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堂先生与秦汉时制研究
2015-01-06曾宪通
曾宪通
(中山大学中文系,广东广州 510275)
选堂先生与秦汉时制研究
曾宪通
(中山大学中文系,广东广州 510275)
1991年,饶宗颐先生根据《文物》刊出何双全摘录的天水放马滩秦简《日书》撰文,认为“十六时制”的形成不始于汉而更在其前,这是符合客观实际的。由于何双全所摘录的放马滩《日书》部分释文将“五行纳音”的简文归入“律书”一类,饶宗颐先生据此认为秦时日书中纳音的办法比向来所认识与想象加倍复杂。更有甚者,何双全对放马滩《日书》部分释文的这种整理,使人误以为“中鸣”、“后鸣”与音律相配,从而产生“取时刻以入乐,借鸡鸣以配音律”的联想,故使饶宗颐先生得出“既有中鸣与后鸣,可见应该有元鸣”的推论;但从正式发表的考古报告将“五行纳音”与“律书”分开两篇来看,与“中鸣”和“后鸣”相匹配的似以见于汉简的“前鸣”更为合理。
饶宗颐;秦汉时制;十六时制;天水放马滩秦简
记得22年前的6月间,“首届中国简牍学国际学术研讨会”将于1991年7月28日至8月2日在甘肃省兰州市举行,会议期间将展出1986年在天水放马滩一号秦墓出土的竹简和同出的木板地图;会后还计划到河西走廊及敦煌一带作实地考察。饶宗颐选堂先生和笔者都应邀准备到会宣读论文。饶先生对这次国际会议十分重视,他除了根据《文物》上发表的关于天水放马滩秦简的部分资料撰写好论文,还于当年的7月上旬到广州参加“岭南诗社”创作活动期间,特地约笔者谈谈有关出席兰州简牍会议的相关事宜。选堂先生说:“兰州是敦煌学和简牍学这两大国际显学的故乡,也是当今这两大显学的研究中心,有机会到那里同海内外的同行切磋学术并到实地考察,是自己盼望已久的盛事,希望这次能继1980年秋那次‘访古’之后再次结伴同行。”接着,选堂先生把写好的论文交由笔者转寄会议筹备处,并就相关行程作了妥善的安排。可是到了7月26日晚上即将出发赴兰州的前夕,突然接到先生从香港打来的电话,告知由于近日在外地参加学术活动扭伤了腰,医生劝他必须绝对保证休息,不能再度出门远行。先生很无奈地说道:“一个上了年纪的人常常是力不从心的,只好听从医生的劝告了。”对于饶先生的这句话,我现在是有切身的体会了。
这次选堂先生提交会议的论文,题为《论天水秦简中之“中鸣”、“后鸣”与古代以音律配合时刻制度》①见《简帛研究》第二辑第134-137页,法律出版社1996年9月;又《饶宗颐二十世纪学术文集》卷三第156-161页,台北新文丰出版有限公司2003年10月。。在这篇文章中,先生论及秦汉时期有关记时制度的三个问题,现结合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正式发表的发掘报告——《天水放马滩秦简》②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天水放马滩秦简》,中华书局2009年8月。中的相关材料,略加申述。
一、每日记时的“十六时制”不始于汉,而形成更在其前
所谓“十六时制”,就是将每日一昼夜分为十六个时段。时制的建立和演进,同人类的社会生活和生产活动密切相关,是人类文明史上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由于古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故原始的时制详于日而略于夜;只注重时段的顺序而未能做到时段的等分;时段的名称也多与自然景观和社会生活密切相关。过去只知道“十六时制”流行于汉代,见《淮南子·天文篇》,其记述太阳行程列举一日十六所(原书只列十五所,李解民据佚文补充了“桑榆”共十六所)①李解民《秦汉时期的一日十六时制》,载《简帛研究》第二辑,法律出版社1996年9月。;东汉王充《论衡·说日篇》中的日行月从“十六分”或“十六道”;还有《居延汉简》关于文书快递规定“一昼夜递送的距离为一百六十里”,从中也透露出“一日为十六时段”的信息。
自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先后在湖北云梦睡虎地和甘肃天水放马滩相继发现秦简《日书》之后,人们的认识有了很大的变化。先是在睡虎地秦简《日书》乙种简1051发现有日辰十二时之名:
〔鸡鸣丑 平旦〕寅 日出卯 食时辰莫食巳 日中午 日昳未 下市申 舂日酉牛羊入戌 黄昏亥 人〔定子〕
选堂先生据睡虎地秦简《编年记》之“甲午鸡鸣时,喜产。”补十二名之“鸡鸣丑”;又据《论衡·谰时篇》:“一日之中分十二时:平旦寅,日出卯也。”补上文之“平旦寅”,至于文末“人”下二字,则非“定子”莫属了。②饶宗颐、曾宪通《云梦秦简日书研究》,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82年。十二时称与十二地支相结合以表示十二时辰,是时制进入等分十二时段的重要标志,因为十二地支本是堪舆家用来表示十二方位的,有固定的空间观念;用它来表示十二时段,就把时间和空间的观念巧妙地结合起来,所以,十二时段的确立,可能与堪舆家利用堪舆以观测日出日入的时间有关。
