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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化建设的三点思考

2015-01-30陈月婷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依法治国法治法律

陈月婷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广州 510520)

法治文化建设的三点思考

陈月婷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广州 510520)

法治文化是推进法治建设的精神动力,是落实依法治国重要方略的内在要求。目前,由于法治文化建设滞后,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法治现代化的进程。为此,构建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建设,应强化宣传教育,树立法治信仰;加强文化立法,完善法律体系;积极厉行法治,形成法治风尚。

法治文化;法治建设;依法治国;人治文化;法治信仰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1〕48-49。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用法治文化引领我国法治建设,是落实依法治国重要方略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选择。

一、以法治文化引领法治建设

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在长期的法治建设中形成的法治精神文明成果、制度文明成果与法治行为方式相统一的文化现象和法治状态。它是融入人们心底和行为方式中的法治价值、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和法治理论,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法律设施、法治机制所具有的文化内涵,是人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的行为方式。法治文化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和观念文明,作为一种制度规范和制度文明,作为一种行为准则和行为方式,具有特殊的文化渗透力,是推动民主法治进程的巨大精神动力,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内在动力。

(一)法治文化具有解读力,能增进人们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认同

法治文化具有文化解读力,能为人们解读法律法规和司法判断,使人们理解和接受现行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懂得什么是合法行为、什么是违法行为及其违法后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促使人们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主动抵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法治文化具有文化解读力,能为人们解读法治理念和法治原则,使人们能深刻理解什么是民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正确把握立法原则,领会法治精神,真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权威,树立法治信仰。法治文化具有文化解读力,能为人们解读法治理论和法治类型,使人们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曲折历程,明确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特征及其客观必然性,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通过法治文化对法律法规、法治理念和法治理论等的解读,增进人们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认同,凝聚人们的思想共识和行为共识,凝聚全民族的力量,共同营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良好氛围。

(二)法治文化具有规范力,能促进人们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行为方式

法治文化具有教化调控功能,通过法治知识的宣传与教育,促使人们尊教而为,调节规范自身行为。人们对自身行为的调控,受到自律和他律的约束。自律是内在约束、软约束,出于自身内心的认同和自觉的遵从。他律是迫于外在强力的压迫,是外在约束、硬约束。法治文化具有软约束力,在精神和思想深处制约着人们的行为方式,规范人们的自身行为,其作用持久而深远。在学习法律知识过程中,人们逐步加深对法治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法治认同感,提升法治素养,并自觉地把尊法信法守法用法的观念内化为个人的思想,汇聚为一种社会价值取向。这样人们就会从内心深处认同法律、接受法律、尊重法律,自觉把法律作为行为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逐渐养成依法办事的行为方式。只有法治成为人们自觉践行的核心价值观,全社会才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尚。

(三)法治文化具有批判力,能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发展与完善

法治文化一旦形成,就会引导人们按照法治价值、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对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作出文化判断。法治文化可以推动人们对法律的认识、理解和接受,使人们在更深层面把握法律的要求,根据法治的精神推动立法、司法和执法走向更高水平,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同时,法治文化可以使人们具有判断力,当人们面对复杂多变的现实或者出现立法空白、立法冲突时,就会借助自己的法治文化理念作出是非优劣判断,这时,法治文化所蕴含的文化判断力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现行制度的不足,指引人们社会行为,解决社会矛盾冲突,维护社会稳定有序。法治文化的判断力,是对现行法律法规和具体法治实践进行优劣是非辨析,为法治进步指明方向,提供动力,是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展与完善的重要力量。

钱穆先生曾言:“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产生;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解决。”〔2〕文化是法治之源,没有文化支撑的法治犹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没有丰盈广博的法治文化作根基,建设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法治国家将如同空中楼阁,不堪一击。法治文化是依法治国所应有的题中之义和内在要求,它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柱,可以使人们在更深层面上把握法治的实质,有力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走向更高阶段。

二、当前影响法治文化建设的因素分析

法治只有形成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法治价值、法治精神才能真正展现出来,法治的理想才能最终实现。法治要成为文化,关键要以“法”化“人”,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人人心中有法,全民尊重法律、信仰法律,自觉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只有这样,法治才能真正成为文化。但由于目前我国受人治文化影响根深蒂固,实践中人们的法治信仰比较缺失,法治文化所需的物质基础和思想文化根源比较缺乏,法治文化建设严重滞后,法治文化仍未真正形成。

