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信机构资本和改革发展情况的调查
2015-01-20中国人民银行张家界市中心支行课题组
中国人民银行张家界市中心支行课题组
近期,张家界市中支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调查表格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辖内农信机构资本及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调查结果显示:自2004年湖南省启动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以来,经过扩股增资、兑付央行专项票据和推动农商行改制等措施,辖内农信机构资本实力得到扩充,业务发展规模快速扩张,经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增强,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但同时,农信机构不良贷款率偏高、风险防控能力薄弱、资本补充渠道单一等问题比较突出,亟待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
一、农信机构改革取得的成效
(一)各项业务快速发展,市场份额稳步提高。截至2013年末,辖内农信机构各项存款为960395万元,各项贷款为629969万元,分别为2004年农信社改革前的611倍和502倍。2013年末,全市农信机构存款总量在金融机构的排名由2004年末第2位上升至第1位,贷款总量由全金融机构排名从2004年末第4位上升至第1位。在县域金融市场,农信社的存贷市场份额更高。2013年末,桑植县农村信用社存、贷款占全金融机构存贷款总量的比例分别为4069%和4988%,成为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二)盈利能力明显增强,抗风险能力有效提升。在各项改革优惠政策的扶持下,业务发展取得长足进步,全市农信机构从2000年开始实现盈利且盈利逐年大幅增加,为化解历史包袱、提高拨备覆盖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2013年,农信机构实现利润9825万元,是2004年的1861倍。2013年末,农信机构贷款损失准备达52976万元,拨备覆盖率达46%。2004年以来,农信机构利用贷款损失准备累计核销不良资产6300万元。
(三)经营管理水平大幅提高,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有所增强。一是业务处理的电子网络化水平大幅提升。2004年以来,全省农信社系统通过搭建科技信息、电子结算和资金融通三大服务平台,实现了存款、贷款和结算业务由主要靠传统手工操作,向结算服务电子化、信贷管理的信息化、资金融通网络化转变,服务手段、功能、品种与国有商业银行的差距已明显缩小。目前,辖内农信机构所有营业网点联网通存通兑并“汇通天下”,发行了集支付结算和贷款功能于一身的“福祥便民卡”,实现结算服务大提速。同时,信贷管理系统的上线运行,促进了信贷服务的精细化、规范化、流程化水平的提高。二是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有所增强。农信机构相继建立了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人员实行严厉的责任追究,使农信社案件高发的态势得到遏制。近年来,农信机构累计对611人次实施了经济处罚,停岗收贷21人,解除劳动合同16人,实施经济处罚60万元。
(四)资本实力有所增强,股权结构得到改善。农信机构经过增资扩股和股份制改造,股本金达41530万元,资本充足率从2004年末-498%上升到2013年末624%。2011年以来,农信社完成了资格股向投资股的转换,全面取消了资格股,条件较好的农信社还引进法人股股东,法人股持股比例达35%。新成立的张家界农商银行,企业法人股占比为52%,自然人股东人数由5921人降至231,自然人股金由人均102万元上升至125万元,农信社股权高度分散的局面得到改观。
(五)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建立,职能作用逐步发挥。目前农信机构均建立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架构,定期召开社员(股东)代表大会、(理)董事会、监事会,对农信机构的经营管理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特别是农商行改制为产权关系明晰、股权结构合理股份制金融企业后,法人治理结构明显改善,大股东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积极性明显增强,外部董事在企业盈利能力、费用管理、职工薪酬水平和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对农商行经营管理层形成了有效制约,内部人控制现象得到根本改观。
(六)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一是涉农贷款稳定增长。2009年以来,农信机构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涉农贷款余额由2007年的1799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5629亿元,增长213%。二是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发挥了积极作用。农信机构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由2012年6月末的71928万元增加到2014年6月末的110939万元,增长5424%。三是大力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截至2013年末,农信机构在农村地区安装107台ATM、948台POS机,设立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406个,为改善农村支付基础设施,实现助农取款服务行政村全覆盖做出重要贡献。2011年以来,在桑植县四方溪、打谷泉等金融服务空白乡镇设立营业网点,打通了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不良贷款比率偏高,成为制约农信社发展的瓶颈。2013年,农信社对隐形不良贷款清理入账真实反映,导致不良贷款大幅反弹,截至2013年末,辖内农合机构不良贷款率为181%,其中农商行不良贷款率为6%,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率为2465%,而不良贷款大幅反弹对资本充足率和拨备覆盖率产生了直接影响,导致资本充足率和拨备覆盖率直线下降。资本充足率由2012年的988%下降至2013年的624%,拨备覆盖率由2012年的11818%下降至2013年的4612%,而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是组建农商行的重要考核指标,农信社在短期内要达到组建农商行的条件面临较大困难。问卷调查显示,辖内农信社均认为不良贷款过高是影响农信社改革发展的最大难题。(二)农商行法人股股权高度集中,易容形成外部人和关联股东控制现象。在农商行改制过程中,法人股股权可高于50%,单户法人股可达10%,这导致法人股股权高度集中,一旦大股东抱团形成战略联盟,内部人将丧失话语权,容易形成外部人和关联股东控制现象,对农商行的经营管理产生较大负面影响。张家界市农商行外部董事对省联社指定空降的董事长存在抵触情绪,董事长的任命较长时间才通过董事会表决。株洲市某县信用联社在组建农商行过程中,对引进法人股股东把关不严,被关联股东控股后,内外部董事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严重分歧,目前正通过法律程序化解纠纷。(三)农信社法人治理结构有待完善,相互制衡的机制未能有效发挥。农信虽然建立了三会一层的架构,但是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一是理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职责边界不清。在实际管理中,由于理事长是农村信用联社的第一责任人,参与经营管理较多,真正发挥核心作用的联社党委,与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现代企业管理理念不符。二是省联社对农信社的经营管理干预较多。当前,省联社行政管理色彩较浓,集农信机构班子的提名权、经费审批权、重大项目审核权、大额贷款咨询权于一身,基层信用社缺乏必要的自主经营权,与基层农信社独立法人的性质不符。
