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级党组织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功能的研究综述
2015-01-30王乐乐,蒙晓旺
[内容提要]村级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基层的战斗堡垒,领导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随着村民自治制度的确立,国内学术界开始广泛关注在村民自治背景下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和职能转变的研究,围绕村级党组织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功能发挥的重要性、功能的内容、面临的主要困境以及解决路径展开探讨,在研究方法方面,主要采用历史分析法和实证研究法。但是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村级党组织功能的发挥是一个过程,应循序渐进地推进村级党组织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功能发挥。
[D OI编码]doi:10.3969/j.issn.1674-6287.2015.0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287(2015)03-0019-03
[收稿日期]2015-06-20
[作者简介]王乐乐(1990~),女,汉,黑龙江巴彦县人,广西大学政治学院2013级硕士生,主要从事党史党建研究。蒙晓旺(1988~),男,汉,广西平南县人,广西大学政治学院2013级硕士生,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研究。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核心,承担着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通过,正式确立了村民自治制度,确定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这一法律的颁布,引起了学术界对在村民自治背景下村级党组织的功能发挥和职能转变的关注。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并进一步指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因此,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和功能,对促进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的稳定,保障农民的利益,以及整个党的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从已有的研究成果看,目前国内学术界主要集中于在村民自治的背景下对村级党组织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功能进行探索和研究,围绕村级党组织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功能发挥的重要性、功能的内容、面临的主要困境以及解决路径展开研究,本文就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进行综述。
一、主要研究内容
近年来,学术界主要就以下几个方面对村级党组织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功能进行研究:
(一)关于村级党组织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功能发挥的重要性研究
学者们围绕村级党组织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功能发挥的重要性主要从必然需要、必然要求以及现实需要等方面展开探讨:一是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功能,是实现农村党的建设与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科学对接和有机结合的必然要求。罗志源认为,实现党对农村社会的领导是解决党对农村社会有效执政的关键所在,通过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使农村党组织找到自身的定位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新思路、新观念和新的工作方法。 [1]陈建国认为,只有坚持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才能更好地巩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成果,巩固农村领导体制和党的执政基础,保证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正确方向。 [2]二是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功能,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朱正平认为,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团结和带领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斗堡垒,直接关系到农村的改革、稳定和发展。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党同农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化解农村发展矛盾、解决村民纠纷问题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3]吴梅芳也认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必须从新农村建设基本要求出发,重新审视自身功能的侧重点,切实承担起领导建设新农村这一历史性任务。 [4]三是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功能是农民利益表达的现实性需要。朱正平认为,随着农民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农民的民主需求和民主素养日益提升,他们在寻求自己发言的权利和表达的空间,这就要求农村基层党组织有效地发挥它的功能。 [3]有些课题组进行调研时也发现,新形势下农民群众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参与意识、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积极有序地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和落实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农村基层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 [5]
(二)关于村级党组织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功能研究
目前学术界关于村级党组织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功能研究主要是“四功能说”和“八功能说”:肖纯柏认为,村级党组织有四大功能即领导核心功能、服务功能、利益表达和利益综合功能、政治录用和政治社会化功能。 [6]闫璐、鲍振东也认为村级党组织有四种功能即推动农村发展的功能、服务农民群众的功能、凝聚农村人心的功能和促进农村和谐的功能。 [7]吴梅芳则认为村级党组织有八大功能即领导发展功能、规划导向功能、服务群众功能、利益表达功能、宣传教育功能、促进和谐功能、示范引导功能以及吸纳、培育和输送社会精英功能。 [4]尽管学者们对村级党组织功能的概括各有侧重,但其基本内容是基本一致的。
