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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创业教育:目标、模式与误区

2015-01-31陈烈强陈东旭荀海鹏

职教论坛 2015年8期
关键词:高职教育学生

□陈烈强 陈东旭 荀海鹏 文 川

高职创业教育:目标、模式与误区

□陈烈强陈东旭荀海鹏文川

创新发展高职教育的国家要求背景下,高职创业教育在形成创业型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方面愈显重要。必须正确理解并处理好创业教育中若干主要关系:创新与创业的概念关系,创业教育目标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关系,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关系,系列创业教育内容与创业培训项目的关系,恰当建立与运用不同的高职创业教育模式,避免创业教育中存在的某些误区。借鉴发达国家半个多世纪的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经验,针对我国现有高职创业教育的主要模式及一些误区的分析,认为中国高职创业教育必须将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中,确立为培养可持续发展人才服务的创业教育宗旨。

创业型人才培养;高职创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人才

一、若干发达国家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的启示:培养可持续发展的人才

普遍认为,当代世界教育史上的创业教育,创始于1947年美国哈佛商学院Myles Mace开设的第一个创业课程“新创企业管理”。随后,彼得·德鲁克于1952年在纽约大学教授了另一门创业课程“创业与革新”。这一阶段高校引入创业课程,最直接的动因来自于二战后退伍军人的需求,主要目的是为二战退伍老兵提供创业教育,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由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大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占据主导地位,中小企业数量没有明显增加。因此,美国经济中创业活动并不活跃,美国高校创业教育整体上发展非常缓慢。直至20世纪70——80年代苹果电脑公司的创建和发展,以比尔·盖茨为代表的创业者将“创业革命”推进到美国创新创业教育中。1979年百森商学院创业研究中心成立,开展针对创业者以及创业过程的课程、项目和教学方法的研究。1984年百森商学院和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举办首届创业计划大赛。1987年圣地亚哥州立大学举办首次美国全国性的创业计划大赛。与此同时,创新创业活动也在快速发展。由此可见,美国创业教育发展的40年间从提供创办企业的管理知识,到着眼于创业意识开发和创新能力培养的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转变,实现创业教育为就业服务,转变为培养人的创新发展能力服务。这是美国创业教育目标与功能的巨大飞跃,并在此后的近30年中始终坚守“三创”(创新,创业,创造)为核心,以创新为灵魂培养学生的发展能力,并将“三创”教育转化成为能贯穿国家教育体系的共有教育观念。经过60多年的不懈努力,目前美国高校创业教育已经形成特有的组织结构和体系:2662所两年制或四年制的非营利学院或大学中,2136所(80%)提供至少一门创业课程;300多所大学或学院提供创业方面的学士学位;在847个MBA项目中,有347个项目提供创业学的方向;拥有30多个Ph.D的创业学方向,并且随着高校对创业师资需求的增加,博士阶段的创业项目还在不断增加;拥有18个创业学系。

在20世纪中后期出现的技术创新浪潮推涌下,受美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启发与影响,许多经济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产生了以“三创”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变革或革命。例如,法国巴黎高等商学院于1976年在法国首开创业课程。1997年,创业教育领域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共同组建了创业学院,创业教育开始在法国真正崭露头角。1999年,法国政府颁布了《创新与科技法》,鼓励大学教师、研究员、博士生及技术人员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将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同年,法国政府设立了“年度全国创新技术性企业规划设计比赛”。参赛者要向评委会介绍其项目计划、可行性及市场远景等,获奖人员可获得政府提供的资金和技术支持。2000年,政府还出资支持1000多个大学与企业合作的孵化器,参与的企业共800多家。2008年8月法国议会通过了《大学自治与责任法》,该法在重新定义大学职能时,要求大学对学生进行职业导向和入职教育,并发展创新教育,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由此可见,法国高校创业教育目标是融就业于创新之中,以高品质创业为导向。同期,“三创”同样成为英国高校创业教育和高校发展的强大动力,对大学治理及经营管理模式变革,大学组织转型和大学自身发展起到颠覆传统保守的重要作用。青年就业问题一直是英国执政党政府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从1981年开始的“青年培训项目”,旨在增加就业为目的,然而效果并不理想,直至上世纪90年代的失业率仍然居高不下,劳动力失业率长期在15%左右,其中失业青年占45%-65%。30多年来,面对如此棘手的难题,政府一方面在就业培训中更加强调自我创业(self-employment)的培训,培养创业意识,传授创业知识,开发创业能力,并配之以相关的鼓励创业的优惠政策,在全社会倡导创业精神和创业文化,为创业教育的有效开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基础。另一方面,英国政府依托大学、联合企业,在许多有强大创新能力的大学附近建立起科技园,为大学科技创新与创业教育服务。通过政府、企业和学校的联手努力,英国终于实现了以创新为灵魂的创业牵引就业的创业教育功能转换,就业形势大有好转。

