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区外国人涉毒犯罪的影响及侦查对策分析
2015-01-29祝卫莉
祝卫莉
(广东警官学院 广东 广州 510430)
广东地区外国人涉毒犯罪的影响及侦查对策分析
祝卫莉
(广东警官学院 广东 广州 510430)
伴随着入境出境外国人人数的攀升,外国人涉毒犯罪成为影响广东毒情形势的重要因素。外国人涉毒犯罪主体、行为、手段等犯罪规律和特点反映出该群体涉毒犯罪行为危害严重,对广东地区成为亚太地区毒品集散地、跨境贩毒通道、主要毒品消费地和新型毒品来源地等有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这一情况对广东省及我国毒情影响深远,也对我国的外国人管理制度、水平提出新的挑战。
广东地区 外国人涉毒犯罪 影响 侦查对策
由于外国人涉毒犯罪案件主体的特殊性导致禁毒执法部门在工作中遇到诸多难题,难以正常开展侦查,以致该类犯罪呈愈演愈烈之势,社会危害日益加大,因此有必要针对该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为解决该类问题提供参考。
1 广东地区外国人涉毒犯罪的概况
1.1 广东地区外国人涉毒犯罪主体的概况
广东地区抓获的外国籍涉毒犯罪嫌疑人数量与破获的外国人涉毒犯罪案件数量总体变化相似,均呈上升态势;外国籍涉毒犯罪嫌疑人涉及的国家和地区较多,[1]以尼日利亚为主的非洲籍、以巴基斯坦为主的南亚籍、以越南为主的东南亚籍居多,人数最多的是尼日利亚籍,其次是巴基斯坦籍。与其他涉外犯罪相比,国籍不明现象突出。
外国籍涉毒犯罪嫌疑人以青壮年居多,年龄主要集中在21~40岁之间,约占70%。这个阶段的犯罪嫌疑人处在体力、精力最旺盛时期,在犯罪过程中具有较强的反抗能力,并有不计后果的特征。从总体来看,外国籍涉毒犯罪嫌疑人中男性远多于女性(但与其他刑事犯罪相比较而言,女性犯罪嫌疑人比例偏高),男女比例约为3∶1,女性多处于从属地位,多数为国际贩毒集团利用来走私、运输毒品入出境。在文化程度的信息采集方面我国与许多非洲国家及其他国家标准不同,就已采集的信息来看,目前已破案件中抓获的外国籍涉毒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绝大部分犯罪嫌疑人不懂汉语,官方外语水平较低,不了解我国法律,非常不利于禁毒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1.2 广东地区外国人涉毒犯罪的行为特点
1.2.1 有组织犯罪特点突出,变化快
透过对多起外国人涉毒犯罪案件的分析,发现广东地区的外国人涉毒犯罪案件多是以非洲籍、西亚籍外国人为首的国际贩毒集团组织策划,集团组织严密,成员众多,犯罪活动很有计划性,分工专业化,有组织犯罪特点突出。外国人走私、贩运毒品入境到广东从起初利用广东地区世界工厂、庞大的物流过境中转到欧美发达国家或者只对外国人贩卖,发展到过境中转与广东本地贩毒人员合作、向中国人贩卖毒品并存;从与广东本地贩毒人员合作发展到直接与内地贩毒人员合作贩毒,从向中国人批发出售到零包贩卖,发展变化非常快。外国籍涉毒犯罪嫌疑人喜欢聚居,但随着广州警方开始加强对外国人的管理及对“三非”外国人的清理,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和部分“三非”外国人开始往广州周边城市如佛山等地转移,出现藏毒与贩毒跨市实施、人货分离的情况,给犯罪打击带来更多困难。
1.2.2 借助合法贸易实施犯罪活动
外国籍涉毒犯罪嫌疑人通常以合法的贸易掩护走私毒品行为,犯罪活动与生意、生活往来高度重合,发现、侦查难度大。广东地区外国涉毒犯罪嫌疑人贩毒活动多与服装、电子产品和机械零配件的外贸生意联系紧密,原因有三方面:一是外贸与物流密不可分,利用物流将毒品夹藏于普通货物中走私过境成功率高、危险性低。例如,在广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侦破的“904”案件中,巴基斯坦籍犯罪嫌疑人将毒品伪装藏匿在大理石内通过集装箱走私入境,直到破案时,该犯罪嫌疑人已通过合法报关的形式入境10个集装箱,在最后查获的两个集装箱和其租用的仓库内共查获毒品海洛因545.285千克;二是外贸商人的身份方便接近中国人,获取中国人的信任,为实施毒品犯罪带来便利;三是从事外贸生意,既可以自由支配时间,又有助于在中国获得签证延长。
