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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方法创新促进教育矫正效果

2015-01-30吴宗宪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

中国司法 2015年6期
关键词:讲师团服刑人员矫正

吴宗宪(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

教育矫正①从有关规定来看,我国社区矫正中的教育矫正,实际上可以划分为2 类:(1)狭义的教育矫正,是指通过让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特定信息而促使其发生积极转变的系统性影响活动。这类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的常规教育(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以及入矫教育和解矫教育等。(2)广义的教育矫正,是指通过让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特定信息和参加相关活动而促使其发生积极转变的系统性影响活动。这类教育的主要内容不仅包括狭义的教育矫正,还包括社会服务(公益劳动)等活动。本文集中探讨狭义的教育矫正。是我国社区矫正中与监督管理、帮困扶助并列的三项核心内容和基本任务之一。开展这项工作的基本方法就是集体教育及印发资料。这两种方法有其优点,也有明显的缺点。近年来,一些地方为了增进教育矫正效果,进行了一些创新探索,有必要对其进行分析和完善,从而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的效果。

一、教育矫正的常规方法及其问题

(一)集体教育

集体教育是指由一名教育者同时对多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的教育活动。这是我国社区矫正中最常见的教育矫正方法,在进行这类教育活动时,往往将较多的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到一个特定的场所中,由一名教育者讲解有关内容、宣读有关材料、发表有关讲话等,而作为受众的社区服刑人员则集体聆听教育者的口头讲述,接受教育者发布的教育信息,从而增加对有关问题的认识,增强他们的法纪观念,转变他们的思想和行为。

在一些地方,除了有教育者进行现场讲述之外,还采取了替代性集体教育活动。例如,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体观看电视节目录像、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观看具有教育意义的电影、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聆听录音报告和其他具有教育意义的录音材料等。

在社区矫正中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体教育具有明显的优势。首先,可以提高教育活动的效率。在开展集体教育活动时,可以同时对多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活动,可以迅速地让较多的社区服刑人员在极短的时间内接受教育信息,从而能够利用有限的教育人力资源使尽可能多的社区服刑人员受到所计划的教育。其次,可以增强教育活动的效果。在开展集体教育活动时,在教育活动现场所营造的环境气氛,在教育者和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社区服刑人员之间的直接互动,在社区服刑人员之间开展的讨论、非言语交流(凭借动作、表情等进行的信息传递活动)等信息交流活动,可以有效发挥教育情境对于社区服刑人员的直接影响作用和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再次,可以解决教育人员不足的问题。在目前社区矫正工作者普遍人力不足的情况下,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集体教育,可以用尽可能少的人力投入获得最大限度的教育效果。最后,可以解决少数文化程度低的社区服刑人员接受教育矫正困难的问题。在集体教育中,即使那些文化程度较低的社区服刑人员,也能够较好地理解通过言语表达出来的教育信息。

但是,不可否认,在社区矫正中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体教育,也存在着一些显而易见的困难和问题。首先,缺少合适场所。近年来,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司法所建设有了巨大的发展,但是,在大量的乡镇司法所中,要想找到合适的能够开展集体教育的场所,仍然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从笔者在一些地方的实地考察来看,本身就有可以开展集体教育活动场所的乡镇司法所的数量,是极少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在必须进行集体教育等活动时,司法所往往要租借其他单位或者部门的会议室、教室等进行,而其他单位的这些场所中所具有的布置、格局等,又往往影响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体教育的效果。例如,在一些单位的会议室、礼堂等场所中,设立了固定的横幅、标语或者其他标志,在这样的场所中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体教育活动,往往会削弱集体教育活动的效果,甚至在少数情况下显得有点滑稽。其次,人员聚集困难。在平时,社区服刑人员往往各自从事自己的日常活动,包括生产劳动、企业经营、课堂学习等,让他们在特定的时间停止自己的日常活动去参加集体教育活动,往往有诸多困难。例如,在流水线上工作的社区服刑人员,如果离开工作地点去接受集体教育,就会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多次参加集体活动往往会影响到他们的就业稳定性。而且,社区服刑人员居住生活的地方往往很分散,到指定的地点集中接受集体教育,往往有交通等方面的问题。再次,针对性不强。集体教育的内容充其量只能照顾到接受教育的部分社区服刑人员的情况和需要,只能解决这些人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但是,对于其他社区服刑人员而言,大量的集体教育内容是不需要的,自然也是无效果的,因此,集体教育活动很难解决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的弊病。最后,讲课人员难找。在很多乡镇,特别是在广大的农村和偏远地区的乡镇,司法所要找一个能够有效开展集体教育活动的合适人员,是非常困难的。即使在城市地区,要找到一个适合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体教育的人员,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二)印发资料

