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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案中接触类DNA检材的提取及检验

2015-01-29宋凯亮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塑料桶检材命案

宋凯亮 张 健

(云浮市公安局 广东 云浮 527300)

命案中接触类DNA检材的提取及检验

宋凯亮 张 健

(云浮市公安局 广东 云浮 527300)

通过成功检出两宗命案中接触类DNA检材的基因分型,探讨在命案检材中如何有效提取和检验接触类DNA检材,为案件诉讼提供有力的证据。

法医物证学 命案 接触类 DNA检材 提取检验

随着DNA检验技术的快速发展,对接触类DNA检材的提取检验越来越被现场勘查人员寄予厚望,在命案发生后,勘查人员更是希望通过接触类DNA检材的检验锁定作案人以及作案过程。但是,接触类DNA检材由于接触面广、DNA含量少、易被污染,发现及提取的难度很大,加之由于提取和检验的方法不尽恰当,导致命案中接触类DNA检材的检出率往往不尽如人意。

1 案例资料

1.1 简要案情

案例1:某年12月4日,邓某某(男,49岁)用木棒打击邓某(男,41岁)的头部致邓某颅脑损伤而死亡,勘查人员提取现场木棒、邓某某和邓某血样等检材送检。

案例2:某年11月28日,彭某某(男,21岁)将曾某某(女,9岁)的头部按入盛满水的塑料桶中致曾某机械性窒息死亡,勘查人员提取现场塑料桶、彭某和曾某血样等检材送检。

1.2 DNA提取及检验

案例1木棒长86c m,直径6c m,该木棒一端有可疑血迹(按常规DNA检材提取检验),对该木棒另一端(作案人抓握部位)用胶片反复按压分区粘取;案例2塑料桶桶高33c m,桶口直径34c m,桶口边沿宽1.8c m,对桶口边沿采用两步擦拭法(即先用去离子水湿润棉签并甩干多余水份后,轻轻擦拭可疑部位,然后再用一根干棉签擦拭同一部位)分区提取。对上述木棒另一端(嫌疑人抓握部位)和塑料桶桶口边沿提取的接触类DNA检材使用案件专用磁珠法DNA提取试剂盒(长春市博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取检材DNA,使用Power-Plex16TM试剂盒(Promega公司,美国)12.5ul体系,模板量4ul,在9700型PCR扩增仪(AB公司,美国)上进行扩增,ABI—310型遗传分析仪(AB公司,美国)检测扩增产物,GeneMapperIDV3.2软件分析检验结果。

1.3 检验结果

案例1木棒上可疑血迹与死者邓某血样的基因分型一致,木棒另一端(嫌疑人抓握部位)检材获得一男性基因分型,与作案人邓某某血样的基因分型一致;案例2塑料桶桶口边沿检材获得一女性基因分型,与死者曾某某血样的基因分型一致。

2 讨论

两宗命案的接触类DNA检材,采用分区提取微量DNA的方法,采用小体系、增大模板量扩增的方法,检出完整DNA基因分型,为案例1锁定嫌疑人、为案例2锁定作案过程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发挥了DNA检验技术特有的作用。从检材的基因分型图谱来看,等位基因扩增平衡、峰值适中无杂峰,这说明上述接触类DNA检材的提取及检验方法是得当的。在命案中要想有效提取和检验接触类DNA检材,要在以下3个方面引起重视。

