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 合作共赢开创规模化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新篇章
2015-01-24陈伟生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文│陈伟生(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自2013年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规模化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和无害化排放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以来,各地养殖企业积极参与,各级疫控机构大力支持,各项工作进展很快。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规模化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对于疫病净化,大家都知道它重要,但何时做、谁来做、如何做,需要我们仔细思考研究。任何事情要想做成,都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有需求才有动力。
第一,从疫病防控规律看,开展疫病净化符合现阶段疫病防控需求。任何疫病的防控都要经过控制、净化和消灭三个阶段,而动物疫病净化则是实现疫病消灭的重要前提。长期以来,我国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主要是以免疫为主,免疫在稳定控制疫病流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养殖密度不断增大、活畜禽流通频繁,同一场点多种病原并存、混合感染情况严重,病是越防越多,针是越打越密。以种猪场为例,目前通常要注射包括猪瘟、蓝耳病、口蹄疫、伪狂犬病、圆环病毒病等5~10种疫苗,猪只从出生起频繁接受疫苗免疫,应激反应严重,健康状态很难保证,稍有疏忽,疫病就会乘虚而入。所以,必须建立疫病净化的防疫理念,向以监测、隔离、淘汰、提高生物安全水平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转变,探索“减针减负”“健康养殖”的防疫模式。
第二,从畜牧业发展状况看,开展疫病净化符合当前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需求。目前,畜牧业发展正从“小规模饲养、粗放型经营”向“规模化养殖、产业化经营”转变,从“低投入、低成本”向“高投入、高成本、高风险”转变,而养殖业的主要风险一是市场二是疫病。因此,畜牧业转型升级对疫病防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已不是简单依靠打针免疫就能实现,而是要以疫病净化工作为抓手,选择与生产密切相关的动物疫病为突破口,运用监测、诊断、无害化处理、综合管理等多方面的综合防控措施,带动养殖场生物安全措施完善和管理能力的提高,推动畜牧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第三,从消费者与生产者角度看,开展疫病净化符合社会需求。从消费者的需求看,公众需要安全、放心的动物产品以及良好的公共卫生安全服务,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满足吃上肉的基础上追求吃好肉、吃放心肉,疫病减少了,用药就少了,残留也少了,优质安全的动物产品就相应多了,才能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从生产者的需求看,净化既有利于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也有利于提高社会效益。首先净化后病少了,环境干净了,动物的产仔数、产肉率、产奶量等生产性能提高了;其次能节省疫苗和兽药支出,因此,加强饲养管理,在提高生物安全水平的前提下调整免疫程序,减少疫苗的种类和使用频次,节省了费用,也减轻动物的应激反应;三是通过净化的开展,能够从设施设备、环境控制、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措施、疫病防治、生产管理、档案记录等多方面提高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向现代化的经营管理转变;四是从长远利益来看,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质量的竞争,通过疫病净化,有利于增强消费者信心、促进企业品牌化的形成。