(四)资本补充渠道单一,过度依赖增资扩股带来负面影响。现阶段,农信机构主要依靠利润留存和扩股增资来补充资本金。虽然农信机构盈利能力有所增强,但在提取贷款损失准备后,只能按10%比例提取的盈余公积,金额十分有限。2014年6月末,全市农信机构盈余公积为2016万元,占核心一级资本378%。因此扩股增资成为农信机构补充资本最主要手段,但扩股增资也存在一定的弊端,须与企业的业务发展规模、盈利能力相适应,否则每年的股金分红会消弱资本补充能力。2013年,慈利县农信社为稳定股金,违反监管部门规定,在有历年亏损和贷款拨备缺口的条件下,按照6%的标准进行了股金分红,对其后续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五)风险防控能力亟待提高,花钱买机制效果不明显。2007年央行发行专项票据,其目的是帮助农信社减轻历史包袱,支持其转换经营管理机制,建立现代金融企业管理制度。但在为农信社改革支付成本后,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并没有及时建立,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新的不良贷款仍在增加。2013年辖内农信机构不良贷款为114029万、71086笔,2008年央行票据兑付以后形成的不良贷款为57983万元、27098笔,占比达5085%和3812%,花钱买机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如辖内某县农村信用联社,由于长期以来采用了信息联络员制度,加之信贷管理不规范,信息联络员和信贷人员违规发放贷款现象严重。通过清理,发现借假冒名贷款3576笔,金额5158万元,严重影响了农村信用社的社会形象和声誉。
(六)存款市场竞争激烈,信贷投放受到较大制约。目前,受互联网金融、银行理财产品的分流作用以及新设金融机构相继开业的影响,张家界市存款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农信机构在组织低成本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存款方面处于劣势。8月末,辖内农信机构单位存款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仅为4%,其存款主要依赖农村网点的增长。由于在存款组织上面临较大困难,目前辖内三家农信机构中有两家行社存贷比突破75%的监管红线,下半年信贷投放面临较大制约。
三、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力度,有效压降不良贷款比率。一是加大两类不良贷款清收。抓住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和反腐力度加大,公款消费得到有效遏制,政府职能部门经费相对比较充裕的有利时机,借助纪委和组织部的力量,督促政府强势部门落实还款计划。同时加快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建议地方政府在公务员录用和干部提拔使用过程中,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对失信人员形成有效威慑。二是借助基层乡镇政府和村支两委力量,与失联贷款农户重新取得联系,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动员有还款能力的农户及时偿还贷款。三是联合执法部门开展依法强制清收。对失信企业和个人通过媒体曝光,利用社会舆论进行监督,联合职能部门对有还款能力而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钉子户依法清收并强制执行。四是对历年形成的不良贷款要进行责任认定,对不良贷款责任人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
(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一是省联社去行政化改革。省联社要淡化行政管理职能,在IT系统建设、产品研发、清算结算、员工培训、政策咨询等方面为辖内农合机构提供中后台服务,回归行业管理和服务机构的本质。二是将办事处改制为区域审计中心。为农信机构提供统计、审计等方面服务,加强业务合规性的审查,增强农信机构的风险防控能力。三是加快推进农信社股份制改造。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县级农村信用联社改制为产权关系明晰、股权结构合理、公司治理完善的股份制金融企业,真正发挥三会一层相互制衡的作用。
(三)培育健康的信贷管理文化,打造信贷服务阳光工程。一是学习借鉴先进的信贷管理文化。要学习借鉴沪农商行等经济发达地区稳健经营的银行先进信贷文化,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信贷人员的风险识别能力。二是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转变工作作风。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的激励机制,增强信贷人员的服务意识,及时了解农村市场的信贷需求,变坐等客户上门求贷为上门送贷和现场放贷,积极拓展农村信贷市场。三是实施严厉的责任追究,打造信贷服务阳光工程。要进一步规范贷款操作流程,严格执行责任追究,防范因工作失职和道德风险形成新的不良贷款。同时大力实施信贷服务阳光操作,杜绝信贷工作中不正之风,提升农信机构的社会形象和地位。
(四)积极稳妥地推进农商行改制,严防外部人和关联股东控制现象。在农商行改制过程中,要客观公正的维护新老股东的权益,对农信社的原有资产做出合理的价值评估,防止损害老股东权益。同时对新入股的法人股东入股动机和关联企业情况经行严格审查,确保法人股东入股动机合理和具备持续的资本补充能力,同时降低单户法人股持股的最高比例,防止关联股东和外部人控制。
(五)争取政策扶持,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一是地方政府要合理分配财政存款资源。要根据金融机构上年度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合理分配各种财政存款资源,以拓宽农信机构存款来源,降低资金组织成本,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二是调整再贷款利率政策。对地处市辖区,但农村网点较多、涉农贷款占比较高的农信机构,执行县域金融机构再贷款利率标准,降低其资金组织成本。
课题组组长:王国庆
课题组成员:糜铁平 杨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