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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以福建省漳州市财政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例

2015-01-17王晓岚

财政监督 2015年7期
关键词:应付款漳州市中学

●王晓岚

中学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以福建省漳州市财政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例

●王晓岚

一、案例背景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小学校规模不断扩大,财务工作的地位与作用日益突出,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难度也随之增加。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校财务管理体制,对于提高学校总体管理水平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现阶段,我国公办中学普遍缺乏一套规范严谨的财务管理模式,内控观念薄弱,财务制度滞后,财务管理在学校整体运营中的管理及监督角色无法充分体现,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着方方面面的问题。由于中学的财务管理与其教学质量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中学的财务管理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与关注。

以此为背景,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2014年5月,福建省漳州市财政局对漳州市直两所中学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涵盖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使用虚假发票等方面。

二、案例过程及结果

漳州市直两所公办全日制完全中学,截至2013年在职教职工共计357人,离退休人员共计138人,在校学生数共计4540人。固定资产原值共计3988.99万元;财政补助收入共计3151.04万元,拨入专款共计489.98万元,事业收入共计680.46万元,其他收入共计21.84万元;事业支出共计3929.44万元,专款支出共计550.19万元,经营支出共计2.48万元。两所中学会计人员均持证上岗并能按相关的制度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但多年未接受财政、审计有关部门的财务会计监督检查。此次检查发现学校存在会计核算不实等诸多问题,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共查出违规资金1799.505万元。其中:会计核算不实1435.085万元 (资产不实1294.06万元、所有者权益不实4.55万元、支出费用不实136.475万元),滞留应缴财政款99.43万元,其他违规资金264.99万元。现具体分述如下:

(一)违规事实及处理

1、会计核算不实1435.085万元。具体来看,第一,固定资产核算不实1294.06万元:一是购置设备等未增“固定资产”。漳州市某中学购一批电脑、监控设备等共计31.28万元未增固定资产,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四十七条“单位购进固定资产应及时登记入账”的规定,责成学校增补“固定资产”和 “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31.28万元。

二是固定资产已投入使用未增“固定资产”。漳州市某中学“其他应收款——预付学校大门、校道工程款”14万元,资产早已投入使用但未办理财务决算。根据《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关于“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再进行调整”的规定,责成学校将大门、校道工程款先按估计值入账调增“固定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14万元,同时应抓紧办理竣工决算及财务决算。

三是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漳州市某中学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账面资产大于实物,相差234.62万元。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四十八条“中小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处理”规定及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中“将盘亏或者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责成该学校将待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益”,贷记“固定资产”234.62万元。

四是工程建设未增“在建工程”。漳州市某中学截至2014年1月共投资工程1014.16万元,没单独建立基建账,仅在财务账套核算收支,年终收支结转,未体现工程总投资额,未真实反映单位资产。根据《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关于“中小学校的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至少按月并入本科目及其他相关科目反映”的规定,责成学校增加“在建工程”和“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1014.16万元,并设立明细科目。

第二,支出费用不实136.475万元。一是违规计提绩效工资。两所中学超绩效额度计提多列支绩效工资,列“其他应付款——绩效工资”共计67.62万元 (其中二中37.13万元、八中30.49万元)。根据《关于印发市直中小学校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12】184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人均951元/月”规定,责成学校冲回,借记“其他应付款——绩效工资”,贷记“事业基金”。

二是错列事业支出。错列事业支出共计3.17万元。其中:漳州市某中学郭某医药费1.82万元、高中部体检费1.04万元错列事业支出,基于收入来源与支出应匹配,责成调整分录,借“其他应付款”,贷“事业基金”。漳州市某中学中转考卷费用0.31万元错列事业支出,责成调整分录,借“其他应付款——考场经费”,贷“事业基金”。

三是多列事业支出。漳州市某中学多列支出34.24万元:计提多项费用挂账如职工教育经费、医疗经费等共计32.67万元。根据《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第一部分总说明第四点“中小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的规定,责成调整账目,借“其他应付款”,贷“事业基金”。支付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费1.57万元,由单位全额支付。根据《关于在市直单位开展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漳委工【2013】7号)“费用应由单位和个人各负担50%”的规定,责成从工会账户支付该笔费用,借记“其他应收款——工会”0.785万元、“其他应收款——个人”0.785万元,贷记“事业基金”1.57万元。

