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预算编制及财务验收工作探讨
2015-01-30韩冬
韩 冬
(武警学院 科研部,河北 廊坊 065000)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预算编制及财务验收工作探讨
韩 冬
(武警学院 科研部,河北 廊坊 065000)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经费预算是预算批复、执行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财务验收工作是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经费管理的重要环节。结合本单位所承担课题,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的预算编制及财务验收工作进行探讨。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预算;财务验收
“十二五”期间,武警学院承担了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消防领域课题“超大型油罐火灾火灾防治与危险品事故现场处置技术研究”。该课题于2014年4月顺利通过了科技部组织的技术验收和财务验收。财务验收专家一致认为,我院承担的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课题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课题预算科目的执行符合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经费管理办法要求。作为科研管理部门人员,笔者全程参与了该课题的预算编制、执行、验收工作。下面,结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预算编制及财务验收工作进行探讨。
一、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概述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是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主要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重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集成全国优势科技资源进行统筹部署,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效支撑,在原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的基础上设立的,是国家科技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主要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的任务,以重大公益技术及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为重点,为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支撑。[1]
2011年10月至2013年12月,我院承担了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消防领域课题“超大型油罐火灾火灾防治与危险品事故现场处置技术研究”。该课题主要针对超大型油罐火灾预防与救援中的重点和难点技术开展攻关研究。该课题围绕超大型油罐火灾防控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关键问题,取得了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专家一致认为,该课题研究成果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和推广应用价值,部分研究成果填补了国内空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超大型油罐火灾防治与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提供了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和新战法,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十二五”期间科研管理改革内容
“十二五”期间,国家科技部已将改革贯穿于科研管理各个阶段和层面。其中包括:改革和完善专家机制,建立回避制度和专家信用制度,建立和完善专家库;改革立项办法,提高选题的透明度;建立网上评议和公告公示制度;改革和完善科技评价体系,建立新的评价方法;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分层责任制,决策、实施、监督相互独立;改革经费监督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科研道德建设,从源头上防治学术腐败和学术浮躁等。
为进一步改革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针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解决的问题,2011年,财政部、科技部共同下发了《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在该文件中明确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的经费预算、决算编制、中期检查、财务审计、项目验收等相关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2]
一是调整课题开支范围。建立课题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将课题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间接费用包含原来的管理费用),加大对间接费用的支持力度。间接费用按课题统一核定,由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合作单位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和经费额度,协商提出分配方案,在课题预算中明确,并分别纳入各自单位财务统一管理。
二是强化预算编制和评估评审要求。根据课题研发任务的特点和实际需求以及相关要求,编制课题预算要科学、合理、真实,建立健全课题经费预算评估评审的沟通反馈机制。
三是加强资金拨付和结存结余经费的管理。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快课题经费预算资金拨付进度。承担单位应当提高课题年度预算的执行效率,按照有关要求管理课题结存和结余经费。
四是简化预算调整程序。根据课题预算调整的不同内容,对预算调整权限和程序进行了简化优化。
五是明确绩效支出的使用。在课题经费的间接费用中增加了绩效支出部分,这是“十一五”期间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中没有列入的科目。绩效支出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在对科研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结合科研人员实绩,绩效支出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并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发放管理办法。
六是强化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合作单位的职责。明确课题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以及课题承担单位与课题合作单位的职责;强化间接费用和外拨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七是强化课题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积极推进信息公开。相关主管部门对课题经费通过专项审计、年终财务决算、中期财务检查、财务验收、绩效评价等多种方式实施监督检查。相关主管部门对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合作单位、课题负责人等科研人员、中介机构和咨询专家在经费管理使用、评估评审方面的信誉度进行评价和记录。
三、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的预算编制