德国创业教育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模拟公司”。早期的创业教育主要面对职业学校经济类专业的学生,为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学生可以在“模拟公司”熟悉全部业务操作过程。80年代以来,德国教育学界对大学创业教育概念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普遍认为它是以大学生的创业实践体验为基本形式,以创新型教学和创新型文化为基本定位,培养大学生从事创业实践活动所必须具备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心理品质的素质教育。至90年代中期,由于失业率激增,迫切希望政府能提供更好的创业环境以提供更多就业岗位。自此,德国政府和高校开始全面重视创业教育。目前德国已经基本形成了创业教育政策健全、创业教育课程完善、创业教育管理科学、创业文化浓厚的高校创业教育体系。在创业教育的引导下,德国联邦教育和研究部(BMBP)于1998年正式启动以改善高校创业环境和促进高校文化交流为目标的EXIST项目。2006年,高校自我意识引起深刻的转变,考试和研究程序发生了变动﹐将创新创业教育引入传统大学教育,以提高大学生创新发展能力[1]。

从研究结果看,欧美及发达国家的大学创业教育历经70多年的演变,目前主要是釆用与专业人才培养相融合或相结合的“三创”模式,增强学生的创新素质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有发展能力的人。从这一意义上来说,今天所说的创业教育应当是以创新为核心的创新创业教育。

二、中国高职创业教育模式应有多层次与多样性

从若干发达国家高校创业教育的发展中得到启发,1998年清华大学成立了中国创业研究中心,并于当年发起首届“清华大学创业计划大赛”,开始了中国大陆高校的创业教育研究及推广工作。1999 年1月教育部公布的 《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要求:“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创业教育,鼓励他们自主创办高新技术企业”。

随着连续十年高校扩招,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形势趋于紧张,中央政府将扩大就业作为创业教育的重要目标。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发展战略。2010年教育部出台文件《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在高等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积极鼓励高校学生自主创业,是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是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重要措施。最近,《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要求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提出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要密切产学研合作,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加强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强调办好高等职业教育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服务需求、就业导向。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重点提高青年就业能力[2]。至此,中国中央政府对高等职业教育提出了最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实质上也指明了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创业教育的目标与路径,应将创业教育融入创新教育中。

纵观全局,中国大陆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起步虽然较晩,但起点比较高,其将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与创业精神和普遍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与科学素养作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主旋律,以增强大学生的发展能力目标。另外,在实践中,本科教育中多强调“创新”,而在专科高职教育中则多强调“创业”。

