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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观论析

2015-01-31王体龙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6期
关键词:公平正义特色科学

王体龙

(中国人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872)

新世纪以来,胡锦涛同志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深化基础上,围绕社会主义基本问题进行了新思索和新阐述,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主题和独特理论特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观。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观,既包括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深邃思考,又包括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形式的独到见解,还包括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问题的认知方法,是内容丰富且逻辑严密的完整理论体系,体现了认识论、方法论和实践论的有机统一。正确认识和深刻理解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观,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多维一体:胡锦涛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法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体论的认识,涉及它的指导思想、发展过程、本质属性、基本特色等问题,对这些问题的科学回答,需要有科学的认识方法。“多维一体”的认识方法是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观的一大亮点,具体表现为:

(一)坚持实践基础上理论创新,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

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科学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是指导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实现自身解放的强大理论武器。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征。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践相结合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理论创新,既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经验,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胡锦涛同志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国情,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理论和方法,分析和研究新世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新情况和新问题,创造性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指导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1]8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就是要强调发展理念以人为本,发展过程统筹兼顾,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谋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更注重人民根本利益的维护、协调和实现,既科学回答了“什么是发展,怎样实现发展”的问题,又有效解决了发展应“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从根本上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进方向,避免了走封闭僵化老路或改旗易帜邪路的历史命运。

(二)坚持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相统一,科学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产生和发展

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的统一,就是把科学理论的逻辑进程与关于对象认识发展的历史进程统一起来,使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相互补充完善、促进提高。“九十多年来,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独立自主走自己的路,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各种代价,取得革命建设改革伟大胜利,开创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1]11在胡锦涛看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虽然是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开创的,但却是我们党领导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接力探索取得的。其中,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党和人民建立了新中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对建设社会主义进行了艰辛探索,虽经历许多曲折,但取得了独创性理论成果和巨大成就,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奠定了物质基础和制度根基。以邓小平为代表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党和人民实施了改革开放,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在深刻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基础上,科学揭示了社会主义本质,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科学回答了科学社会主义在中国实践发展的基本问题,成功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江泽民为代表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党和人民开创了全面改革开放新局面,在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基础上,依据新的实践确立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经受住了世界社会主义运动许多曲折的历史考验,捍卫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世纪新阶段以来,我们党领导和带领人民开启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征程,在实践发展基础上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形成了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已经并将继续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与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是根植于中国大地、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的科学社会主义。”[2]坚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有机统一起来,有力地回击了相互否定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的错误倾向,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三)按照“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的理论维度,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

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对社会主义本质内涵的认识,经历了由单一向度到多维向度的转变。传统社会主义观忽视生产力发展现实,从生产关系视角来认识和看待社会主义,认为生产资料公有制、按劳分配和计划经济体制等制度设计是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强调只要不断变革生产关系,就能实现社会主义。邓小平社会主义观主张从目的和手段两方面来阐述社会主义本质,认为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基础上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并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内涵和基本要求,强调要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统一中,把握和实现社会主义。胡锦涛在社会主义实践深化基础上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理论,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有机统一,三者分别构成了实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基本路径、行动指南和根本保障,并共同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中。这就从实践维度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本体的认识和把握,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本质理论。

(四)按照“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理论视角,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特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产物,有着鲜明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在胡锦涛看来,实践特色,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群众实践的事业,要求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实践标准,尊重群众、尊重实践,科学总结历史,不断拓宽社会主义实践新领域;理论特色,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特殊国情相结合的产物,要求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切实解决和回答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努力开辟社会主义发展新境界;民族特色,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族性,要求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必须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族风格、民族气派、民族形式,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新发展;时代特色,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与时俱进性,要求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必须着眼时代发展,立足基本国情,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做出新论断,科学应对社会主义发展新挑战。这四大特色紧密联系,相辅相成,有机统一。因此,他强调“我们一定要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1]14。

二、社会和谐:胡锦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理论把握

社会主义本质与社会主义本质属性不是等同关系,社会主义本质总要通过社会主义本质属性表现出来。“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3]这些本质和要求如何通过具体的社会属性确定和表现出来,就要根据实践发展和需要加以科学解决。胡锦涛在适应实践新需求基础上提出了“社会和谐”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观,科学地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问题。在他看来,依据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所表现出来的状态就是社会和谐,这种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是公平正义,现实基础是共同富裕。具体来讲就是:“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这些论断既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之间的内在联系,又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内在要求。

(一)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共产主义是用实际手段来追求实际目的的最实际的运动。”[4]科学社会主义创立时,马克思恩格斯就运用唯物史观将“自由人联合体”作为未来社会理想模式,认为共产主义社会是人和自然、人与人矛盾真正解决的社会。他们认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5]。在这里“人的自由发展”是针对资本主义制度所造成的人的片面发展而言的,是指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高度发达基础上人的能力、需要、社会关系以及个性的整体发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以社会和谐为前提的,因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6]60。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和谐既是对未来理想社会本质要求的深刻揭示,又是对未来社会根本特征的集中概括。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社会和谐和人的全面发展是相互促进、并行推进的历史过程,体现着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方面,和谐的未来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6]239,必将为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提供更充分的社会条件;另一方面,由于“现存的交往形式和生产力是全面的,……只有全面发展的个人才可能占有它们”[6]239。这样,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将更能促进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的全面发展,实现社会发展更加和谐。因此,社会和谐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互为前提、相互促进,共同统一于人类社会实践发展之中。

