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抚州现代服务业税负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2015-01-20侯志才郑小平
侯志才 郑小平
摘要:“营改增”对于推动国家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着深远的影响。对于中部欠发达地区的抚州市现代服务业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营改增”政策一方面可以使得部分企业结构性减税,另外一方面也有可能使部分企业税负增加。本文从企业税负方面来探讨抚州市此类企业在营改增过程中的利弊,进一步分析营改增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与措施。
关键词:营改增;税负;现代服务业
抚州市位于江西省东部,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无论是工业、农业还是服务业都处于一个比较低的水平阶段。按照要求,抚州市于8月1日起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确认“营改增”纳税人1003户。“营改增”试点的推行,对于抚州市相关企业来说利弊参半,对于抚州市经济影响也有利有弊。在此情况下企业只有认真分析营改增政策,把握好政策的优势引导,实施转变经营管理方式才能更好的推动企业的发展。
一、营改增对抚州市现代服务业税负影响分析
1、小规模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降低
作为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企业缴纳增值税是以不含税收入3%的征收率征收,对于交通运输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在此之前同样是按照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看是没有变化,但是增值税为价外税,营改增后需要将原营业收入作为含税价换算成不含税价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因此小规模交通运输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负担要低于之前的营业税负担。而对于其他它六个服务行业来说,在此之前最少都是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改增后变为3%,下降了2%,对于企业来讲降低了企业税负。以上分析是从营业税变为增值税的角度分析企业的税负。但是企业的税负降低,使得企业利润有所增加,从而使得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有所增加,经过分析测算可以得知企业缴纳所得税上升幅度要小于营业税变为增值税下降的幅度,因此总体来讲小规模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降低,营改增为此类企业的生存发展创造了条件。
2、现代服务业中的一般纳税人纳税负担取决进项税抵扣数
营改增后,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分别按照6%和11%两种税率缴纳增值税,这两种税率都要高于之前营业税征收税率,在没有进项税抵扣的情况下此类企业的课税负担加重,经过测算可得知,两者的税负分别加重23033%和132%
但是营改增后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执行进项税抵扣,可以抵扣的项目包括外购的机器设备、水费和电费所含的进项税额等。进项税抵扣数直接影响企业的税负,当进项税达到一定的量,企业的税负可以和营改增之前持平,当进项税超过这个平衡点后企业的税负开始降低,因此进项税抵扣量越大企业的税负越轻。假设一般纳税人中交通运输业和服务业分别执行11%和6%的税率,但是都按照13%进行进项税抵扣,两者的进项额分别为A和B,则进项税额分别为A/(1+13%)×13%和B/(1+13%)×13%。再假设营改增之前交通运输业和服务业销售额分别为A1和B1,按照3%和5%的征收率,交通运输业和服务业的营业税分别为3%A1和5%B1,改革后两者缴纳的增值税分别为991%A1和566%B1。要想使得营改增前后企业税负相同,那么企业抵扣的进项税额就应该分别是:A/(1+13%) 13%=991%A1-3%A1,B/(1+13%)×13%=566%B1-5%B1,可知A/A1=6009%,B/B1=574%,即交通运输业和服务业中的进项额占其销售额分别达到6009%和574%时,可以使得改革前后的税负水平相同,当超过这一比例时,企业的税负减轻。
3、流转税额发生变化
营改增后城建税和教育费税金附加随之发生变化,同样会影响企业税负,其影响度有多大取决于流转税税额变化程度。
抚州市营改增后的统计数据表明,2013年8月份以后全市道路运输业营业收入和利润增幅回落明显,该市123家道路运输业重点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2005亿元,比2012年同期下降19%,2013年 8月后转为负增长;营
业税金及附加下降128%,营业利润出现增长,实现营业利润17亿元;进入2014年,1-5月份抚州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61家,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8%,营业利润同比下降178%,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下降718%,“营改增”政策对抚州市交通物流及服务业的短期负面影响持续显现,部分物流企业受营改增政策的影响,已出现经营无法持续,甚至关门停业。