第四,从国家大政方针看,开展疫病净化符合《规划》目标需求。《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优先防治禽流感等16种国内动物疫病,特别指出要大力开展种畜禽场疫病净化工作,实施种畜禽场疫病净化计划,逐步实现种畜禽场8种主要疫病的净化。《规划》的出台也为疫病净化提供了契机。疫病净化具有复杂性、反复性和长期性,需要建立起坚实有效的净化机制和措施,才能够实现疫病的净化并且长期巩固。
第五,从疫控系统职责看,开展动物疫病净化符合疫控系统履职尽责的需求。从工作职能上来说,各级疫控机构承担着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归根到底,就是要实现疫病的预防、控制乃至消灭,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疫控系统的价值体现。这就要求我们要牢牢把握好技术支撑的主线,对上当好兽医行政部门的参谋助手,对下做好业务指导和服务,对内要发挥出作用,对外要体现出水平。
当好参谋助手,就要能够研究提出具体的措施和方案,将国家的动物疫病防控策略落到实处,做到用得上、离不开。如何在具体的工作中落实《规划》提出的目标,规模化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就是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力抓手。净化工作说容易做成难,我们可以借鉴的经验并不多。这就要求我们要有创新精神,探索出适合中国目前实际需求和未来发展的净化之路。从目前情况来说,动物疫病净化不论是在配套技术的储备、筛选,技术规范、标准的起草制定上,还是示范、推广模式方面,都存在许多盲点。因此,要摸石头过河与顶层设计相结合。摸石头就是摸工作规律,推动项目的过程就是摸规律的过程。作为技术支撑部门,要做好调查研究、结合本区域的特点,提出具体的净化路线和实施方案;要开展净化技术的研究、集成和试点,研究提出净化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切实履行监测、检测、诊断等方面的工作职责,为净化的实施提供技术保障。同时,要善于总结,把握规律,从个别上升到一般,把顶层设计好,指导全国的工作。
做好指导服务,就是要能够提供符合需求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将疫病防控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做到拿得出、看得起。目前,疫控机构与养殖企业联系不够紧密,要想把握好疫病防控工作的主动性,疫病净化是一个很好的契机,是发挥作用、培养队伍、密切企业的重要载体。通过开展“两场”的示范创建活动,疫控机构为养殖企业提供定期监测,组织专家团队提供技术咨询,努力打造出具有实际意义、被社会所认可的疫控品牌。
二、依托项目,有序开展规模化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
做好疫病净化工作,必须先行先试、有序开展。2012年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申请了《规模化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和无害化排放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围绕规模化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技术的筛选、集成和示范推广推动项目实施,项目按照预定的计划,有序开展。
1.广泛调研,逐步完善净化工作思路。为了确保能够做到“目标明确、有序推动”,在项目实施的初期,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先后赴宁夏、北京、辽宁和河南等9省(市)调研,深入各种类型的养殖企业20余家,多次与有关专家、各级疫控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人员以及养殖场主座谈,总结各省在推动净化工作方面的经验做法,了解养殖企业自主开展疫病净化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困难,梳理科研院所在养殖场开展疫病净化研究的技术路线。2013年6月,出台《关于加强规模化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技术集成与示范工作的意见》,初步搭建以示范项目为依托、以养殖企业为主体、以疫控机构为支撑、以净化专家库为资源,多方合力、共同推动规模化养殖场净化的工作框架。
2.创新载体,开展“两场”示范创建活动。为了充分调动净化工作的主体——养殖场开展疫病净化的积极性,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开展了“两场”创建示范活动。通过开展本底调查,切实了解到基层疫病净化开展的状况和养殖场的意愿;通过组建净化专家库、培训净化评估专家队伍,为净化的技术指导与评估提供强有力的支持;通过各项制度建设,规范示范创建活动。2014年,优先启动猪伪狂犬病、禽白血病、牛羊布鲁氏菌病和牛结核病等4个病种的“两场”示范创建活动,在各级疫控机构的大力推动和有序组织下,共有22个省份280家养殖场进行申报,初步筛选出42个养殖场进行评估。随后,我们组织专家127人次赴全国17个省份开展现场评估和实验室检测,共有37家企业通过了首批评估。2015年6月,启动了第二批“两场”示范创建工作,得到了各省疫控机构和养殖企业的积极响应,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