按照科技部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管理规定,应当按照合同批复的经费合理科学地进行预算编制。资助额度一经确定一般不能调整,因此预算编制的精准度至关重要。课题预算编制同时涉及科研领域和财务领域的知识,财务部门或科研部门独立编制预算很难较好地完成。在我院承担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预算编制工作中,成立了课题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单位财务部门、财务人员全程参与课题预算编制工作。
(一)预算编制需要遵循的主要原则
预算要达到准确、合理、科学的目的,应当根据课题任务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和操作可行性等几个主要原则。[3]
1.目标相关性
编制课题预算应以课题拟完成的任务为依据,课题预算的额度要符合课题任务的需要。课题各项任务、研究具体内容之间经费分配合理,符合研究任务的性质、工作量等特点,有利于课题内部资源共享与任务协调,有利于课题总体目标的完成。
预算编制的支出科目要紧紧围绕课题要实现的总体目标,不能偏离目标,不能安排与课题目标不相关或关系不紧密的支出内容。例如,我院承担的“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在申报前期投入几十万元用于改善实验条件和环境,但在申报课题预算时这些前期投入按课题管理要求均不能纳入到课题经费预算中。
2.政策相符性
编制课题预算应该符合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各项国家财务政策等相关规定。课题任务符合计划定位和计划专项经费支持方向,课题各项支出符合相关财经政策。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中涉及到12个科目,每个科目中均涉及到与政策相关的内容。例如,在编制差旅费预算时,要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在编制会议费预算时,要按照《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要执行财政部、外交部印发的《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3.经济合理性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支出由12个科目组成,每一个科目在编制具体预算时都应当考虑国内外同类研究开发活动状况与国情。课题预算应当与同类科研活动的支出水平相匹配,在考虑创新风险和不影响课题任务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
4.操作可行性
编制课题预算除了考虑上述几个原则外,还应当考虑预算的实际可操作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经费的资助额度,依据评议专家的意见和相关政策、财务政策及规定的程序审核后确定,资助额度一经确定一般不予调整。因此,预算编制的可操作性和精准度显得至关重要。例如,在编报课题设备购置费时,设备的品种、价格、台件等要考虑实际支出的可行性;在编报会议费时,会议规模、次数等均要考虑操作执行的具体情况。
(二)预算编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直接经费预算编制应注意的问题
直接经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管理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下面,选择几个科目具体分析经费预算的编制方法。[5]
(1)设备费。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编制设备费时应注意:一是不支持大型共用设备,一般不得使用专项经费购置或试制基建设备和生产性设备。二是购置或试制单台仪器设备价值达到或超过10万元(含自筹)时,需要填列设备清单并在预算中说明其必要性,提供三家以上供货商报价单。三是专项经费设备费原则上不允许列支办公室、实验室的维修改造费。不支持单价在5万元以下的常规办公设备,如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复印机等。上述常规办公设备,属于课题承担单位必须具备的基本科研条件。
(2)材料费。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编制材料费时需注意:一是所购材料与课题任务必须相关且必要,不得在专项经费中列支生产性材料、基建材料等;二是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逐项计算;三是材料费编制是直接经费支出的重头戏,一般占项目经费的30%至40%。
(3)会议费。会议费用于支付项目研制过程中召开的咨询、论证、结题等会议支付的餐费、资料费、住宿费和会议室租用等费用。编制时需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开支标准要严格按照《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按照三类会议标准400元/人天计算。二是要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天数和参会人数。一般项目在执行期内每次会议不超过两天,人数也要严格控制。编制预算时要有具体的计算方式,按照规定中的标准、天数、人数计算汇总。
(4)劳务费。劳务费用于开支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编制劳务费预算时应注意:一是临时聘用人员为该课题聘用的人员,单位长期聘用的或者签有长期劳务合同的人员不属于劳务费的支出范围;二是《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没有限制“劳务费”的开支比例及标准,各承担单位应当根据实施课题的实际需求,参考劳务费平均水平、职称、职务级别以及在课题研究中实际的工作量等多方面因素,如实编制“劳务费”预算。
2.自筹经费编制预算应注意的问题
按照来源渠道的不同,课题经费分为获得国家科技计划资助的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自筹经费是指专项经费以外的各种渠道来源的货币资金,包括其他财政拨款、单位自有货币资金和其他渠道货币资金。预算表内自筹经费,特指与支出相对应的除专项资金外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自筹资金。自筹经费预算编制时应注意两点:
(1)自筹经费预算的编制应当符合客观条件和实际需求,用于其他财政专门用途的资金或实物等不得作为自筹经费。按照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规定,自筹经费和专项经费不能同时列入一个科目。在我院承担的“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中,课题自筹经费被分列在直接费用的两个科目内,即设备费和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管理费。
(2)课题承担单位承诺的自筹经费应当真实配套、单独核算,并切实落实投入。“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是财务验收不能通过的原因之一,也是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
3.课题合作单位预算编制应注意的问题
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合作单位要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各自的任务和职责,在经费预算编制时,专项经费和各单位自筹经费要分别进行编制。自筹经费应该按照预算申报书中规定格式提供出资证明。在编制预算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课题,各单位应该分别根据所承担任务的实际需要编制经费预算。经课题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后,通过管理系统进行课题预算申报书的填报,并在预算说明书中详细说明各承担单位的任务、预算和经费安排理由。
(2)各承担单位名称、承担的任务及负责人等信息应与确定的课题申请书保持一致。
(3)所有参与资金分配的单位都应填入预算表中。课题执行期间,未履行正式报批手续,课题承担单位不得随意增减课题合作单位,不得向未填列的单位转拨经费。
(4)项目组织单位或牵头单位应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对各课题预算经济合理性的审核,推动课题间的资源共用共享,防止各课题承担单位之间的重复预算。
四、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的财务验收
财务验收工作先于课题验收工作是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验收的一项原则。财务验收是课题验收的前提,财务审计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科技部负责组织对课题进行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课题结束后,课题承担单位应在认真清理账目、正确计算课题实际成本的基础上,及时向科技部提出财务验收申请。[6]结合我院承担的“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财务验收实践,笔者认为,做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财务验收工作,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法人责任制