(一)传统人治文化的影响根深蒂固

我国是一个有两千多年封建历史的国家,人治文化传统非常浓厚,法治文化极其缺乏。儒家提倡人治论,主张“为政在人”,“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主张“礼有差等”,“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宣扬“圣君治国”。法家虽然主张“以法治国”、“缘法而治”,但不是现代意义的“法治”,只是将法律作为维护皇权统治的工具,甚至提出“法生于君”,主张建立君主集权的统一国家。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实行的是皇权至上的专制统治,是典型的“人治社会”。到了近代,孙中山主张的“以宪治国”,主张由能仁智者依据“五权宪法”来治理国家,把治理国家的希望寄托在一批德才兼备的人身上,这仍带有“为政在人”的影子,未能超脱人治文化的框架。受人治思想的束缚,新中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走了一条迂回曲折的道路,特别是“文革”时期,法律虚无主义盛行,法治文化横遭摧残,人治文化的专制独尊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改革开放以后,法治文化才开始酝酿和发展,而在长期的人治社会中孕育的“皇权至上”、“君贵民贱”、“重权轻法”、“重情轻理”等一系列人治思想,与法治战略的基本要求背道而驰,堵塞了我国法治文化生长的通道。

(二)现实中法治信仰严重缺失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3〕。法律的权威源自于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治是公平正义的显现,是权利和自由的守护神,法治值得人民尊重、信赖和崇尚。当代中国的法治是通过大规模立法的方式建构的,缺乏文化伦理基础,法治价值无法内化为民众的内心信念。因而,在现实中不仅是许多民众不懂法不相信法律,本能地讨厌打官司,认为“打官司就是打关系”,习惯于遇事托人情、办事靠关系,就是一些干部、司法人员在遇到本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时候,也习惯于请示领导、找相关党政部门解决。崇尚权力的官本位文化、注重情理的社会习俗,致使一些民众信权不信法、信官不信法、信钱不信法,这些理念与现代法治格格不入;一些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代法,认为领导批示比红头文件有效,红头文件又比法律有效,领导权威高于法律权威,他们的法治信仰在此大打折扣,极大地消解了法治的权威。

三、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的途径

法治文化有多远,法治建设就能走多远。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和内在要求。构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不仅要遵循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特有规律,还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内在要求。应积极探索法治文化建设的路径,发挥法治文化对全面推动依法治国的精神动力作用。

(一)观念层面:强化宣传教育,树立法治信仰

观念支配行为,思想决定行动,观念引导是核心。观念文化处于文化的内部深层结构,法治观念文化是人们对法治的价值、功能、地位和性质等的认识和看法,是一个国家的法治价值体系,包括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治精神、法治理论等,是法治文化建设的思想灵魂和理论先导,引领一个国家法治发展的方向,决定国家建设的性质和特点。

法治观念文化建设是法治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其关键在于培育全民崇尚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和维护法律的法治观念和意识。崇尚法律,就是要求人们把法律当作社会的最高权威和行为准则,在心目中敬畏法律、尊重法律、信奉法律、推崇法律,始终维护法律的至上性。遵守法律,就是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作为价值追求,普通公民要始终如一地自觉遵守法律,依法行使法定权利和履行法定义务。运用法律,就是抛弃“厌诉”的传统思想,树立法治思维,在发生纠纷时积极寻求法律的保护,诉诸法律,主动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争端,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处理问题和解决矛盾。维护法律,就是相信法律是公民合法利益的保护神,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利器,只有人人自觉维护法律,才能充分发挥法律扬善惩恶的职能,每位公民要敢于同触犯法律的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与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现象作斗争。加强法治观念文化建设,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让全体人民从内心深处崇尚、敬畏、尊重法律,情感上认同法律,行为上自觉而普遍地遵守法律,理性地运用法律,自觉维护法律,树立法治信仰。实践中,一要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领导干部是社会和公众的楷模,他们依法办事、遵纪守法,对社会具有极高的正面示范作用,反之,领导干部违法犯罪、贪污腐败,则对社会法治文化具有较大的负面破坏作用。因此,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坚决消除以权代法、以言代法、徇私枉法等违法行为,发挥好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的榜样作用。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勇于与违法犯罪作斗争。二要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和解决现实问题的应用对策研究,不断丰富和发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既要注重法律知识的传播,让民众科学理解和正确把握各项法律法规,明确法定权利和法定义务,也要注重法治观念的培育,让民众正确把握法律精神,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和维护法律的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在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文化建设原则,既要注重继承和吸收我国传统优秀法律文化,又要大胆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法治文化。三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分类施教,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方法,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法治文化与校园文化、社区文化、机关文化、企业文化、农村文化的有机融合;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网络传媒等各种社会传媒,增强和扩大法治文化在全社会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创作关于法治题材的文学、艺术、影视等作品,以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吸引人、感染人,用优秀的法治文艺作品教育人、鼓舞人,使人们在接受文化熏陶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法治教育。

