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夫”与“女性主义焦虑症”
——李昂《杀夫》与叶弥《猛虎》比较研究
2015-01-22岑灿郑州大学文学院郑州450001
岑灿(郑州大学文学院,郑州450001)
“杀夫”与“女性主义焦虑症”
——李昂《杀夫》与叶弥《猛虎》比较研究
岑灿
(郑州大学文学院,郑州450001)
比较《杀夫》与《猛虎》两部作品,可以发现它们分别对中国现代文学的经典文本,即鲁迅的《祝福》与张爱玲的《金锁记》有着一定程度的戏仿。两部作品有着不同的叙事角度,构置了截然相反的家庭结构模式,而在女性主义批判指向上则是殊途同归。以《杀夫》为代表的一批女性杀夫题材小说有着更为鲜明的男权批判意识,但也在不同程度上表现出某种“女性主义焦虑症”。《猛虎》则溢出了单一的反男权的文化范畴,上升至对人类普遍生存境遇的透视与关怀,有着更为深邃复杂的人性指向。
杀夫;女性主义焦虑症;男权文化
在漫长的男权文化的统治中,在家庭这一私密的空间内,处于性别劣势的女性所受到的身体与精神的禁锢为外界完全漠视。面对压迫与不公正,最极端的反抗方式莫过于将对方杀掉,走投无路的“她们”只有通过杀夫进行反抗时才受到道德与法律的重视。而道德与法律则给反抗者以最严厉的惩罚,以杀一儆百的方式维护着社会的男权秩序。在传统的文学书写中,杀夫一律被打上潘金莲式的淫乱标记,“无奸不成杀”成为男权暴力作用下对女性杀夫的“经典”解读,以女性的咎由自取掩盖性别压迫造成的女性悲剧。随着世界范围内女权主义运动与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蓬勃发展,一批女作家满怀女性意识对女性杀夫行为进行重新审视与书写,挖掘出家庭生活中暗藏的男权真相。其中台湾女作家李昂发表于1983年的中篇小说《杀夫》是两岸当代女作家杀夫叙事中较早的一篇,在当时文坛引起了很大震惊,被奉为女性主义的经典文本。新时期大陆女作家对杀夫题材的书写在不同程度上都带有《杀夫》的叙事痕迹。如方方《奔跑的火光》、池莉《云破处》、迟子建《第三地晚餐》、须一瓜《第三棵树是和平》、舟卉《好好活着》等都继承了《杀夫》的女性主义意识,从不同角度反映出在家庭范围内男权文化对女性身心的迫害与女性在意识觉醒后的不屈与抗争,饱含着对女性生存境遇的关注热情,有着强烈的现实批判指向。但笔者认为,这批杀夫题材作品在叙事层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其叙事逻辑依然局限于逻各斯中心主义的二元对立模式,这种叙事逻辑在不同程度上体现出作家的某种“女性主义焦虑症”,且结构模式的相似使这些作品的创作难免落入模式化的窠臼。与之相比,大陆女作家叶弥2003年发表于《作家》上的《猛虎》则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李昂的经典杀夫叙事模式,提供了一个较为独特的杀夫叙事维度,显示了其另类的、独立而成熟的文体意识。
比较《杀夫》与《猛虎》两部作品,可以发现它们分别对中国现代文学的经典文本,即鲁迅的《祝福》与张爱玲的《金锁记》有着一定程度的戏仿。两部作品有着不同的叙事角度,构置了截然相反的家庭结构模式,而在女性主义批判指向上则是殊途同归。在一定程度上,《猛虎》溢出了单一的反男权的文化范畴,上升至对人类普遍生存境遇的透视与关怀,有着更为深邃复杂的人性指向。
一