1.2.3 犯罪行为专业化、现代化,隐蔽性越来越强
外国涉毒犯罪集团向广东地区走私毒品通常先采取一种走私行为实验,尝试成功后就大批量实施。起初,利用人体藏毒、行李夹藏走私,运输毒品多以空路为主,随着海关缉私部门加强对外国人特别是非洲籍外国人员的检查后,非洲籍贩毒集团又改为从陆路渠道走私入境。随着广东地区禁毒执法部门对空路和陆路查缉工作的加强,国际贩毒集团又将走私毒品转到快递、邮寄、物流渠道。但在广东警方破获多起国际邮包走私毒品案件后,出现邮包从内地口岸入境,然后再邮寄到广东的现象。贩毒集团伪造身份证件采用虚假身份交易,假名假地址收寄,并利用不知情的第三者代收邮包,隐藏在幕后利用网络监测毒品走私过程,从而实现了毒品和毒品所有者的人货分离、毒品买卖双方的空间分离和信息分离、幕后“老板”和“马仔”的分离、毒资和毒品两条线的分离。这样,走私、贩毒犯罪嫌疑人大大降低了被抓获的风险,即使其虚拟身份暴露,或者不知情的代收人员被抓获,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难度也很大,躲在幕后的真正的犯罪分子往往能逃脱打击而逍遥法外。广东地区发达的交通、港口业和物流运输业,已成为外国人走私毒品入境最便捷、低成本、低风险的途径,从毒品入境发展变化可看出外国人涉毒犯罪的手段日趋隐蔽。走私犯罪行为与现代生活联系紧密,发现和侦查的难度不断增大。
1.3 广东地区外国人涉毒犯罪的毒品种类、毒品来源及犯罪类型
广东地区外国人涉毒犯罪涉及的毒品种类较多,但仍以传统型毒品海洛因、大麻、可卡因为主,也有冰毒、冰毒片剂(麻古)、氯胺酮、苯丙胺类及其他毒品等新型毒品。从广东地区外国人涉毒犯罪案件缴获毒品数量来看,海洛因数量最多,绝大多数来源于“金新月”地区,广东地区的外国籍涉毒犯罪嫌疑人走私入境的毒品成为我国传统毒品海洛因的新来源。2009年以来,缴获毒品数量最多的是海洛因,其次是冰毒,排在第三位的是大麻。应当引起注意的是:缴获的大麻和可卡因总体上都呈上升趋势,而且升幅较大。
广东地区破获的外国人涉毒犯罪案件以走私毒品犯罪案件为主,走私毒品入境案件占比较大,走私出境的占小部分;其次是贩卖、运输毒品案件或非法持有毒品案件。经过多年的发展演变,广东地区的外国人涉毒犯罪由早期单一的走私毒品入境,逐步转向获利空间更大的运输、贩卖等后续犯罪,甚至与境内贩毒犯罪分子勾结,共同将走私入境的毒品或国内的新型毒品向国内外辐射渗透。目前,广东地区的外国涉毒犯罪嫌疑人已形成等级层次较为分明、既独立经营又相互依赖的犯罪网络,犯罪网络不仅覆盖广东地区,还开始辐射国内其他省份,甚至有的团伙还开拓了周边国家市场;毒品由境外走私入境或者来自于广东本地,逐层拆分贩卖,既有做一手的大毒贩,也有零包贩。
2 广东地区外国人涉毒犯罪对毒情形势的影响及危害
2.1 对毒情的影响
2001年阿富汗战争后,“金新月”地区毒品海洛因的产量逐年飙升,对我国的威胁从潜在威胁逐步演变为现实危害。“银三角”地区毒品的传统消费市场是北美地区,但随着美国不断加大对“银三角”毒品的查缉和打击力度后,“银三角”地区的贩毒集团也开始另辟蹊径,借助中美贸易将毒品贩运到中国再转运到美国,以逃避打击。在国际贩毒集团的操纵下、在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随着外国籍犯罪嫌疑人涉毒犯罪活动的激增,广东地区已成为“金三角”、“金新月”、“银三角”等地毒品的共同集散地或中转通道,广东地区已经被迫成为了亚太地区毒品集散地。由于广东省处在中国、国际两大毒品消费市场交通枢纽的特殊地理位置,在其发达的外向型经济,便利的交通,金融,物流运输业,巨量的常住、流动人口背景和多种因素作用下,毒品进入中国后,都会先汇集到广东,然后按照国际贩毒集团的操纵和市场分工再分流入其他国家或者进入国内其他省区,这进一步加强了广东地区跨国(境)毒品犯罪通道的地位。广东吸毒人数居于全国各省区之首,庞大的毒品消费市场也吸引着各大毒源地的贩毒集团或团伙盘踞在广东地区,对广东地区的毒品消费市场起到极大的刺激作用。当前,广东地区的外国涉毒犯罪嫌疑人为谋取更多利润,利用广东地区的对外贸易,成熟的走私、贩毒网络,实施双向走私,既向我国走私传统毒品海洛因、大麻、可卡因,也向境外走私新型毒品,[2]在境内的犯罪团伙既贩卖传统毒品,也贩卖新型毒品,庞大的毒品需求有力地刺激了广东地区的新型毒品制造犯罪活动,促使广东地区成为主要的新型毒品制造地。
