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契约精神构建PPP伙伴关系
2015-01-30汪燕
汪燕
以契约精神构建PPP伙伴关系
汪燕
又到盘点半年度经济形势之际,又是一个令各方非常揪心的时点。从中央到地方,稳增长政策频频出台,短期内效果却不及显现,从当前微观主体表现、机构预测来看,可以说经济依然艰难前行。从浙江情况看,主要经济指标虽有见好,但在当下产能过剩严重、房地产市场低迷、地方融资平台受限的背景下,如何保持投资一定增速仍是当前稳增长的当务之急。
从去年开始,国家大力倡导的PPP模式,可能是解决当下“企业投资缺信心、政府投资缺钱”难题的一剂“良方”。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指的是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建立伙伴关系,共同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从制度设计的出发点看,PPP模式一方面可以替代融资平台解决地方政府投资缺钱的燃眉之急,另一方面为社会资本投资开辟了“新天地”,更可以降低投资成本提高项目效率,可以说是一件多方共赢的好事。
国家层面已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国家发改委也公布了第一批1043个总投资达1.97万亿元的PPP推介项目,包括浙江在内的绝大多数省份都公布了各自的PPP项目库。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各地政府公布的PPP项目总投资规模已超过2.5万亿元。应该说,比起十年前的“非公经济36条”、五年前的“新非公经济36条”对民间投资的开放与鼓励程度,此次推动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领域的力度之大、措施之实前所未有,因此,PPP模式甫一推出,即受到各方的高度关注。
放开民间资本投资领域本是好事,然而与各级政府推动PPP高涨的热情相比,民营资本犹豫和观望心态颇重,面对政府的“橄榄枝”虽有心动却鲜有行动,使这一“看上去很美”的好事进展较为缓慢。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项目签约率并不高,大约在10%左右。最近省经济信息中心对省内千家重点工业企业PPP项目投资意向的调查显示,9.4%的企业表示有投资PPP项目的意愿,90.6%的企业表示无意愿,这一调查数据与前述数据基本接近。
从调查情况看,民资认为目前参与PPP的前三大主要障碍,分别是“缺乏相对完善的投融资平台和配套政策支持”占59.8%、“政府定价项目存在较大政策不确定性,谈判周期相对较长”占48.8%、“收益率相对较低”占34.1%。PPP项目投资大、回收周期长、利润低,加上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是很完善,民间资本对政府的换届风险、兑现风险、政策变动风险等都还心存担忧。这些障碍与担忧,归根到底还是政府与民资之间缺乏一种相互信任。
PPP从英文意义看,关键应该是最后一个“P”——“伙伴关系”。所谓伙伴关系,就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之间的一种相互尊重、求同存异、合作共赢的关系,按照西方社会的说法,就是契约关系。
契约精神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维系一个社会基本秩序的基础。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强调要“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构建政府和社会资本在PPP中的伙伴关系,也必须以契约精神为基石,建立缔约双方之间自由、平等、守信的关系。
以契约精神明确伙伴关系。在PPP模式中,拥有强势身份的政府部门首先要带头尊重契约、履行契约、维护契约,不能有超越契约的特权,更不能随意违约。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法制来强化对PPP缔约双方的保护和约束。
以契约精神建立风险分担机制。PPP项目投入大、周期长、过程复杂,可能会面对来自政策、社会、自然、经营等的各类风险较多,应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的能力和责任建立公平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在合约中通过相关的制度设计明确风险分担的责任,并建立合理的后期协调机制,对事前不能预防的风险建立应对协商机制,确保项目运作的可持续性。
以契约精神建立利益共享机制。PPP项目要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社会资本“有利可图”,否则不可能吸引到社会资本的投入。我们的调查显示企业迫切希望政府能尽快“推出一批盈利模式清晰、前期成熟的示范项目招商对接”。因此,应该选取一批前期工作基础好、民间资本进入意愿强、有可突破空间的项目作为试点,尽快形成成功示范,打消社会资本的顾虑。项目运作过程中,政府承诺的扶持政策要到位,尤其是在规划布局上对后续竞争性项目的推出要慎重。
作者为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