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视野的三重维度
2015-01-30曹凤珍
曹凤珍
(中共中央党校哲学部,北京海淀 100091)
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视野的三重维度
曹凤珍
(中共中央党校哲学部,北京海淀100091)
[关键词]实践;实践活动;主体;客体
[摘要]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人类思想史上实现革命变革的实质所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客观现实基础上理解社会实践活动的。就客体而言,实践是一种具有客观现实性的活动。就主体而言,实践是一种主体自觉能动创造的活动。主体与客体的分化与统一离不开实践活动的社会历史性。因此,有必要从客观现实、自觉活动和社会历史三重维度来审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视野。
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人类思想史上实现革命变革的实质所在。它作为主体创造性的物质活动,具有不同于自然物质活动与主体主观意识活动的特性,然而,实践活动又离不开客体的客观现实性、主体的自觉能动性以及社会的历史性,因此,有必要从客观现实、自觉活动和社会历史三重维度来审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视野。
一、 审视客观现实的实践视野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客观现实基础上理解实践的。这个客观现实既非康德的“自然立法”,以及黑格尔的抽象的“绝对精神”,同时,亦非费尔巴哈的抽象的“类”。马克思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特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1]可见,马克思以前的唯心主义与旧唯物主义都脱离了对象性存在,脱离了对象化的现实世界。然而,马克思把这个客观现实归结为人类实践活动的对象物。这样,马克思对客观现实的这一规定赋予了实践的新涵义,即“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2]
与此相适应,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实践是感性的具体活动。感性的具体活动包含内化活动与外化活动,是内化活动与外化活动的具体统一。这特别鲜明地体现了实践的根本特点在于,它是以感性实体同感性实体发生关系,以同感性对象相同的方式作用于感性对象。所以,实践同感性对象一样具有客观性和现实性。但是,实践的客观性与现实性的关系在哲学史发展的不同阶段或在不同的哲学体系中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
首先,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主义看到了实践的客观性,将主体精神的先验活动或客观精神作为客观现实的基础,但是他们没有把实践理解为现实的感性活动,而是把实践看成了抽象的客观精神运动,从而否定了实践的客观内容。
其次,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虽然把外部世界作为客观现实基础,却不是把客观世界首先理解为人的实践活动的对象,而是理解为感性直观对象,理解为人之外的纯粹自在的东西,他们“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3]因此,旧唯物主义也未能全面地理解实践的客观性与现实性。
再次,以马克思为代表的实践唯物主义,既不同于旧唯物主义,更不同于唯心主义。马克思所理解的实践是一种兼有客观性和现实性的活动。就自然而言,人类生存于其中的自然界是人化了的自然,它既是人类活动的对象,又是人类对象化活动的结果。就社会而言,人类在社会实践中把自己的目的、意志和力量对象化到自然客体中,使之成为合目的的对象性存在。在这个意义上,人类的社会实践是物质的一种特殊运动形式,它同自然物质运动过程一样,也是一种具有客观现实性的活动。所以,我们又把实践活动称为物质性活动。
在客观现实世界中,“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体的存在”[4]。这里,已经蕴含了对实践主体的新规定,即主体的客观存在性。此外,如果把人之外的自然界叫做自在自然的话,那么,实践的过程就是人把自在自然转化为人化自然。在这种转化中,人和自然界的客观性并没有丧失,丧失的只是自然界的自在性。所以,从实践方面来理解现实世界并没有使主体和客体的客观性成为疑问,相反,是以承认主体和客体的客观性为前提的。实践在发展,对象世界也在不断扩大,因此,客观现实世界是一个随着主体实践而无限膨胀的世界。
二、 审视自觉活动的实践视野
同自然物质运动的性质一样,实践是一种现实的、客观的物质活动。可是,实践是在自然发生主体与客体分化基础上,由主体自觉地支配和改造客体,从而达到主客体相统一的一种创造性活动。在此意义上,实践与自然界中两个感性实体之间相互作用的运动又有着根本性的区别。其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实践主体具有主观自觉性。自然客体的运动严格遵守着客观规律,并且直接受客观规律的支配,不存在违反客观规律的可能。然而,人是有理性的生物,是在理性支配下活动的。故此,人作为实体具有主观性,他们的活动不是盲目地受制于客体,不是盲目地接受规律的支配,也不是消极地适应客体的作用。人能够把客体的内容、本质和规律映射到主体中以充实自己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亦能够把自身需要以目的的形式注入到客体的内容和本质中,以把观念的东西转化为实在的东西,从而把主观存在转化为直接现实的存在。列宁指出“观念的东西转化为实在的东西,这个思想是深刻的:对于历史是很重要的。并且从个人生活中也可以看到,那里有许多真理”。[5]事实证明,自然物体之间只有物质和能量的转换,没有观念与物质的转换,而主体与客体之间不仅具有物体之间的前两种转化,而且更有观念与物质的转化。这种转化恰是仅为人的实践活动所特有的。但是,无论如何转化,物质的东西并不会因转化成精神的东西而减少,同样精神的东西也不会因转化成物质的东西而消失。恰恰相反,这种转化使得双方增添新的内容,而且还表现了实践过程是一种自觉的、能动的创造性活动。