印发资料是指将所需要的教育信息印制成书面资料分发给社区服刑人员自己学习的教育矫正方法。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已经大量采用这种方法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例如,在很多地方,将与社区矫正工作和社区服刑人员有关的国家立法、政府文件、规章制度等印制成活页资料及各种《手册》《读本》《汇编》等,在接收社区服刑人员时发给他们,或者在对他们开展教育活动时发给他们,让他们自己学习理解和遵照执行。

印发资料的教育方法有明显的优点。首先,能够准确传递信息。在这些资料中,往往直接摘录立法、文件、规章制度等的内容,使相关的信息能够准确地传递给社区服刑人员,从而可以有效避免在信息传递过程中发生的失真现象(在口头讲话等过程中,很有可能发生对有关信息的误讲、误读、误解等)。其次,能够不受很多限制。利用这种方法开展教育活动,可以不受社区服刑人员集中起来困难、寻找集体活动场所困难、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寻找适合讲课人员困难等方面的制约,可以较为有效地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矫正工作。

但是,印发资料的教育方法也有不少问题。首先,受文化程度限制。在社区服刑人员中,文化程度较低的人员占有很大比例。根据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提供的信息,近年来社区服刑人员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员占总数的75%左右,这些人的实际文化程度可能更低,这样的受教育水平必然会严重影响他们对于文字材料的阅读和理解能力。而且,立法语言的专业化、缜密性和语句结构复杂等特点,会进一步增加他们理解其含义的困难性。因此,即使社区服刑人员认真学习所发给的文字资料,也不一定能够准确理解其中的含义,而对印发资料含义的不理解或者不能准确理解,必然会影响他们的实际行为。其次,教育效果难以保证。很多社区服刑人员拿到印发资料后,不一定有时间认真阅读和理解,一些人可能根本不重视发给他们的印发资料,有的拿回去后闲置不看,有的甚至随手丢弃,使印发资料难以真正产生教育效果。

二、教育矫正方法的创新尝试

针对常规教育方法存在的问题,一些地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了教育矫正方法的创新尝试,其中涌现出来的一些新方法,值得重视,应当在进一步完善后推广使用,以便更有效地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矫正工作。

(一)探索视频教育

一些地方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地社区服刑人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通过自己拍摄专题教育视频(电视短片或者录像)向社区服刑人员播放,从而提高教育矫正效果的尝试。例如,笔者2014年7月3日在江苏省南通市考察时,了解到南通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支队组织拍摄了“人在矫途”系列教育片,包括基础篇、示范篇和警示篇三类15 集,并且观看了其中的几集。根据介绍,这些教育短片中涉及的问题都是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中较为突出的问题,其中的案例都是该地区近年来发生的实际案例。这些短片下发到司法所后,司法所根据教育矫正工作的需要,组织播放有针对性的短片,由于其中的内容真实可信,警示性极强,使社区服刑人员受到深刻的教育,教育效果极为明显。例如,该市通州区十总镇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观看《人在矫途》教育片时,看到片中个别服刑人员心存侥幸心理最后被重新收监,社区服刑人员都觉得很受震动。十总镇社区服刑人员陆某表示:“看了这个片子,我更加觉得一定要珍惜缓刑的机会,遵守法律法规,谨言慎行,万事不能抱有侥幸心理。②《十总镇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警示教育》,http://www.tzqw.gov.cn/szz/gzdt/content/E6FA7C4131D140D7A3DD1B4256A7E8BF.html[2015-4-10]。”

应当说,拍摄专题短片开展教育,是在新形势下有效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工作的重要方法。这种方法具有一些重要的优势。首先,教育内容贴近。短片中的内容都是根据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拍摄的,其中的案例都是在当地发生的真实案例,社区服刑人员观看时对其内容更熟悉,更能够引发他们的联想,针对性很强。其次,组织观看灵活。短片拍摄好之后,不仅可以在开展集体教育活动时播放,也可以在开展个别教育活动时播放,甚至可以让社区服刑人员自己观看有针对性的短片,让其观看之后谈感想、讲收获等,使专题短片通过灵活使用发挥应有的效果。再次,教育效果较好。教育视频短片具有图文并茂、音像交织的特点,观看的过程中不仅可以克服很多社区服刑人员文化程度较低、理解文字资料有困难的问题,而且可以通过让社区服刑人员接受多种形式的信息刺激,加深对于播放内容的理解,使短片中呈现的信息能够给社区服刑人员留下深刻印象,其教育效果肯定会好于单纯的讲解等教育方法。

