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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规范化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

2015-01-23李艳岩

中国畜禽种业 2015年12期
关键词:屠宰检疫疫病

李艳岩

(吉林省磐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132300)

以规范化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

李艳岩

(吉林省磐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132300)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是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也是确保无疫区建设规范化、常态化运行管理的重要手段。近年来,磐石市畜牧业管理局按照吉林省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总体部署,以无疫区建设为契机,加强动物卫生监督规范化管理,构建起了以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为基础,以市场监督和流通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

1 坚持标准不走样,促进监管上水平

1.1 实行制度化管理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动物防疫法》、《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完善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无疫区建设要求,为监管的各类场所统一制作各项管理制度及生产流程揭示板,并规范上墙。同时,与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签订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与各规模化养殖场签订了《防疫监管责任书》,明确了总体工作目标和责任,落实了工作考评机制,建立健全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1.2 高标准建设检疫申报点

针对新时期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依据《吉林省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建设了30个产地检疫申报点、8个屠宰场出证点、1个外埠动物及动物产品报检点。建设过程中,按照农业部和省市建设标准要求,严格实行“八统一”建设模式,使建成后的检疫申报点成为畜牧窗口的新亮点。

1.3 全面推进机打出证

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为突破口,积极争取资金,先后投入20余万元,配备联网计算机、打印机、UBS电源、数码相机等设施设备,保证了电子出证和信息监管等工作的需要。从2012年8月1日起,磐石市实现了省内流通、跨省调运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全面电子出证,实现了规范出证、精准溯源、快速统计、科学分析等功能,有效解决了出具检疫证明均为手工填写,管理难、差错率高等问题。

1.4 建设标准化监督分所

针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点多、面广、链长和执法任务重的实际,以乡镇畜牧兽医站为依托,尝试建设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积极做好官方兽医确认工作,将乡镇畜牧兽医站划分部分人员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执法人员培训,使每个乡镇畜牧兽医站都有两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官方兽医。

1.5 执法办案规范化

以动物卫生监督所为主体,整合行政处罚职能,组建精干执法队伍,针对重点乡镇、重点部位和重要关口,开展全天候、大规模的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活动。结合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专项整治”活动,会同市食安委认真抓好各类节日期间肉食品市场安全整治活动,对养殖场、屠宰场、肉食品专卖店、牲畜交易市场等场所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同时,以产地检疫为突破口,加大了流通领域经营病死动物和逃避检疫违法案件行为查处力度。

2 “四类场所”监管到位,无缝衔接确保安全

2.1 养殖环节监管到位

本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落实专人、责任追究”的原则,严格规范养殖行为,努力从源头上控制动物疫病、保障畜产品安全。要求规模化养殖场必须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进行建设。严格执行畜禽免疫、疫病监测、调运审批,兽药饲料投入品使用、消毒以及无害化处理等防疫监管标准,规范填写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各项制度上墙明示。按照“监管维持无疫”的原则搞好日常监管,发现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整改并立案查处。

2.2 屠宰环节监管到位

制定完善了屠宰场动物疫情报告、畜禽标识回收管理、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等项制度,并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不定期抽查。重点检查屠宰场卫生消毒情况、屠宰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品质检验等各种制度和台账登记情况。

2.3 外埠动物产品监管到位

动物卫生监督所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动物产品来源、数量,如发现未经准入和未经报验产品,按照《无规定动物疫病建设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并清出市场;发现未经检疫或病害产品,按照《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从重处罚,并将生产、加工及销售企业列入监管黑名单。

3 无疫区监管规范化,建设成果得到巩固

3.1 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

对辖区内养殖场所和养殖小区、屠宰加工场所和集贸市场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检查,规范场址选择和防疫设施条件。

3.2 认真执行跨省调运种用和乳用动物省级审批制度,严防输入性疫病

对于跨省调运、继续饲养非种用动物,以及跨市州调运种用和乳用动物的,建立备案制度和输入后的隔离观察制度。

3.3 严格动物检疫

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和规范动物检疫工作。

3.3.1 突出产地检疫

把惠牧政策作为产地检疫突破口,实行产地检疫一票否决制。未按要求及时进行产地检疫报检的,不能享受各项惠牧政策。对动物实行“户籍式”管理。

3.3.2 加强屠宰检疫

严把“四关”,做到检疫人员到岗,屠宰检疫行为到位。索证验物一丝不苟,没有检疫证明和免疫标识的牲畜,一律不得入厂屠宰。通过规范屠宰检疫行为,确保了定点屠宰厂检疫率、出证率、检出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

李艳岩(1971.3-),女,汉族,吉林省磐石市人,本科,畜牧师,现代牧业生产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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