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四湖局水管体制改革回顾与展望
2015-01-27闫志明张娟
闫志明 张娟
南四湖局水管体制改革回顾与展望
闫志明 张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以下简称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和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具体要求,南四湖水利管理局(以下简称南四湖局)积极探索,稳妥推进,2006年12月南四湖水利管理局所属6个水管单位全面完成水管体制改革,2008年7月通过水利部验收。
通过水管体制改革,南四湖局建立和完善了顺应时代要求、适应水利发展新思路、更加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政、事、企关系进一步理顺,管养分离逐步到位,进一步推进了水利工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提高了水利工程管理水平,确保了工程综合效益发挥,提升了流域管理形象,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工程安全运行”的目标实现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南四湖局水管体制改革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南四湖地跨苏鲁两省,由南阳、独山、昭阳、微山4个湖泊组成,湖面面积1300km2,是我国第六大淡水湖。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原名南四湖管理处,2003年经批准更名为南四湖水利管理局,以下简称南四湖局)于1981年10月经国发〔1981〕148号文批准成立,内设8个职能科室,下设6个基层水管单位和4个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行使沂沭泗流域南四湖直管范围内水行政管理职能,促进南四湖流域河湖治理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直管工程包括南四湖及湖西大堤、湖东堤、韩庄运河、伊家河,二级坝水利枢纽、韩庄水利枢纽、蔺家坝水利枢纽和复新河节制闸等,堤防总长345.11km、水闸16座,涉及苏鲁两省3市12个县(区)。
2.水管体制改革情况
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直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水经调〔2004〕633号)精神,南四湖局下属的二级坝水利枢纽管理局和韩庄运河水利管理局被列为水利部水管体制改革试点单位,2005年12月两试点水管单位顺利完成改革并通过上级验收,较好地实现了预期目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以下简称《意见》)等文件精神,南四湖局所属各水管单位自2006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水管体制改革。至2006年底,南四湖局水管体制改革全面完成,确定了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性质。按照沂沭泗水利管理局下达的《关于南四湖水利管理局人员编制的批复》(沂局人劳〔2003〕37号)文件精神,确定了全局总编制数321人(其中行政执行人员编制135名,公益事业人员编制186人),落实了公益性工作人员经费,初步建立了社会保障机制,完成了单位内部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为切实做好改革工作,南四湖局按照《意见》的规定,成立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部门分工负责与沟通协作机制,组成办事机构负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编制、事业经费测算及日常工作,密切协作,积极配合,确保水管体制改革顺利实施。
2.开展“两定”测算,夯实基础工作
南四湖局组织由水管单位和财务、水管、人劳等组成的测算小组,进行了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测算。通过竞聘上岗将部分人员分离到企业,实现了政、事、企完全分离,依照公务员管理的编制人员实行身份管理,事业编制人员实行岗位管理,2002年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和2002年机构改革后接收的退伍军人划归到养护企业,与原水管单位脱钩。
3.把握改革机遇,提高管养水平
自《意见》实施以来,建立较完善的人员经费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渠道。水管单位管理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基本支出经费来源均为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保证足额到位并逐步提高,2015年南四湖局维修养护费为2006年的181.14%,全部用于水管单位直管河道堤防与水闸维修养护。及时编报预算方案,加强合同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养护成效。
4.积极稳妥改革,维护职工利益
改革进程中没有将分离分流人员简单地推向社会,而是根据实际情况主要采取了自然减员、向养护企业分流等方式消化有关人员。通过积极争取和沟通协调,并按照国家现行政策及时地解决了转制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等问题,保持了改革的稳定。
三、水管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
1.理顺了单位的管理体制
结合直管工程实际,明确了南四湖局为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明确了管理单位的职责范围为承担水利工程管理、防汛抗旱等公益性任务,工程维修养护工作以合同的形式委托给专业的维修养护队伍来完成,改变了过去管养一体,职责不清的状况。
2.规范了单位的运行机制
通过科学地设置岗位,精简了内部机构和人员,事业人员公开竞聘上岗,实行聘用制,实现合同管理,首次将事业编制人员与单位的关系转换为合同关系,实现合理的定岗、定员、定责,优化了水管单位的内部人员结构,有效减轻了水管单位经费支出,极大地激发了广大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提高了工程管理水平
通过实施水管体制改革,解决了多年来困扰管理单位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短缺、管理粗放等问题,按照维修养护管理有关制度办法要求,各基层局加强维修养护项目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规范维修养护操作程序;维修养护企业根据合同约定,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南四湖局对维修养护项目实施季考核,对工程维修养护合同签订、质量控制、资金使用及价款结算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管。通过规范维修养护管理,工程维修养护水平进一步提高,直管工程面貌明显改善。
四、深化水管体制改革展望
在深化水利改革的新时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六字治水方针、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及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南四湖局在未来还应按照水利部、淮委、沂沭泗局相关要求,从制约流域水利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创新建设管理体制,深化运行管理改革。
1.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
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提高责任意识和执行力度,提高工程管理制度化水平;强化工程管理考核,提高工程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强直管工程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工程管理实际需要,开发新技术,推进技术装备现代化,为南四湖局水利事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2.发展民生水利
通过管理工作服务本地区经济发展,为地区渔业、航运、湖区生产生活提供保障,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更新管理理念,将防汛抗旱工作主动与民生结合,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强化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南四湖局直管水利工程防洪安全,保证沿湖群众生活与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
3.强化依法行政
加强水法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以及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处置的能力;严格执行水政巡查制度,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定期监督检查,对通过巡查发现的水事违法案件,及时进行查处,不断规范水事秩序,营造良好的水事环境。
4.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落实三条红线,强化水资源水环境刚性约束;强化取用水监控,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水污染事件;加强生态调水监管,通过水资源巡查监管,维护湖泊生态安全,最大限度地发挥调水生态效益。
5.强化党建,提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理论武装,增强“三个自信”;强化制度建设,加强财务管理,认真做好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强化流域管理机构水行政管理和纯公益性职能,不断推进水管事业发展新局面
(作者单位:南四湖水利管理局2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