南通市司法局通过拍摄短片开展教育矫正的实践,对于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也有其他的启发。在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和实践中,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定位是较为清楚的,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是本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的最高领导机关,担负着制定政策、综合管理等方面的职能;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是社区矫正执法和管理工作的主要承担者;而介于两者之间的地区(市)一级的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能究竟应当是什么?我国地区一级行政区的设置和职能都存在不少问题。南通市司法局研究社区服刑人员教育问题、拍教育矫正短片的做法,在这方面有重要的启发意义。在未来的社区矫正工作中,地区或者地级市司法行政机关能否把主要职能放到研究本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为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有效开展社区矫正提供教育材料(包括影视教育短片、录音录像材料)、工作方法等方面上来?如果这样,一方面可以找到地区或者地级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恰当着力点,另一方面也可以克服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人力有限、忙于日常事务性工作而缺乏研究能力,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距离社区矫正实务工作较远、难以对实务问题进行及时有效地研究的问题。

(二)重视网络教育

一些地方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通过网络建设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等活动。例如,2014年7月10日上午,笔者在江苏苏州昆山市进行社区矫正调研活动时,听到他们关于该市司法局建立的尚法网(www.ksfxzx.cn)以及利用该网开展教育矫正的情况介绍。该网站有多个栏目,包括“尚法聚焦”“热点关注”“法治微电影”“亭林尚法讲堂”“法治漫画”“法治留言”等,社区矫正机构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发布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组织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活动等。

应该说,利用网络平台开展教育矫正等活动,是在电脑网络时代进行教育矫正方法创新的重要途径,这种方法具有十分明显的优势。第一,覆盖人员广泛。我国正在快速进入网络时代,2014年我国网民规模达6.32 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5.27 亿③《2014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32 亿》,http://www.chinairn.com/news/20140721/161320934.shtml[2014-10-9]。,其中,中青年人是网民中的主体。而在社区服刑人员中,45 岁以下的中青年人占社区服刑人员总数的75%左右④根据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提供的2014年12月底的数据,45 岁以下的中青年社区服刑人员占总数的76.4%。,这些人中的大部分人都具有使用手机和台式电脑上网的潜在能力,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中,这部分人的数量可能更大。因此,使用电脑网络开展教育矫正活动,可以覆盖大部分社区服刑人员,使电脑网络中的教育资源可以对大部分社区服刑人员产生影响作用。第二,不受时空限制。不受时间和空间的任何限制,是电脑网络的最大特点之一。社区服刑人员只要有手机或者台式电脑等上网工具,就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空间中接触电脑网络,了解其中的信息和接受相关的教育。第三,存储容量巨大。由于网络科技的发展,电脑网络在存储信息方面的能量巨大,远非纸质资料所能比拟;只要有适当的硬件投入,就可以拥有海量的内容存储空间,将无限多的信息资源存储到网络中,不仅可以存储占用存储空间较少的文本资料,也可以存储占用存储空间较大的音像资料,从而为社区矫正机构安排丰富多彩的教育矫正内容,为社区服刑人员选择自己需要的信息,提供巨大的可能性,使社区服刑人员可以通过网络接触到他们想要的几乎所有信息。第四,教育效果明显。通过电脑网络中存储的海量社区矫正资源,社区矫正机构可以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等活动,社区服刑人员也可以从电脑网络中找到自己需要的或者感兴趣的文本、音像等资料,通过阅读、观看、聆听、互动等方式接受多种类型的信息刺激,从而使教育矫正的效果最大化。第五,开发前景乐观。由于网络空间极其巨大和电脑技术不断发展,建立电脑网络后,可以在这个平台上进行无限多的教育矫正等方面的活动,能够给社区矫正工作的网络化提供巨大的开发空间。

