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历史构成与时代价值
2015-01-30刘斌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701(2015)05-0014-04
收稿日期:2015-08-22
作者简介:刘 斌(1987— ),男,山东潍坊人,西南科技大学政治学院硕士研究生。
崇高的使命需要一以贯之的谋划,伟大的事业需要运筹帷幄的部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团结13亿多人共圆中国梦,引领中华民族走上复兴路,一直以来是中国共产党的核心任务、历史使命。坚定信心、不负众望地担当民族复兴重任,带领人民凝心聚力、团结一致地完成历史使命,不仅是对中国共产党自身的考验,也是对其承担责任、处理难题、把握大势、推动发展能力的考验。能否领导好、发展好、协调好治国理政的各项关系,检验着中国共产党的战略格局与发展思维。2012年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接力探索,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开拓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从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再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一次次扎实的会议与缜密的顶层设计,建构了“四个全面”的清晰结构。
“四个全面”作为统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科学指南和基本遵循,贯穿着坚定的理想信念、充满着深沉的为民情怀、呈现着清醒的忧患意识、饱含着强烈的责任担当。“四个全面”高度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所需要抓住的核心要点、关键节点,阐述了统领中国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平衡发展的纲要。“四个全面”并非凭空的臆想,也非临时的应急创造,其战略布局有着深刻的历史建构过程和内在的发展逻辑。
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历史构成
“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有着清晰的来龙去脉和严密的承继关系,其形成和提出经历了由一到四的循序渐进和提炼升华。“四个全面”基于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实践中的接力探索、深刻谋划而构建形成。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在21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 [1]。党的十六大报告对小康社会进行了深入阐述,对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给予了新的定位和判断,并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对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进行了特征性阐释。这意味着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阶段,踏上了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物质基础的新征程。2007年党的十七大再次强调,“要在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对我国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要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而奋斗” [2]。在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党的十七大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适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标志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了重大突破。
201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主题为“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鲜明的主题振奋人心,宏伟的目标凝聚力量。由“建设”到“建成”的细微变化,标示着发展层次的持续递进和发展阶段的重大跃升。至此,“一个全面”正式展现。这表明我国进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和冲刺阶段,实现了由全面建设到全面建成的过渡与升华。党的十八大报告在对“一个全面”进行确立的同时,也统筹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报告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阐述了小康社会如何全面建成以及全面建成的宏观指标,明确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3]的前景。报告对建设的路径、方法、体系进行了谋划,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4]。以上对于小康与改革的统筹谋划,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两个全面”的雏形。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会议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进行了工作部署与安排,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一决定不仅重申了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而且对改革的顺序、步骤和各方面要求给予了安排,从15个方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承接了党的十八大的目标,对全面深化改革战略的实施做出了系统的部署。至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发展实现了从“一个全面”到“两个全面”的扩展。
通过两年来治国理政的探索实践与执政规律的把握提炼,2014年10月20日党的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围绕依法治国的主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体系与法治国家的总目标” [5]。《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总结了依法治国的经验,提出了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涵、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之间的辩证关系等焦点问题,依照法治运行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基本过程对依法治国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所引领,最终落脚到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层面。这就为全面深化改革规范了路径、构建了制度,形成了稳定的秩序支撑。由全面深化改革到全面依法治国,标志着“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由“两个全面”扩展为“三个全面”。同时,也意味着新时期社会主义事业的战略布局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2014年10月8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召开,会议对从2013年6月以来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总结,对下一步巩固、拓展活动成果,保持作风建设常态化,新形势下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部署。会议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感,从我国党员队伍数量、党建发展现状、执政党地位等方面对中央从严治党的重大成果和重要经验进行总结,同时对新形势下、新起点上开展从严治党的新探索提出了具体的安排和要求。正如会议所强调的“从严治党必须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 [6]。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的召开,实际上是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一的“全面从严治党”的酝酿和启发。“这次活动为我们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作了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的重要准备,其重大意义必将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显现出来” [7]。从党的十八大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再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一系列方针政策的确立、一系列安排部署的实施都在为“四个全面”的正式提出埋下伏笔。