四是多列专款支出。漳州市某中学支付基建工作人员补贴0.51万元列“专项支出”。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二十三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规定,责成调整账目,红字借记“专项支出——篮球体育馆”,红字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0.51万元。同时,红字借记“在建工程”,红字贷记 “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0.51万元。

五是混淆事业支出与福利费支出。漳州市某中学“其他应付款——应付福利费”列支年段聚餐共计1.4万元。年段聚餐不属于福利费支出范围,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二十七条 “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规定,责成调整科目,借 “事业基金”,贷记 “其他应付款——应付福利费”1.4万元。支付慰问费0.8万元、支付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A型)0.305万元,共计1.105万元属福利费支出范围,责成调整科目,借 “其他应付款——应付福利费”1.105万元,贷“事业基金”0.905万元,贷“其他应付款——红十字会费”0.2万元。

六是虚增工程建设支出。漳州市某中学收取招标履约金1万元,列“其他应付款——重建教学楼”,贷方“其他应付款——重建教学楼”,属单位归集教学楼建设投资支出,不能将履约金列挂“其他应付款——重建教学楼”,责成调整科目,将“其他应付款——重建教学楼”调为“其他应付款—ⅹⅹ监理招标履约金”1万元。收取围墙工程保证金1.3万元,列“其他应付款——假山修建”,贷方“其他应付款——假山修建”,属单位归集假山修建投资支出,不能将保证金列挂“其他应付款——假山修建”。责成调整科目,将“其他应付款——假山修建”调为 “其他应付款——假山修建保证金”。

七是调账无依据。漳州市某中学年终调账无依据计26.13万元,责成将年终调账重新调回。

第三,所有者权益不实4.55万元。漳州市某中学专用基金超规模4.55万元:“专用基金——职工福利费”借方余额4.55万元,超支。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的规定,责成调整账目,借记“其他应付款——福利费”,贷记“专用基金”4.55万元。

2、滞留应缴财政款99.43万元。两所中学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计99.43万元:一是漳州市某中学出租店面、收取小卖部管理费、捐赠收入、学费收入等共计94.85万元;二是漳州市某中学过渡户利息、往年外单位慰问款、代课补贴等共计4.58万元,责成全部上缴财政专户共计99.43万元。

3、其他违规问题264.99万元。一是历年长期挂账未处理。漳州市某中学历年长期挂账3万元未处理。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四十三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的规定,建议学校将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定期与债务人对账核实,及时清算、催收,及时清理资产,维护资产安全完整。

二是票据使用不合规。漳州市某中学:补收课本费30.77万元、收取校友捐赠20万元,使用往来结算凭证。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第二十三条 “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规定,学校补收课本费应当使用中小学收费票据,收取捐赠款应当使用捐赠票据。购食品0.44万元,发票未附清单。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闽财监【2003】72号)的相关规定,学校今后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三是未按标准发放监考补贴。漳州市某中学支付教师监考补贴1.13万元未按标准发放。根据《关于印发考试考务费、讲课费等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漳财综【2008】10号)规定,学校今后应严格执行规定。

四是店面出租手续不合规。漳州市某中学2013年共出租11间店面,均由学校自行与承租方商价而签订合同,未经主管部门审核及市财政局审批。国有资产出租应严格按照《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校应补办审批手续。

五是超支严重。漳州市某中学截至2013年底“事业基金”余额-209.65万元,经过调账调增64.52万元,事业基金实际超支145.13万元。根据《中小学财务制度》第十二条 “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的 规定,建议学校今后严格控制支出,逐步消化赤字,做到收支平衡。

(二)违规处理结果

通过检查,纠正违规资金1799.505万元,其中:调账处理1435.085万元、追缴财政资金99.43万元、单位自行整改264.99万元,切实履行了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同时,将检查结果积极向相关业务科反馈,以外促内加强财政管理。

三、违规原因分析

两所学校违规的突出表现是:固定资产严重不实、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支出核算不规范及出现超支。究其原因,分析如下:

