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5-01-21宋敏赵清东秦哲
宋敏 赵清 东秦哲
摘 要:把国家行政机关办理的有关事宜及其办理情况,通过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是行之有效的方式。政务公开对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使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为紧密,促进建立公平竞争的经济发展软环境,积极预防和治理腐败,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关键词:政务公开;行政机关;社会主义民主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5-0279-03
众所周知,政务公开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产物。伴随着我国全体公民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对政务公开的要求也随之越来越高。打造服务型政府的基础性工作便是政务公开。我党在十五大报告中就曾指出,“要深化改革,完善监督法制,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并且在十七大中更是进一步指出,“要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促进并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和打造服务型政府。”公民唯有了解权利的运行才能更好地监督权利的运行。
一、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
政务公开的涵义是指行政制度、行政程序、行政职权、行政执法以及行政职权的范围应该向全体社会公众公开。作为国家的公民有权为了自己的需要和利益而对政府的行政信息有所了解,当然,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应该除外情况。有关于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如何进行行政决策,其过程是怎样的,也应该是公众了解的范围。公民还应有权监督政府及其所属的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对政府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价,对维护公民自身的合法权利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观点[1]。
(一)政务公开缺乏行之有效的保障机制
政务公开的目的就是要落实公民的知情权。我国宪法赋予了公民享有知情权,但是并没有对知情权是否应体现在行政管理中做出相应的规定。而这种知情权恰恰应该体现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知情权实际上是宪法的一项隐含权利,由于规定不甚明确,我们不能不说立法有欠完善。另外,现在通行的法律法规有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原则不清晰,内容不确切,操作困难等现象较为明显。尽管实施政务公开已成为当务之急,但是如何确定公开的标准和尺度、怎样公开、公开的决定应该由哪些部门作出、如何使得政务公开得以有效实施、关于公民知情权的纠纷是否可以通过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尚无定论。与此同时,行政机关制定的一些行政法规,地方性规章比较分散,我国公民知情权的法律基础大多来源与此,造成了公民获得某些信息的途径不明确。同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至今尚没有明确的、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来对其权利进行约束,从而导致公民在获取政府相应信息资源时缺乏合法依据。
(二)公民的政治素质参差不齐
普通公民对政务信息公开缺乏认识,这与他们的权利意识淡漠是密不可分的。民主的第二个重要的智力条件就是受过教育的公民[2]。在政治社会化背景下开展政府行为是政务公开的先决条件,它体现了公民个体与社会的双向互动。我们如果要使政务公开取得成效,调动个体积极性与社会积极性是其动力源泉。一国在政治社会化的进程中,想要推行民主政治、个体积极性想要得到充分彰显,这与其自身的文化素质,特别是政治素质关系极为密切。而公民要想获得较高的政治素质这又与一个国家教育发展水平密不可分。唯有通过教育才能够使公民素质得以提高。阿尔蒙德和维巴通过对美国等国的公民文化进行调查,得出了教育程度与公民的政治意识、参政率是成正比的结论[3]。实践证明,一个国家的公民所受到的教育程度越高,则该国公民对政治问题就越关心;反之,即便是政府给该公民提供了大量丰富的、内容准确翔实、观点鲜明的信息,对于那些仅有理性而并没有学会如何消化并运用这些给出信息的人,以及对那些对处理共同问题缺乏必要技能的人,都显得毫无用处。我们国家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民中存在着大量的农业人口、文盲人口以及贫困人口,他们在现有人口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在我国教育发展失衡是普遍现象,老少边穷地区的教育仍相对落后,公民民主意识和法制理念更是极其淡薄。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国,年满16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文盲的人数竟然高达1亿人左右,并且还有五分之二的中国人甚至连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都有困难。这种教育上的缺失对政务公开的有效进行人为地设置了障碍。
(三)政务公开所采取的方式表面化
政务公开的内容是通过行政结果表现出来的,而对于我国公民普遍关心的行政程序怎样运转、行政收费如何进行、行政审批怎样运作,这些民心所向的问题透明度并不高,而且往往是事后公开,事前和事中群众不知情。更有些地方政府所规定的政务公开方式多达十几种,在具体实践中,人民群众并不知道选择哪一种形式更为有效,结果造成政务公开效果不理想,形同虚设。有些地方政务公开仅停留在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上;有些干部则把政务公开认为是一种形式,他们采用走过场的方式,避重就轻。基于上述原因,某些地方的政务公开只是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但在操作中却并不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政务公开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的多,政务公开的效果不理想。
(四)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具体
目前,对于政务公开的内容,也即政务公开的范围,具体而言就是哪些信息可以公开、哪些则不能公开,规定得不具体。从现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上看,各级政府公开的内容都有相应的原则性规定。但从实践上看,行政主体在公开政务时往往是有选择的进行,而对于那些具有重要意义的政务信息并未公开。政务公开不仅仅是将公共权力如何运作及其过程和具体结果向社会公开,更重要的是将国家所掌握的信息向公众公开,这实际上是对公民知情权的尊重。在长期行政过程中,政府及所属部门产生、收集、整理、使用和保存的信息,这些信息涵盖了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其中,还有一些信息在宏观上具有战略资源的性质,关系到公众置业。市场主体如何进行有针对性的投资等关系国际民生的重要领域,政府对这些资源具有绝对的垄断地位和重新配置的权力。政府如果想要获得行政合法性,对公众公开政务信息显得尤为必要。endprint
二、政务公开存在问题的相应对策
(一)加强监督
推行政务公开的核心是监督。公开和监督二者互为依托,公开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保证。若使政务公开不流于形式,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是推行政务公开的有效措施。
