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依法治市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①
2015-01-30欧阳海泉
欧阳海泉
(2015年3 月13 日)
同志们:
“一年之计在于春”。新春伊始,就把大家组织到党校来学习,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干部培训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干部加快成长的期待和厚望。在此,我代表市委,向本次培训班的各位学员,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市委党校全体教职员工,表示诚挚的问候!
党校是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大家要牢记“党校姓党”,进一步加强党性党纪党风、党史国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及新党章的学习,在学习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素质。本期培训班的举办,正值全国“两会”召开、全省干部群众认真学习“两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代表团的讲话精神之际,总书记亲临江西代表团参加审议,充分体现了总书记对江西的关心关怀,对老区人民的深情厚谊。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尤其是提出的“一个希望、三个着力”要求,站位高、抓得准、落点实,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都很强,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总书记亲切关怀转化为不竭动力,为深入推进“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新步伐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入了“快车道”,开启了中国法治新时代,全国上下掀起了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潮。今年2月,中央举办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就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讲话。市委于去年底已经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今年春节一上班,又请来北大和中央党校教授作法治讲座,组织全市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学习。这些,都说明法治已经成为一种新常态,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精神和要求,应该是当前一个时期内党校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之一,也是广大领导干部在学习中应该主动关注的内容。下面,结合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我重点就我市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精神和要求,在依法治市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谈几点体会,与大家一起分享。
一、准确定位,充分认识到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
我们党一直强调,政治路线确定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习近平同志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 关键少数’。”只有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上去了,能够自觉在依法治国中作出表率,法治体系的建立、法治国家的建设才能真正实现。因此,领导干部必须对自身进行准确定位,充分认识到自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
一要充分认识到领导干部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先行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在这场革命中,领导干部既要回答理论性、政治性、方向性的重大命题,又要组织完成实践性、创新性、操作性的重大任务;扮演着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角色,并发挥着先行者作用。领导干部的这种“先行”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方面,关乎依法治国启动和推进的成败,作用非常关键。我市要推进依法治市,同样需要领导干部发挥先行者作用,去探索、去研究、去突破。尤其是针对当前在打造核心增长极过程中碰到的征地拆迁、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等方面的制约因素,这就需要全市领导干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去寻求破解办法,去创新和完善相关机制。只有领导干部先行一步,才能推动法治先行一步,才能推进打造核心增长极先行先试。
二要充分认识到领导干部是践行依法治国的领路者。“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领导干部的言行很大程度上代表党组织的意志、体现党组织的决策、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全社会发挥着指向性作用。习近平同志就提出:“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学法的模范、守法的模范、用法的模范。”这“四个模范”明确要求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积极担当领路者,引领广大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作用非常关键。比如,我们现在获得了全国文明城市的光荣称号,但接下来“保文保卫”工作依旧任重而道远,成果巩固、难点整治、防止反弹工作任务依然繁重,迫切需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而长效管理机制从何而来?最主要的就是要以法治手段强化管理保障!这就需要领导干部靠前领路,以法治思维去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以法治能力去组织执行长效管理、以法治自觉去引领广大市民配合长效管理。只有领导干部在最前端依法、用法,才会有广大群众在身后的遵法、守法。
三要充分认识到领导干部是依法治国的捍卫者。法治需要捍卫。在依法治国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不能动摇;法律至上、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不能改变;法律权威、法治威严不能损害。领导干部作为立法的组织者、执法的责任者、司法的管理者,理应也必须成为依法治国最前沿的捍卫者,对维护法治尊严、法治秩序、法治规则有着义不容辞的捍卫责任,作用非常关键。
正是因为领导干部在依法治国中的关键作用,所以,领导干部队伍自身存在的问题大家必须高度警惕。习总书记将当前领导干部在依法治国方面存在的问题归纳为五种:第一种是不屑学法,心中无法;第二种是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第三种是执法不严,粗暴执法;第四种是干预司法,循私枉法;第五种是利欲熏心,贪赃枉法。并特别指出,这五种类型,有的是个别现象,很多却是普遍存在。对照这五种类型,反思我们身边,也一样存在诸多问题。以2014年为例,我市纪检监察部门共立案查办“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39起;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36件共209人。这些人中,有的人是目无法纪、胡作非为,有的是知法犯法、铤而走险,有的是狂妄自大、以权压法,不仅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损害了我市发展的正常秩序,我们绝不能低估其所带来的巨大危害性。