时隔两个月,深冬的江苏迎来了理论创新的春风。2014年12月中旬习近平总书记到江苏调研考察,在考察过程中他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四个全面”,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8]。至此,“三个全面”得到拓展而成为“四个全面”,新时期的战略布局正式形成。在2015年年初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习近平总书记总结提炼了“四个全面”的逻辑思路,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这个战略布局,既有战略目标,也有战略举措,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 [9]。他着重指出:“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10]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第一次系统地阐释了“四个全面”的内涵与要义,对战略目标与战略举措关系的探讨表明了“四个全面”中各个方面的逻辑互动关系,进一步确立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结构定位。至此,“四个全面”的结构体系、框架布局初步完成。2015年2月17日,农历新年即将到来,在春节团拜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重申了“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更加扎实地推进经济发展,更加坚定地推进改革开放” [11],从而使“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意义在新的起点上得到进一步凸显。
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时代价值
“四个全面”作为党中央主动的战略选择,从新一届领导集体履职之时即可初见端倪。执政之初,备受关注的四次活动恰好对应了“四个全面”的核心本质。《复兴之路》展览总结提炼中国梦,确立发展提升的总目标;深圳莲花山,追寻改革足迹,标定建设发展的总动力;纪念“八二宪法”,表明依宪治国、依法执政的决心,定义建设发展的总规则;实施“八项规定”,自上而下以身作则改作风,抓住管党治党的中心线。
(一)理论价值
马克思指出,“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 [12]。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四个全面”不是一蹴而就的理论修补,也不是简单随意的并列组合,而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国理政的实践中,对问题、形势的宏观研判,对途径、方法的系统探索,是基于实践的理论完善和制度设计,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基础上对民族复兴的战略谋划,是马克思主义在新时代下联系中国实际而产生的新成果、迸发的新创造。
“四个全面”高度概括了新阶段党领导人民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发展、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线索抓手,构建了当前形势下治国理政、发展建设的基本框架体系,深化了党对发展社会主义、巩固执政地位、造福人民群众的思想认识,浓缩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主题内容,谋划了国家建设各项事业顺利推进的路径策略,使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找到了关键节点、突出了纲目要点。“四个全面”的每一个全面都构建了自身内部的理论结构与逻辑框架,其相互关系又使之成为一个整体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探索中,统一于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这种相互区别、相互联系、内在统一、共同推进、辩证发展的理论结构,体现了党中央战略布局的新特征,也就是强烈的问题意识、鲜明的目标导向和全面的战略举措。通过如此布局统筹治国理政的各个方面,必将促使党和国家工作的主体脉络更加明确、清晰,使党的理论和实践在新形势与新条件下得到创造性提升,进一步激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发展活力。
(二)实践价值
“四个全面”既来自于实践,又进一步指导实践。它的产生基于国家发展的现实需要,来自于新时期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其实施在于对突出问题和复杂矛盾的解决平衡。“四个全面”立足于治国理政的整体,提炼了内政外交国防的核心,抓住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以深刻的问题意识和科学思维谋划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层次、中心领域和主攻方向。“四个全面”对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行了谋篇布局,为未来发展提供了指引、设定了纲领。
“四个全面”中的每一个全面均对应一次会议,每次会议都确立了明确的目标,做出了妥善的部署。“四个全面”中的各个方面环环相扣、相互配合,其共同运作推动着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平稳发展。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设定了全面小康的标准和要求,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各个维度谋划了全面小康的实现路径和实践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并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各个环节、重要领域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安排,“六个紧紧围绕”的路径布局使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节点更加突出、基本原则更加鲜明,让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有纲领指引、有路线规划。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并从法律运行的全过程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坚持依法行政、保证公正司法、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法治队伍、改进党对法治的领导等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实施举措。“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呈现使国家各项事业推进有所依托、有所根据、有所凝练,各方面的配合衔接更加默契、各领域的发展推进更具逻辑性。
立足治国理政、围绕全面小康、突出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国、落实从严治党,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在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阶段有了更为清晰的逻辑联系、更为完善的内容结构、更为严密的衔接组合、更为显著的实践成效。这种与当前中国发展实际紧密结合的理论创新和战略部署,系统勾画了未来发展的复兴蓝图。“四个全面”的具体实施也必将随着时间的推移显现出其巨大的理论意义和鲜明的实践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