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绿色发展战略研究
2015-01-13向明艳
向明艳
早在2008年8月,韩国总统就曾在建国60周年纪念日提出将“低碳/绿色增长”作为该国未来50年的经济发展战略。2009年7月,韩国政府发布了《国家绿色增长战略(至2050年)》,内容包括改善气候环境、创造经济增长新引擎、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等等。本文对韩国绿色经济增长发展战略进行了研究整理。
一、采取措施缓和气候变化
(一)建立自愿协议减排和谈判协议减能制度
一是建立自愿协议减排制度。韩国于1998年建立自愿协议减排制度,要求参与企业与政府签订协议,承诺其自愿保护能源,订立温室气体(GHG)减排目标、日程表和计划并接受政府监督,而协议企业则有资格获得低利率贷款购买节能设备、享受税收优惠并得到技术支持。至2008年,韩国累计节约1900万公吨能源,相当于减少了5800万公吨CO2排放(约年排放量的10%)。1998—2008年,协议企业数量从46家增至1323家,所节约成本相当于年均GDP的06%。
二是建立谈判协议减能制度。韩国于2010年试点实行能源利用强制谈判协议减能制度,计划在2010—2012年期间减少使用37%的能源(相当于2007—2009年平均水平)。38家企业(占工业能源消费总量的41%)被纳入协议谈判范围,从事电力生产、制造业、建筑业、废弃物管理和交通运输的企业必须与政府谈判协定减能目标,未达标企业将受到处罚。
(二)实施能效方案
一是在电子和电器产品行业推行三项能效方案。1992年强制推行能效标准和标识:规定电冰箱、空调、洗衣机和洗碗机等23类产品必须达到最低能效标准方能销售且须附能效等级标识供消费者参考选择,同时鼓励企业生产或进口节能产品。1996年推行高效家电认证:对能效高于法定标准的产品授予奖励标识认证,变流器、LED照明系统和燃油热水炉等46类产品获得认证。1999年推行减少待机电力方案:鼓励厂商改良产品,使其在不使用情况下自动切换至省电模式以最大限度减少待机电力消耗,同时向符合官方标准的20类家电产品和办公设备授予达标标识,对未达标产品给予警告标识。
二是实行平均燃油经济性标准(AFE)。2006年1月,韩国政府仿效美国的公司平均燃油经济性标准(CAFE)实行平均燃油经济性标准,要求厂商售出期限达一年以上的汽车的平均燃油经济性必须符合官方标准。2006—2008年,此项制度将韩国平均燃油经济性提高了66%(从108公里/升提高至115公里/升)并减少了73%的CO2排放。
(三)参与清洁发展机制(CDM)
作为非附件1国家,韩国积极参与CDM项目,注册了35个项目,其中1/3为可再生能源项目,此外还有47个项目在注册中。韩国投资公司获得核证减排量(CER)并在市场上向附件1国家销售。2010年2月,UNFCCC预期韩国注册项目年均CO2减排量达1500万公吨,占UNFCCC减排义务的44%,居第四位。
(四)建立碳市场和碳基金
自2005年以来,韩国建立了名为韩国核证减排量(KCER)的自愿性碳市场,向提高能效增加可再生能源投资并每年减排500公吨CO2以上的企业开放。企业可通过自愿性GHG减排项目获得KCER并在碳市场买卖,每公吨KCER价格为5000韩元(约45美元)。至2009年底,韩国已有287个项目获得560万KCER,其中460万被韩国政府以230亿韩元(折2000万美元)购买以作为减少GHG排量的促进和补偿措施。2007年,韩国以1050亿韩元建立了碳基金,投资CDM项目并购买CER。
(五)调整环境税收政策
一是提高环境税。2001—2007年间,韩国将实际柴油税提高了24倍,将液化石油气丁烷税提高了68倍。曾经享受免税优惠的工业重油于2001年被纳入征税范围,实际工业重油税至2009年已增长了5倍。
二是高税率助推能源高价。韩国能源价格税率相对高于北美和日本,助推了能源高价。除去购买力和市场汇率因素,韩国家用和工业用柴油、汽油及轻型燃油整体价格均明显高于OECD平均价格,如家用汽油价格是OECD均价的38倍,工业用汽油价格则高出OECD均价72%。过去10年里,能源高价政策帮助韩国减缓了能源消费增长速度,减少了GHG排放。
二、创造未来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一)制定《绿色增长五年计划》(2009—2013年)
韩国于2009年7月发布了《绿色增长五年计划》(以下简称《五年计划》),计划2009—2013年每年支出GDP的2%用于促进绿色增长,计划至2013年催生182万亿—206万亿韩元产值(约2009年GDP的20%),创造160万—180万个就业机会(增长10%),使财政乘数达到2左右的水平。