(三)关于村级党组织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功能发挥面临的现实困境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村级党组织自身所处的社会环境有了较大的变化,其功能的发挥也自然存在诸多问题。据此,学者们将村级党组织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功能发挥面临的困境总结如下:一是二元权力结构下的功能冲突。邹庆国认为,中国农村治理模式是一种二元权力结构即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权力关系,但是在实践中,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村民自治在村级事务的管理方面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重叠,这种职责任务的重合必然导致功能上的冲突。 [8]易凤兰、姚锐敏经过调查则进一步把村“两委”的这种不和谐的关系归纳为“游离型”和“对立型”两种表现形式。 [9]二是政治合法性受到挑战。吴鹏认为,政策和法律对农村基层党组织角色定位出现了背反,村级党组织与村委会关系难以协调,根本原因就在于政策与法律对村级党组织定位不一致。 [10]刘燕玲也认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与《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过于原则和抽象,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权力范围划分不明,导致“两委”权力冲突的发生。 [11]三是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方式不当。张宝军认为部分村级党组织没有创新意识,还习惯于过去那样“吹哨子”、“喊号子”,搞强迫命令、行政干预,工作方法不对路。 [12]陈永刚也认为当今许多党组织习惯于计划经济条件下人民公社体制的领导方式,放弃了对村庄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不仅“矮化”了党组织形象、“弱化”了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而且使自己身陷与群众组织之间的矛盾冲突中不能自拔,致使村级治理结构“劣化”,村级治理瘫痪。 [13]
(四)关于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功能的对策研究
在现实困境的制约下,学者们对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功能的对策进行了积极探索,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理顺“两委”关系,建立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于志明认为,村级党组织必须加强对村级各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并努力使党的领导贯穿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全过程。 [14]赵理富则进一步明确了村级党组织参与和领导村民自治的做法即在选举过程中,要发挥党员的作用,在村级社会事务的发展和管理中,党员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中。 [15]二是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定位村“两委”的职能。刘燕玲认为,针对这一问题,解决的办法在于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明确两委的权力范围,保证两委在各自的权力边界内依法行使职权。 [11]黄明哲也认为,要健全和完善国家和中央层面的法律、法规,为协调村“两委”关系营造良好的环境,具体做法为应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要修改《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法律的形式严格规范村民自治组织与村党组织的关系。 [16]三是改进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方式,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素质。陈永刚明确的指出了党的领导实际上是方向性、价值性、道德性的领导,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就必须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13]冯耀明也强调改进领导方式要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和帮助村党员干部转变观念。 [17]
二、基本研究方法
近年来,学术界对村级党组织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功能的研究主要采用了两种方法:历史分析法和实证研究法。
(一)历史分析法。有学者以改革开放以来为起点,将村级党组织的功能变迁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变化、实施村民自治制度后的变化以及全面取消农业税后的变化,进而全面阐述村级党组织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功能。 [18]有学者则追溯到革命时期,认为村级党组织的功能可以划分为:革命时期“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的功能、建设时期“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管控群众”的功能、改革开放时期“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整合群众”的功能。 [19]
(二)实证研究法。某课题组以安徽省农村为调查对象,在从理论上分析村级党组织应加强并主要担负领导发展功能、规划导向功能、服务群众功能、宣传教育功能、利益表达和利益综合功能、促进和谐功能、示范引导功能的基础上,对村级党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功能发挥的现状和功能实现的障碍进行了分析。 [20]也有学者对湖北的一个农村为例,分析了当前村级党组织功能弱化的表现及其逻辑,以期寻找解决路径。 [21]
三、评述和展望
村级党组织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功能的发挥关系着党的建设、农民福祉的实现以及国家的稳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这就强调了要完善我国的各项法律法规,给予基层党组织明确的法律定位,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1999年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三章第九条明确规定了村党支部的六项职能,这六项职能的提出距今已有16年时间,随着时代的发展,应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村级党组织的功能理应得到进一步完善。同时,不难发现,目前学术界对村级党组织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功能研究主要是在村民自治的背景下展开探讨,所以研究这一问题时,主要在于寻求解决村“两委”关系的路径,学术界提出了诸多解决办法,但是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现实和理论总是存在差距,村级党组织功能的发挥是一个过程,为进一步实现村民自治与村级党组织和谐合作,还有待于从诸多方面进行探讨和研究。
[责任编辑:王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