谌 林: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有机统一
2015-01-30谌林
中国司法 2015年8期
从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看,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一个有机统一体,它们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共同指向一个生机勃勃的现代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平等与自由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张,人人生而平等,没有人天生高人一等,这既是原则,更要使之成为现实。社会主义公正与自由有机统一。公正就是公平与正义,社会公正必然不断促进社会主义自由。这是因为“平等的自由”原则已经内在承诺公正。实现最高位阶的公正,不仅离不开自由与平等,而且只能是社会主义自由与平等发展的结果。同时,实现最高位阶的公正,才能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社会主义法治与自由有机统一。法治是自由的“保护神”,离开法治就没有社会主义自由可言。法治的首要功能是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必须通过法治明确人们行使自由权利的边界,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法治的又一个重要功能,是让合法行为的结果可以预期并得到保障,避免非法干涉损害人们的行动自由。如果没有法治作保障,自由、平等、公正就会“烟波浩渺信难求”。因此,用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有机统一的系统思维全面理解社会主义自由,才能更深刻地认识社会主义自由的深刻内涵。
(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谌林如是说,《人民日报》,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