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中面临的困境及破解
2015-01-20向明艳
向明艳
摘要:近年来,小贷公司充分发挥小额、分散、快捷的优势,不断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在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补充作用,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但调查中发展,小贷公司在经营中面临融资渠道不畅通、税负较重、政策支持不够等多重困境,亟待解决。如何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解决其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充分发挥其特点及优势,使其在不断变化的融资环境中,成为服务三农及小微企业的重要力量,仍是一个重要课题。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困境;破解
一、小贷公司的经营现状
(一)资本金已经满负荷运转
小贷公司由于其“短、平、快”的特色,在为小微企业提供过渡资金和补充资金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市场对资金的需求较为旺盛。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张家界市3家小贷公司贷款余额为16451万元,占资本金比例为10967%。公司资本金及贷款利息收入充分利用,满负荷运转,已将经营资金利用最大化。据某小贷公司反映,现在仍有很多客户在排队等待资金,还贷的资金基本不会在公司账上过夜。
(二)抵押担保方式不断创新
据调查,小贷公司的贷款客户基本是被商业银行筛选过后的客户,大部分不具备合法的抵押担保物。小贷公司只有不断创新抵押担保方式,才能更好地发展壮大。如某小贷公司非常重视抵押物的变现价值和能力,开办了酒店客房的收益权抵押贷款,对无两证房产则采取先购买后赎回的方式进行抵押,灵活快捷。某小贷公司更多地采取保证人担保的方式,重点考察保证人的经济实力和偿还能力,并不像商业银行要求保证人必须是公职人员。
(三)形成了以“熟人社会”为基础的风控机制
小贷公司在经营过程当中,逐渐形成了一种不同于商业银行的风控机制。相比于抵押担保和还款能力,小贷公司更加重视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人品。小贷公司的股东一般是由当地比较成功的数名企业家构成,利用这些股东在县域范围内形成的“熟人社会”关系网,可以有效对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进行考察。从而利用“熟人社会”对贷款监督的便利性、信用和社会关系担保的便利性,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并节约交易时间,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如某小贷公司表示,大部分客户的信用情况都可以通过股东或者股东的朋友进行了解,少数不熟悉的客户,则采取实地走访、跟借款企业的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借款人是否有不良嗜好、了解其上下游经销商的情况、走访邻居了解其家庭情况等方法对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人品进行考察。
二、小贷公司经营中面临的问题
(一)融资渠道不畅通
小贷公司的贷款资金来源主要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另外,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13]7号)文件规定,鼓励银行机构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融资,融资金额不得超过小贷公司资本金的100%。但相关部门出于风险考虑,并不建议银行机构给小贷公司提供融资,银行也出于同业竞争的担忧,对小贷公司的融资非常谨慎。调查中发现:张家界市3家小额贷款公司资本金全部为股东个人缴纳,由于利润分红要重复征税,股东增资扩股的意愿也不强烈,也没有从银行等金融市场融入资金。新制度经济学认为,规模经济是引致制度变迁需求的重要因素。相对于小企业,大企业更具有规模经济优势,单位成本更低,利润更高,这就需要较大的资金量。分析认为,当前导致小额贷款公司陷入经营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有限的资金规模以及对融资渠道、融资规模的限制。
(二)税费负担过重
据调查,辖内小贷公司均反映当前的税费负担太重。小额贷款公司虽从事金融服务业,但从性质上不属于金融机构,必须以工商企业的标准缴纳税费。按营业收入的56%上缴营业税金及附加,按利润总额的25%上缴所得税,远高于同为以经营小额信贷为主的农村信用社的税费:33%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125%的企业所得税。而税后利润股东分红时还要按分红额度征收20%个人所得税,小贷公司认为这属于重复收税。
(三)政策扶持不足
一是计提风险准备金没有得到税务部门的肯定。在经营风险特别大的情况下,为抵御风险,小贷公司按贷款余额自行计提风险准备金。但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并没有文件明确规定小贷公司可以参照金融企业执行该政策,对计提风险准备金列为营业成本的做法并不十分认同,因此对小贷公司经营造成很大不确定性因素。而小额贷款公司转村镇银行的《细则》中明确规定,拟转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必须足额计提风险准备金,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必须达到130%。如果税务等相关部门不允许计提风险准备金,将导致公司既没有风险抵御手段,也无法转制为村镇银行。二是部分职能部门出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对小贷公司并不支持。如某部门要求小贷公司办理的房产抵押登记必须到指定机构办理评估手续,而《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设定房地产抵押时,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可由抵押当事人协商议定。小贷公司发放的贷款一般期限短、时间快,而评估是按次收费,不仅大大增加了客户的贷款成本,还让贷款手续更加复杂。
(四)对接入征信系统意见不一
当前,人民银行已经开始放开小贷公司接入征信系统,但小贷公司对接入征信系统的意见并不一致。如某小贷公司认为:当前小贷公司经营非常灵活,可以征对不同客户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贷款期限,给予暂时无法偿还本息的客户适当延期。一旦加入征信系统,期限无法灵活调整,这部分延期的客户很可能会形成不良记录。另外,银行把小贷公司的客户当做高风险客户,不给这部分客户发放贷款,如果加入征信系统,在小贷公司贷款的客户将无法再向银行融资,小贷公司的优势将大打折扣。某小贷公司则表示:加入征信系统将有利于防范信贷风险。
(五)行业发展预期并不明确
一是缺乏高素质的员工队伍,阻碍其发展。据调查,3家小贷公司除了总经理或者信贷部门经理有银行从业经验外,其余一般员工均没有银行从业经验,对信贷业务并不十分了解。二是对转制成村镇银行动力不足。如某小贷公司认为,虽然转成村镇银行可以吸收存款,但是必须有商业银行参股,要让出一定的话语权,而且村镇银行的吸收存款方面具有天然的劣势,无法和商业银行竞争。三是其他发展方向尚不明确。如某小贷公司提出,小贷公司未来可以按省打包上市融资,或者转型成为金融消费公司,但目前没有明确的政策支持。
三、对策建议
(一)拓展融资渠道
在当前人民银行开展小贷公司信用评级的基础上,鼓励商业银行向信用评级较高的小贷公司提供融资,既可以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又可以促进小贷公司发展。另外,可以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在局部试点的基础上,首先开展同业市场拆借等风险较低的新业务模式,然后逐步放松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限制。
(二)加强政策支持
一是减免税费。建议税务部门明确规定小贷公司的金融机构地位,对其税费参照农信社或村镇银行进行收取。另外应降低或者取消股东分红的个人所得税。二是建立计提风险准备金制度。应明确小贷公司可以参照金融企业按照一定比例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并计入成本。贷款损失准备可以参照贷款五级分类的标准进行提取,也可以每年提取资本金的10%,连续提满5年。三是小贷公司主管部门应协调好与房管局等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四是人民银行可以对小贷公司发放的“三农”贷款提供支农再贷款支持。
(三)明确小贷行业发展路径
逐步降低转制成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的准入门槛,设定小贷公司向金融消费公司等转型的条件,鼓励部分运作较好的小贷公司转型成为金融消费公司,树立起标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小贷公司也必须加强自身实力建设:一是要搞好包括风险管理能力、制度建设在内的基础建设;二是要看清自形势,做好模式定位,不宜急于求成;三是要加强团队凝聚力,加强团队人员的素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