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优先高效利用全面推进淮河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
2015-01-26淮委水资源处
淮委水资源处
卷首语
节水优先高效利用全面推进淮河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
淮委水资源处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兴水利、除水害,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随着我国经济机构的转型,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化速度的加快,水资源紧缺形势日趋严峻。同时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粗放,用水效率不高,公众惜水意识不强,浪费水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导致水资源供需矛盾进一步凸显,建设节水型社会任重道远。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解决我国水资源问题的战略性措施,是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和抓手。为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建设节水型社会,2002年水利部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力图通过实践建设,取得经验,逐步推广,初步建立起我国节水型社会的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经济技术政策和宣传教育体系。2014年随着全国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验收完成,标志着全国建设100个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圆满结束。
淮河流域地处我国中东部,区位条件优越,资源条件和现代化工业基础较好,是我国重要的粮棉油基地,重要的交通枢纽区域,矿产资源丰富。改革开放以来,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在此过程中,水资源发挥着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但流域水资源总量不足且时空分布不均,水污染严重,水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粗放,用水效率偏低,严重制约了流域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可喜的是,无论是流域机构还是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都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把节水型社会建设作为促进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发展、支撑流域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和必然选择。在全国100个试点中,淮河流域有河南省郑州市、江苏省徐州市、山东省淄博市、安徽省淮北市、江苏省泰州市、河南省平顶山市、山东省广饶县等7个试点,7个试点全部被水利部授予“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称号。各试点根据水资源条件、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探索和构建了适合本地区的节水型社会建设模式,在体制机制建设、法规制度建设、节水工程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大量可喜的成绩。通过试点地区的“先行先试、以点带面”引导和示范作用,推动全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共同进步和深入。
本期《治淮》是“淮河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论文专刊,收录的论文都是淮委和流域各省有关部门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中的经验总结和认识体会,希望专刊能带给大家启发和借鉴,从而共同推动淮河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