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经济圈:打造“一带一路”海上合作战略新支点
2015-01-30刘兴景
刘兴景
港口经济圈:打造“一带一路”海上合作战略新支点
刘兴景
要着眼区域新定位,把宁波发展诉求和国家战略要求有机对接,争取港口经济、开放功能、人文交流、产业合作等若干领域实现突破提升,形成在“一带一路”中的独特功能
从宁波角度看,要承担好、发挥好“一带一路“建设的排头兵和主力军”作用,在发展思路上,要牢牢把握国内国际发展的新趋势,适应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着眼区域新定位,把宁波发展诉求和国家战略要求有机对接,发挥好比较优势,争取港口经济、开放功能、人文交流、产业合作等若干领域实现突破提升,形成在“一带一路”中的独特功能,发挥好独特作用。从发展重点看,关键是要立足宁波“十三五”发展和国家“一带一路”建设要求,以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五通”为主要内容,把比较优势发挥和发展短板弥补有机结合起来,推进港口经济圈建设,增强港口、开放、产业、文化等的辐射力、带动力、影响力,提升城市综合实力与竞争力,打造成为内外对接、功能独特、创新引领的“一带一路”海上合作战略新支点,为新时期浙江、国家整体发展战略做出积极贡献。
发挥区位港口优势,推进“道路联通”,打造成为“一带一路”的枢纽城市
“道路联通”是打造“一带一路”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宁波推进港口经济圈建设、打造海上合作战略新支点的基础。宁波地处长江黄金水道和南北海运大通道的“T”型交汇处,紧邻亚太国际主航道要冲,区位优势十分突出。宁波港是我国重要的远洋干线港和深水枢纽港,也是连接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已与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0多个港口通航,拥有集装箱航线230多条。2014年,宁波港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分别达到5.26亿吨和1870万标箱,位列世界港口第4位和第5位,具有强大的内外辐射力。当前,宁波建设“一带一路”枢纽城市的重点任务要以打造港口经济圈为载体,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国际枢纽港建设,构建沟通内外、紧密衔接、通畅便捷的互联互通网络。
一是高水平推进港口综合开发利用,按照优化资源配置和效益最大化原则,统筹布局生产生活生态各类空间,高水平推进港口开发建设,提高岸线利用效率,充分挖掘港口、码头、岸线的最大潜力;二是要积极推进穿山疏港高速梅山保税港区连接线、六横梅山疏港公路、杭甬高速复线、甬台温高速复线等建设,启动杭州湾跨海大桥二通道等前期研究,努力构筑“二环十射四连四疏港”高速公路网;三是要尽快启动甬金铁路、跨杭州湾沪甬铁路等对外铁路建设,完善铁路集疏运网络,完善宁波港在中西部地区的“无水港”布局,加快实现“甬新欧”跨境铁路无缝对接,打造宁波-华东地区集装箱海铁联运“黄金通道”;四是要加快实施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研究开辟面向美国、欧盟、东盟等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客货运和全货机新航线,努力建设成为国内重要干线机场、长三角航空物流枢纽和临空经济的先行区,形成海港空港“双港齐飞”的战略格局;五是完善海上丝路指数体系,提高指数的公认度和权威性,推动建设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港口物流信息共享平台,加快建设具有全球航运影响力的的信息港。
发挥贸易开放优势,推进“贸易畅通”,打造成为“一带一路”的开放门户城市
“贸易畅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宁波推进港口经济圈建设、打造海上合作战略新支点的特色与优势。宁波是我国首批14个东南沿海开放城市之一,改革开放30多年来,开放型经济成为带动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对外经贸往来日益频繁,平均每4个宁波人中就有1人从事外贸或与外贸相关的工作。自2013年以来,宁波口岸进出口额连续突破2000亿美元,自营进出口额连续突破1000亿美元,占全省外贸的1/3,是浙江首个、长三角第三个外贸总额超千亿美元的城市,直接与宁波开展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达到218个。2014年,宁波实际利用外资突破40亿美元,累计批准境外企业和机构超过2000家,数量居全国各城市之首。当前,宁波打造“一带一路”开放门户城市的重点任务是以创新开放合作机制为突破口,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深化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
一是要积极构建开放大平台,整合提升宁波保税区、梅山保税港区等开放平台,推动政策叠加、功能创新和管理体制改革,以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深化金融改革为重点,扩大对“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开放,打造具有特色鲜明、服务高效、法制完备的开放型经济先行区,积极申报国家自贸区;二是大力打造国际贸易物流中心,重点发展以大宗商品、中高端消费品、冷链产品等为主的国际贸易,引进一批跨国贸易航运企业区域总部、专业化物流供应链服务商和物流园区运营商,培育与港航物流业相配套的航运金融、航运保险、类金融等产业,加快建设国际贸易物流资源集聚和配置中心;三是深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试点,深化监管模式、电子支付、信用体系、退税结汇等领域改革,吸引国内外大型电商企业和相关上下游产业关联企业进驻,减少贸易中间环节,创新跨境电商交易模式,塑造国际贸易发展新优势,打造有全国影响力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发挥人文交流优势,推进“民心相通”,打造成为“一带一路”的国际化城市
