《文化大革命中的地下文学,朝华出版社1993年版,以及其他当事人及其亲属的回忆录片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