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开辟新常态下黄河流域(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

2015-01-27李春安

中国水土保持 2015年12期
关键词: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李春安

(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 郑州 450003)

开辟新常态下黄河流域(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

李春安

(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 郑州 450003)

监督管理;新局面;新常态;建设项目;黄河流域(片)

多年来,在党和国家大力支持下,黄河流域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9.79万km2,流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入黄泥沙明显减少,生态环境整体改善。但是,随着近年来流域经济发展和资源开发日益加快,生产建设项目成为不少地方高强度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的主要诱因。新常态下,做好黄河流域(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不仅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关系到“一带一路”战略顺利实施,而且关乎人民群众生存质量,是现代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分析了新常态下黄河流域(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新挑战。面对新常态,流域(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引领者,生产建设单位要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承担者,技术服务单位要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支撑者,以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再上新台阶。

1 准确把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新常态

生产建设项目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引擎,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动力。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生产建设项目在推动经济发展、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扰动地表,损毁植被,弃土弃渣,加剧侵蚀,如得不到及时防治,就会产生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

水土流失是黄河流域最大的生态环境问题,严重的水土流失不仅破坏水土资源,危害群众生活,也是黄河复杂难治、洪水灾害频发的症结所在。多年来,党和国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持续开展水土保持治理,完成治理面积19.79万km2,流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入黄泥沙明显减少,生态环境整体改善,治理成就来之不易。但是,随着近年来流域经济发展和资源开发日益加快,生产建设项目成为不少地方高强度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的主要诱因。在一些生产建设项目相对集中的区域,人为水土流失明显加剧,治理成效被相对抵消,甚至生态环境有所恶化。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认识步入新常态,适应步入新常态,引领步入新常态,新常态是当前一切工作的大背景、大逻辑。新常态下,黄河流域(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也呈现出新特点、新要求。

第一,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生态文明是人与自然和谐的新型文明形态,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大成果和标志之一。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实现途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 “十三五”规划建议,将“绿色发展”确立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对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重大战略部署。生产建设项目是对生态环境最具影响的人类活动,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就是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践行绿色发展的理念。黄河流域(片)地域广阔,是我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生态环境最为脆弱的地区,做好本地区的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工作,不仅是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更关系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全局。党和国家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为水土保持工作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我们一定要认真领会,深入贯彻,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顺势而为,因时而动,把生态文明的理念贯穿到各个生产建设项目和每个生产建设环节,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者和推动者。

第二,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事关“一带一路”战略顺利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全球形势深刻变化,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开创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促进世界和平发展,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按照国家总体规划,“一带一路”实施后,黄河流域(片)将从我国对外开放的边缘迈向前沿,形成新疆领衔、各省(区)比翼齐飞的发展新格局,迎来重大历史发展机遇。目前,“一带一路”倍受国际社会欢迎,但也有人担心,大规模建设是否会引发环境问题,威胁生态安全。我们认为,发展是第一要务,但发展必须是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不能以加剧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近年来,虽然在黄河流域(片)实施了一大批铁路、公路、油气管道、资源开发等生产建设项目,但通过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法,重视和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防止生态破坏,充分证明可以做到经济开发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各有关方面更有责任、有义务继续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以实际行动,为“一带一路”战略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第三,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关乎人民群众生存质量。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的重要自然条件,也是人类发展的根基。习近平同志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已从过去“盼温饱”转向“盼生态”,从过去“求生存”到现在“求质量”,良好的生态环境已成为人们的热切期盼。防治水土流失,建设生态文明,是满足人民生存发展需求、顺应群众热切期盼的善治德政,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相关单位和部门一定要不懈努力,踏实工作,确保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实际成果,造福于民、回报社会。

第四,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是现代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当今世界,面对严峻的资源和生态形势,消费者的生态保护意识不断加强,各个国家和地区生态法规日趋严格,生态保护成为企业必要的成本支出,也是必负的社会责任。企业要想立足国内,走出国门,参与世界竞争,谋求持续发展,必须转变发展模式,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有机统一。水土保持意识强弱、工作力度和业绩好坏,是衡量企业发展理念、管理水平和诚信守法状况的明显标志。各个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一定要摒弃传统的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落后生产建设方式,树立生态理念,加强水土保持,全面提升绿色竞争力,获取绿色发展新优势。

2 清醒认识黄河流域(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新常态提供新机遇,同时带来新挑战。随着我国改革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黄河流域(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正面临多方面严峻考验。

(1)监督能力受到考验。黄河流域(片)地域广阔,经济发展滞后,生产建设项目数量多、分布广、类型复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一直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后,各省(区)将充分挖掘各自在能源开发、仓储运输、商贸物流等产业中的优势,加快经济发展步伐,尤其将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拉开新一轮建设大幕。这势必会给已经十分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新的巨大压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任务将急剧加大。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否有能力来完成新的艰巨任务,将面临十分严峻的考验。

(2)监管效力受到考验。近期,按照国家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的部署和要求,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加快,内容涉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测、监督、技术评估、设施验收等多个方面,其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设施验收由过去的串联审批、前置审批调整为并联审批,水土保持监测和技术评估被列入第一批清理规范的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改革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前所未有。改革意义重大,不可逆转,对今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势必产生重要和深远影响。但是,改革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否能够及时转变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如果监管跟不上,那么极有可能出现管理真空,产生监督漏洞,甚至出现工作倒退的被动局面。