“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保障,更是宁波推进港口经济圈建设、打造海上合作战略新支点的重要任务。目前,宁波已与45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市缔结友好城市,先后召开了中东欧部长级论坛、亚太经合组织第一次高官会等重大国际会议,举办了宁波国际港口文化节、浙洽会、海洽会,对外交往成果丰硕,国际影响日益扩大。同时,宁波拥有30多万“宁波帮”人士,分布在世界各地,有利于促进宁波与所在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交流。当前,宁波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化城市的重点任务是以人文交流为引领,弘扬海上丝绸之路精神,强化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意识,为扩大各领域的交流合作奠定民意基础:
一是继续扩大友好城市规模,加强和对宁波友好、合作潜力大、功能互补性强的国际城市交往,推动宁波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港口城市缔结友好城市,增进情感友谊,互设办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宁波与各国友城间的高层互访、经贸往来、民间交流等活动;二是办好重大对外交流活动,重点筹办好中东欧部长论坛、海洋经济论坛、国际港口文化节、中国航海日等活动,支持开展国际性艺术节、文化展、演艺演出、学者互访等民间交流项目,利用海丝文化和宁波帮增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市在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旅游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三是积极规划建设一批国际社区,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在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引入具备国际化理念的运营主体,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完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等功能,为国际人士提供氛围融洽、居住安全、生活便利、服务周到的生活环境;四是加强本土国际化人才培养,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本土国际化人才,推进本地高校与海外名校的交流,培养本土具有国际化水平的大学生,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开展国(境)外培训合作,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企业家、专家学者和公务员。
发挥改革创新优势,推进“政策沟通”,打造成为“一带一路”的合作交流示范城市
“政策沟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难点,也宁波推进港口经济圈建设、打造海上合作战略新支点的制度保障。1984年,宁波被列为我国第一批14个开放城市之一,成为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始终处于全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进入新世纪以来,多项改革开放政策先后在宁波试点实施,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拥有“海陆空”全部类型特殊海关监管区的城市之一,在投资贸易便利化、大通关建设、区域经济合作等方面积累了较多的先行先试经验。当前,宁波打造成为“一带一路”合作交流示范城市的重点任务是秉承“合作共赢”的理念,以创新合作机制为动力,搭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市政策协调沟通的平台与机制,积极争取区域经济合作的先行先试政策:
一是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加快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加强与相关城市海关、检验检疫机构的沟通与合作,推动通关、质检等制度标准的“软件衔接”,形成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良好合作氛围,建立“负面清单、备案制为主”的外商投资管理模式,减少双方经贸往来中的政策壁垒;二是牵头组建国际港口联盟,发挥宁波港经营和规模优势,以参股、并购等投资形式参与海丝重要港口码头基础设施建设,联合国内外港口资源,发起设立国际港口联盟,牵头协调各方利益,对航线航班、航运定价、信息共享、港口共建等重要事宜进行协调;三是创新区域合作机制,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并举,推进落实涉外投资审批体制改革,鼓励一批本土跨国企业“走出去”参与东盟、非洲等地区的资源开发、生产加工和贸易营销三大基地建设,不断改善自身的投资硬环境和软环境,推进中意、中以、中澳等高端特色产业园建设,强化产业的中高端合作,打造多层次、全方位的开放合作格局。
同时,紧跟国家的人民币国际化战略,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争取外汇和跨境人民币改革试点,鼓励宁波保险、信托、租赁等金融机构拓展与沿线国家和地区金融市场合作的广度与深度,以“货币流通”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与友好城市间贸易及非贸易领域的交流合作,形成“五通”并举的良好格局,把宁波建设成为我国“一带一路”海上合作战略新支点。
作者为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