其二,实践活动具有能动创造性。实践的能动创造性,是指主体对客体自觉能动改造的物质运动过程。它是物质运动的一种最为发展、最为高级的形式。但是,在旧唯物主义那里,主体对客体的关系是一种自然存在对另一种自然存在。因为他们在很大程度上认为主体的人是一种自然存在物或者人工的自然存在物。在唯心主义哲学那里,作为主体的人被理解为纯粹精神或绝对理念,因此,主体对客体的关系被归结为思维或某种神秘力量对存在的关系,甚至被归结为思维对思维创造物的关系,亦即思维对思维的关系。这样,旧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都片面地发展了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未能正确地看到实践基础上的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创造性。然而,马克思主义哲学赋予主体与客体关系一种全新的性质,它从实践过程出发理解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就客体而言,他们所理解的客体一种是“在人类社会产生过程中形成的自然界”,“人化的自然界”[6];一种是人们在实践过程中彼此发生和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就主体而言,他们所理解的主体是人,这里的人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7]。也就是说,人的实践活动要遵循物质运动固有的共同规律,但它又有着自然存在物所不具有的新的特殊的运动规律——人的实践活动具有主观性和自觉性。这足以表明人已经不是盲目地接受规律的支配作用,不是充当客观规律的玩偶与工具,而是通过运用和驾驭规律去指导自己的生活实践,去创造一种新的发展以解决主观与客观的现实矛盾。
前述可见,实践是一种主体自觉能动创造的过程。因此主体的实践活动必然会有两种可能性:一种可能是符合客观规律;另一种可能是违背客观规律。所以,任何实践都呈现选择性机能。实践的选择性是指主体要根据自身的需要,对未来发展的多种可能性进行筛选。可是,没有离开非选择性的选择性,也没有离开选择性的非选择性。所以,任何实践又都是选择性与非选择性的统一。实践的非选择性主要体现在客体有着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但是,实践的结果总是将人们的意志“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然而从这一事实中绝不应作出结论说,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地,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8]。如果割裂了选择性与非选择性的关系,必然否认客体的客观实在性,否认主体的自觉能动性,从而也必然导致两个片面的极端:
第一,如果否认实践的非选择性,把实践的选择性绝对化,就会把历史发展看成人的主观意志的结果,就会把历史发展看成偶然事件的堆积,从而否认历史发展的规律性陷入主观唯心主义的泥潭。
第二,如果否认实践的选择性,把实践的非选择性绝对化,就会把历史中的一切看成不可选择的结果,就会把主体人看成实现历史必然性的工具,否认历史发展的偶然性、多样性与可变性,否认人的意志在历史发展中的能动性,从而最终导致宿命论。
综上所述,实践的自觉能动性既离不开实践的客观现实性,也离不开实践的社会历史性。
三、 审视社会历史的实践视野
马克思主义哲学将实践视为社会生活的本质,把社会历史视为人类实践活动的对象物。因此,人的实践活动作为物质运动的高级形式具有社会历史性。其主要表现为:首先,实践是社会性的活动。即个人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结成统一的整体,才能发挥改造客体的能动作用。正如马克思所讲:“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9]但是,实践的社会性并非意味着只有集体的活动才是实践活动,个体的活动不是实践活动。只能说前者是实践的性质问题,后者是实践的形式问题。归根到底,性质与形式具有统一性。人的实践活动来自于社会,是社会整体力量在个人身上的体现。与此同时,个人的实践活动也只能属于社会的活动,因而必然具有社会的性质。其次,实践是历史性的活动。即主体的实践活动总是要受历史条件的制约,总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实践始终是历史的产物。另外,社会历史也是人类实践的缔造物。因为社会是人的社会,社会历史归根到底是人的有目的的实践活动的历史。每一时代的人都只能在继承前人实践成果的基础上开始自己的活动,并把前人的实践活动的成果纳入到自己的活动中,从而不断提高和完善自己的实践能力和水平。因此,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10]
此外,劳动创造了人。在人类的一切社会实践中,物质生产实践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一切社会历史过程的首要条件。因为“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这样的历史活动,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人们单是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去完成它,现在和几千年前都是这样。”[11]这也就是说,物质生产实践始终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首要前提,物质生产实践活动是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其他的社会活动都是建立在物质生产实践的基础之上的。
马克思主义以前的一切历史观在本质上都是唯心主义的,因为他们把社会历史视为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作用的结果,否定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必然性。黑格尔虽然承认社会历史的必然性,却把社会历史归结为逻辑和精神的必然。但是,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的存在和发展与自然物质运动有着本质的区别,从而把人的实践活动引入社会生活中,因此,人的实践活动具有社会历史性。值得注意的是,个人是社会历史的细胞,也是从事实践活动的基本单位,但是个人的实践活动却不是孤立个体的纯粹生物性行为,而是处在社会历史关系中的一种社会历史性活动。因为任何个人都是社会中的人,任何个人的实践都是社会中的实践。
综上而言,实践的社会历史性是针对活动的能力和条件而言的,只有将实践置于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中,才能科学的认识主体实践的客观现实性,才能合理的发挥主体实践的自觉能动性。
〔参考文献〕
[1][2][3][4][9][10][1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4.77.76.67.56.56.79.
[5] 列宁.列宁全集(第38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117.
[6][7]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26-128.167.
[8]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78-479.
(责任编辑:吴兵)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5955(2015)04-0026-03
[作者简介]曹凤珍(1985—),女,汉族,河北唐山人,中共中央党校哲学部博士研究生。专业:马克思主义哲学,主要研究方向:哲学基础理论。
[收稿日期]2015-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