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战略定位与举措建议
2015-01-30朱李鸣
朱李鸣
浙江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战略定位与举措建议
朱李鸣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是一项关系国运的宏伟战略决策。浙江历史上就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有重要地位,特别是宁波港和泉州港、广州港一道,被公认为海上丝绸之路的三大启运港和目的港,杭州、温州、绍兴、舟山等城市也曾经是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汇处。总体上,浙江应该发挥开放程度高、经济实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优势,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加强宁波-舟山等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建设,以开放倒逼深层次改革,创新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形成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新优势,成为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排头兵和主力军,在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发挥沿海地区应有的龙头引领作用。
战略定位
(一)“一带一路”建设的区域链接和航运贸易的枢纽功能区
浙江是连接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长江经济带的枢纽区。浙江地处我国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南翼,东临东海、直面太平洋,西连长江流域和内陆地区,南接海峡西岸经济区,北与江苏、上海为邻,是长江黄金水道和南北海运大通道构成的“T”形宏观格局的交汇地带,具有连接东西、辐射南北的区位优势。特别是宁波舟山地处“长江经济带”与大陆沿海东部海岸线的交汇处,紧邻亚太国际主航道要冲,背靠中西部广阔腹地,区位条件突出。对外可以加强海上通道的互联互通,扩大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互利合作。对内可以通过“长江经济带”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辐射中西部地区,以海铁联运的“无缝对接”实现中西部地区“借船出海”,促进沿海经济带与长江经济带的融合互动发展。宁波舟山港2009年起实施了西进战略,向长江流域及西部地区开拓港口腹地,至2013年开通了海铁联运城市17个,完成海铁联运箱量10.5万标箱,并已开发新疆-宁波港集装箱海铁联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地区开辟了新的货物出海通道。充分发挥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浙江的区域链接的枢纽作用,可以起到带动“丝绸之路经济带”、“长江经济带”建设的作用,一只棋子可以走活全国整盘棋。同时宁波-舟山港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的主枢纽港区,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深水外港,是实现我国与东盟沿海港口之间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安全保障和战略资源保障的枢纽区
浙江是维护我国海洋安全的战略重地和走向太平洋的重要战略通道,对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具有重要的战略安全保障作用。舟山群岛扼长江入海口,控南北海上通道,是我国走向大洋的重要军事战略要地,也是应对海上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化解外围岛链和海峡封锁的重要基地。浙江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大宗商品的主要集散中心和战略物资的重要储备区。宁波-舟山港区域已建成亚洲最大的铁矿砂中转基地、全国最大的商用石油中转基地、国内沿海最大的液体化工储运基地、全国重要的粮油中转基地、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华东地区最大的煤炭中转基地,发挥着国内外资源配置和国际要素集散功能,应该是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战略物资重要储备区。浙江是“一带一路”建设战略资源保障的枢纽区。浙江在东海开发的前沿服务基地和战略支撑作用将日益显现,可以成为东海油气资源陆上开发利用基地和东海油气田开发重要的后方服务基地。保护好、开发好、利用好近海蕴藏丰富的天然资源和能源,关系着中国经济发展的战略安全和持久动力。主体位于浙江海域的东海油气资源预测储量200多亿吨,约占全国海洋油气资源的40%,是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保障。
(三)“一带一路”建设的开放合作先行区