在未来,可以进一步改善网络的内容和增强网络教育的效果。例如,重视发挥网络的交互功能。通过这方面的改进,起码可以从两个方面改进教育矫正的效果。首先,进一步吸引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网络教育。通过发挥交互功能,设置一些具有吸引力的内容,不断吸引社区服刑人员接触网络内容,强化他们对于网络教育内容的兴趣。在这方面,可以参照一些成功的商业游戏如何吸引网民参与的做法。其次,进一步督促社区服刑人员完成相关教育任务。可以通过网络中的交互功能和计时功能的结合,督促社区服刑人员完成一定时间的接受教育的任务。社区矫正机构可以要求能够上网的社区服刑人员通过网络完成特定时间的学习任务,为了克服社区服刑人员打开网络后自己不认真学习的问题,可以设置“回答问题”的环节,让他们不仅要花时间学习,而且要在学习过程中回答问题。为了防止其他人代替社区服刑人员回答问题的现象,可以很好地利用身份识别方面的技术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又如,可以发动力量设计制作更适合特定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材料,包括具有教育意义的动画片、电脑游戏等,进一步增强网络教育对于社区服刑人员的吸引力。

(三)建立讲师团

一些地方针对缺乏社区矫正教育人员的情况,组建了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活动的讲师团,发动、组织周围社区中适合进行教育活动的人员,将他们纳入社区矫正机构的“人才库”中,根据需要邀请其中合适的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活动。例如,早在2009年8月,江苏省盐城市社区矫正办公室就组建了全市首个社区矫正工作讲师团。受聘的社区矫正讲师团成员既有监狱的心理咨询师,又有高校教授;既有市司法局、市社矫办的领导,又有市政法干校的讲师。这些专家学者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心社区矫正事业,乐于奉献,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丰富的开展法治道德教育、心理疏导等工作的经验。讲师团成员根据市社区矫正办公室的安排或接受各县(市、区)的邀请,分赴各地开展社区矫正教学、培训、指导和服务工作,并根据需要对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咨询、法律常识讲座,强化心理和行为矫正活动,以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悔过自新,重树人生,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更好地助推平安建设,全力构建和谐社会⑤严施教:《盐城组建社区矫正讲师团》,《江苏商报》2009年8月28日第31 版。。此后,一些地方陆续建立类似的讲师团,例如,浙江省嘉善县在2011年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讲师团,其成员熟悉心理和法律知识,他们定期给社区服刑人员“上课”,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帮助其缓解和消除不良心理,并掌握政策形势,明荣辱,知是非,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⑥《县矫正办召开社区矫正工作讲师团成员聘任会议》,http://www.jsfz.gov.cn/article.asp?id=323[2015-4-10]。。浙江省绍兴市司法局2012年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讲师团,由公、检、法、司处(室)科长、乡镇(街道)专职社工等从事社区矫正领导、协调、实务操作的人员组成,根据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区分出20 多项教育内容,认真准备讲课内容和教学课件后,根据需要巡回讲课。⑦《绍兴市司法局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讲师团》,http://www.sxfz.gov.cn/sqjz-job-dongtai/shaoxingshisifajujianlishequjiaozheng-jobjiangshituan.html[2015-4-10]。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2013年成立全市首家社区矫正工作讲师团⑧《南岗区成立全市首家社区矫正工作讲师团和社区矫正律师志愿者服务团》,http://www.hrbsf.gov.cn/sqjz/gzdt/201304115678.htm[2015-4-10]。。2014年,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成立“集中教育讲师团”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教育工作⑨《青浦区司法局“集中教育讲师团”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教育工作》,http://www.shanghai.gov.cn/shanghai/node2314/node2315/node15343/u21ai937824.html[2015-4-10]。;苏州工业园区成立社区矫正教育讲师团,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特点和需求,分类策划出各类系列法治教育讲座,开展教育矫正工作⑩《园区社区矫正教育讲师团正式开讲》,http://news.sipac.gov.cn/sipnews/gd/201410/t20141027_301268.htm[2015-4-10]。。

这类社区矫正讲师团及其活动具有多方面的优势。首先,人员组成十分广泛。通过组织多方面的人员参加讲师团,可以满足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多方面教育的需要,有效地缓解社区矫正机构中教育力量不足的问题。其次,讲课内容针对性强。讲师团成员选择的讲课主题,密切结合两方面的需要,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需要和社区服刑人员的需要,使讲课内容针对性强,能够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再次,讲课形式生动活泼。在准备讲课时,选择实际发生的案例,特别是在当地发生的真实案例作为素材,一些地方还认真准备教学幻灯片,使讲课图文并茂,趣味性强,说服力大。