通过十余年的探索与实践,中国大陆高职院校的创业教育逐步形成了四种较为典型的模式。

(一)以培养创业兴趣为目的,以建立模拟公司为创业训练平台的虚拟创业教育模式

这种模式由创业教育的目标体系、内容体系、实践体系等构成,其作为创业训练平台的模拟公司有以某些真实公司业务与经营为背景的,也有由某些真实公司为经费支持或公司参与的。前者如苏州市职业大学创业教育模式,其运用苏州工业园的地方经济实体的经营业务,建立与之密切结合的模拟公司。后者如广东工商职业学院,其邀请了一批肇庆市的公司参与,建立以校园经营活动为主要形式的虚拟公司。比较这两种不同类型的模拟公司,前者让学生感到真实性强些,后者给学生的灵活性多些。在这种创业教育模式中,不少高职院校加入了项目培训的内容,如世界劳工组织推荐的SYB (Start your Business),中国共青团中央推荐的KAB (Know about Business)等,而且这些培训项目还得到了政府部门的资金支持。

(二)以社会经营实体为样板,建立全真训练环境的创业教育模式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等许多高职院校建立了“全真环境下创业教育”模式。在完成必要的创业知识传授的基础上,由学校提供创业经营场所(学生创业园),学生以创业方案/项目设计投标,竞争获得经营权。学生还要按照国家工商、税务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所创办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依法纳税,优胜劣汰,同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在这种创业教育模式中,学生体会深刻、收获良多,也创造了许多生动活泼的公司经营活动方式。

(三)以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的教学通融式创业教育模式

对那些实践性特别强的专业或课程,釆用这一创业教育模式是能够取得成功效果的。如同澳大利亚“培养包”的人才培养模式,青岛酒店管理学院在长期的教学过程中逐步形成将课程教学与创业教育融为一体的教学模式,让学生逐步掌握必要的创业知识和练就较强的创业能力,从而实现学生的创业教育目标。最近数年来,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将部分专业的人才培养全过程融入创新创业教育之中。该院充分利用优越的地理位置,坚持“产教融合”的办学理念,以广州科学城园区为依托,走出了一条以政府主导、学校主体、企业参与,办“园中校”建“校中园”的创业教育发展之路,形成了学院“三三融合”的办学特色(即通过“政府、学校、企业”融合实现“区位融合、校企融合、工学融合”),成功创建了“双主体”、“多元化”等创业型人才模式、创业教育实体和“金点子”等创新创业教育训练与培育项目与科技比赛项目等。例如,该院引入广州科学城园区拥有强大技术与资金实力的公司,合作举办创意公司和软件开发公司,让学生从一年级开始就进入这些公司,成为公司职员,承担研发任务,享受研发带来的成果利益,让学生在学阶段或毕业后以此为起点自主或合作创办企业或公司。这种模式无疑较有利于学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发展能力形成。

(四)以学历教育为基础,开设“创业专业”或“创业班”专业化创业教育模式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于2009年在全国首开“创业班”,开创了中国大陆高职创业教育的学历教育模式。义乌为世界闻名的创业城市,浓厚的创业文化和活跃的创业经济为这所身段不高的地方职业院校带来无限的创业教育生机,从开始面向全省普高生招生至现在仍受不少青年学子追逐。在地处经济比较发达,又是人居最宜城市广东中山市的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同样开设了创业管理专业,每年招二个班。这些“创业班”基本上以管理学、经济学、法学与人文科学等学科知识为基础,以实用专业知识与专业能力为主的原则组织课程体系与制定教学实施方案。由于对学历教育模式的创业教育持有较多不同的看法,从全国范围来看,专业化创业教育模式发展不多也不快。当然,也有一种“创业专业班”或“创业专门化班”,如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1”创业教育实践模式,即面对全体大一、大二学生,采用普及型创业教育,通过渗透、结合的方式,将专业教育与创业教育有机融合,以培养创业意识、提高创业素养为教学目标;另外,专门设立创业学院,专门吸收大三年级中有创业意向且有创业条件的学生,开办以培养自主创业者为教学目标的专业型创业班[3]。