浙江是我国对外开放早、开放程度高的沿海省份之一,外贸顺差全国最大,境外投资合作位全国第一,特别是浙江与东盟的贸易居于全国的前列,目前东盟已成为浙江第四大贸易伙伴,而义乌市场近年对东盟等新兴市场自营出口增势强劲,与东盟各国贸易年均增长30%以上。浙江电子商务发达,目前浙江电子商务交易额已占全国交易总量的一半左右,阿里巴巴平台目前活跃着8万多名中国供应商,大约占到中国外贸出口企业的5%。全国首个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落户杭州,而且杭州和宁波都入选了首批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浙江良好的产业基础和资本实力为扩大与东盟全面合作创造良好条件。同时浙江具有一批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国家第二海洋研究所在内的全国重要的高校和科研机构,正在加快构建友好城市和人文交流圈,夯实与东盟合作的基础,完全可以继续更好地发挥与东盟的经贸、投资、科技、文化合作中先行探索作用,为加快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举措建议
(一)加强与沿线国家的战略资源合作开发
推进与沿线国家的能源矿产资源合作开发。主动加入国家新的能源战略布局建设,鼓励企业积极“走出去”,加大在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能源矿产资源开发投资,通过产能转移、在当地兼并重组等方式,重点开展能源矿产资源深加工,同时延伸产业链条开发资源。通过一体化开发、综合开发、产业园区开发等方式,推动能源矿产资源型产品深加工和制造业发展。
加大农业渔业资源合作开发力度。积极开展与东南亚国家在稻谷加工、粮油仓储设施、粮食生产设备等方面的境外农业投资合作。鼓励浙江企业到东南亚热带经济作物主产区投资,尤其是鼓励企业以对外依存度高、影响大的橡胶、棕榈、油料作物等经济作物为合作开发的重点,积极开展境外经济作物的投资合作。推动浙江与东盟国家在海洋渔业、海水养殖等领域开展合作,将海上东盟打造成为海洋产品供应基地。
(二)打造陆海空联动新走廊
积极构建陆海空江对接的立体综合交流网络体系,多通道联通“一带一路”。加快宁波、舟山等城市与中西部地区公路、铁路互联互通,完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基础设施平台。谋划杭州、宁波、义乌等城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联通,积极开通接驳陇海线,经新疆,进入中亚,最后发往欧洲的货物专列,以及通过内蒙古满洲里,进入蒙古、俄罗斯,进而前往欧洲的集装箱货物专列,以进一步增强交通物流的辐射力。构筑便捷、高效的航空网络,搭建杭州、宁波、温州、义乌等与东盟国家重点城市之间空中通道,开通更多面向东盟国家的国际直航、经停线路,推进空港跨越式发展。
将宁波-舟山港打造成“一带一路”的枢纽港。加快宁波舟山与东盟国家海运通道建设,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海港口互联互通。要积极推进宁波-舟山港的一体化建设,真正做到运营一体化、管理一体化,打造国际通行的自由贸易港的战略平台。加强宁波-舟山港新一代港口泊位建设,改造升级现泊位、提升货物吞吐集散能力,加强宁波航运交易所国际化建设,支持现代船舶融资、海上保险等金融服务发展及其国际结算业务发展,支持开展国际船舶登记试点,不断增强宁波-舟山港在铁矿石、石油、煤炭等大宗商品运输与贸易中的重要战略地位。
(三)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与合作
浙江在跨境交易和物流支持上具有明显优势,在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发挥浙江省在跨境电商产业领域的优势可以为丝绸之路建设注入新的内容,建设“网上丝绸之路”试验区,并为国家开放战略提供新思路。
构建信息走廊。搭建面向东盟国家的跨境电子商务及物流信息平台,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区域信息互联互通。以杭州、宁波等第四方物流市场为主体,依托国家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加快申报海上丝绸之路物流信息互连互通合作项目,推进港口、航运信息交换,形成便捷高效的物流信息走廊。搭建面向东盟的跨境贸易电商服务平台,提供电商通关、数据交换、外贸协同、商务信息等综合服务,建设一条阳光、便利、放心的跨境网购新渠道。
构筑健全的跨境电商产业链。完善跨境交易服务的第三方电商平台的服务内容,促进与跨境电商交易相关的港口、仓储和专用物流基地建设,建立起与跨境电商交易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退税、跨境支付等快速支撑系统,推动在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节点)建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相配套的物流基地,从而构筑起一套与传统贸易形式相对应的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系统,不断发挥和强化浙江跨境电商产业在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的优势。推动杭州跨境电商试验区建设。
继续推进舟山新区和宁波舟山自贸港区建设。自贸区建设本身就包含了跨境贸易和跨境金融交易的自由化,浙江应利用新区建设先行先试的政策,加速贸易投资便利化相关政策的研究和落实,结合港口优势,力争把宁波舟山建设成为跨境电子商务全产业链的综合试验区。可以设立专门的海岛区域,引进第三方电商平台公司跨境服务部门进驻,增加电子贸易的便利性和安全性,建设一批为跨境电商交易服务的基础设施。鼓励出口企业在第三方平台上登记注册,与东盟等国家签署长期合作协议,推进企业在跨境电子商务的贸易额。
