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职院校科技创新能力评价要素调查分析
2015-01-22焦宇知吴小娴许旖旎孙芝杨
□焦宇知 吴小娴 许旖旎 孙芝杨 黄 闯
科技创新活动,存在有主体即人,客体即科技创新条件,以及连接主客之间的即环境。主体是教师与学生科技主体创新能力及科技管理人员的服务水平,客体则是科技硬件平台和软件经费投入等,环境则是科技创新活动可持续性提升的体制机制和制度环境。三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构成一个高职院校科技创新能力结构。本项目从高职院校创新活动的主体、客体、环境三方面设计问卷,调研高职院校科技创新活动的认同度及创新能力提升评价要素的权重,从而为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提供参考。
一、调查方法
本研究依据调研目的,设计了针对江苏某8所高职院校的教师和学生的调查问卷。采用非概率抽样的方法,总共派发问卷500份,回收问卷494份,有效问卷480份,问卷有效率为97.17%,其中教师问卷为50份。学生调查对象中,女生占48.8%,男生占51.2%;农村学生占52.7%,城镇学生占47.3%。用SPSS17.0统计分析软件进行数据的处理和分析。
二、调查结果与讨论
(一)高职院校科技创新能力水平自我评价调查。由创新能力内涵得知,一个具备创新能力的人必然具备强烈的创新意识,从而也必定知道自己是否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但据表1显示,尽管被调查的高职学生中有50.9%认为自己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仍然还有49.1%的高职学生认为自己不清楚或者根本不具备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被调查的高职教师中认为自己具备科技创新能力的占78%,认为不具备或不清楚的占22%。从江苏高职院校师生的主观判断来说虽大部分判断自己具备一定科技创新能力,但较多的学生以及部分老师对科技创新能力的认知还有一定欠缺,对自身是否具备科技创新能力持不确定或否定态度。
据表2显示,尽管有62.3%的高职学生认为学校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但还有37.7%的高职学生认为学校还不具备或根本就不清楚是否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被调查的高职教师中,也有12%的人对高职院校是否具备科技创新能力持有疑问甚至否定态度。从江苏高职院校师生的主观判断来说均对高职院校具备科技创新能力不完全认同,认为还有可提升空间。
表1 高职院校师生认为自身是否具备科技创新能力
表2 高职院校师生认为学校是否具备科技创新能力
(二)高职院校科技创新能力要素调查。基于初步拟定的高职院校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标准,结合各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验收标准和权重分配,针对不同的科技创新主体,对科技创新能力评价要素进行了调查,根据重要程度由高到低依次赋分(1,0.85~1,0.7~0.85,0.55~0.7,0.4~0.55,0.25~0.4,0.1~0.25,0~0.1),结果如表3所示。
从表3可以看出,学生普遍认为主体的技术水平、参与教师创新团队、客体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投入以及激励政策是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最关键要素,而技能水平、科创社团则在其次,主要原因可能是学生认为技能水平要远远低于技术水平在科技创新活动中的贡献度,而技术水平的获得除了自身水平外,能否参与教师创新团队进行科技创新是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捷径和关键;教师则将主体教师和团队科研水平、客体的科研经费投入和科研平台、激励和考核办法作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最关键要素,与学生一致。教师还将校企合作、科技信息畅通和学生参与度作为相对较为关键要素,原因是教师需要畅通的信息开展科研活动,同时需要时间相对充裕的学生群体做科研助手,从而保持工作开展的可持续性。而校企合作是基础和必要条件,只有与创新主体企业合作,才能获得科技创新活动的基点,才能大幅提升成果转化率,获得更多科研经费和经济效益,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过程才具有可持续性。教师认为科研管理及服务水平和创新教育水平和氛围两个要素相对较低,原因可能是目前部分高职院校的科技工作主要侧重于管理,而服务的力度和水平还不高,对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贡献度有待提升;创新教育有助于提升创新意识,是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关键制约因素,但学生技术水平的提升需要长期的实践,大量的教学活动实践的占用导致科技活动的开展缺乏可持续性,对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贡献度暂显不足。
表3 高职院校师生对科技创新能力要素的重要程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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