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四大商业模式分析
2015-01-15张晓民
张晓民
摘要:互联网金融是大势所趋,本文着重介绍了众筹、P2P贷款、第三方支付、互联网理财等四大新兴的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对其定义、机理、国内发展现状、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进行探究,提出了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的概念。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众筹;P2P贷款;第三方支付;互联网理财
互联网金融根植于传统金融之中,是为满足生产、生活中的金融需求而对传统金融进行的有效延伸,包括了融资、支付、储蓄理财等基本功能,目前已形成众筹、P2P贷款、第三方支付、互联网理财等诸多新兴商业模式。
一、众筹
众筹(Crowdfunding),指通过互联网平台聚集众人,每人均贡献较小的数额来为商业项目或企业融资。与传统融资方式相比,众筹充分利用了互联网良好的传播特性,将投资者、融资者拉到同一平台,直接匹配双方的投、融资需求。众筹的参与者包括融资者、投资者和众筹网站,其中,融资者的构成大多是具有创意想法和创造能力但缺乏资金的小企业或个人,投资者主要是具有闲置资金并且对融资者的创意和回报感兴趣的机构和个人,众筹网站则充当融资中介。阳光化、公开化、互联网化,是众筹不同于私募、公募以及天使基金等形式的根本区别。
目前众筹平台的模式主要有四种:股权众筹、债权众筹、回报众筹和捐赠众筹。股权众筹以公司股权作为交换,融资金额相对较大;债权众筹则承诺还本付息,筹资金额与股权众筹相当;回报众筹中,融资者以产品或服务的方式回报投资者;捐赠众筹是无偿的,资金筹集相对较少。
市场现状方面,众筹在世界各国均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根据路透及福布斯网站的统计数据,2012年,全球众筹发布项目数量超过100万个,融资总金额达到26.6亿美元;各地区筹资规模占比,美国高达58.0%,欧洲为34.2%,亚洲仅为1.2%,其他地区为6.6%。可见,我国众筹行业仍处于萌芽状态,与经济体量、人口规模相比仍有较大空间。
目前,我国众筹网站数量快速增长,众筹网站的定位开始出现分化,形成了差异化的兴趣汇聚平台、资源整合平台。众筹网站也开始摆脱单一的手续费收入模式,盈利模式的多元化特征凸显。众筹在快速发展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首先,社会诚信体系不完善,用户投资理念偏保守,融资后的监督难阻碍众筹发展。其次,股权众筹、债权众筹在我国可能涉及非法集资的法律约束,在法律法规进行合理引导之前,整个行业因担心触及非法集资的红线而仅在回报众筹、捐赠众筹等非金融范畴内缓慢发展。
二、P2P贷款
P2P贷款(Peer to Peer Lending),指人与人之间通过互联网媒介直接建立信贷关系。资金的供需双方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信息沟通,对金额、利率、期限与风险等因素进行需求匹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与银行借贷相比,P2P贷款降低了借款人的借款门槛,P2P贷款实质上参与的是银行并不进入的市场,体现了金融脱媒特征。与传统的民间借贷相比,P2P贷款借助互联网的技术优势实现了大范围的陌生人直接借贷。P2P贷款具有以信用为基础、发起灵活、金额较小、利率较高等特点。P2P平台的盈利主要是从借款人收取一次性费用以及向投资人收取评估和管理费用。P2P贷款的利率确定是由放贷人竞标确定,或者是由平台根据借款人的信誉情况和银行的利率水平提供参考利率。由于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机构监管,P2P 贷款的运营模式尚未完全定型,目前已经出现了传统、债权转让、担保、平台等四种典型的运营模式。
P2P借贷行业在国内高速发展。2013年,按网贷之家与和讯网联合统计,预计行业总成交量1058亿元,贷款存量268亿元,出借人数大于20万人,平台数量近800家。P2P借贷的快速扩张也伴随着风险事件的频发,根据网贷天眼网统计,2013年国内P2P平台累计有50多家倒闭,70多家出现风险。究其原因,P2P贷款目前在信用评估、业务监管、系统安全等多方面均存在重大隐患。2011年9月,银监会发布了《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提示 P2P 借贷存在七大问题和风险:影响宏观调控效果,容易演变为非法金融机构,业务风险难以控制,不实宣传影响银行体系整体声誉,监管职责不清、法律性质不明,信用风险偏高,房地产二次抵押业务具有风险隐患等。截至目前,上述七大问题仍没有得到完全解决。
三、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Third Party Payment),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定义,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非银行独立机构,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提供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接口的交易支持平台的网络支付模式。第三方支付的产生源于电子商务信任机制的需要,本质上来说,第三方支付是一种资金的托管代付,它解决了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信任问题,使得双方能够安全放心地进行网上交易。第三方支付企业在此过程中获得了资金的沉淀、手续费以及渠道费用等。通过第三方支付,互联网企业绕开了传统金融机构进入金融领域。第三方支付产业发展迅速,其衍生价值将会带动互联网企业其他业务的发展,增值作用不可估量。衍生价值主要体现在数据价值、营销价值。支付平台的用户将积累大量的交易支付信息,在云计算平台上,公司可以对用户进行信用记录分析、资信分析,了解客户的行为及资信将为下一步推出定制化的金融服务构建基础;另一方面,根据平台用户的消费习惯、消费偏好,可搭建有效的细分营销通道;目前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和银行卡收单等业务。