习总书记说,“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的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的破坏作用”。法治不彰,党无宁日、国无宁日;纲纪不彰,党将不党、国将不国。因此,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警醒起来、行动起来,从历史与现实、从发展与未来的角度,充分认识到自身的关键作用,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问题,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带头展现新作为。
二、勇于担当,领导干部要在依法治国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现象,是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的极度缺失的表现。因此,我们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勇于担当,坚决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实际行动践行依法治国,推进依法治市。
一是要在尊法中增强法治意识。尊法,就是把法当作信仰、不去践踏,当作红线、不去逾越,当作底线、不去触碰。领导干部要在内心深处把对法的敬畏作为一种态度、一种价值判断。只有真正尊敬和敬畏法律,才能在心中建立起一道“防火墙”,时刻保持法律底线意识,清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自觉在法律范围内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防止无作为、蛮作为、乱作为,干出违背党心民心、违背客观规律、触犯党纪国法的事。只有真正尊敬和敬畏法律,才能使法治意识成为一个“助推器”,助推领导干部增强法治素养,自觉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更好地履职尽责,更好地发展事业。也只有真正尊敬和敬畏法律,才能让法治意识成为一台“稳压器”,让各级领导干部在组织决策中,保持法律程序意识和规则意识,使工作决策、程序、举措上接“天线”符合要求,下接“地气”体现需求,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规范性。因此,领导干部要在尊法上先行一步,始终牢记权力是法律赋予的、组织赋予的、人民赋予的,把尊崇法治、敬畏法律这颗扣子扣正扣好扣紧,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以前一些领导干部不把法院当回事,法院的判决拒不执行,行政诉讼中基本上不出庭,这就是不尊重法律的表现。所以在市委出台的依法治市意见中提出,要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要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二是要在学法中提高法治素养。学法才能懂法,才能提高法治素养,才能进一步做到自觉守法、自觉用法。学法内容上,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宪法作为学法的“第一课”;党委中心组要把宪法列入学习内容;各级党校要把学习宪法作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对基层群众、青少年等群体的法治教育,也要把宪法作为重点内容。学习中,领导干部不仅要学习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法律知识,还要学习法的原则、法的原理、法的价值、法的精神,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等根本性、政治性、方向性问题上学“深”,在与工作实践有关的法律法规上学“精”,在一般性、基础性法律法规上学“通”。学法方式上,要善于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各级领导干部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要引领带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引导宣传基层群众学习,不断把学习引向深入。同时,要抓好学法落实。在领导干部学法方面,我们现在缺的不是法,而是怎样学习法;缺的不是学习制度,而是制度的执行力。习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还很不够,要在平时的学习工作中认真的“学一学”“查一查”“看一看”。比如《公务员法》、《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不得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等法规,以及每年中央、省、市都会下发的节日期间有关廉洁自律的通知等,对领导干部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都有白纸黑字的规定,但总有部分人视而不见,甘当“法盲”,难免栽入法律的铁网。因此,领导干部学法,接下来重点要在落实和执行上下功夫,促进学法制度化、规范化,使领导干部在学法上切实做到先行一步、深学一层,通过系统学习夯实法治理论基础和知识基础,不断提升法治素养,真正担起依法治市模范者的重要责任。
三是要在守法中捍卫法治尊严。依法治国的目标和落脚点就是全社会能够守法,只有大家都守法、不犯法,才能保证法治的尊严,才能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这其中,领导干部带头守法至关重要。历史经验教训告诉我们,领导层守法,则国家兴盛;领导层乱法,则国将不国。中国过去历朝历代的消亡无一不是从统治阶层的礼崩乐坏、法松纪弛开始。在法治成为新常态的现在,党的领导干部更加需要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才能引领社会风气。反之,老百姓就不会把法律当回事,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实现中国梦,就会都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要认识到,守法是一种政治态度,也是一种政治责任,再忙不能忘法,再急不能违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不仅自己要守法,也要对所在单位工作人员及亲属、子女从严要求,影响和带动他们自觉守法。要在学习、生活、工作中,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最基本的要求,绝不把自己置身于法律之外甚至法律之上,绝不使党纪国法成为“橡皮泥”、“稻草人”,绝不让“铁帽子王”出现在领导干部队伍中,坚决在守法中捍卫法治的尊严。
四是要在用法中提升法治能力。法的价值和生命在于应用。各级领导干部是履行党的执政权的骨干力量,是代表国家行使公权的骨干力量,法治能力是否合格,能否依法开展工作,直接关系到法治建设的成效。因此,领导干部在用法上,“有权也不能任性”,要带头按照制度规矩管人管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做用法的模范。要在法治实践中紧握法律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规范当官用权范围,不能为了所谓“政绩”打法律的“擦边球”,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更不能一边讲法治一边搞人治。要坚持学以致用,善于用法治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善于用法治解决难题、维护稳定。