《杀夫》的创作灵感源自于中国抗战胜利前夕刊登在上海《春申见闻》上的一则“詹周氏杀夫”的社会新闻。李昂将其移植到故乡台湾彰化县鹿港小镇,赋予其陈旧、荒蛮、血腥的气息。小说女主人公林市九岁丧父,母女二人被叔叔赶出自家屋子,寄住于林家祠堂。饥饿的母亲被大兵用食物诱奸而失贞,进而被族人处死,林市则在叔叔家做苦工勉强度日。长大后的林市被迫嫁给屠夫陈江水,辛苦操劳却受到丈夫极度的虐待。在非人的折磨与威逼之下,林市彻底崩溃,于精神失常的状态下用杀猪刀将酒后酣睡的丈夫杀掉。
这是一个令人触目惊心的人间惨剧。李昂通过家族逼迫、丈夫虐待、民间舆论等几个方面构建了一个强大的男权话语场,去解析一个普通女性的悲惨宿命。林市的悲剧起始于族权的逼迫。林市的叔叔只因林市不是“传宗接代的儿子”就将屋子收回,将饥寒交迫的母女赶出家门。在饥饿本能的驱使下,母亲被诱骗,这不仅没有得到林家的同情,反而因其“不贞”被毒打致死。林市的婚姻是从一个火坑跳入另一个火坑的过程,即由族权统治转变为夫权统治。在此过程中林市始终没有被作为一个人,而是被作为一个物去对待。她之所以嫁给四十多岁的屠夫陈江水是因为“杀猪陈仔每十天半月就得送一斤猪肉”,即这场婚姻只是一个猪肉换人肉的交易而已。林市从结婚的第一天起就沦为丈夫的泄欲工具,每天都要充满恐惧地满足丈夫的性需求,连月经期也不能幸免。婚前的交换逻辑在婚后依然持续,陈江水每次占有林市前都要带些吃食的习惯也说明婚姻在男性眼中只不过是食物与性的兑换而已,而妻子在毫无经济独立可能的家庭环境中,只能用身体换取食物。除了族权与夫权的压迫,以阿罔官为代表的街坊邻居组成的“无意识杀人团”也对林市的悲剧造成了直接影响。她们在洗衣服的水井前闲言碎语,以男性的伦理规范相互炫耀或指责,对林市的不幸遭遇进行极度曲解。她们是男权社会的牺牲品,继而又争作男权社会的代言人。阿罔官如鬼魅般对林市的偷窥表明她也是一颗备受压抑而空虚寂寞的心,男权文化对女性的迫害由此可见一斑。[1]
从故事结构、情节内容与精神指向来看,《杀夫》无疑对鲁迅的《祝福》有着一定的继承与戏仿,是在启蒙话语作用下对《祝福》的一次回响。在一定程度上,林市即是祥林嫂的鹿港翻版:林市讲述梦境时的语气、神态及听众的反映与祥林嫂讲述“阿毛的故事”时的情景极为相似,阿罔官诉说要去陈府王爷拜拜时的境遇与林市惊恐的反映也不得不让人想起柳妈劝祥林嫂捐门槛的经典段落。从精神指向来看,《杀夫》有着“五四”“问题小说”的延续,继承了《祝福》鲜明的启蒙理想与现实批判意识。但二者的批判指向则有着一定的差异。同是书写女性苦难,鲁迅以祥林嫂无辜惨死街头深刻揭示封建礼教对普通妇女的迫害,从宏观上揭示了女性受压迫的现实与社会根源。而李昂更多从性别角度出发,通过对林市杀夫缘由的探析揭示了“两性尖锐对峙的极限状态,而且还陈述了一个反传统秩序的颠覆状态”[2]。
如果说《杀夫》是从女性身体苦难的角度,以极限的叙述方式,正面直击家庭生活中的男性霸权的话,大陆女作家叶弥的《猛虎》则更多从女性精神受难的角度,以“绵里藏针”的语调,缓缓剖开平静的家庭生活的外衣,在对生活的常态化书写中深刻表现女性摆脱男权藩篱之暗流。