3.总结实践,建立一系列净化工作制度。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是净化工作持续开展的根本保证,也是未来制定市场准入、净化相关标准的基础。组织养殖企业、科研院所、疫控机构等部门的相关专家多次研讨、反复修改,形成了规模化猪场、鸡场、奶牛场、羊场主要疫病净化标准,制定了净化评估办法、评估标准、标准释义、申报指南、评估手册等一系列净化制度,初步建立了规模化养殖场净化评价体系和工作制度,并在示范创建活动中不断地进行验证和修改。
4.深入研究,集成一批疫病净化技术。净化是包括了免疫预防、监测诊断、应急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技术的综合应用。针对净化难点问题开展系列研究:一是现有诊断试剂的评价、筛选以及诊断方法的研究。主要有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禽白血病、羊痘等诊断技术研究等;二是单病种净化集成技术研究,选择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养殖场,研究净化模式,初步形成《规模化种鸡场禽白血病净化技术方案》和《规模化种猪场猪伪狂犬病净化技术方案》,制定下发种猪场、种鸡场、奶牛场和种羊场净化技术指南;三是净化长效机制研究,总结国内外疫病净化技术措施与管理经验,形成《规模化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机制研究报告》;四是规模化种猪场净化经济学和生态学研究,对净化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进行科学评估。这些研究成果,为净化工作提供了技术保障。
5.宣传培训,加大净化技术推广力度。开展净化“五个一行动”,即为“两场”送“一本疫病净化指导手册、一套净化技术视频光盘、一堂净化技术理论培训、一场净化专家现场指导、一次多媒体宣传”活动。组织编写《动物疫病净化知识问答》,开展技术培训;组织各省根据指南要求对“两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行一场一册;组织120人次专家赴30多家养殖场现场指导;录制净化技术光盘,设计净化宣传标识,进一步扩大净化宣传。
6.因地制宜,各地积极推动净化工作。规模化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得到了各省疫控机构的大力支持,各地结合本地疫病防控状况和已有工作基础,积极推动疫病净化工作。河南于2013年印发了种畜禽场和奶牛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意见,明确了兽医行政部门、疫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养殖场的职责分工;实行红黑榜公布制度和项目准入制度,对主动开展疫病净化的养殖企业在项目申报、经费使用上予以支持和倾斜,并将净化工作与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挂钩,实行分级监督抽检;江西从 2015年开始在全省推进省发证种猪场(供精站)猪瘟、猪伪狂犬病净化,种鸡场禽白血病、鸡白痢净化以及存栏20头以上奶牛场布病、结核病的净化工作,建立种畜禽场健康群并不断扩大规模;江苏于2015年6月启动了江苏省规模化种猪场猪伪狂犬病净化工作,确定了到2019年底全省所有原种猪场达到净化标准、到2022年底全省所有种猪场达到净化标准的目标;湖北于2015年3月启动了湖北省重点地区羊布鲁氏菌病净化工作,在辖区内10个县率先开展羊布病净化;福建于2015年1月启动了兽医检测实验室动物疫病净化检测能力认定工作,将疫控系统之外提供社会兽医检测服务的实验室纳入到净化工作中来。这些省的工作为推进净化工作提供了经验。
三、明确思路,合力推动动物疫病净化工作
通过两年多的净化探索与实践,我们不断总结与完善,逐步形成了“逐场推进、分层实施、技术集成、示范创建”的总体思路。
一是坚持从场入手,逐场推进。以规模化养殖场为净化的基本单元是适应我国国情的动物疫病净化模式。我国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复杂,病原种类多,污染面广,大型规模场、中小养殖场和散养等多种养殖方式并存,活畜禽长距离调运、集中交易的大流通方式普遍,极易造成动物疫病跨区域传播,从一个区域入手净化某种疫病难度大。以规模化养殖场特别是种畜禽场为动物疫病净化的着力点,逐场推进,有利于降低工作难度,从生产源头上控制病原的传播。同时,养殖场作为动物疫病防控责任主体,在整个动物疫病净化过程中处于特殊地位,扮演着关键角色,是构建动物疫病净化长效机制的根本环节,通过疫病净化的推动,进一步落实养殖企业的防疫主体责任。
