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应当弱化
2015-01-29申曙光郑倩昀
■文/申曙光 郑倩昀
个人账户应当弱化
■文/申曙光 郑倩昀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创建源于向新加坡“强制性个人账户”的学习,它强调了医疗保障中的个人责任。在探索、确立统账结合模式初期,政策制定者们的初衷是,通过建立个人账户吸引职工积极参保,提高参保人对新制度的认可和个人的责任意识。然而,随着医疗保障“制度转轨”的完成,医保个人账户的弊端也逐渐显露出来。
个人账户对医疗费用增长的“约束性”作用不强。理论上分析,个人账户能提高个人的费用意识,使其更加谨慎地考虑其医疗需求,有利于控制不必要的医疗服务,但事实上,相对于医疗服务供给方,需求方的讨价还价能力十分弱,同时医疗服务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十分严重,供方能通过其掌握的信息优势诱导需方消费更多的医疗服务,因而个人账户事实上无法实现对供方诱导性需求的约束。因此,个人账户对医疗费用增长的约束性不足。利用微观数据分析的实证结果表明,个人账户当年收入增加,会导致门诊医疗费用增加。个人账户与医疗费用支出呈正相关关系,且与参保人群的门诊次数呈正相关关系。尽管这可能表明医保及个人账户的存在增强了参保人“有病就医”的意识和能力,但同时也表明,理论上的“约束作用”在现实中并不存在。
个人账户对统筹基金平衡运行构成压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共同组成,在基金总收入固定的情况下,二者具有此消彼长的关系。通过对比不同地区个人账户相关政策规定和基金运行状况可知,个人账户划入比例的不同,将对统筹基金的运行和平衡产生较大的影响。当前,个人账户资金总体沉积过多,根据人社部2013年度统计公报,个人账户已累积达3323亿元。这与统筹基金余额不足直接具有关联性,部分地区统筹基金甚至已出现收不抵支的问题。
个人账户对推进医保体系整合造成阻碍。目前,整合三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成为了提高医保体系的公平性和效率、更切实有效地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必然要求。事实上,我国大部分统筹地区已经或正在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然而,更进一步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整合时,却面临着较大的难题。其中一个较大的阻碍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了“统账结合”的基金模式,设立了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没有设个人账户。因此,在制度整合过程中,必然涉及如何处理个人账户的“去留问题”。只有统一不同制度间的基金模式,才能保证整合的顺利推进。因此,从制度整合的角度来看,取消个人账户具有必要性。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当前个人账户淡化乃至取消已经成为医保制度改革与完善的必要措施。■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岭南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