首先,应该将党、委政府作为领导机构,由纪检监督部门进行组织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把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应该成立由人民代表大会、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监督单位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由人大主任或纪检委书记任组长。对如何进行政务公开进行督查可由监督小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并且监督的重点应该围绕着公开的内容是否具有真实性,政务公开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那些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是否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并且对那些违反公开规定的问题如何进行处罚等做出明确具体的意思表示。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与相应的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并要求其限期整改,以观后效。
其次,要使群众投诉有的放矢。可以通过建立相应的群众投诉举报中心、公布热线电话专线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对群众反响强烈的社会问题的投诉和举报进行受理。还可以通过设举报电话、投诉箱、意见簿和聘请群众信赖的专职监督员等方式,把广大干部和群众参与政务公开的热情和积极性调动起来,使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落实到实处。
再次,各级人大、政协也要充分发挥其民主监督的职能,并且可以调动媒体的力量通过新闻舆论监督的方式使政务公开最大化。地方各级人大和政协应该把政务公开列为政务中的重点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进行监督和视察,并将检查情况进行公开通报。人大甚至可以通过召开以干部和群众代表为成员的定期会议作为监督的常态形式,通过此种方式把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征集上来,并将收集到的意见与建议汇总,及时反馈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一步督促整改。另外,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及时通过征求意见表进行问卷调查,使政务公开工作对整个社会是透明公开的。新闻媒体也要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对于那些政务公开工作的成功经验要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对于那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典型事例要予以曝光,让违法者无处藏身。
(二)政务公开的法律制度应该具体化
发达国家往往通过立法的方式来规定政府政务公开行为。比如,美国制定的《情报自由法》中明确规定了政府的档案应该向公众公开,并且对不予公开的范围也做了明确规定,通过立法保证了情报公开的司法救济;法国有《行政文书公开法》;韩国有《公共机关信息公开法》;日本有《信息公开法案》等[4]。这都是我国在实行政务公开的过程中可以合理借鉴的。只有严格按制度办事,才能更好的保障政务公开的运行,唯有将政务公开法治化,才能保障政务公开做到真正的公平,公正,才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得以实现。
(三)增强政务公开意识
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就是政务公开意识。有些职能部门认为是否进行政务公开无所谓,如果政务公开了,相应的造成了大事小情层出不穷,办事效率低下,政务公开往往会使单位的既得利益受到损失;更有甚者认为政务公开会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只有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现实意义,把政务公开上升到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使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才能抓好社会主义公共权力监控。因此,应该加强对行政人员检查、教育及督促,依法公开行政;同时,也要以政务公开为基本方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从而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传统行政管理模式,在管理过程中贯彻以人为本,服务大众的思想。诚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也应加强,对他们适当的教育和引导,使其自觉行使自身的要求公开行政的权利。
结语
我国政府目前正处于转型期,政府能否做到政务公开关系到干群关系是否密切。只有通过政务公开,将政务信息公开化、透明化,使得人民群众对政府行为心中有数,群众能及时掌握知道政府在从事何种行为、为什么要从事,以及结果如何等等,人们群众才会更加支持、理解、信任政府的工作。这样,才能顺应民意,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对于各级政府来说,要更好地协调政府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形成政府与群众心连心的局面。总之,推进政务公开,方式是多样的,只有全民行动起来,将政务公开落到实处,才能更好地实现社会主义民主。
参考文献:
[1] 李朝志.政务公开是我国行政民主发展的必然选择[C]//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政府建设与政务公开研究,北京:知识出版社,2001.
[2] 斯蒂格利茨.自由、知情权和公共话语—透明化在公共生活中的作用[J].环球法律评论,2002,(秋季号).
[3] 科恩.论民主[M].聂信,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164.
[4] 田少婕.我国政务公开法治化建设的思考[J].传承,2009,(6):121.
Discussion about the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government affairs openness
SONG Min 1,ZHAO Qing 2,DONG Qin- zhe 3
(1.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Harbin 150080,
2.Qigihar prison,Qigihar 161000;3.Heilongjiang Baoquanling agricultural reclamation court,Baoquanling 161000,China)
Abstract:The relevant matters for the state administrative organs and their handling of the situation,through appropriate forms to the general public,making government affairs public is effective way. Open to improve the socialist legal system,strengthen the socialist democracy,the government and the people more closely,promote the establishment of fair competition and the soft environment for economic development,activ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corruption,have very important real significance and far-reaching historical significance.
Key words:public affairs;administrative organ;socialist democracy
[责任编辑 杜 娟]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