投资促进跨境电商产业的发展与合作。积极培育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推进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鼓励和引导企业在丝绸之路沿线节点城市或港口建立“海外仓”。设立省级的海上合作基金(国家级有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支持沿线节点建设“海外仓”或电商产业园区,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的人才培养。
(四)搭建“一带一路”区域交流新平台
拓展产业合作平台。加强与东盟等国家在重大产业项目方面合作,发展一批国别(地区)产业园,提升经贸合作水平。可在浙江规划建设几个双边、多边合作的产业园区,支持有条件的浙江企业在东盟等国家投资建立境外经贸合作区、创办开发区。探索与东盟等国家建立“两国双园”建设,加强海洋经济领域合作,加强石化、海洋新材料等领域合作等。建设海外水产养殖基地,推动水产品出口贸易,建设中国—东盟等国的水产种苗繁育中心等。加强海洋环保与科研合作,建设中国—东盟环保产业示范基地等。
打造开放发展平台。依托现有的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城市功能区,围绕贸易物流产业链,搭建一批贸易、物流、航运、金融等行业发展集聚区,为做大做强贸易物流产业提供空间载体。抓紧申报批复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等综合保税区。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与有关沿线国家多层次、多渠道的“次区域合作”,完善与有关沿线国家开展公共外交、完善对外交流平台。
构建金融合作平台。以宁波综合保税区等为依托,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加快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保险市场发展,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跨境合作,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建立大宗商品现货和期货交易中心。
搭建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加快构建友好城市和人文交流圈,夯实与东盟合作的基础。继续举办海上丝绸之路文化节,争取联合沿海城市召开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城市的经济合作会议,开展国际招商、投资、贸易的跨海合作,密切经贸、旅游、人员往来,开展历史研究及学术研讨。做好与东盟国家交流基础上,拓展与中东欧国家交流,承办好“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促进部长级会议”,配套举办中东欧国家特色产品展、中国-中东欧经贸文化交流周,力争在宁波举办中国-中东欧博览会,并吸引东盟国家参加,推动东盟通过宁波、义乌等平台拓展与中东欧等地区经贸与文化合作。
(五)完善“一带一路”开放合作新机制
争取开放政策。争取获得进一步的开放政策,推动现有的政策体制和改革成果向浙江覆盖。争取国家将赋予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国际航运税收政策、航运金融政策、租赁业务创新政策等,向作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重要组成部分的宁波—舟山港覆盖。争取将中国(上海)自贸区的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有关试点成果复制到宁波、舟山、杭州,争取宁波建立专业航运保险法人机构,推动金融保险领域先行先试,争取宁波、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依法开展连续合约交易和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开设国际期货保税交割仓储专区。放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叠加效应。
创新发展机制。围绕“走出去”的发展要求,深化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简化审批事项和手续,大力培育为“走出去”服务的信息咨询、人才培训、金融支持、风险防范、外汇管理、外事服务等全方位国际化服务业,加快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完善对民营企业境外建立制造工厂、研发中心和营销网络的扶持政策。按照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要求,积极打造投资便利化制度环境,尽快建立“负面清单”投资管理制度,拓展跨境服务贸易,为积极、有序、稳妥地扩大开放领域提供制度保障。
开放社会领域。推进社会领域开放突破,拓展开放空间,提升开放发展水平。充分利用对外开放的成功经验,强化社会领域对外开放改革创新,注重制度设计,积极探索,拓展开放空间,释放开放潜力,也为全国发展积累经验。特别针对养老、医疗、教育、文化等社会领域的不同业态、不同需求,实现“有引导的开放、有约束的合同、有监管的运营、有控制的退出”,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浙江杭州、宁波、舟山开展先行试点,吸引东盟国家投资。
作者为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副总经济师、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