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乡村兽医从业水平的建议
2015-01-23徐亮王新儒张健陈国芳
徐亮王新儒张健陈国芳
(1,吉林省东丰县畜牧总站 136300;2,吉林省东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136300)
提高乡村兽医从业水平的建议
徐亮1王新儒2张健2陈国芳1
(1,吉林省东丰县畜牧总站 136300;2,吉林省东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136300)
乡村兽医是我国推行执业兽医制度下服务于广大农村养殖业最基层的技术力量,一定时期内为广大养殖户饲养的畜禽进行疾病诊断提供主要的技术服务,因此其从业水平的优劣关系到广大养殖业户的切身利益,在养殖业健康发展中占有很大比例。通过对现在乡村兽医基本情况的了解,就如何提高乡村兽医的从业水平,笔者提出几点建议,供参考。
1 现有乡村兽医基本情况
1.1 特点
不属于畜牧系统正式职工,没有人事部门承认的人事编制,在乡村可能从事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或者从事动物疾病治疗,还有多年从事养殖活动的人员构成。随着近十年来就业压力的增加,很多大中专院校兽医专业毕业人员从事乡村兽医工作也逐渐增多,他们知识系统丰富,能满足很多养殖户的求医问诊,具有出诊迅速、及时、服务到位,对于养殖户来说具有比较信任,诊疗价格适中等特点。
1.2 缺点
具有专业学历的从业人员很少,部分人员没有通过专业学校学习,诊疗技术大多是以前与老兽医口传身教,能医会阉,加上自己通过书籍自学、经验摸索、函授、养殖实践等渠道形成了自己的诊疗方法,对待动物常见疾病有一定的经验,需要多种诊断手段配合诊断的往往力不从心,有时出现误诊的现象。
2 建议
2.1 加强法律法规、执业兽医考试制度普及与宣传
(1)通过网络、电视、印制宣传单等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农业部关于发布 〈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的公告》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普及与宣传,强化乡村兽医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以达到规范从业人员守法行医行为。
(2)加强执业兽医考试工作的宣传,鼓励乡村兽医从业人员参加执业兽医考试的报考,提高兽医从业人员的执业水平,做好执业兽医注册备案工作,努力推进我国执业兽医制度的进程。
2.2 做好培训
(1)提高乡村兽医培训工作的认识。由于乡村兽医所处的地理环境和具体工作特点,对农村养殖动物发病处理具有近、早、快的特点,对及时开展动物诊疗具有非常重要的实际意义。同时乡村兽医存在素质低,条件差、诊疗技术不规范、约束力不强和诊疗设备不全的实际问题,非常有必要对其从业能力进行提高。因此,我们要切实加大对乡村兽医培训的组织管理力度,切实做到,宣传到位,组织到位,保证培训人员参加到位,达到应用的培训效果。
(2)增加培训内容,在培训的方式上进行探索,聘请理论知识系统,实践诊疗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授课;授课的内容不只局限于课堂的讲解,更应注重现场临床诊断,解剖学诊断以及仪器设备的辅助诊治等,使学员更加直观的学习,同时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有效的结合,培训不走过场,专家真实授课、学员学有所得,以提高乡村兽医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从而达到更好的服务养殖户的目的。
(3)认真做好培训考核工作。在做好综合培训的基础上,培训后,对参培人员进行笔试考核,对考试不合格的进行延时培训,进行二次考试,确保培训效果,并将培训和考试结果记录管理档案。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兽医登记证发放的条件之一。经乡村兽医培训考试不合格,兽医技术能力特别低下,又不接受管理的人员,不发放乡村兽医登记证或取消从业资格,禁止其从事乡村动物诊疗活动。
3 加强行业监管
3.1 不定期对乡村兽医经营场所进行督查
检查出诊记录是否完整;检查治疗是否超范围用药,超剂量用药,及时纠正治疗中出现的不合理用药现象;检查是否存在人药兽用或使用假劣兽药的现象,治疗中是否存在过度使用抗生素或使用禁药的行为。
3.2 加强乡村兽医从业道德监管
检查其是否存在过分收取治疗费,扰乱乡村兽医治疗市场行为的现象。检查其是否树立为养殖事业服务意识,避免出现以销售药品为目的而过分大剂量用药的现象发生。对从业道德严重缺失的人坚决清除兽医队伍。
通过以上几点建议的实施,可有效提高乡村兽医的整体技术水平,规范其从业行为,从而提高乡村兽医的从业水平,更好地为农村广大养殖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