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政府治理下的公民参与问题
2015-01-17董莉莎
摘 要:随着国家政治体制的不断进步,公民参与问题已经逐渐被广大人民群众所关注。公众参与是实现民主政治良好运行的重要保障,也是衡量政府善治的重要依据。我国受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影响,取之精华去之糟粕,吸收了有利于中国政治体制的部分,这不仅有助于我国民主化进程的顺利推进,而且也有助于我国公民的民主意识的觉醒。本篇论文将从公民参与的主体、途径、特点以及如何建立健全公民参与机制等方面剖析公民政治参与问题。
关键词:政府治理;公民参与;参与机制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07-0047-02
一、对政府治理中公民参与问题的初步研究
政府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治理是指在市场经济大环境的条件下,政府对公共事务的治理。治理则是各个社会主体运用公共权威来维护社会秩序,不再是政府一方面行使国家权力,还包括社会团体、企业、公民都可以参与到治理国家中来。采用协商合作的方式共同解决公共问题,权力也更加平行。治理将政府与人民紧密连在一起,而人民能真正实现权力的途径就是参政议政,可见,公民参与问题的变化是最能体现国家从管理向善治转变这一过程的。
我国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开放的现代国家,法律范围内任何中国公民都有参政议政的权利,不受社会地位的高低、资产的多寡、知识水平的高低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完善,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呼声越来越高,各方利益主体越来越希望自己的意见得到表达。公民参与理论的先驱安斯坦认为,公民参与是一种公民权利的运用,是一种权力的再分配,使无法掌握权力的民众,其意见在未来也能有计划地被列入考虑。大陆学者陶东明则认为,公民参与是指公民试图影响和推动政治系统决策过程的活动。学者们虽对公民参与的概念众说不一,但这并不影响公民参与机制的正常运转,政府只有多听一听公众的声音,才能向新型政府更迈进一步。
在参与主体上,目前参政的群体普遍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但仍有很多参政群体不了解自己参政的意义所在,这种不平衡的参政状况必然会导致弱势群体利益受到威胁。同时,构建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而政府目前却存在很多的认识误区,例如,政务公开不彻底、只做表面文章应付公民等,导致参政主体身份不够广泛,参与不平衡现象仍然存在。
在影响因素上,政治参与实质上是民主政治的产物,但在我国民主政治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公民的政治参与程度得不到有效保证,这是由民主政治在发展过程中受诸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因素影响决定的。一般而言,经济发展得越好,政治参与度也就越高。国家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载体,经济发展与每一个人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同时,社会地位的高低也是影响公民参政议政程度的一个重要因素,处于较高层次的公民有健全的认知视野,对政治的关心程度也较高,其政治参与度就高些。另一方面,公民的政治参与动因也影响着政治参与行为。有的人是为了个人利益而参与政治,有人则是有着崇高的社会责任感而参与政治,还有人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躲避政治参与。这些因素都直接间接地影响参政程度的高低,只有讓公民们充分参与到政治生活之中,才能助推我国民主政治的真正实现。
二、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特点与存在的问题
20世纪中期,中国民众的政治参与主要是以动员为主。而目前中国民众的参政议政形式是自主式的公民参与。就目前来看,中国公民的参政程度仍然较低,并且非正式化公民参与有逐渐扩大的趋势。下文就具体探讨一下我国政府治理下的公民参与的特点与存在的问题。
(一)政治参与主体具有广泛性
中国公民政治参与的特点首先表现在政治参与的主体及其广泛性,除了那些少数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精神病患者以外,只要符合一定年龄标准的公民,不论职业、民族、性别、受教育程度高低、财产多寡、居住时限等条件,都享有平等的政治参与的权利。我国相关法规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
(二)决策阶段公民参与程度低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政治、经济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中央政府的高级决策过程仍然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政府出台的各种政策、措施大多数都是由政府的智囊团或政治精英们制定出来的,普通公民基本对政策的制定过程毫无了解,对措施的本质也没有深刻的体会,就更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甚至可能不知道这些决策和措施针对什么问题而提出。我国普通公民的政治参与程度较低直接导致决策脱离实际的情况出现。
(三)政治参与形式多样化
我国实行的参与制度是间接参与与直接参与并用,都是由普通公民选举出上一级,再由上一级选举出上上一级,以此类推。不难看出,普通公民的权利范围过窄,其实并没有达到传说中的广泛的参与效果。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普通公民认为上级制定的政策与自己无关,对居民社区的公共事务又缺乏参与热情,经常要靠政府动员公民才能够进行被动、消极的参与。当然,通过一级一级选举出来的人大代表也成功地成为政府机关的机器,百姓的间接被动式参与也就没起到该有的作用。
(四)非正式参与方式加强
我国的政治参与形式从法律的层面来看分为正式化和非正式化两种。正式化的政治参与毫无疑问就是在正式制度、方法的框架下,按部就班地进行政治参与。就中国来说,更多的人都在这个框架下进行政治参与,更愿意用在正式制度的框架来表达和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是,正式途径仍有很多不能解决的问题,迫于无奈很多人选择了另一条解决问题的道路,以非正式的手段进行政治参与,通过上访、上诉等方式的政治参与也屡见不鲜。