一是投资大型建设项目,尤其是公共建设项目。有两类公共建设项目的投入之和达61万亿韩元,占大型建设项目总投入的一半以上。其一是“陆地与水资源绿化及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铁路建设项目拟将铁路运输在交通运输中的占比由2009年的18%提高至2020年的26%,进一步扩大韩国高速列车(KTX)覆盖网络。其二是“提高气候变化适应能力”项目,包括河流修复和污水处理等水资源管理项目。该项目共投入154万亿韩元,其中大部分用于“四江修复项目”,计划在四条主要河流上新修16道堰,在支流新建两条大坝并加固现有灌溉水库的96条堤岸。该项目有五大目标:(1)储备水资源;(2)全面控制洪水;(3)改善水质并恢复河流生态系统;(4)为当地居民创造多功能生活空间;(5)以河流为中心促进地区发展,创造34万个就业机会。
二是审慎监管投资资金。为确保资金投入的透明度和有效性,韩国于1999年成立了独立的公共与私人投资管理中心(PIMAC),负责事前评估大型公共投资项目。该机构在成立之后的五年里否决了80%的项目,在节约成本方面卓有成效。此外,每个绿色增长项目都受到审慎监管并被纳入财政预算,确保项目达到政策预定效果。
(二)促进绿色技术研发(R&D;)
一是增加能源相关领域的研发与示范(RD&D;)预算。韩国在能源相关领域的RD&D;预算从2002年GDP的002%增长至2008年的007%,增幅居OECD成员国第二,预算额仅次于美国、日本和法国,居OECD成员国第四位。
二是扩大绿色技术研发投资规模。韩国政府计划将绿色技术研发投资规模从2009年的2万亿韩元增加至2013年的35万亿韩元并累计投入13万亿韩元,将绿色技术研发投入在韩国研发投入总额中的占比从2009年的16%提高至2012年的20%,包括气候变化监测模型、轻水反应堆、核聚变能源、环保汽车、二次电池、替代性水资源等27项核心技术研发。
三是加强韩国科学技术委员会将与绿色增长委员会的协调合作,统筹研发政策。
四是向中小企业绿色研发项目提供财政支持,完善公共研发投资政策。
(三)发展可再生能源
韩国绿色增长战略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供应总量(TPES)中的占比目标:在2020年达到6%、在2030年达到11%、在2050年达到30%。为实现这一目标,韩国从以下两方面采取措施。
一是推动可再生能源投资发展。韩国政府预计至2030年将总共投入1114万亿韩元以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其中115万亿韩元将用于可再生能源的研发。此外,韩国政府将在2012年推行可再生能源投资组合标准(RPS),加速推广可再生能源。
二是提高核能利用率。鉴于核能发电成本最低且GHG排放为零,韩国政府计划增加对核能的利用并将核能在发电领域的占比由2007年的26%提高至2030年的41%。
(四)推动绿色产业发展
一是大力投资新增长引擎。韩国《五年计划》中235万亿韩元(2009年GDP的22%)被用于创造新的增长引擎,包括绿化现有产业和推动新产业发展。2009年1月韩国政府发布的17项新增长引擎中6项属于绿色技术产业,分别为新可再生能源技术、低碳能源技术、水资源技术、LED应用技术、绿色交通系统和高科技绿色城市。
二是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发展。韩国政府带头向绿色产业提供金融支持。其一,对将60%以上的资本投资于绿色认证企业及项目中的证券、存款和投资基金实行红利和利息收入免税上限政策。其二,扩大对绿色企业及项目的贷款规模。其三,提高对绿色企业的公共信用担保,由2009年的28万亿韩元提高至2013年的7万亿韩元且担保条件更加优惠。其四,计划建立绿色私人股本基金。
三、改善空气质量
韩国首都地区(首尔、仁川和京畿道部分地区)是OECD成员国中空气质量最差的地区之一,占韩国污染总量的一半。为在2014年将首都地区空气质量提高至OECD成员国平均水平,韩国政府于2008年出台了排放管制与交易方案,控制首都地区氮氧化物(NOx)、氧化硫(SOx)和总悬浮颗粒物(TSP)的排放量,涉及首都地区136家大中型工厂,涵盖了首都地区84%的NOx、78%的Sox和57%的TSP,每家工厂的三大污染物排放分别受到总量限制。过度排放污染物的排放体可从拥有剩余排放限额的排放体购买许可排放量。超过排放控制总额的排放体须缴纳处罚金且其超额排放部分将从下一年度许可排放量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