《猛虎》一改一般女性杀夫题材小说中男强女弱的性别设置,而是构造了一个截然相反的女强男弱的家庭结构环境。女主人公崔家媚是一个健康美丽的,“像一个丰沛的暗中涌动的河流”一样的女人,“她的强悍是藏在安静里头的”。丈夫老刘在女儿出生后便患上了性无能,于是,生理的缺陷导致了他心理的极度自卑,“他对她既害怕,又总觉得要提防她什么。他对她已经没有爱了,因为她一直给予他压力,而他却一点压力也给不了她。他们是不平等的”。于是,生理无能的老刘不惜在精神上拼命折磨妻子,以获取可怜的男性尊严;他主动亲近女儿,面对二十八岁的女儿,一会儿摸摸小腰,一会儿亲亲额头,以期在伦理的边缘获得一种补偿与替代性的满足,并激起妻子的妒意;他极力怂恿妻子到外面去找别的男人,以获取道义上的优势,但又时刻提防着她,在背地里骂她“骚”。在这种情况下,崔家媚既要忍受丈夫与女儿的精神疏远,合理的家庭欲望又得不到正常的满足,内心变得极度麻木与冷漠,并以这种麻木与冷漠报复着他人。终于,丈夫病发,崔家媚在丈夫对女儿的高喊声中,妒意大起,停止为丈夫喂药,导致了丈夫的死亡。
崔家媚这一人物形象不由让人想起张爱玲《金锁记》中的曹七巧。两个同在男性文化的蹂躏中欲望极度压抑而麻木冷漠最终变态复仇的女人。不公的命运使遭七巧缺乏安全与信任感,陷入金钱的牢笼,以自虐的方式向一切人报复。她怂恿儿子间接害死了自己的儿媳,破坏女儿的婚姻,在报复中丧失了作为一个女人最基本的柔情与作为一个母亲最重要的母性。崔家媚在“贤妻良母”的外在形象中不动声色地展露着自己的残忍。她守住“良家妇女”的底线,在越轨的边缘进行恶作剧,以摆脱欲望的纠缠。当受其蛊惑的老单身汉绝望地撞得头破血流时,她冷漠残忍的表情令人触目惊心。在丈夫与女儿的精神拒斥中她心冷如铁,在杀死丈夫的过程中表现出的阴冷、理智与决绝让人心痛。在对抗家庭的冷暴力中她耗尽了所有的人性热情,失去了对亲情、爱情等一切美好事物的感知。崔家媚对丈夫的杀害是对男权社会的一次同归于尽的反叛,虽然成功,却付出了惨痛的人性代价,这是一场看似胜利的失败,只剩下荒诞的宿命似的悲哀,一个“美丽而苍凉的手势”。对于曹七巧与崔家媚而言,她们都有着华丽光鲜的外表,但都无法摆脱男权社会的无形枷锁。张爱玲与叶弥正是从一种人性受难的宏观角度揭示出男权文化强加给女性的不可抗力。
二
毫无疑问,《杀夫》开创了两岸杀夫题材小说的典型范式,新时期大陆女作家具有女性主义意识的杀夫题材在不同程度上都带有《杀夫》的叙事痕迹,在情节结构上大致呈现为“丈夫施暴——女性受虐——杀夫——受法而死”的模式。其中,家庭暴力成为两岸杀夫叙事的核心,这种家庭暴力既包括身体暴力、性虐待,也有经济暴力、男性出轨造成的精神压抑等。无辜的妻子遭受残暴丈夫的虐待是其主要线索。从人物形象的角度来看,女性的形象大抵勤劳而善良,无论是勤俭持家的林市,还是老实本分的陈师母(《第三地晚餐》)、独立不屈的英芝(《奔跑的火光》)、美丽温婉的曾善柔(《云破处》)、吃苦能干的孙素宝(《第三棵树是和平》),她们身上集中体现了一个普通女性坚忍的生存信念与善良的人格品质。相比较而言,男性的形象则惨不忍睹,他们是暴力、虚伪、卑鄙、猥琐等一切恶的词汇可以形容的人,是人性恶的代名词。《杀夫》中屠夫陈江水性情极端残暴,对林氏的性虐待令人发指;《第三地晚餐》中的陈大柱又矮又丑,脾气暴躁,常对老婆发酒疯,性虐待,在其葬礼上,儿女向骨灰盒中吐痰的情节设置表现了对这个卑劣男人毫不留情的鄙弃;《奔跑的火光》中的贵清猥琐而无能,除了喝酒赌博别无所长,骗取妻子辛苦赚来的盖房子的钱,被发觉后则恼羞成怒,大发淫威;《第三棵树是和平》中的陈金虎更是无所不用其极地为恶,见面就毒打妻子,不仅咬掉了妻子的耳朵,还在妻子的肚皮上刻字。这些哪是相濡以沫过生活的夫妻,分明是积怨百年仇深似海的敌我矛盾。另一个较为有趣的现象是,只有当这些男人在扮演丈夫的角色时才会以夸张的方式大发淫威,而在充当儿子、邻里、同事的角色时,他们是温和而理性的。当我们在这种女性无辜与男性暴戾的书写中领悟男性对女性的压迫与男权文化的反人道时,也不禁要发问,为什么会呈现这样一种极端的性别对立与这样一种极限的叙事方式?