作为课题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课题预算调整审批程序。课题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政府采购、招投标、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承担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经费使用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保障专项经费规范、合理、有效使用。
我院作为“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的承担单位,在课题执行期间,按照财教〔2011〕434号文件要求,作为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了经费管理制度,完善了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课题预算调整审批程序。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管理,确保科研课题顺利完成,我院制订了《武警学院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明确了学院为课题承担单位,按照法人责任制的要求,对课题任务的完成情况与实施效果负责。
(二)严格执行课题预算,注意预算调整规范性
在课题执行过程中,要按照预算书中的要求,严格预算执行,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及时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对于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的经费,要按照财教〔2011〕434号文件规定,履行预算调整程序。
财教〔2011〕434号文件明确了经费调整范围,简化了预算调整程序。根据课题预算调整的不同内容,对预算调整权限和程序进行了简化优化。课题总预算不变,直接费用中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四个科目如需调整,由承担单位审批,待科技部中期检查或财务验收时予以确认即可。其中,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咨询费科目一般不予调增,如需调减,用于课题其他方面支出,可按上述程序进行。间接费用不得调整。
在我院承担的“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研究过程中,根据课题任务的需要,在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调整了部分经费科目。调整报批程序为:课题组→课题承担单位(武警学院)→科技部或相关主管部门,在中期检查或财务验收时予以确认。这样一来,简化了程序,使课题承担单位在课题研究和管理方面有了更多自主权和灵活性。
(三)及时拨付合作单位课题经费,加强对合作单位的经费监督管理
课题承担单位要根据课题协议书中的拨付金额和分配比例,及时足额地拨付给合作单位课题经费。课题合作单位也是课题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同样需要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课题预算调整审批手续。
在课题合作单位经费管理方面,我院明确了由学院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与课题合作单位签订课题任务书,及时按预算核拨课题合作单位经费等各项职责,并加强对外拨经费的监督管理。课题合作单位之一为西安一家公司。在经费管理监督过程中,明确要求该公司对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分别单独核算,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政府采购、招投标、资产管理等规定;企业使用课题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四)按照验收要求,准备结题财务审计
科技部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的财务审计有着明确要求:专项经费1 000万元以下课题,需要选择具有科技部专项经费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课题进行财务验收审计。不论是由科技部指定还是从审计公司自行选择,课题财务验收工作必须与审计公司及时沟通。审计公司的全过程参与,有利于课题经费的合理、规范使用。
(五)规范经费管理,做到“八不准”
课题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经费管理,严禁使用课题经费支付各种捐款、罚款、投资等用途,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牟取私利,坚决做到“八不准”,杜绝以下行为: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违反规定转拨、转移专项经费;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1]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Z].
[2] 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Z].
[3]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7〕393号)[Z].
[4] 黄文遐.国家科技计划预算书编制浅见[J].中国集体经济,2011,(4):182.
[5] 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60号)[Z].
[6] 黄永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财务验收的几点思考[J].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12,(12):91-93.
(责任编辑 刘彦超)
The Reflections on the Budget Formulation and Financial Inspection of 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upporting Programs
HAN Dong
(DepartmentofScientificResearch,TheArmedPoliceAcademy,Langfang,HebeiProvince065000,China)
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upporting programs budget is the important basis of the acceptance check of budget approval, the execution and financial verification. The financial acceptance work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upport plan project funds management.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upport system, explains the reform of the budget manage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oject management planning, budgeting, the basis and foundation, and the principle of budgeting. The key points of budgeting and financial acceptance are discussed and combined with the undertaking projects as an example, some suggestions are given.
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upporting programs; budget; financial inspection
2015-02-16
韩冬(1976— ),女,河北固安人,副教授。
F204
A
1008-2077(2015)07-009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