结合以上分析和统计数据可知,营改增政策对抚州市物流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了重大影响,加重了大部分企业的税负,影响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对抚州市的财政税收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二、抚州市现代服务行业应对“营改增”的对策分析
“营改增”政策是为了避免企业重复纳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产业升级,优化经济结构。因此“营改增”政策带来结构性减税成为它的一个特征。抚州市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现代服务业不够发达,但是服务业对抚州市地方税收却贡献非常大,2012年服务业提供的地方税收收入占全部地方税收的641%。但是抚州市服务业企业规模普遍较小,营业收入亿元以上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只有4家,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的现代服务企业也只有80余家。营改增政策使得抚州市部分企业短期内税负增加,导致企业发展停滞,甚至关门停业。本文认为针对这种情况,抚州市的现代服务行业企业应该采取一些应对措施。
1政府部门应当增加对现代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加快税制改革
首先,服务业为抚州市地方税收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增大对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就是在为抚州市的税收收入培植增长点。其次,服务业作为除了工业和农业以外的产业集合,不仅为生产领域提供各种服务,还为满足人们生活中的需求提供服务;同时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框架思路,对构建良好社会环境有着基础性作用,发达地区发达国家无不有发达的服务业。营改增政策对抚州市的交通运输业影响最大,占交通运输业成本最大的过路过桥费却没有纳入到可供抵扣的进项税中来,因此政府部门应当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将过路过桥费等费用纳入到可供抵扣的进项税中来,同时加强对配套服务业的管理,例如修理厂和油气站,让交通运输企业能够便利的开具到进项税发票。
2企业自身要熟悉营改增政策,充分利用其中的优惠政策
例如技术咨询服务业在营改增之前按照营业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的技术服务业按照6%的增值税税率缴纳增值税,表面上看是增加了企业的纳税负担,但是企业如果了解熟悉财税(2011)100号文件和财税(2011)111号文件,就可以发现文件中有关于软件企业通过自行开发的软件系统和技术进行数据咨询业务时,改征增值税后,对其实行“即征即退其缴纳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这一政策。再例如国家的财政补贴政策中有“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税率适用3%简易计税;一般纳税人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产生的购入原材料及试点服务、办公用品、水电费、设备维修等费用在采购环节负担的增值税,则可以进行进项抵扣”。那么如果此类服务业企业能充分利用这些政策就可以为企业较少不小的税务负担。
3企业应当提高自身的财务管理水平,完善营改增后的财务核算制度
营改增后增值税的计税方法、计税基数与营业税都不尽相同,那么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就必须得及时、准确地核算出企业应当缴纳的税金。其次,增值税的优惠形式有先征后返、免抵退等,相关税收政策都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资金安排以及财务筹划,综合来看这都需要企业对相关财务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4、企业要合理规划筹资、投资、经营、利润分配等财务活动,提高自身运营实力。增值税和营业税在缴纳方式上存在很大的差别,比如,在税收优惠方面,营业税一般执行直接减税或免税这种优惠方式,但是增值税执行的是“先征后返”、“免、抵、退”等优惠方式,这样对企业的资金安排和筹划产生了很大的。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合理规划筹资、投资、经营、利润分配等财务活动,择优选择纳税方案,提前筹划安排。针对采购、生产经营及内部核算等环节进行合理决策,不但能做到及时诚信纳税,又能够提高企业自身的资金实力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结论
虽然“营改增”政策短期内给抚州市的现代服务业带来一定的压力,使得抚州市部分服务业企业出现亏损,甚至倒闭,但是只要政府能够因势利导,企业能够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结合“营改增”政策的优势,抚州市的现代服务业就能够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为抚州市的地方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抚州市统计信息网,http://wwwfztjgovcn/
[2] 纪金莲,营改增对现代服务业税负影响因素分析[A]会计师,2014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1号
项目基金:抚州市社会科学“十二五”(2014年)规划项目《营改增对抚州现代服务业税负影响及对策分析》(14sk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