笔者认为,这里隐含着这样一种叙事逻辑:女作家渴望通过杀夫这样一种极端的反家庭行为的叙事来颠覆男权中心话语,以实现自己的女性主义批判目的;杀人在文明社会中是为道德与法律所严令禁止的行为,如何为“杀夫”提供一个足够充分的理由,成为作家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作家必须站在人权或人道主义的立场,为女主人公提供足够的道义支撑,使杀夫发生时,读者注意的不再是这一行为,而是去领悟与反思其中的男权压迫因素。
问题是,在这样一种叙事逻辑的引导下,作家在叙事中的专制与独断在所难免,作家与其笔下的人物之间形成了一种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这样一种叙事思维依然局限于逻各斯中心主义的二元对立模式,将女性与男性决然割裂与对立,而“杀夫”则不免成为男性无端得利、女性无辜受难的演绎与展示,缺乏对家庭生活内部机理更为本真的透视。以《杀夫》为代表的这一批小说都不同程度上存在着艺术的失真,表现出或隐或显的“女性主义焦虑症”。[3]
另一个问题是,这种以“家暴”为核心的女性杀夫叙事在实质上与传统男性作家“潘金莲式”的杀夫书写在叙事逻辑上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如果说以潘金莲为代表的杀夫范式所反映的“无奸不成杀”被视为男性强权的解读符码,那么,李昂、方方笔下所表达的“无家暴不成杀”同样未免落入女性主义的固化处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而言,当女性作家想通过杀夫为载体来表现其清醒的女性意识的时候,实际上与男性作家用杀夫为载体表现自己的男权意识是一样的。这是一个相互指责的过程,也即争夺话语权的过程。而问题的尴尬之处在于,积习已千年,早已凝结成潜意识的男权文化已不分性别地融入到现代生活的每个角落,整个语言体系都充斥着男权的暴力色彩,“杀某某”本身就是男权象征体系中的典型语法。当女作家试图通过杀夫这种最为极端的方式颠覆与解构男权文化时,其手中的武器正是男权文化所铸造的。这就注定了女作家的这场反叛从一开始便落入了男权机制的圈套,输在了起点。而这种“无家暴不成杀”的极限叙事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言说当下女性真实的存在困境并获得独特的艺术品格,是值得怀疑与思考的。
另外,在二元对立模式引导下的两岸女作家在对其笔下男性主人公“恶魔化”塑造的同时,也显示了其对男权文化自身认识的一些误区与偏差,即将“男权”混同于“男性”,将“反男权”等同于“反男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女性主义焦虑症”的一种体现。波伏娃曾说过一句著名的话,至今仍被女性主义者不断引用,即“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被塑造成的”。但是换个角度,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男人也不是天生的,也是后天被塑造成的?因为人的群体形成了文化,而文化自身又在以非理性的方式塑造着个人,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每个人都无时无刻不受文化的限制、禁锢与绑架,甚至可以说,人即是文化的傀儡。男权文化的形成并不是男性自身创造的,也并不受男性控制,而是由两性共同作用生成的,女性亦是男权文化的共谋。男性固然是男权文化的主要载体与最大受益者,但是在某种程度上与女性一样也是男权文化的受害者。当这些杀夫题材小说在对男性进行“恶魔化”塑造的同时,已将“男性”等同于“男权”放置于女性主义的对立面,将男权文化与“男性”这一男权文化的主要载体不加区分一并泯灭,忽略了“男性”作为一个人最基本的存在感知与其在享受性别特权的夹缝中傀儡似的悲哀。这种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实际上掩盖了家庭生活背后最为本真的复杂性。