从十多年的创业教育实践结果分析来看,在较长时期内中国大陆的高职创业教育模式应存在多层次与多样性。其一,创业教育与创业经济环境密切相关,很难设想一个经济活动很不活跃的地域能产生很有朝气的创业教育。同样地不可能想象一个经济实力很薄弱的城市能摧生出很旺盛的创业教育景象。其二,不同的高职院校对创业教育的理解和拥有条件各有差別。毕竟作为一种新的教育理念并不是由少数人在短期内的实践就能定型的,而要历经多年的反复演练和实践后,才能提炼出长期行之有效的创业教育模式。

三、高职创业教育必须避免的误区及其对策

目前,中国大陆高职院校的创业教育还处于国家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一般号召和院校自设自行阶段,各种创业教育模式都有,甚至一所院校同时存在多种模式的创业教育活动或行为。但是,从实践的状况看,一些创业教育活动或行为存在明显的误区,必须加以防范。其主要表现在:

(一)误判创业教育的宗旨与目标

当前,有许多高职院校对创业教育目标普遍存在两方面的错误认识:一是对创新与创业的关系认识不清,将创业教育与创新教育分离开来,甚至对立起来;二是错位认识创业教育目标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关系,将创业教育仅仅视为将学生培养成企业家,让他们懂得如何赚钱。总之,表面看来热热闹闹的高职创业教育却与创业教育自身的宗旨和目标之间存在较大的距离。夏新燕就人才培养质量对广东创新型人才培养工作比较好的若干高职学院开展调查,发现企业对高职院校学生创新能力评价不高的三个主要方面素质因素是:认为高职学生缺乏独立工作能力的高达53.33%,缺乏较强判断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不足的也分别达到40%左右[4]。对于大多教育教学条件较差的民办高职院校学生来说,这种社会满意度不高的状况则必然更为严峻。多年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却形成如此结果难道还不能引起人们对高职创业教育宗旨与目标的反思吗?重要原因之一是至今为止许多高职院校的创业教育仍然没有紧贴创业教育的宗旨与目标,没有从就业导向转变为创业牵引,没有从一般意义的创办企业教育提升为高品质的创新发展教育,其实质是没有将职业教育目的从为人的谋生变成为人的发展。从《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对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要求和办好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原则来理解,创业与创新的灵魂是一致的,成功且有意义的创业必然饱含创新要素。在历史新阶段中必须以创新的思想、方法和手段实施创业教育。作为教育理念的重要形态的高职创业教育是面对全体高职学生的,并非为少数追求成为企业家的那部分学生的专利工具。高职创业教育必然要走向创新为主要形态,努力提高全体高职学生的创新创业素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并非着眼于简单的就业率问题。高职创业教育应培养广大高职学生成为在民族振兴和国家富强的伟大事业中能做大事,能作贡献和可持续发展的人才。

(二)将创业教育从专业教育中断然分离出来

尽管现存中国高职创业教育模式或创业教育方式有多种多样,但从人才培养角度看,无非是专业式,或者是培训式这两大类型。专业式创业教育强调创业教育应融于专业教育之中,把创业教育的宗旨、内容和方法紧密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结合,共同构建创业型专业化人才培养体系。但是,目前在许多高职院校中,却视创业教育为专业教育之外的事情,甚至将创业教育异化为学生课外活动项目或仅作为就业指导课的延续性内容。出现这种培训式创业教育现象的原因除了对创业教育的宗旨与目标存有错误理解外,还有重要的问题是没有正确认识专业教育与创业教育的关系。高职教育属高等教育范畴,必然具有高等专业教育属性,离开了专业教育就根本无从谈起专业人才培养。因此,对高职教育而言,专业教育是基本的,是第一位的。而创业教育是内涵性的教育元素,是必须与专业教育相协调、相融通的教育内容。那种将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对立起来,或相互分离开来的观点都是错误的。国内外的许多高校创业教育成功经验吿诉我们:只有紧密围绕创新并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各有关教育与教学环节能与之密切融合的创业教育才是真正有效的创业教育模式。《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重点强调坚持四方面教育教学创新。这些教育教学创新活动紧密结合专业教育,就是培养高职学生成为可持续发展人才的最具实质意义的努力。高职院校应当围绕教育教学创新,最广泛地开展以提高高职学生创新创造能力的创业教育。肖苏华等以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机电一体化专业的教育教学组织与专业建设成功经验为例,说明了高职专业教育必须要以产业转型升级所需要的高新技术为核心内容[5]。由此证明,高职院校的创业教育一定要落实在“以育人为目标”上,让学生尽可能较多地掌握那些在就业征途上能够有助于可持续发展的知识与能力。

