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水法规宣传形式初探
2015-01-27季洁莉付玉超石少忠
季洁莉付玉超石少忠
基层水法规宣传形式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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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工作是水管单位的日常性工作,通过宣传,把国家依法治水的理念和水利法律法规灌输到沿河群众的心中,展示工作成效,创造良好的管理环境。当前,水问题已经越来越突出地摆在全社会的面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管水,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在此背景下,加大水利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为水利管理工作营造和谐氛围就显得更加重要。
一、区分不同受众,采取相适应的宣传方式
流域机构的基层水管单位的工作相当特殊,既要管好工程(这是主业),又要安全度汛(这是任务),还要创收补差(这是基础)。管理对象有沿河群众,也有乡镇单位,还有采砂业主。管理的工程主体是河道与水闸,但是相对人和重点人群是沿河村庄的群众,他们是水事活动的行为主体,大部分的违章种植、违章建设、非法取土、采砂等危害工程的行为出自沿河群众。约束和减少管理对象的违章行为,让其从破坏者转化为保护者,加强对沿河群众宣传十分必要,也最能取得实际效果。鉴于沿河乡村总体文化程度不高,一些技术含量高的宣传方式也不能被接受,最好的办法是现场正面宣传,比如设立宣传站、召开座谈会、水法规执行报告会等。
召开座谈会和水法规报告会的宣传方式,简单易行,效果明显,可以事先确定宣传重点并准备相应的材料,材料的内容既可以是水法规、政策条文,也可是一些具体案例。参加座谈人员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人群,如沿河乡村干部,群众中具有一定威望的民意代表等。座谈宣传氛围轻松,双向互动,通过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容易形成共识,消除误解与隔阂,达到学法、知法、懂法和守法的目的,取得了解、理解和支持的效果。
针对近年来部分基层政府日趋增多的涉水违章行为,一方面通过积极的法制宣传,扭转他们的陈旧观念;另一方面,通过行政公文阐明主张,敦促落实;第三,通过上级协调等方式,加强沟通交流,增进互相的理解。
对于居住在县城、乡镇等现代化程度较高区域的管理对象,宜通过电视、互联网等现代化新闻媒介进行宣传,宣传内容既可以是与政府联合发布公告,也可以通过专门的法制栏目,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讲解,达到法制宣传的目的。
当然这些方式涉及到时间和经费投入问题,时间短难以深入,经费不足难以深化。改变这种状态的方法是充分发挥基层一线的作用,他们直接从事管理工作,对情况最熟悉,在日常的巡查和执法过程中就可以直接面对这些受众,直接与群众沟通和交流。
二、充分发挥各类传播媒体的作用,扩大面上宣传效果
广播、电视、报刊等属于传统传播媒体,像广播,基本上每个行政村都有高音喇叭,现在私家车增多了,车上都有车载收音机,基本上可以做到无时无处不在。可以通过电台结合案例讲解分析具体的法律条文。电视宣传具有及时、直观、真实感强的特点,现在各市、县电视台都开辟有专门的法制专栏,在专栏里增加水利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水事违法案可以取得良好效果。报刊的阅读群体近年来呈减少趋势,但并不是说报刊就没有市场。现在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老职工、老干部对于报刊依然情有独钟,而这些人又往往可以影响到同事、家庭成员,所以通过报刊进行水利法律法规和工程管理保护的宣传能起到独到的效果。
网络是一种新型传播媒体,网络一经产生,其卓越的传播能力就令世界大吃一惊。通过网络进行水利法制宣传能迅速扩大传播面,并可以通过目前风行的论坛、博客、微博等形式达到自我分析和深入挖掘的效果。
现在流域机构的许可信息、执法动态等都已经通过网络进行宣传了,但是,利用网络进行宣传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网络是一个浩瀚无际的信息海洋,除非宣传信息占据了门户网站的头版显要位置,否则很难保证让管理相对人捕捉到。网络使用者虽然众多,但还是以年轻人为主,而年轻人上网,又各有各的兴趣,总是在寻找自己感兴趣的东西,这样一来,就给水利宣传上网提出了新的课题,就是要改变过去那种生硬、呆板的形式,以一种新颖的、适合年轻人兴趣的方式传播,才能起到宣传效果。
三、不断提升工程管理水平,改变工程面貌
工程管理是我们的主业,也是我们开展各项管理活动、防汛抗洪的依托所在。近年来,通过上级的不断投入,工程面貌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像大官庄水利枢纽、刘家道口水利枢纽、沂河临沂城区段等已经各具优美景观,这不仅是工程的形象,也是水利管理单位的形象。
通过不懈的努力,加强工程管理,加强水政执法,使工程美化、洪水安澜,使河道采砂秩序稳定,违章建筑绝迹,这本身就是无言的宣传。总之,水利宣传要针对各个层面的特点,点面结合,传统与现代互补,利用丰富多彩的宣传手段,达到理想的宣传效果,为水政执法和工程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达到服务流域、服务社会的目的
(作者单位:1.郯城河道管理局2761002.江风口分洪闸管理局27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