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压药物对心脑血管事件影响的前瞻性研究
2015-01-20汤劲松李臧英
李 芹,汤劲松,李臧英
(1.扬州职业大学,江苏 扬州 225009;2.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江苏 扬州 225009)
我校“高血压病与心脑血管事件发生的流行病学研究”课题组,通过2010 年-2011 年的回顾性研究,已证实:降压药物用药组心脑血管事件发生的构成比仅占0.18;未用药对照组心脑血管事件发生的构成比高达0.82,两者在统计学上有非常显著性差别(P <0.001);长期、规范地应用抗高血压药物治疗高血压病,能有效降低心脑血管事件发生的危险性。从2012 年开始,在回顾性研究基础上,进行了前瞻性研究,取得一定成果。
1 研究目的
在回顾性研究提供的线索的基础上,进一步用前瞻性方法开展降压药物与心脑血管事件发生关系的研究,以进一步认识在高血压人群中应用不同种类的降压药物治疗,对于心脑血管保护的效用,以便为更好地预防心脑血管事件发生和指导临床合理使用降压药物提供依据。[1]
2 研究方法和基本资料
2.1 分组设计
根据研究方案,在2011 年对当地10 个城市社区高血压病摸底调查的基础上,选取未发生过心脑血管事件的65 ~70 周岁的而且正在服药的高血压病患者600 人。根据每人使用降压药物的种类自然分成6 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组、血管紧张素II 受体拮抗剂组、钙拮抗剂组、β 受体阻滞剂组、中枢作用降压药物组、α -受体阻滞剂组,每组各100 名患者。上述病例组患者均是长期使用同一类降压药物为主,有部分病例使用过其它类降压药物或者使用过利尿剂等配合治疗,但一般不是长期主要品种,而且用药剂量较小,用药时间较短,时断时续,故而忽略。在调查中发现高血压患者长期、单纯使用利尿剂治疗的病例较少,难以统计分析,故而未列入分组设计中。
2.2 患者基本情况
在600 例患者中,平均年龄67.21 岁,其中最低年龄65 周岁,最高年龄70 周岁;高血压病史平均12.6 年,其中最短6.2 年,最长19 年;男女性别基本相近,其中男294 例,女306 例。
2.3 病例追踪观察
在600 例患者分组后,从2012 年1 月起至2014 年底止,通过电话联系、家庭随访、查看病历资料等方法,定期追踪观察所有患者是否发生心脑血管事件等情况,并获得确切的资料。[2]
2.4 资料统计分析
研究对象年龄比较接近,相距均≤5 岁;性别比例差异仅2%,基本接近;患者均选自同一地区,其生活条件和环境大致相同。故研究对象的均衡性符合统计学基本要求。[3]在对600 例患者的三年观察中,有49 例被自然剔除,实际进行统计分析的只有551 例。被剔除的有:服药不规则、经常更换降压药物种类的31 例,中途停药的4 例,中途因其它原因死亡的6 例,中途失去联系的8 例。该研究资料为分类变量资料,故借助SPSS17.0 软件包,采用x2检验方法进行统计分析。
2.4 心脑血管事件的判定
心脑血管事件包含心源性猝死、急性心肌梗死、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未分类脑卒中。本研究对象中,所有发生心脑血管事件的病例均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确诊和判定。[4]
3 结果
3.1 降压药物类型与心脑血管事件发生率
由表1 可见,应用不同类型降压药物治疗高血压病,患者心脑血管事件的平均发生率是8.35% /3 年,按其发生率从低至高的顺序依次是:血管紧张素II 受体拮抗剂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组、钙拮抗剂组、β 受体阻滞剂组、中枢作用降压药物组、α-受体阻滞剂组。
表1 降压药物类型与心脑血管事件发生率
3.2 降压药物类型与心脑血管事件发生的两两比较
将不同类型降压药物与心脑血管事件发生率进行两两比较,发现第1 项与第3 项降压药物组心脑血管事件发生率比较接近,它们之间经两两比较均没有显著差别(P >0.05)。第5 项与第6项降压药物组心脑血管事件发生率均较高,它们之间比较没有显著差别(P >0.05)。第4 项β 受体阻滞剂组心脑血管事件发生率介于第1 项与第3 项、第5 项与第6 项之间,但与它们两者相比均没有显著差别(P >0.05)。经统计学检验无显著差别的药物对见图1。
图1 统计学无显著差别的药物对(P >0.05)
第5 项与第6 项降压药物组、第1 项与第3项降压药物组相比发生率较高,经两两比较均有显著差别(P <0.05)。经统计学检验有显著差别的药物对见图2。
图2 统计学有显著差别的药物对(P <0.05)
4 讨论
在高血压病的治疗中,应用不同类型降压药物对心脑血管的保护作用是不完全相同的,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II 受体拮抗剂、钙拮抗剂治疗高血压病,心脑血管事件的发生率偏低,说明对心脑血管的保护作用较好,不易发生心脑血管事件;用中枢作用药物、α -受体阻滞剂治疗高血压病,心脑血管事件的发生率较前者高,而且这种差别经统计学检验有显著性(P <0.05)。可以得出结论,用心脑血管事件发生率偏低的降压药物治疗高血压病,预防心脑血管事件发生的效用,优于心脑血管事件发生率偏高的降压药物。而用β 受体阻滞剂治疗高血压病,心脑血管事件的发生率较第1 项与第3 项高,但较第5 项与第6 项低,用统计学检验均没有显著差别,对此今后需加强观察、研究,进一步认识其在高血压病治疗中的位置和效用。[5]
本课题采用前瞻性研究,又称为队列研究,是属于流行病学分析性研究方法的一种。本课题的分组是根据所选取的高血压病人当时应用不同类型降压药物状况(暴露状况)而定的,此时心脑血管事件(研究的结果)还没有发生,按研究方案前瞻性观察三年时间,从而探索应用不同类型降压药物对心脑血管事件发生的预防作用的大小。这是一种由“因”及“果”的研究方法。[6]该方法可直接获取关于用降压药物和心脑血管事件发生的第一手资料,资料的偏倚较小,结果较可信。该方法的缺点是所观察的高血压病人群样本量需大,观察时间长,因而影响其可行性。[7]。本课题为缩短观察时间,选取65 ~70 周岁的老人作为研究对象,因为心脑血管事件发生率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这样可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结果,当然这可能会对结果的可靠性产生一些影响。
另外,同一类型的降压药物,有短效制剂和长效制剂,它们对高血压病人心脑血管的保护作用可能是不同的。中枢作用降压药物和α -受体阻滞剂,它们有单药和复合制剂之分,根据医学知识与用药观察,用它们的复合制剂治疗高血压病效果较好,应用单药治疗效果则差些。所以,用同一类型的降压药物分组观察,不尽科学、合理。[8]但是,如果按具体药物分组观察,势必要成倍扩大研究对象,延长观察时间,否则因病例太少而难以进行统计分析。为了能够更准确确定不同降压药物与心脑血管事件发生的关系,我们将会创造条件,继续开展这方面的研究。
[1] 刘莉莉,吕焕菊,王成章.老年性原发性高血压107例合理用药体会[J]. 中国实用医药,2011,6(16):128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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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李友梅.高血压患者药物治疗误区及合理用药探讨[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09,3(3):177 -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