(三)以创业培训项目代替创业教育全部内容

现在有一种错误的高职创业教育模式,即以特定的创业培训项目代替创业教育全部内容,或成为创业教育的主要内容。培训是一种教育的社会功能,是为特定人群提供的特定教育服务。创业教育培训项目是教育/培训机构为有自主创业冲动又缺少创业知识和实际能力的社会人士(当然也可包括少部分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学生)所提供的最浓缩且启蒙性的创业知识教育。就以SYB培训项目为例说明应如何在创业教育中正确运用创业教育培训项目。SYB是专门为初始中小企业创业者量身定做的社会化创业全程扶持的指导体系。SYB培训课程共十步:从讲什么是企业,到开办企业,形成从认识企业到创办企业的创业教育小培训体系。

通过SYB创业培训,纵使学生们的创业兴趣有一定的提高,创业意识有一定的增强,他们对即将要面临的市场环境与创业面对的困难有了一些理性的模糊认识,但他们还远离真正意义上的创业。一些高职院校近几年运用这些创业培训项目对学生实施创业教育所起的作用并不明显。究其原因有三:一是接受如此培训的学生出于有创业冲动又自愿参与的培训者少,这种技巧性培训不如工程技术类培训那样让人感到贴身实用,况且大多数高职学生对一般性的创业知识既不陌生也不难理解,由此导致许多高职学生对这类创业培训项目的主动参与志趣不高;二是如此培训没有真实的创业项目为背景,不如一些国家在设立创业项目与开展创业培训是捆绑并存的那样有效。这两者中的前者多为“师父与徒弟”共玩“纸上创业”,双方均没有创业的切身体验,而后者为创业项目指南下的创业计划与实施的提炼过程,学员参加培训的目的就是创办企业;三是目前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不存在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彼此难以由此产生能满足开展创业教育并进而实施创业活动的机制。由此可知,若不紧密结合或融合于专业教育,试图走捷径,单纯或主要依靠运用特定的创业培训项目代替高职创业教育是不可行的,也是不可能持久的。关于这一点,潘建华等人在创业型大学的转型研究中已有不少可借鉴的阐述[6]。

总而言之,在今后较长的时期内,中国高职创业教育必然会处于加快发展与多种模式并存的局面。然而,只有坚持服务于人的可持续发展,坚持为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服务,将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的创新发展中,才是正确与健康的中国高职创业教育主体与方向。

[1][3]陈烈强.高职创业教育与实践[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13:1-175.

[2]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Z].

[4]夏新燕.高职院校创新型人才培养现状调查[J].教育与职业,2014(10):46-47.

[5]肖苏华,陈建环.产业升级视角下可持续发展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实践[J].职教论坛,2014 (9):68-70.

[6]潘建华,姚燕芬.高职院校向创业型大学转型的生成条件与关键路径 [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3 (33):85-87.

责任编辑殷新红

陈烈强(1945-),男,广东梅州人,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工商职业学院名誉院长,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陈东旭(1978-),男,山东济宁人,广东工商职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与教学管理;荀海鹏(1981-),男,山西晋中人,广东工商职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管理;文川(1975-),男,四川开江人,广东工商职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高职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重点研究课题“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实践研究——以广东工商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工作为例”(编号:GDJY-2013-B-a001),主持人:陈烈强;2010年度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与实践能力培养方法的研究”(编号:GZZD201100308),主持人:陈烈强。

G715

A

1001-7518(2015)08-0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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