二是坚持分层实施,由易到难。在我国病原复杂、各地区自然条件迥异、养殖模式差别很大的情况下,同时净化所有动物疫病不现实,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同一病种的净化仍需要时日。因此,分病种、分阶段、分区域地开展净化,是符合我国实际国情的净化模式。在净化病种上,优先选择净化垂直传播的或有较好技术支撑、较小污染面的疫病,通过净化一种或多种疫病提升养殖场或区域的综合防控水平;在净化方式上,根据不同疫病感染程度、防控目标的不同,分别采用垂直净化和水平净化两种不同的净化模式,以场为单位开展种畜禽场垂直传播性疫病净化,以行政区域为单位开展奶畜区域性水平净化。在场点的选择上,优先选择种畜禽场、奶畜场、特大型商品畜禽场,优先选择防疫条件好、管理水平高的养殖场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并逐步向其他养殖场推进。在区域的选择上,选择有条件、积极性高的地区开展区域净化,比如南方某些地区的奶牛“两病”净化,探索推动净化示范区建设。示范区的选择既要考虑到优势畜牧业产业带的分布,也要考虑当地整体的条件状况,探索“种、场、区”的净化模式。
三是坚持技术集成,综合应用。疫病净化的过程就是疫病防控措施综合性运用的过程,疫病净化技术的科学与否直接决定了净化工作的成败。因此,要把综合性疫病净化技术的集成示范作为疫病净化的着力点。首先技术集成要体现综合性。疫病净化的技术集成是应用技术与管理措施有机结合。应用技术是基础,管理措施是保障,必须将二者集成一个有机整体。既要加强免疫预防、监测诊断、应急扑杀等应用技术,逐级建立净化核心群、繁殖群、生产群,也要加强及时淘汰、消毒灭源、无害化处理、检疫隔离、可追溯管理、生物安全措施等管理措施,实现综合性疫病净化技术的集成应用。其次技术集成要体现层次性。在国家层面,要组织专家分动物、分病种集成制定一批单病种净化技术指南,重点做好技术的筛选与配套,促进净化技术的成熟和完善;在地方层面,各级疫控部门要结合各养殖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个性化净化技术操作方案,重点做好“一场一册”的实施与完善。
四是坚持示范带头、创建推动。养殖企业是动物疫病防控的主体,必须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主动参与,才能构建起动物疫病净化长效机制,这是疫病净化工作的生命力所在。通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确定已经取得某种动物疫病净化成效的养殖场为“某某病净化示范场”,对其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成果进行肯定,强化净化效果,既能够提升企业形象、增强竞争力,又能够在行业内起到“示范带动”的作用;对于有条件有意愿开展动物疫病净化的养殖场,确定为“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能够鼓励更多的企业积极参与到疫病净化中来,提高养殖者参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此外,通过示范创建活动,开展风险分析、跟踪净化实施效果,建立净化评价体系,探索净化推广模式,为进一步在全国推广净化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牵涉部门多,既需要技术支撑、又需要政策支持;既需要技术创新、又需要机制创新。如何保证我们的净化思路得以实现,要处理好以下几方面的关系:
一要处理好政事关系,也就是兽医行政部门与疫控机构的关系。疫控系统应在兽医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净化工作。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原则,行政部门通过制定规则提供政策支持,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更多力量向净化集聚、更多企业积极加入净化行列;作为疫控机构,要为兽医行政部门提供决策支撑,开展与净化相关的政策研究,为行政部门提供解决思路,促进净化政策生成。
二要处理好事事关系,也就是各级疫控机构之间的关系。国家中心要发挥技术优势、项目优势和资源优势,推广交流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引领、指导省级疫控机构开展净化工作;各级疫控机构要与企业密切合作,落实好净化措施,并协助国家中心做好顶层设计。特别是对那些自愿参与、有积极性的省份,国家中心将与他们共同开展净化相关研究,推动净化场示范创建,摸索区域净化模式,逐步实现从净化示范场到示范县,扩大净化区域和范围。
三要处理好事企关系,也就是疫控机构与养殖企业之间的关系。养殖企业作为净化的主体,通过自愿开展、自主监测逐步实现净化,有条件的可以自己开展监测,没有条件的可以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进行监测;疫控机构要了解企业疫病状况,为养殖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帮助制定个性化的净化方案,加强净化技术培训宣传,协助、指导、监督养殖企业推动净化工作。
