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贷款交易市场发展的动力因素分析
2015-01-13何铁林张启文
何铁林 张启文
摘要:作为一项重要的金融创新,贷款交易业务在我国刚刚起步,尚处于市场化的探索之中。因此,有必要全面和深入地研究分析贷款交易市场发展的动力因素,这对于对于认清贷款交易业务的重要性,更好地推动我国贷款交易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贷款交易;贷款转让;流动性;资本充足率;动力因素
所谓贷款交易是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根据协议约定交易在其经营范围内自主、合规发放的尚未到期信贷资产的融资行为。在贷款交易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出于资产负债管理的需要,将贷款转移出去,由第三者购买,从而形成了贷款流通转让的二级市场。通过二级市场的运作,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银行有限的贷款供给和无限的贷款需求之间的矛盾,形成良好的资金融通。
2010年9月25日,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2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集中签署了《贷款转让交易主协议》,这标志着我国贷款交易市场初步建立起来了。但是,截止目前,我国贷款交易的交投并不活跃,交易规模很小,整个贷款交易还尚处于市场化的探索之中,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对贷款交易的重要性认识或者说是动力因素认识不足。
一个市场的建立和发展一定是有现实的需要作为推动力的,我国贷款交易市场发展的动力因素主要体现在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上:
一、从微观层面上看
(一)实现流动性的需要
银行是以利润最大化为首要目标和终极目标的金融企业,无论是从管理者薪酬最大化,还是股东股利最大化的角度看,银行都有天然的、为了盈利性而部分牺牲流动性的、最大限度扩张贷款的欲望。传统情况下,银行发放贷款后,如果客户未出现违约,银行无权要求客户提前偿还贷款,只能坐等客户按期还本付息,资金因而沉淀下来。随着信贷资产存量规模的不断扩大,银行必须吸收更多的增量资金来维持流动性和正常运转,而一定时期内市场上的存量资金是特定的,增量资金是有限的,银行吸收存款的任务就会变得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经营成本也越来越高。贷款交易的出现为商业银行管理自身资产提供了一种新的、有效的方式,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贷款交易将缺乏流动性的单一信贷资产或贷款组合转让出去,从而释放出相应的资金,迅速获取流动性,实现资产与负债资金期限结构的匹配。
(二)改善存贷比,提高资本充足率的需要
监管当局与银行之间存在着管制和突破管制的博弈,当监管当局通过设定贷款规模、流动性比率、存贷比、资本充足率等指标来约束银行时,银行必然会选择一些交易安排来规避当局的管制。
从存贷比指标来看,当商业银行存款规模一定的情况下,贷款有最高额度的限制,有信贷需求但额度不够的银行有转让贷款的需求,而资金充裕、存贷比考核压力小的银行从资金配置的角度来说有受让贷款的需求,相互之间自然产生交易贷款的需求。表1是我国五大行近五年存贷比情况,从中可以看出五大行的存贷比近几年了一直比较高,接近监管部门的“红线”,这需要银行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拓展中间业务收入的需要
目前,银行业是我国最赚钱的行业,2012年年报和2013年半年报连续显示,A股十大最赚钱上市公司中,有7家是银行,其中2013年上半年最赚钱的7家银行贡献了全部A股公司总利润的45%。但如果分析其利润构成,我国银行业利润的70%以上来自信贷资产扩张带来的存贷款利差收入(见表3)。在利率市场化进程加速,直接融资迅速发展,以及国内国际经济环境日趋复杂的大背景下,这种绝对依靠存贷利差维持发展的盈利模式是无法持续下去的,银行必须主动加快经营的转型,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中间业务收入上。这不仅要求银行要大力发展传统的结算、汇兑、代收代付以及信用卡、信用证、押汇等中间产品,还要拓展咨询服务类、投资融资类及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中间业务。通过发展贷款交易市场,可以起到拓展银行的中间业务的作用。在贷款交易中,贷款发起行即转让行让渡贷款后,通常接受受让行委托管理该贷款,此时,贷款发起行以贷款管理服务者的身份介入金融活动,通过提供该种服务来获取收益,转让行扮演了贷款发起人和贷款管理人的角色,这意味着银行获利的方式从利差转向服务费用的收取,贷款交易成为商业银行拓展中间业务收入新的增长点。
(四)转移和分散信贷风险的需要
在传统的借贷方式下,所有风险被捆绑在一起,贷款发起人通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三个阶段努力使信用风险最小化。商业银行以自己的全部信誉和信用为自己的债务担保,在储蓄者和借款人之间筑起一道屏障,无论贷款蕴含何种风险,由发起人独自承担。然而,贷款交易的出现大大降低了信贷风险集中,如果是贷款整体转让,信贷风险转移给了受让行,如果是部分转让,转让行实际上是与受让行共同分担信贷风险。另一方面,通过受让贷款,受让行开拓了新的贷款领域,并实现贷款组合的多元化,避免了对单一客户以及对行业或区域的信用风险集中,也起到了分散信贷风险的作用。
二、从宏观层面上看
(一)推动利率市场化的需要
利率市场化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关键和突破点,也是金融深化和发展的必然趋势。贷款交易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意味着信贷资产的价格或利率将由市场交易主体来决定,这有助于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主要原因在于,贷款交易的核心是贷款定价,这个定价要求是市场化和精细化的定价,这迫使各交易方要准确评估贷款的预期收益和风险,正确的计量贷款未来现金流、折现率、贷款额度、资金成本、宏微观风险、业务发生和处理成本、机会成本等等,评估的因素越多,交易量越大、越频繁越有助于形成市场化的贷款利率水平。
(二)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需要
有效的金融市场应该是多层次的金融市场,完整的贷款市场应当包括贷款发放的一级市场以及贷款流通转让的二级市场,两者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贷款交易市场的建立与发展,给银行提供了变现贷款的途径,实现了贷款的流动性,使银行有能力、有条件满足更多借款者的资金需求,进而促进了贷款一级市场的活跃,健全了整个贷款市场体系。另一方面,贷款市场又是整个金融市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我国金融体系间接融资比重远远高于直接融资比重的情况下,大力发展贷款交易市场,吸引机构投资者的广泛参与,也有助于实现资本市场与信贷市场的有效连接,起到完善我国的金融市场体系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王宇,《金融发展评论》,《我国贷款转让业务的发展》,2011年第1期
[2] 唐凌云;王文荣,《发展贷款转让市场对转变商业银行经营方式的积极意义》,《中国货币市场》,2010年第11期
[3] 张兆杰、邵科,《风物长宜放眼量_贷款转让业务调研报告》,《金融前沿》2011年第3期
[4] 包香明、胡萍,《稳步推进贷款转让市场健康发展》,《中国货币市场》,2011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