2.2 外国人涉毒犯罪引发的危害
通过对广东地区破获的外国人涉毒犯罪案件进行分析,笔者发现外国人涉毒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或影响远不止于犯罪与执法领域,范围也绝不止于广东地区,不仅涉及刑事执法问题,也涉及外交问题;既是城市管理问题,也是社会管理问题;不及时、妥当处理就会形成国际问题、政治问题。外国人涉毒犯罪对广东省的毒情形势乃至全国的毒情形势影响最直接、最明显的危害表现在:当前广东地区的外国人涉毒犯罪涉及的空间范围、人员范围等领域之广泛,早已突破我国传统的以“堵源截流”为指导思想的毒品防御体系,对我国当前宏观禁毒战略造成了巨大的挑战。由于我国对外国人的管理着重于入出境管理,而对入境后的管理远远滞后于现实的发展,形成了一个外国人进入中国后就消失的“影子现象”,对我国的外国人管理能力和外国人犯罪案件侦查能力提出了很大的挑战。由于没有宏观的数据和科学、合理的管理理念,以及相关法律、权限的支撑,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侦查责任制引导下,当前广东地区对外国人的管理多采取“驱赶式”管理。随着外国人停留、居留范围的扩大,涉毒犯罪行为影响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但由于交通、物流、经济、市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广州的毒品集散地、中转通道等地位很难改变,而外围扩展的毒品犯罪市场反过来对广州形成“反哺”效应,更加强化了广州毒品集散地、中转通道、消费地等的中心地位。由于禁毒执法部门在执法依据、执法队伍、人才、执法资源等多方面的欠缺与不足,对广东地区禁毒执法部门的执法能力造成前所未有的挑战。
在广东地区的外国人涉毒犯罪活动中,特别应引起政府和公安机关重视的现象是非洲籍犯罪嫌疑人多以谈恋爱为名与中国年轻女性相处、同居,待熟悉、产生感情后利用中国女性翻译、租房、收货、送货等,这种犯罪方式给我国公民和社会带来了许多问题和不利后果:第一,通过中国人租房导致公安机关对外国人的居留管理不能落到实处,犯罪嫌疑人成为“影子”,难以管理和侦查;第二,指挥中国女性去实施最容易被发现和证实的送货、接货等毒品犯罪,致使我国公民无端陷入牢狱之灾,而外籍犯罪嫌疑人往往以语言障碍、没有与毒品直接接触、不清楚等理由逃避法律责任;第三,与中国女性同居、生活引发疾病传播和非婚生人口增加,难以管理。在这些女性中,很多人并不了解这些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有的与外国犯罪嫌疑人生活多年、育有儿女后连其真实身份都不清楚,一旦外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或被遣送出境,留下非婚生子女(民间俗称黑二代问题)又成为社会问题。外国人利用中国公民实施毒品犯罪给中国公民带来的危害及与中国女性公民之间非婚生子女等社会问题给政府的管理智慧与能力也提出了挑战。广东地区的外国人涉毒犯罪问题并非孤立存在,其与我国境内逐渐严峻的外国人“三非”问题、违法犯罪问题、疾病传播等社会问题,以及潜藏的种族问题、宗教信仰问题、外交问题、经济问题、国家安全等相关问题交织在一起。外国人大量聚居、聚集、抱团以及因为有共同信仰而形成的有一定的管理和影响能力的社会组织对我国的外国人管理制度、措施、能力等造成了巨大的挑战。
3 外国人涉毒犯罪的侦查对策