睡虎地秦简《日书·岁篇》有秦楚月名对照和“日夕消长表”,分别于十二月名之下列出“日若干”和“夕若干”。但无论每月日夕如何消长,每月的日夕之和总是“十六”不变。从这个不变的定数来看,当是指一昼夜所经历的时间单位,与《淮南子·天文篇》的十六所,《论衡·说日篇》的十六道属同一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睡虎地秦简《日书·岁篇》的“日夕消长表”也见于放马滩秦简《日书》的“日夜长短表”(见简56-65,中下栏),此表记述一年十二个月每月昼夜时间的长短,与睡虎地秦简悉同,即每月昼夜时间无论如何变化,二者之和也是保持“十六”不变。而这个“十六”时段的名称,在放马滩秦简《日书》甲、乙种的《生子》篇中,都有“自平旦至鸡鸣”相当具体的表述。即:
平旦、日出、夙食、莫食、日中、日过中、日则、日下则、日未入、日入、昏、夜莫、夜未中、夜中、夜过中、鸡鸣③见《天水放马滩秦简》甲种《日书》第16、17、19三简下栏,乙种《日书》第142-144简。
其中“日则”、“日下则”的“则”与“昃”古通。同于古籍的“日昃”(《周礼·地官·司市》)和“日下昃”(《公羊传·定公十五年》)。选堂先生指出,殷人记每日之时刻,见于甲骨文者,旦、食日、中日、昃、昏等具备,云梦秦简日书则十二时均见之。天水放马滩秦简在“生子”篇中(见甲、乙种《日书》)皆记载自平旦至鸡鸣之十六时制。鉴于放马滩秦墓和睡虎地秦墓的年代都在秦时(前者略早于后者),而墓中这类《日书》的写本其年代可以早至战国晚期,所以,选堂先生认为“十六时制”的形成不始于汉是符合客观实际的。从日书材料的稳定性来看,如果说,“十六时制”的形成不会晚于秦代乃至战国晚期,相信也不会过分的。
二、秦时日书中纳音的办法比向来所认识与想象加倍复杂
“纳音法”是术数家以六十甲子分配五行、五音取数以预测人事休咎的基本方法。选堂先生根据《文物》刊出何双全摘录的放马滩《日书》中“律书”部分的甲、乙、丙、丁四条简文①何双全《天水放马滩秦简综述》,《文物》1989年第2期。,指出:“虽资料不完全,但可看出秦时日书中纳音的办法,事实比我们向来所认识与想象加倍复杂。它把甲乙日辰配上①五行,②一日中十六时刻,③五音,④十二律相生及其律数,⑤区域、方隅,等等。”现根据正式发表之《天水放马滩秦简》的“五行纳音”篇加以补充和申述:
今按《天水放马滩秦简》释文部分,编者于《五行纳音》中指出:“凡十四条,抄于179-192简上、中栏。记述纳音之法。十干配五行、五音、时刻及律数。显示纳音之法战国时早已存在,而且相当复杂。”我们将书中的“图版”(三四-三六页)和“释文”(九六页,详见图1)的相关内容加以比照,便可以清楚看到:释文上栏分天干、地支二列,以六十甲子分配木、水、金、火、土五行;中栏首列以时刻配数及五行(木、水、金、火、土)、五音(宫、商、角、徵、羽);次列则以两个时刻配数。但连写的两个时刻并不相邻,如“日出”下接“日失(即昳)”,两者相距甚远。不难发现,《纳音》篇中用于与六十甲子配对的时称共有三四十个,除平旦、日出、莫食、日中等少数与《生子》篇的“十六时制”相同外,大多数时名彼此并不相同,而是少有差别的异称,也无法与十六时段一一对应。这些现象,说明当时社会上除流行“十六时制”之外,还存在着流行于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各种异称。
值得注意的是,处于《五行纳音》篇的上、中栏之间,还有一个标有“四时”、“六律”、“□□□”和“八风”的四方图。图的中轴即子午线正位于简186上,图的四方列有十二地支,每方分列三个时辰;并于图外的四维处标有“二地”、“五音”(简183)②“五音”一名,根据晏昌贵《天水放马滩秦简乙种〈日书〉分篇释文(稿)》补,刊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简帛》第五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10月。等字样,可惜其他的字已无法辨认。简192有简文:“八风相养者,九水六水也。”可能与此图有关。
又根据《天水放马滩秦简》“释文”34有《律书》篇,凡35简,抄于168-205简的中栏和下栏,记述十二律相生及律数。其中简179-190下栏之“十二律相生及其律数与区域、方隅”部分,在1989年《文物》发表的“释文”中,与上、中栏的《五行纳音》同在一组。选堂先生认为“纳音”办法加倍复杂,可能与这一部分的内容有关。
三、关于“中鸣”、“后鸣”与“元鸣”、“前鸣”