(3)执法水平受到考验。近年来,黄河流域(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规范化进展很大,但一些地方仍存在管理不全面、检查不到位、程序不规范、执法过软、查处不力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对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后,国家对在行政执法尤其是生态文明建设执法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对“懒政、庸政”将不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法监督,规范执法,要求不断提高,责任十分重大,必须高度重视。

3 推进黄河流域(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再上新台阶

面对新常态,大家观念要适应,认识要到位,方法要对路,工作要得力。各个单位和部门,都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法,认真履责,锐意创新,主动站位,积极作为。

3.1 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引领者

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总要求,以法治思维推进改革,用法治方式加强监管,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引领好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大方向。

一要壮大监督执法力量。要结合国家行政体制改革,着力解决一些地方水土保持监督队伍政事企不分、执法主体不合法和一些单位水土保持业务人员过少、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等突出问题,建设一支主体合法、职责明确、力量雄厚、善于执法、廉洁奉公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队伍。巩固和壮大流域基层监督力量,形成省、市、县、乡广泛覆盖、网格监管、分工明确的水土保持监督体系。推动上下联动、左右衔接、高效协作、协调一致,整合执法力量,形成监管合力。

二要完善配套制度建设。要以水土保持法为依据,按照水利部部署,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制度,规范简政放权后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技术服务、补偿费征收、设施验收等工作管理。完善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和后续设计管理程序,纠正随意变更行为。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深入调研,有针对性地出台管理制度,积极应对,杜绝漏洞,增强改革的配套性和协同性。

三要落实监督管理责任。要按照《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办法》,加强对地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推进监督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强化问责机制,严肃查处 “不作为、不担当、乱作为”现象,做到监督不缺位、管理不越位、失职必担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不同生产建设项目监管主体,统一不同部门检查标准,形成责任明确、要求一致、有序监管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新秩序。

四要强化监督执法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机制,在坚持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计划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监管效能。要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对简政放权后不依法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尤其是对不编报水保方案、不落实检查意见、不进行水保验收的生产建设项目,要加强追究问责,严厉惩处,做到“零容忍”。要结合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工作,争取监督经费,完善执法装备,保证监督用车,改善工作条件。

五要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大规模开展行政许可法和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对近期国家有关水土保持新的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的培训学习,把握改革方向,提高政策水平,做好工作指导。强化监督检查规范化管理,做到检查工作事前有通知、事中有记录、事后有意见。推进水土保持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六要创新监督管理方法。大力推进监督工作信息化,充分利用高分辨率卫星影像,无人机航拍、北斗卫星、GPS、即时通信技术等新科技手段,发挥新技术方便快捷、直观形象、覆盖面广、可靠性大的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准确、快速、高效获取生产建设项目和集中开发区域人为水土流失信息,实现对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的尽早发现、及时跟踪和有效查处,强化监管。积极推进“互联网+”技术在水土保持中的应用,促进互联互通,提高联动效率。要大力推广培训式监督检查方式,加强沟通交流,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执法效果。要探索建立水土保持信用评价体系,健全奖惩机制,让守法成为企业的内在意识和自觉习惯。要探索建立水土保持公众参与方式,拓展监督渠道,倒逼企业守法,使普遍守法成为新常态。

七要守法行政、从俭办事。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廉洁从政、勤俭办事的一系列要求和各项法规规章,在水土保持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按照水利部《水利行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试行)》(水土保持管理分册)的要求,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坚决执行水利部《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验收和监督检查廉政规定》(试行),牢记廉政准则,落实八项规定,确保在水土保持执法过程中干部安全,做到出成绩、不出事。

3.2 生产建设单位要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承担者

防治水土流失是生产建设单位的法定义务,各单位必须承担起水土保持的主体责任,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要在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为此,一要把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的理念,纳入到企业的文化体系建设中,融入企业核心价值观,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二要认真学习水土保持法,守法诚信,绿色发展,明确机构,落实责任,把水土保持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任务,组织好、管理好、实施好。三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和施工过程管理,建立水土保持考核制度,将水土保持工作好坏与工程款支付、资质考核、信用评价等企业利益相挂钩,促使施工单位规范施工行为,遵守水保法规,落实水保方案,做到少扰动、多保护,少挖弃、多利用,少破坏、多治理。四要依靠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从工程选址、优化设计、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材料等多方面,采取有利于防治水土流失的技术手段,以科技保生态,实现工程建设与水土保持双赢。

3.3 技术服务单位要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支撑者

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工作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在促进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保障生产建设单位科学防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务院最近明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监测等工作,企业可按照要求自行完成,也可自主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干预;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开展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服务,改由审批部门支付服务费用。为此,今后一方面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要求,对不该干预的水土保持中介服务坚决不再干预,确保国家政令畅通。另一方面要认真分析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确保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工作力度不下降、水平不降低、秩序不混乱。要继续严格要求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用科学的监测数据,为水土流失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依据。要积极争取推进省批项目技术评估工作政府购买服务,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提供有力支撑。要督促落实《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鼓励生产建设单位开展水土保持专业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的进度、质量和投资得到有效控制,提高防治水平。要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行为,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监理和技术评估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惩治造假行为,促进技术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孙占锋)

S157

C

1000-0941(2015)12-0042-04

李春安(1957—),男,河南巩义市人,高级经济师,学士,黄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5-11-26

猜你喜欢

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探新路 三十九年写春秋
基于环保竣工验收对建设项目环评的分析
风电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探讨
《水土保持通报》征稿简则
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
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展现陕西担当
黄河流域灿烂的齐家文化——陶器
推动工程建设项目“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增强大局意识 提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