2.1 充分了解案情,准确分析接触类DNA检材提取的重点部位

有实验证明,人体只要接触物体5秒,就可能有细胞遗留在物体表面。[1]两宗命案的接触类DNA检材送到实验室后,并没有急于检验,而是向勘查人员详细了解案件发生经过。案例1中的木棒,经向勘查人员了解,嫌疑人手持木棒打击死者头部形成创口,而且木棒一端粘有可疑血迹,经分析在木棒的另一端便是嫌疑人抓握的部位,由于该木棒表皮疏松,嫌疑人抓握过的部位出现表皮脱落的痕迹,故该表皮脱落的部位便是接触类DNA检材提取的重点部位。案例2作案人供述为防止死者呼救,作案人从死者身后抓住死者头发将死者的头部按入盛满水的塑料桶中致其死亡,经过分析死者颈部与塑料桶桶口边沿会有广泛接触,故桶口边沿便是接触类DNA检材提取的重点部位。案例1木棒上表面相对粗糙,采用胶片反复按压分区粘取,案例2塑料桶桶口边沿表面相对光滑,采用两步擦拭法分区擦取,结果证明采用这两种方法提取DNA是有效的。需要说明的是,分区提取时区域划分要适当,区域划分过小会导致单位面积提取的DNA量太少而检不出有效基因分型,区域划分过大有可能提取到多人的DNA致检出混合基因分型而达不到认定的目的。两宗命案正是充分了解案情,准确分析接触类DNA检材的接触部位,并采用相应的提取方法才提取到有效的DNA,为下一步检出DNA基因分型打下坚实的基础。

2.2 具体检材具体分析,根据检材情况采用相应的检验方法

Chelex-100法操作简单快速,是常规检材(如血迹等)检验的首选方法,但该方法不能有效去除检材中的杂质以及检材中含有的PCR抑制物,会导致扩增时容易出现等位基因扩增不平衡、甚至大片段等位基因缺失的现象,不易获得满意的基因分型,而接触类DNA检材在提取时不可避免地会连同客体表面的杂质以及客体表面含有的PCR抑制物一并提取,故该法不太适宜接触类DNA检材中微量DNA的提取。磁珠法是在高浓度的焦性盐的存在的条件下,磁珠特异性地吸附检材中的DNA,吸附DNA的磁珠经过反复漂洗可将检材中的杂质以及检材中含有的PCR抑制物有效去除,漂洗后的磁珠在去离子水的条件下又可以把DNA释放出来,此种方法提取到的DNA比较纯,适合接触类DNA检材中微量DNA的提取。从案例1木棒另一端和案例2中的塑料桶桶口边沿的接触类DNA检材的基因分型图谱来看,等位基因扩增平衡、未出现小片段优势扩增的情况、峰值适中无杂峰,说明用磁珠法提取接触类DNA检材中微量DNA的方法是得当的。

2.3 严防污染,提取检验过程要做好相应的质控措施

DNA污染(DNA Contamination)是指生物物证检材在提取或检验过程中混有含DNA的外源生物物质,造成DNA检验的结果发生改变。[2]由于接触类DNA检材中的所含DNA是微量的,极易被污染,所以提取及检验接触类DNA检材必须要严防污染。防止污染要从现场开始,随着DNA知识的普及,现场勘查人员防止污染的意识在不断增强,勘查人员在提取接触类DNA检材时能够做到戴头套、戴手套、戴脚套和戴口罩,防止接触类DNA检材被污染。检验人员在检验接触类DNA检材时也会采取相应的质控措施,检验时穿实验室专用的工作服、工作鞋,戴一次性手套、戴头套和戴口罩,提取检材时采用一次性用具,在扩增及电泳过程中均设置空白对照,以确定是否存在污染,获得基因分型结果后认真分析,与勘查人员和检验人员的基因分型进行比对,确定是否存在勘查人员和检验人员污染的可能。两宗命案的接触类DNA检材检出的DNA基因分型非常纯,而且空白对照结果正常,经比对不存在勘查人员和检验人员污染的可能,结果可靠,故两宗命案的接触类DNA检材的检验结果成功锁定作案人以及作案过程,并为案件诉讼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1]郑秀芬.法医DNA分析[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332-334.

[2]陈松.法医DNA实验室的DNA污染和防范分析[J].刑事技术,2007,(3):16-20.

(责任编辑:于 萍)

DF7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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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7939(2015)04-0074-02

2015-01-20

宋凯亮(1975-),男,山西灵石人,广东省云浮市公安局主检法医师,学士,主要从事法医学检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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