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举措推动“村改居”工作
2015-01-30杨正军
杨正军
六举措推动“村改居”工作
杨正军
“村改居”工作是推动城镇化进程的重要举措,是树立城市形象的重要途径。如何推进“村改居”工作,笔者认为要做到“六要”:
一要认真调研,尊重民意。通过调研能掌握“村改居”底数、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听取民众呼声、有效评估风险、真正形成尊重民意的“村改居”方案或实施意见。
二要加强宣传,扩大范围。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和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为全面铺开村改居工作营造稳定的社会氛围。
三要依法审批,平稳过渡。新社区具体名称经区(县)民政局核准,区(县)政府批复后,由乡级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办理挂牌。村党组织过渡为社区党组织,原选举产生的村委会成员、村监督委员会成员,相应过渡为社区居委会成员和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直接过渡为社区居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大会直接过渡为社区成员代表大会。
四要注重户籍,衔接计生。派出所要对纳入村改居范围的村所在地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核对户籍登记情况。同时,落实好计划生育政策的对接。各改制村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过渡政策,一般以“五年”为过渡期。
五要做好服务,让利于民。一是传达好就业政策。村改居后的失地人员应享受就业优惠扶持政策和相应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二是贯彻好社保政策。原失地农民或失地后的村改居居民应按照市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参加养老保险,或享受城镇居民相关社会保险政策。三是落实好低保政策。原有农村低保户按城市低保标准执行,同时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村民,及时纳入城市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四是执行好医保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过渡期为5年,居民可自愿选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五是对接好殡葬管理。村改居后,仍维持原有的殡葬管理办法。新政策出台后,按新政策执行。
六要强化维稳,做好督查。村改居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及时对开展的村改居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并对改制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入档和对村改居后的各项后续工作进行规范完善。
(作者单位:贵州省铜仁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