(五)互联网成为公民政治参与的工具
网络参与是指公民借助互联网表达对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想法以及对自身利益保护的诉求、间接参与决策从而影响政治过程的网络行为。随着这几年网络通信技术的日益发展和互联网应用的不断普及而逐渐兴起的一种新的政治参与形式。网络作为一种新型的媒介,具有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巨大功能,公民可以在网络上与人互动、发表意见。这些特性不仅可在心理层面激活公民的参与热情,也可在实践层面提高公民的参政能力。
当前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活动所体现的上述特点与我国政治民主化的要求显然还差很远。也正是因为这些特点的束缚,使我国公民政治参与发展处于落后状况,从而也决定了我国的政治民主化之路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如何建立健全公民参与机制
建立健全公民参与机制是推进我国民主政治的关键一步,公民参与不仅是民主政治进一步健全的重要路径,而且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扩大广大公众参与到政府建设中来对我国现阶段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政府建立严格有效的公民参与制度
普通公民本身参与政治的主动性就比较低,公民缺乏理性的认知去参与其中。针对这种问题政府应该为公民扫除存在的障碍,建立嚴格有效的参政议政制度。让每一个公民了解什么是参政议政以及自己身上所担负的责任,应对公民参与什么、怎样参与、通过什么途径参与做出明确的解释,使普通公民可以按相应的程序进行实际操作。在各国都在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同时,积极借鉴那些较为成熟的经验。从法律上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通过完善民主政治制度让参与政治深入人心。同时也要进行大胆的制度创新,不能禁锢在原有的制度内,应积极主动地进行制度创新并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参政制度。
(二)政务公开,加强公民参与能力
政府面向广大群众提供的信息不对称,甚至有些信息不透明,直接影响着我国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管理。政府提供的信息经常会因为涉及一些敏感的问题而将信息隐匿起来或改成符合政府信息要求的格式发布出去。公民并不能真正知道国家发生了什么,甚至知道的也是不真实的新闻,这在某种程度上损害了公众的利益,扭曲了公众的意识,妨碍了公民的理性判断,从而导致恶性循环,不仅人民不能正确反映真正的想法、提出合理的建议、做出公正的投票,而且上级政府的真正问题仍无法解决,禁锢在原有的思维内,导致公民与政府间不信任,所以国家应通过颁布法律来实现政务公开,满足公民最基本的知情权。
(三)丰富公众参与形式,搭建公众参与平台
我国目前公众参与形式较单一且平台受阻,应构建一个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使各个利益群体都可以在此平台上进行讨论,保证公民享有应有的表决权。既要保证各个群体都能参与其中,也要进一步搭建各个参政平台。目前,中国正值构建新型政府的特殊时期,公民的话语权应适当放开,而非让政府拥有垄断决策的最高权力。要搭建公众参与的新平台,地方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公民参政议政的制度,切实改善目前参与途径的形式化,创造更加有效的参政体系。
(四)提高公众主动参与意识
国家下达的各项政策人民都要坚决实施,导致人民只知道实施而缺乏为什么实施的意识,政府应肩负起提高公民参政意识的责任,从基层做起重塑公民参与文化。要提高公众主动参与意识,必须培育参与型政治文化,提高公民的自主认知能力。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都与国际接轨,注重吸收外国文化的同时也应当重视中国传统文化。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人民,只注重经济是不能达到真正富强的,只有公众切实参与到全面建设中来,才能真正实现富强民主的目标,实现中国梦。
(五)健全监督机制,切实保护公众利益
公共权力就是由公民个人将自身权利让渡给集体,集体共同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彼此之间以信任为纽带。也就是说,没有规章制度来限定权力的实施,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就有滥用的可能性。为了真正维护公民自身利益,公民必须参与到对公共权力的监督之中。不仅上级国家机关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而且利益团体也要接受人民的监督。应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畅通的信访渠道和合理的监督制度,才能有助于构建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
四、结论
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无论是在东方国家,还是在西方国家,政府治理变革运动正在不断地壮大。“善治”成为各国学者讨论最热的一个词,善治的过程就是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在这种政府治理理念的提倡下,当代公共治理过程中越来越关注公民意志,也就是说公民参与是此理念的真谛所在。我国在公民参与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着些许不足,所以更应该注重建立健全公民参与机制,从而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逐步实现中国梦。
参考文献:
[1]李学余.论公共政策制定中公民参与的必要性[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4(6).
[2]金正一,朴贞花.公民参与政策制定的制约因素探讨[J].东方论坛,2004(5).
[3]于新恒.推进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对策建议[J].长白学刊,2005(5).
[4]邱丽珍.我国政治公民参与影响因素与对策[J].河北理工大学学报,2009(4).
收稿日期:2015-01-08
作者简介:董莉莎(1989-),女,黑龙江宾县人,硕士,从事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