胡锦涛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和谐与人全面自由发展是相互影响、并进发展的思想,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己任,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为手段,以最终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目的,就是要为社会和谐和人全面自由发展创造坚实的物质条件和必需的现实基础。按照这些要求去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表现出来的社会状态,就是和谐社会。这种社会的基本特征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其中,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是人全面自由发展的政治保障和物质基础,是社会和谐的理性基础和坚实基石;诚实友爱、充满活力,是人全面自由发展的思想基础和内在要求,是社会和谐的精神支柱和应然状态;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人全面自由发展的客观前提和外在条件,是社会和谐的基本保障和现实基础。这就表明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实质上也是努力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推动社会和谐程度不断提高的过程。因此,把社会和谐看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就是强调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这既是对马克思主义原则思想的继承,又是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深化,与无产阶级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目标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二)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价值诉求。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价值诉求是一种意识形态话语,归根到底是由社会生产方式决定的。判断一个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程度,不仅要看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而且还要看这个社会生产关系的社会性质。胡锦涛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思想,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根本任务,就是要通过生产力发展夯实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就是要通过生产关系变革筑牢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根基。因此,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只有实现了公平正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和感召力才能逐步体现出来。

“真正的自由和真正的平等只有在共产主义制度下才能实现;而这样的制度正是正义所要求的。”[7]这就表明,社会主义制度是公平正义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社会公平正义能否实现以及实现程度大小,必须由社会主义制度加以确立和保障。胡锦涛认为,在当代中国,要满足人民群众要求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诉求,就必须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摆在突出位置,在实践基础上不断推进制度创新,拓展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的有效形式,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公平。社会公平正义总是历史的、具体的。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前提下,基于现阶段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以人民内部矛盾有效解决为中心,谋求社会各方利益关系妥善协调,就是要为公平正义的维护和实现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社会环境。为此,胡锦涛指出,我们必须“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1]13。这既是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深化,又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强调,凸显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

(三)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

马克思主义认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共同富裕,并不是同时富裕、同步富裕、同等富裕,而是指全体人民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前提下,基于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和特定历史条件,按照公平正义原则来共享发展成果,谋求人全面自由发展的历史过程。把共同富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是“目标价值”与“过程价值”有机统一的历史过程。从目标价值来看,实现共同富裕始终是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根本主线,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每个阶段和过程都要坚持共同富裕的终极目标,不得偏离;从过程价值来看,实现共同富裕始终体现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每个阶段和过程都要努力防止两极分化,促进社会公平。因此,把共同富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既体现了社会主义所具有的本质特征,又符合社会主义所追求的价值取向。

在胡锦涛看来,把共同富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原则,在实践过程中坚持“目标价值”与“过程价值”有机统一,既能在理论上廓清和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性质归属和发展方向,又能在实践中明确和界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其他主义的原则区别,从而科学地解决了我们坚持以市场经济为发展机制,在发展过程中如何能始终朝着社会主义目标前进,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顺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的重大问题。

三、科学发展:胡锦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思考

马克思主义认为,发展作为总体性概念,是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社会系统在内的完整现象。胡锦涛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思想,在深化社会主义本质和发展规律认识基础上,提出了“科学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论。其基本内涵为: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第一要义是发展,要求我们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发展为首要任务,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效益,以社会生产力不断解放和发展来谋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是以人为本,要求我们必须以人民为发展主体和目的,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在发展过程中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把切实维护、实现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再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要求我们必须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着力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最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要求我们科学认识和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营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良好环境和外部条件。这四个方面相辅相成、有机统一,体现了胡锦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实践把握和深邃思考。

贯彻“科学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论,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行动指南,努力形成全民族奋发图强的精神力量。当今时代,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政治多极化日趋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风云激荡。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胡锦涛强调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着眼时代潮流,立足现实国情,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行动指南,发挥其强大思想引领作用,在全民族形成奋发图强的精神力量,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强大精神动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8]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行动指南,发挥其强大的思想引领作用,就是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凝聚力量、激发活力,倡导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不断增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信念和信心,确保我国现代化建设沿着社会主义正确方向前进。与此同时,在全社会积极弘扬和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切实巩固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

贯彻“科学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论,要求以“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精神状态,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坚定自信,是我们党领导全体人民成就社会主义伟业的先决条件。只有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和理论自信,才能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活力。胡锦涛将“自信”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联系起来,既体现了我们党对自身力量的确信无疑和对所取得的辉煌成就的积极评价,又彰显了我们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领导人民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坚强决心。“只要我们胸怀理想、坚定信念,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顽强奋斗、艰苦奋斗、不懈奋斗,就一定能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一定能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党要坚定这样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1]17这就表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只有坚持自信的精神状态,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我们才可能在前进征途中避开“封闭僵化老路”或“改旗易帜邪路”,在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贯彻“科学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论,要求按照“总依据、总布局、总任务”总体部署,努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布局是五位一体,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14,这就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发展”的历史方位、基本内容和阶段目标。首先,就历史方位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发展的现实起点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新时期这个起点的鲜明特征就是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社会生产之间的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这“三个没有变”凸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国情、主要矛盾和外在环境,要求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大国情来看待和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突出经济建设为中心,着力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协调发展,在生产力解放和发展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其次,就基本内容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发展的实践布局是“五位一体”:经济建设是根本,政治建设是保障,文化建设是灵魂,社会建设是条件,生态文明建设是基础,五个方面相互影响,有机统一。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看作互相协调的有机整体来推进。最后,就阶段目标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发展”的历史使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总之,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观是涵盖了“多维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识方法论,“社会和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观,“科学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论“三位一体”的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凝聚了胡锦涛对“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建设中国特色主义以及如何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科学方法论,又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和实现规律。

[1]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习近平.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N].人民日报,2013-01-06(01).

[3]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73.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236.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4.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582.

[8]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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