在《五行纳音》篇中栏“时称区”的三十多个时刻名称中,首次在秦简中出现“中鸣”和“后鸣”这两个时称。其中“中鸣”一见,上接“入寞”,数六(简181);“后鸣”三见,上接“夜半”,数五者二见(简182、189);上接“莫(暮)食”,数七者一见(简190)。必须指出,选堂先生22年前所依据的是此前《文物》所发表的放马滩秦简日书部分释文,由于该释文将《五行纳音》的简文归入《律书》一类,使人误以为“中鸣”、“后鸣”与音律相配,从而产生“取时刻以入乐,借鸡鸣以配音律”的联想,故选堂先生指出:“既有中鸣与后鸣,可见应该有元鸣,元鸣即指鸡初鸣时候。”并举丹徒新出徐国钟的“中鸣媞好”,王孙遗者钟和沇儿钟的“元鸣孔皇”以证之。如今我们从正式发表的考古报告《天水放马滩秦简》中可以清楚看到,《五行纳音》与《律书》各自为篇,“纳音”之时称与音律的关系旨在取数,不一定用于入乐。且时刻的称谓无论“十二时制”、“十六时制”,甚或“十八时制”乃至“二十时制”,都有自身的命名体系。
图1 《五行纳音》与《律书》(局部)释文(采自《天水放马滩秦简》九六页)
陈梦家先生的《汉简缀述》根据居延汉简所见的时分资料,按其时间先后排定为十八个时段,共收汉简中的时称异名80个。笔者曾根据《居延新简》增补时称异名37个,总共117个①见《秦汉时制刍议》,载《中山大学学报》1992年第4期。,但仍未发现有溢出陈氏“时称表”的十八项以外的时称。其中“鸡鸣”一项的异称即有:
(1)鸡鸣时 鸡鸣五分
(2)鸡前鸣 鸡前鸣时 鸡前鸣七分
(3)鸡中鸣
(4)鸡后鸣 鸡后鸣五分 鸡后鸣九分
时名之下缀以若干分,说明每个时段可以再细分为若干分已成定制,在居延汉简“行书”简的邮程记录中尤其常见。例如平旦一分、西中二分、日出三分,日中四分、食时五分、日东中六分、夜食七分、下餔八分。陈梦家先生根据过去最高只出现过八分,曾推测“一时最少八分,很可能即是十分。”现在《居延新简》已发现有“鸡鸣时九分”(新E.P.T51:6),则“一时十分”之说可以论定。
在上揭有关“鸡鸣时”的各种异称中,(1)列“鸡鸣时”及“鸡鸣五分”,应是沿用“鸡鸣”时段的名称。(2)-(4)列将“鸡鸣时”细分为“前鸣”、“中鸣”和“后鸣”,即所谓“鸡三鸣也”。《史记索隐》云:“三号,三鸣也。言夜至鸡三鸣则天晓。”由此看来,汉简将“鸡鸣时”细分为“前鸣”、“中鸣”和“后鸣”,当即《史记索隐》之“鸡三鸣则天晓也”。同类相及,出现于秦简《五行纳音》中栏“时称区”的“中鸣”和“后鸣”,与之相匹配的,究竟是见于汉简的“前鸣”,还是见于钟铭的“元鸣”?从考古报告将《五行纳音》与《律书》分开两篇来看,似乎前者更为合理。由此可见,考古资料的准确整理和刊布,对于研究工作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Mr.Jao Tsung-I and His Research on the Time System of Qin and Han Dynasties
ZENG Xian-tong
(Department of Chinese,Sun Yat-san University,Guangzhou,Guangdong 510275)
In 1991,based on extracts(by He Shuang-quan,)from Qin Dynasty bamboo scripts“Ri Shu”, which was published on“Cultural Relics”,Mr.Jao Tsung-I wrote an article to point out that“the 16-hour time system”did not take shape in the Han Dynasty,but earlier than that time.Such a claim conforms to objective reality.And because some interpretations from He Shuang-quan’s extracts of Tianshui Fangmatan bamboo scripts“Ri Shu”classified“WU XING NA YIN”into the category of“LV SHU”,Jao believed that the modess of NA YIN(setting tones)in Qin Dynasty was more complex than ever expected.Jao also points out some differ⁃ent opinions and suggestions with He Shuang-quan’s extracts concerning the setting of YIN(sound and tones) with timing.
Jao Tsung-I;time system of Qin and Han Dynasties;16-hour time system;Tianshui Fangmatan bamboo scripts of Qin Dynasty
K877;K825
:A
:1007-6883(2015)05-0001-05
责任编辑 黄部兵
2013-06-10
曾宪通(1935-),男,广东潮州人,中山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