(一)规范管理意识薄弱

财务人员对财经法规、财务理论、财务知识缺乏系统性、整体性的认识,又缺少专业培训。主观上仅凭经验而疏于对财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如:对会计账务处理理解不透,造成了会计核算不正确、少计固定资产、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等问题的发生。

(二)资产管理不够完善

资产管理是学校财务管理的薄弱环节,存在“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现象,既无管理专门机构又无相应的专职人员,造成固定资产管理不善、账实不符的现象。

(三)预算执行刚性不强

预算控制不严格、资金使用不合理,没有完全按预算安排使用资金,没有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统筹安排支出项目。同时,学校间存在相互攀比,超额发放绩效工资及补贴,致使经费运转紧张甚至出现赤字,严重影响学校事业发展,增加财政压力。

(四)财务监管不够到位

一是会计监督职能弱化。学校的财务人员将财务工作简单认为是记账、算账、报账等日常的工作事项处理,忽视会计监督职能,使学校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缺少外部监督。教育主管及财政部门业务科室人少事多,“重拨款、轻管理”,对学校的日常财务监管不够到位,学校长期未接受审计、财政的监督。见微知著,这些违规现象具有一定普遍性,若不有效防范,势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完善中学财务管理的建议

随着教育资金规模的不断扩大,中学财务管理水平应不断提升。应从两所中学的违规案例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采取可行的措施,加强中学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管理水平,为此提出以下对策:

(一)提高财会人员素质

财会工作要规范,财会人员的素质十分关键。财会人员素质包括两方面:一是优良的政治品质和职业道德。二是会计业务素质。通过不脱产和半脱产的各种培训,有目的、有计划地对财务人员进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教育,以及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升学校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使财务人员能够按照规定办理会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制止和纠正违规等问题的发生,逐步实现会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及时调整不称职的财会人员,引进合格的专业会计人才、充实学校财会队伍。

(二)加强固定资产监管

一是建立资产管理专门机构或配备专职的资产管理人员;二是建立健全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使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和处理有章可循;三是进行一次全面的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家底,使账账、账证、账实相符。四是加强监管。包括加强工程核算、落实固定资产台账管理、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出入库手续,做好固定资产的申报、处置流程及有关部门审批等。

(三)规范资金审批制度

建立健全重大投资项目的论证制度,规范学校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审批制度和程序,重大经费使用必须经校长办公会或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抓紧建立健全包括决策论证、招投标、工程审计、大额度经费及支付等在内的项目公示制度,确保监管到位。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设立领导干部责任问责制,对决策失误、违法乱纪行为要追究责任,维护国家财经法纪的刚性约束。

(四)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实现内部控制机制的制度保证。学校应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内部管理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原始凭证审核制度、会计凭证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各项财会管理制度,将会计控制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五)严肃财经制度纪律

应严格执行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完善中小学财务管理,深化财政改革,推进和完善“收支两条线”和部门综合预算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票据的管理,加大国库集中支付的力度,使财政资金得到有效的监管。学校应坚持“收支平衡”的预算管理原则,规范各项支出,强化预算监督,增强预算约束力。

(六)强化监督职能

一是强化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确保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二是强化财务收支的审核监督,及时堵塞漏洞、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三是教育主管部门应采取定期检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管。四是加大财政、审计部门的外部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

五、从案例中获得的启示

通过会计质量检查,就如何深化中学财务管理,有如下几点启示:

(一)经费保障与科学管理并举

中小学校担负着国民教育的基础责任,规范其财务管理,对构建和谐校园、有效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财政部门应大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对教育经费给予财力上充分保障。同时,学校应当树立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意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二)财政改革与创新管理并进

财政各项改革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绩效化,必须创新管理方式,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动态管理。财政部门应完善信息系统,建立指标、计划、资金收付等全流程控制体系;将所有财政性资金收支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充分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实现资金拨付各环节有效衔接,提高资金运行安全性和透明度。建立管理动态数据库和预警信息系统,控制和防范风险,实现财政管理规范化、流程化、网络化。

(三)监督检查与规范管理并重

监督检查是手段,规范管理是目的。抓住财政资金流向这条主线,资金拨付到哪儿,监督就跟踪到哪儿。开展监督检查,查纠并举、以查促管,切实防范资金风险、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作者单位:福建省漳州市财政局)

(本栏目责任编辑:阮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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