四要处理好政企关系,也就是政府引导与企业自愿的关系。当前,在某种疫病净化早期,要以养殖企业为主导,国家政策引导;随着我国规模化养殖进程的加快以及净化工作的推动,越来越多的养殖企业实现了净化,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法规促进净化,淘汰落后养殖企业;到了净化后期,国家将实行对某种疫病的全国强制净化。当然这个过程一定会比较漫长,但只要我们的方向和路径是正确的,净化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四、真抓实干,保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落到实处
第一,加强净化技术研发与集成。以现有技术的评价和关键技术的开发为抓手进行技术筛选,研究多种综合配套技术应用。一是现有技术的筛选评价。通过对猪伪狂犬病等具备一定净化基础的疫病开展监测、免疫预防、生物安全控制等技术的系统性评价,筛选出实用、可行的净化技术。二是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加强对净化过程中亟须技术的研究和开发,研究开发净化相关病种国产化诊断试剂,探索建立自然感染与免疫鉴别诊断技术。三是集成综合配套技术。对不同免疫技术、诊断技术以及防控措施进行组合,建立适于不同病种、净化阶段和控制目标的净化综合配套技术,为全面实施净化提供技术保障。
第二,加大净化技术的宣传指导。各级疫控机构要发挥技术优势,结合实际需要,开展净化技术培训,深入养殖企业,指导净化实践;国家疫控中心将定期组织净化经验交流,利用净化专家库,组织专家对“两场”进行跟踪,为养殖场疫病提供现场指导和技术服务。同时,加大净化宣传,让更多相关方加入到净化行列。
第三,加快探索净化示范创建模式。一是以场为单位开展种畜禽场垂直传播疫病净化,探索建立种畜禽净化示范场。优先选择市场占有率高、净化意愿强的龙头种畜禽企业,开展垂直传播性疫病的种源正向净化,通过“两场”示范创建活动,从源头上控制疫病的发生。二是以区域为单位开展水平传播疫病净化,探索建立奶牛“两病”示范区。通过奶牛“两病”净化示范区活动,探索以省为单位的区域性净化模式;选择未进行布病疫苗免疫、调运监管力度大的羊养殖县,开展以县域为单位的羊布病水平净化,通过羊布病净化创建县活动,探索羊布病净化模式。
第四,进一步巩固扩大净化成果。各地要按照要求,加强“两场”日常监督监测、年度审核与技术指导,指导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科学开展监测,有计划开展第二种疫病净化,巩固扩大净化成果;指导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建立适合本场个性化的净化方案,帮助其解决净化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督促加快净化进程,逐步实现净化目标。同时,要加强净化机制探索与研究,建立动物疫病净化长效机制,保证净化工作可持续发展。
动物疫病净化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疫控系统作为疫病防控的主力军,疫病净化工作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我们不仅是组织实施者,更要成为这项工作的有力推动者,要形成全方位共识,凝聚全系统的力量,履行好疫控机构的法定职责,力争把疫病净化做成疫控机构的品牌,塑造疫控机构良好形象,推动净化工作有效实施。养殖企业是疫病净化的责任主体和最终受益者,也是推动此项工作的主力军。对于“两场”来说,要珍惜净化成果,继续扎实做好本场疫病净化,巩固扩大净化成果;同时,要充分发挥疫病净化示范作用,引领带动更多养殖企业加入净化行列。只有越来越多的养殖企业承担起净化的主体职责,严格落实有关要求,才能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真正形成净化品牌效应,不断加大净化品牌的含金量。
动物疫病净化是广大兽医工作者的努力方向,因为它体现了自身价值;也是广大养殖者的努力方向,因为它关系到自身利益。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合力开创净化工作新局面,全面完成好既定工作任务和目标,推动净化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注:本文是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陈伟生,在2015年8月19日规模化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交流会上的讲话,发表时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