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种猪产业的发展现状与对策建议
2015-01-23章晓炜马敏彪刘雅丽
章晓炜,马敏彪,刘雅丽
(浙江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浙江杭州310021)
种猪产业是养猪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浙江省地方猪种资源较为丰富。浙江省有关部门十分注重种业发展,在畜禽资源保护、品种开发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 种猪产业的发展现状
1.1 种猪产业现状 据调查,2014年12月底,浙江全省现有种猪场84 家,其中原种猪场11 家、一级种猪场21 家、二级种猪场52 家,组成了较为完善的种猪生产体系,存栏母猪约6.5 万头,每年可供种猪30 万头。
长白猪、大约克和杜洛克种猪群约占全省种猪数的94.4%,地方品种(金华猪、嘉兴黑猪和嵊县花猪)占3.2%,配套系(斯格和PIC)占2.4%。共有一级供精站9 家,二级供精站40 家。
1.2 地方猪种现状 浙江省的畜禽遗传资源十分丰富,2013年省农业厅以第8 号公告形式公告了33个畜禽遗传资源省级保护名录,其中猪10 个,金华猪、嵊县花猪、嘉兴黑猪等3 个品种被纳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
通过制定保种利用规划,建立保种场、保护区、活体基因库和运用现代育种技术等方式加强对地方品种的保护和开发。
1.3 畜禽种业政策和质监措施 近年来,浙江省先后出台或修订了《浙江省种畜禽管理办法》、《浙江省种畜禽场和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管理规范》、《浙江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现场审验评分标准》,《浙江省种猪性能测定办法》等,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种畜禽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体系,为规范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种畜禽生产经营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据。
自2000年开始,该省先后开展了18 次全省种猪质量监测工作,测定种猪1500 多头,对测定结果优秀的种猪组织竞卖,同时在全国率先探讨协议保种制度和组织实施种猪原种场场内测定监测工作等质监措施。
2 种猪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规模偏小,市场竞争力偏弱 浙江省种猪企业较早引入了市场机制,绝大多数为民营企业,机制相对灵活。但因受限于土地、环保、地理环境等原因,企业生产规模偏小,技术人才不足,自主创新能力和育种能力较弱。加上种畜禽场遗传基因难以进行场间交流,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联合育种工作的开展,著名的种畜禽品牌少,总体竞争力不强。
据调查,截止2014年12月底,浙江省只有1 家国家核心育种场和1 家资产超亿元的种畜禽场,全省11 家原种场原种级基础母猪存栏数不到1 万头,公猪300 多头,与相临的安徽、江西、江苏等省相比差距较大。
2.2 遗传资源保护和品种开发能力有待加强 据2006年全省畜禽遗传资源普查结果表明,列入1983年《浙江省畜禽品种志》的34 个畜禽遗传资源中,雅阳猪、潘郎猪、虹桥猪、北港猪等4 个地方猪品种已经灭绝。
据调查,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目录中的地方猪品种,尚有部分未建立或刚建立保种场,保种基础比较脆弱,且资金与项目扶持分散,缺乏年度间的连续性,既不适应畜禽遗传资源持续保种的要求,也很难有效开展遗传资源核心种群的优良基因筛选、提纯与新品种(品系)培育。
2.3 市场开发难度较大 自2013年开始,浙江省委、省政府先后提出在全省范围开展“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双清”(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五水共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等行动计划。截止2014年6月,全省禁养区内关停搬迁养殖场户7.46 万家,调减生猪存栏565.88 万头。
受限于养殖户的减少,与2012年相比,部分以省内销售为主的种猪场种猪销售量呈断崖式下降,全省31 家一级及以上种猪场有20%销量减少2/3以上,不少种猪场被迫改养商品肉猪。
2.4 科研生产结合不够紧密 种猪场科技人员严重不足,从业人员学历低、年龄老化和专业知识欠缺,基本上没有自己培养的育种专业技术人员,普遍缺乏创新创业能力。
据调查,至今全省种猪产业方面尚无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评审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商用组合),种猪生产性能与国外相比尚有较大差距,畜牧生产中使用的大部分良种仍依赖国外引进,大部分种畜禽企业从事的主要是扩繁生产,难以适应现代畜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3 种猪产业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3.1 加强新型主体培育,引导种猪企业抱团做强做大 企业是现代畜禽种业体系的主体。建议有关部门按照“做优主导畜种、做大特色畜种”的思路,以现有重点种畜禽场为基础,通过抱团重组,整合资金予以重点扶持等措施,依托中国农科院、浙江大学、浙江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校的力量,成立畜禽育种研究机构,围绕基因定位、胚胎移植等新的育种手段,开展联合育种工作,把省级各畜禽原种场逐步建设成畜禽良种研发基地,开发或培育新品种,提升畜禽品种质量和种业层次。
有关部门要引导种业企业组建集育、繁、推和生产于一体的现代畜禽种业集团。
3.2 实施“走出去”战略,引导大型养殖场开辟省外养猪基地 由于地理位置和现状,在本省发展养猪产业的空间余地不大,应积极引导养猪企业“走出去”养殖,开辟省外养猪基地。
目前,浙江企业已在苏北、江西、安徽等周边地区建立生猪养殖基地50 余家,年出栏生猪200 多万头。依托省外商品肉猪养殖基地,积极拓展外省种猪市场。
3.3 强化保种和开发,做优做精地方特色品种 建议有关部门设立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专项经费,对列入省级以上重点保护的畜禽遗传资源,按照原产地保护的原则和多点布局、多途径保护要求,对已有的保种场进行设施改造,提升种业档次,推进转型升级;对至今尚未建立保种场并确需保种的畜禽遗传资源,应督促所在地政府尽快建立相应的保种机构、保种场,落实保种方案和保种经费,确保畜禽品种资源在市场化大潮中不流失、不消亡。
继续发挥民营企业机制灵活、敢闯优势,重点扶持以金华猪等地方品种为重点的核心种业和特色产业,在保种基础上拓展开发领域,以赢得效益并进一步促进保种工作。
3.4 加强监管和扶持,努力营造有序竞争氛围 有关部门应联合省内外科研院校专家,强化种畜禽性能动态测定和评估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各级种猪场开展场内性能测定,尽快启动浙江省种畜禽质量监测中心迁建项目,实现法律赋予的种畜禽质量监测任务,不断提高畜禽品种的质量安全监管。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全省种畜禽信息平台功能。
有关部门应依托省“三农六方”等科技项目,以提升种畜禽生产性能和市场竞争力的关键技术突破,新建重点育种实验室和种畜禽科技研发中心。凡列为省级原种场的种畜禽企业,要制订长期的育种计划和目标,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拥有自己的育种专业技术团队和一支高素质的育种与技术推广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