在未来,可以进一步改进讲师团的组成与活动,努力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首先,要精心物色人选。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挖掘有业务特长、善于演讲的人员作为讲师团的成员。其次,要帮助他们熟悉情况。应当经常性地向讲师团成员提供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材料,让他们熟悉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情况,了解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他们深入思考社区矫正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讲课教育活动奠定基础。再次,要有效激励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要采取多种方法,例如,隆重举行聘任仪式、举行年度联谊表彰活动、支付劳务报酬等方式,鼓励他们积极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献计献策,使他们成为能够长期支持、参与教育矫正工作的重要力量。应当避免那种“虎头蛇尾”、把讲师团成员作为“廉价劳动力”无偿使用等不恰当做法。

(四)组织参观活动

组织社区服刑人员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参观等活动,使社区服刑人员在活动中受到积极影响,也是近年来开展教育矫正的创新形式。例如,北京市海淀区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会活动,包括参观圆明园爱国教育展等活动⑪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编:《社区矫正研究论文集(2013)》,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412 页。。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筼筜司法所组织“走出去”活动,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到厦门市戒毒所、同安监狱、爱国华侨陈嘉庚故居、纪念馆以及新建的两座跨海大桥参观,使社区服刑人员接受不同方面的教育⑫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编:《社区矫正研究论文集(2013)》,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424 页。。江苏省靖江市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观刘国钧⑬刘国钧(1887-1978)是江苏靖江出生的爱国实业家,曾任江苏省副省长、政协副主席等职。故居、岳庙、竹林人家、渡江战役纪念碑、革命展览馆、烈士陵园等名胜古迹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借用宝贵的本地资源开展教育矫正⑭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编:《社区矫正研究论文集(2013)》,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第512 页。。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观法治书画作品展⑮《浦口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观法治书画作品展》,http://pukou.longhoo.net/a/jiezhendianji/20130624/2206.html[2015-4-11]。。江苏省靖江市司法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观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⑯。天津市和平区司法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观平津战役纪念馆⑰毛祥懿:《天津市和平区司法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观平津战役纪念馆》,http://www.022net.com/2009/6-12/463021222780473.html[2015-4-11]。。

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参观活动,在活动中进行教育,具有多方面的优点。首先,能够增强相互了解。在组织开展参观活动的过程中,可以大大增加社区矫正工作者与社区服刑人员之间的接触时间和相互了解,特别是给社区矫正工作者提供了观察社区服刑人员的大好机会,有助于他们更加全面地认识社区服刑人员。这种了解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基础。其次,能够丰富活动内容。组织参观活动,可以增添集中教育的形式,使集中教育多样化。再次,能够增强活动教育效果。在参观活动中,社区服刑人员能够身临其境地感受到在课堂教育中不能感受到的内容,受到更加深刻的教育。例如,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公道镇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观“扬州好人”书画展后,社区服刑人员孙某说:“你看我们公道的好人画的多像多逼真,好人就在我们身边啊”。常某说:“看了扬州好人书画展,回去之后我们也要多做一点力所能及的好事,今天组织我们看书画展对我们心灵有很大触动,很有教育意义”⑱《公道镇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观“扬州好人”书画展》,http://www.yzhjxc.gov.cn/news/new807.html[2015-4-11]。。

在未来,可以进一步改进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参观等活动。例如,针对社区服刑人员中缓刑人员占很大比例的情况⑲根据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提供的信息,近年来我国社区服刑人员中,被宣告缓刑人员占80%以上。,特别是一些缓刑人员不知道由于违法行为而被收监的后果的情况,应当组织他们到看守所、附近的监狱等开展警示教育,使他们实地感受监禁与非监禁刑罚的巨大差别,激励他们更加珍惜非监禁矫正机会,促进他们加强自身改造,避免重新犯罪。一些地方把监狱建成“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经常性地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到监狱开展以“珍惜自由,安心矫正”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⑳杨文华、雷志奇:《黄平县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警示教育》,http://www.gz.xinhuanet.com/2014-10/20/c_1112893200.htm[2015-4-11]。,这种做法值得肯定。如果有可能,还可以在监狱中进行警示教育时,让被收监的社区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讲述被收监的原因和被收监后的感受等,从而加深警示教育的效果。又如,也可以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到周围的自然环境中,开展联谊性质的活动。笔者2014年8月5日在甘肃省永登县城关镇司法所考察时,听他们介绍了司法所工作人员与社区服刑人员一起到野外进行烧烤等活动,借以增进了解、联络感情等的做法,感到这也是开展教育矫正的有效方法。这种活动不仅有利于增进相互了解,为更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重要基础,更是可以收到“寓教于乐”的效果。

此外,还可以通过上门个别谈话、利用典型个案开展教育等方法,增进教育矫正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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