三、保持定力,领导干部要坚持依法治国的方略不动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西方势力、民运分子以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不断发出一些“噪音”、“杂音”,提出一些似是而非、甚至极端错误的观点。比如,说我们“借依法治国推进专制专政”;不断问“党大还是法大”的政治陷阱问题;甚至鼓噪在我国推动通过“修宪”等方式“去党化”等等。枉图通过散布这些错误、反动的言论,破坏我们的法治建设、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对此,我们领导干部一定要明辨是非,坚定立场,表明态度,正确认识和把握党、国家和法的关系,保持定力,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方略不动摇。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不动摇。在中国,党是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习总书记将国家治理体系形象地比喻为一盘棋,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如果出现各自为政、一盘散沙的局面,那么这盘棋必将会成为败局。在法治建设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这个“宪”不是西方所谓的“宪政”,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坚持依宪治国,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任何人以任何借口想把党的领导和法治割裂开来、对立起来,都是违反宪法的,都是绝对错误的。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在党的领导和法治关系这个核心问题上一定要保持清醒,必须深刻认识和牢记,党的领导是我们的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的最大区别。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绝不是要弱化、动摇党的领导,而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巩固党的领导,保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二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不动摇。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论述法治与政治的关系:“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这也就是说,法治中必然包含了政治,从来不会有脱离政治而存在的法治。因此,法治作为一种治国方式,必然会因为政治形态的不同而表现不同。我们走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道路,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道路,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特征与法治国家基本属性相结合、经过实践证明的正确道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在这条道路上坚定信念,深刻认识这条道路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独特价值和政治优势,理直气壮地驳斥错误观点,大张旗鼓地向社会讲清楚这条法治道路与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根本区别,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在西方国家站在资本主义政治立场上不承认我们是“法治国家”的时候,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铿锵有力的声音:不需要西方那些人承认我们是“法治国家”,不需要他们给我们立牌坊,我们要有战略定力,坚定地走自己的路!
三是坚持在统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推进依法治市不动摇。中央提出的全面小康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一个整体,每一个“全面”都有重大战略意义,依法治国必须放在“四个全面”中来整体把握和推进。根据中央精神,在市委十届十次全会上,市委也提出了南昌市的“四个全面”要求,即:全面打造核心增长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全面加强发展环境。我市提出的这“四个全面”,精神上与中央是一致的,要求上是紧密结合南昌发展实际的。因此,对我市领导干部来说,重点就是要正确认识依法治市与其他三个“全面”的紧密关系,坚持在统筹“四个全面”中推进依法治市。要坚持围绕全面打造核心增长极推进依法治市。要把依法治市贯穿到打造核心增长极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根据打造核心增长极的现实需要,推进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促进守法,从而以法治维护稳定大局、优化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率、净化社会风气,服务社会发展。要坚持改革和法治“两翼齐飞”、“双轮并驱”。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要以法治推进改革。发挥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确保改革依法、有序、稳步进行。对实践条件还不成熟的改革,要以法治为约束,不能以改革的名义随意突破法律红线;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在法治上主动“松绑”,及时出台适应新常态的法律法规。要以改革完善法治。在改革中发现法治建设的不足,促进法治的完善;在改革中发挥法治的作用,以法治形式巩固改革成果;要以改革破解法治难题,推进法治建设再上台阶。现在市里正在推行“三单一网”建设,就是要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思维,梳理出“权力清单”,让政府明白自己该做什么,除此之外的所有内容,都是政府的“禁区”,决不能伸手;要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思维,梳理出“责任清单”,凡是清单里的内容,必须不折不扣,严格遵照执行到位;要牢固树立“法无禁止皆可为”的思维,凡是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政府一律不得进行干预,尤其是针对各类市场主体,要严格对照法律法规,梳理出“负面清单”,让企业清楚知道不能干什么。这就是“三单”。“一网”就是政务服务网,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入网运行,确保行政审批高效透明。“三单一网”工作推开以后,政府权力的形式就全完公开透明了,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须做什么,都清清楚楚。这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推动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最终实现简政放权,改革政府管理模式的目的。要坚持结合优化发展环境推进依法治市。我市提出要打造的“四个环境”,不管是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还是和谐宜居的人文环境、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都离不开法律法规的约束、规范和管理。本次“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西代表团审议时就强调:“抓作风建设要着力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自然生态要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也要山清水秀。”因此,依法治市必须要适应发展环境的需要来开枝散叶,有针对性地加强“四个环境”方面的法制体系建设,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同时,优化发展环境还要着重抓好从严治党,只有以法治方式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破除领导干部“以言代法”、“权大于法”的惯性思维,才能为全民守法、践行法治营造良好环境。
同志们,身为领导干部,不断加强尊法意识,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严格守法、规范用法,在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用以指导实践,服务发展,是一种政治信念、一种责任追求。希望大家利用党校学习,取得新的进步,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为推进依法治市、服务南昌发展、打造核心增长极作出更多新的贡献。
最后,祝大家学习进步、工作愉快!祝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