3.1 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打击外国人涉毒犯罪的水平和效率
当前,在打击外国人涉毒犯罪侦查中,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是语言障碍问题。很多非洲籍的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是当地部落语言,对侦查、取证等工作的制约是根本性的,导致很多外国籍犯罪嫌疑人最后只能驱逐出境甚至逍遥法外。组建包括具有突出情报分析研判能力、熟悉法律、外语能力、侦查思维能力等多种人才的专业队伍迫在眉睫。专业队伍打击国际贩毒活动的能力和效果必定是有限的,应迅速加强对基层办案人员的相关培训,提高办案人员素质, 增强办理涉外刑事案件的能力。提高办案人员素质要着重提高情报收集意识、侦查业务水平、语言水平、法律知识水平等素质。
3.2 建立外国人涉毒犯罪情报信息系统
外国人涉毒犯罪涉及我国多个省份和地区,而各自为政的做法不利于打击外国人涉毒犯罪,甚至成为其实施该类犯罪的便利条件。建立全国范围的外国人涉毒犯罪情报信息系统,对全面把握情况、科学分析犯罪实况、确定侦查对策意义重大。另外,应收集世界主要毒源地及国际贩毒集团的信息,详细收集对我国影响较大的贩毒集团的信息,收集国内所有外国人涉毒犯罪案件的信息,并对其犯罪活动的规律、手段等特点进行细致分析,为制定宏观禁毒战略和个案分析打下基础。
3.3 建立协调有效的多警钟、多部门联合打击涉外毒品犯罪的长效机制
外国人涉毒犯罪牵涉到多部门、多警钟,建立从外国人签证、入境、停留居留、日常生活工作管理、身份查询确认、线索的发现、侦查、抓捕、羁押、审讯取证、追逃、追赃、遣返等多环节能够协调有效开展的工作机制对外国人涉毒犯罪案件的侦查影响重大。可通过开展针对外国人涉毒犯罪的专项行动,摸清当前外国人涉毒犯罪的基本情况,同时也发现在打击外国人涉毒犯罪工作中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是否合理、有效以及存在的问题。
3.4 加强禁毒国际合作和区域合作,设禁毒警务联络官,加强联合执法行动
一是加强与阿富汗、巴基斯坦、缅甸、泰国及中亚、非洲等有关国家的缉毒、海关部门的禁毒合作,加强情报交流及在重大跨国、跨境案件上联合侦查,建立警务合作工作机制;二是加强与港澳警方的合作,构建粤港澳警方、海关毒品堵源截流工作体系,共同开展涉毒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及时、顺畅的外国人贩毒团伙情报共享机制,及时协调三地有关部门和警种,适时开展联合查缉毒品行动,提高对外国人贩毒活动的快速反应和打击水平;三是在国家禁毒合作的基础上建立禁毒联络官制度。为更好地收集相关情报资料,加强国际情报交流,保障联合打击行动顺利开展,有必要在对我国毒情形势影响重大的重点国家设立禁毒联络官,将禁毒工作战线前移,以提高禁毒合作的效率。另外,鉴于毒品犯罪的极端隐蔽性,适时建立秘密力量也至关重要。
[1]徐媛媛,祝卫莉.广东地区外国人涉毒犯罪的现状分析[J].上海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3,(5):59-62.
[2]周天.外籍人员涉毒案大幅上升 非洲籍突出[EB/OL].http∶//china.caixin.com/2014-06-27/100 696344.html.
(责任编辑:李艳华)
D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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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7939(2015)02-0037-04
2015-04-02
祝卫莉(1972-),女,山东菏泽人,广东警官学院侦查系副教授,硕士,主要从事禁毒学、侦查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