而在这种女性主义杀夫叙事的框架中,叶弥的《猛虎》则提供了一条较为独特的新的叙事维度,显示了其较为另类的、独立而成熟的文体意识。《猛虎》也写了家庭暴力,但这种家庭暴力并不是单项的压迫与被压迫的显性暴力,而是在家庭的琐碎中暗藏着的旷日持久的“冷暴力”,夫妻二人都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耗尽心力,人格扭曲,最终以双方身体的消亡与精神的虐杀而结束,唱响了荒凉而绵长的人性悲歌。在这里,没有性别上的善与恶、对与错、无辜与暴戾的区分与对立,因而并没有挑动人感官神经的极限叙述。小说在对生活的常态化书写中揭示出婚姻中自来的残忍,一种挥之不去的无物之阵,反映出文化、性格、命运对人的绑架与捉弄,从而更具有形上意味与文化深度。小说中的男权文化因素作为一种潜意识操纵着夫妻二人,它压迫着妻子崔家媚,但同时也没有放过丈夫老刘。对于妻子而言,名节观念作为一种文化形态已经内化到了她的灵魂深处,成为一种禁令,使她的生命活力无处释放,只能加重对无能为力的丈夫的逼迫。而对于老刘而言,男权意识中,性能力是最基本而重要的,性无能是对一个男人最大的屈辱,老刘正是在这种观念中自卑不已,从无能为力到完全失势,在生理无能导致的精神变异中憎恨生命力旺盛的妻子,以自暴自弃的方式对抗妻子的生命热情。[4]在这种文化的操纵下,无论男人女人都异化成了猛虎,双方都受到对方的噬咬,而又本能地拼命给对方以伤害。《猛虎》正是从这个角度揭示出婚姻家庭的真实状态与隐藏其后的文化黑手。
比较《杀夫》与《猛虎》两部作品可以发现,《杀夫》无疑有着更为鲜明的女性主义批判意识,是对世界范围内女性主义文化思潮的积极回应,是对传统男性作家两性认知的一次决绝的颠覆与反叛,它以极限的叙事方式控诉了凝聚千年的男权文化对女性的压抑与迫害,有着不容忽视的社会价值与文学史意义。但从文学审美的角度而言,过于激切的意识形态目的遮蔽了对人性深度挖掘的可能,以今天的眼光来看有着一定的滞后性。《猛虎》则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的新的叙事可能,叶弥的成功之处在于她跳出了激切的女性主义意识辖制,更多地从人性的角度出发,上升至人类普遍生存境遇的透视和解剖,因而有着更为复杂深邃的人性指向。
[1]樊洛平.当代台湾女性小说史论[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5.
[2]陈晓润.“杀夫”与“女性主义”[J].世界华文文学论坛,2007(4).
[3]沈红芳.“杀夫”叙事中的罪与罚:论《杀夫》等五部小说[J].中州学刊,2010(6).
[4]朱美禄.智性叙述下的人类生存寓言:叶弥小说《猛虎》评析[J].名作欣赏,2005(5).
(责任编辑许峻)
10.13783/j.cnki.cn41-1275/g4.2015.01.012
I206.09
A
1008-3715(2015)01-0057-04
2014-12-16
岑灿(1989—),男,河南信阳人,郑州大学文学院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2012级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