(二)制度层面:加强文化立法,完善法律体系

良好的制度和规范影响和塑造着人们的思想观念体系。制度文化是实现文化整体功能的纽带,法治制度文化通过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来实现,包括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法律制度等。作为制度文明成果的法治文化是法治文化的基本制度载体和重要存在方式。法治制度文化应当首先是良法、善法。所谓的良法就是“真、善、美”的法,必须符合法的内容的合规律性、符合法的价值的合目的性、符合法的形式的合科学性〔4〕。如前所述,目前我国总体上立法质量低下,立法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律体系还需要不断完善,需要构建良法体系。

在完善立法工作方面,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一是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二是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明确立法权力边界,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解决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等突出问题。三是从制度、程序和机制上全面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1〕29-30,真正使立法成为沟通信息、协调利益、平衡关系、调解矛盾、减少冲突的过程,成为通过人民民主实现公平正义的过程。

在完善法律体系方面,我们一方面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完善市场经济制度、民主政治制度等重要领域的立法,为培育法治文化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和社会条件。另一方面要加强薄弱环节的立法,当前尤其需要加强文化立法。总体上文化立法薄弱,法律位阶和层次不高,文化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型业态缺乏相应规范。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化产业促进法,加强互联网领域的立法,为法治文化的宣传教育和文艺创作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机制与规范体系,将法治文化建设上升到制度的高度,为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提供重要的制度保证。

(三)行为层面:积极厉行法治,形成法治风尚

培育法治行为文化,就是要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求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和社会时,坚定不移地依靠法律,始终不渝地信奉法律,科学民主地制定法律,严格公正地执行法律,普遍自觉地遵守法律,齐心协力地实施法律;培育法治行为文化,积极厉行法治,营造执政党的依法执政、立法机关的民主科学立法、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司法机关的公正司法、全体公民的自觉守法和理性用法的法治风尚,让法治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一要提升全党法治素养,增强党依法执政能力。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具体执行者,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只有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坚持依法执政,才能彰显法治精神,孕育法治文化,消除官本位思想、特权现象等人治文化。领导干部只有具备良好的法治素养,才能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才能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执政理念法律化、制度化,把全党的法治素养提高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二要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具体的司法案件中建立对法治的信心、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感受到法律的权威,他们对法律的态度才能由认识到遵守,由信任到信仰。当前我国法治文化建设的重点是改善执法环境、维护司法权威。抓好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工作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平高、忠实于法律的法治工作队伍,是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基本保障。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有助于破解当前执法司法不公、民众对法治信心缺乏的困境,有助于公平正义的社会氛围的形成。三要强化社会综合治理,推进公民理性用法。民众是法治文化建设的主体,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必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原则,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健全人们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的工作机制,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主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人们理性用法,形成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风尚。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积极引导社会公众通过法治渠道解决问题,用调解协商办法化解矛盾,引导公民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努力消除社会对立情绪。

法治文化建设是一个长期渐进、曲折艰难的过程,只有我们矢志不渝地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并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筑牢法治国家的深厚根基,实现依法治国的宏伟目标。

〔1〕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G〕.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2〕钱穆.文化学大义〔M〕.台北:台湾中正书局,1981:3.

〔3〕〔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宗教〔M〕.梁治平,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15-16.

〔4〕李步云,赵讯.什么是良法〔J〕.法学研究,2005(11).

责任编辑 李 雯

D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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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1203(2015)03-0088-04

2015-04-15

陈月婷(1974-),女,广东湛江人,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思政部副教授,法学硕士,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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