根据赛迪经智的统计,2013年我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规模达到3.8万亿元,较2012年同比增长了72.4%。总体上看,我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规模自2006年以来增长接近28倍,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从 2013 年第三方互联网支付领域各企业市场占有率看,该行业市场集中度很高。行业前三的企业市场占有率达到 82.9%,并有继续集中的趋势,中小支付企业份额进一步降低,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第三方支付的两大基本驱动是用户数量及用户体验,大型企业占有明显优势。
未来发展前景,第三方线下支付与线上支付市场逐渐进入成熟阶段,而移动支付因更多的应用场景、更大的市场潜力、更开放的市场格局而被看好,成为第三方支付中的蓝海领域,未来不但有可能冲击和替代传统线下支付,还可能衍生出新的应用模式。移动支付绕开了传统线下支付流程中的收单机构与转接机构,直接瓜分了属于银行、银联的部分利益,因而受到了来自传统金融机构的挑战。另外,监管机构对第三方支付态度偏冷,2014 年 3 月 16 日,央行下发紧急文件叫停虚拟信用卡、条码(二维码)支付等面对面支付服务,认为其存在安全隐患。央行表示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突破了传统手机终端的业务模式,其风险控制水平直接关系到客户的信息安全与资金安全;虚拟信用卡突破了现有信用卡业务模式,在落实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保障客户信息安全等方面尚待进一步研究。
四、互联网理财
互联网理财(Internet Wealth Management),是指通过互联网技术汇聚分散的小额资金并使之享受大额资金的投资待遇。互联网理财最大的创新点在于销售渠道的建设,满足了中低端投资者长期以来被忽略的理财需求,实践了普惠金融的理念。目前,互联网理财在中国的高速发展源于中国的金融抑制。利率管制造成了银行间市场与存款市场之间的高额利差,互联网理财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具体而言,中国金融市场中个人投资者规模大、低净值客户占比高,具有明显的长尾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传统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由于门槛较高,造成无法满足低净值人群的理财需求。另外,传统金融机构网点资源的限制、线上服务的繁琐步骤造成了较差的用户体验,降低了用户进行网上理财的意愿。相比之下,互联网理财因高流动性、高收益率、低门槛、低风险而颇受中低端投资者的青睐。互联网理财产品一般还捆绑一定的支付功能,满足了投资者的消费性需求,从而加强了互联网理财产品对银行存款的替代程度。
互联网理财高速发展也伴随着诸多挑战:互联网渠道目前主打的是风险较小的货币型基金,同质化严重,很可能最终让市场陷入红海之争。其次,互联网理财产品背后隐藏的各类风险随着规模的增大而显著提升,包括期限错配、流动性错配以及信用风险,一旦出现问题,对于风险承受能力本就不强的中小型投资者的影响将不可估量。本质上来讲,高利差存在的根本原因正是利率管制,从而给互联网金融提供了巨大的套利空间,而这种套利是不可持续的,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行,存款利率的最终放开,从国外经验来看,这将导致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下降,从而压缩互联网企业的盈利空间,造成利差模式的不可持续。总的来说,互联网理财的普惠属性将是决定行业走向的根本驱动。
五、总结
除了众筹、P2P贷款、第三方支付、互联网理财这四大商业模式之外,互联网金融还包含其他商业模式,诸如电商小贷、互联网供应链融资等。
互联网金融在国内的发展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经济、社会、技术、法律、金融系统中现存的机遇与挑战正是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源源动力,可以预期互联网金融正在加速构建一个崭新的金融生态系统。
参考文献:
[1] 吴晓灵.“互联网金融应分类监管区别对待”,《IT时代周刊》,2013年第21期.
[2] 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金融研究》,2012年第12期.
[3] 徐锟,江晶晶,崔明明.“中国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研究报告(2013年)”,赛迪经智,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